王仁福殉职抗洪第一线
2020-01-25刘永加
读书文摘 2020年11期
刘永加
王仁福(1819年—1867年),江苏吴县人,出生在官宦世家,因公殉职在抗洪一线。殉职前任祥河同知。
据《清史稿》载:咸丰初年(1851年),王仁福赴河南任职,由于他工作勤勤恳恳,很快便改任东河通判,协助东河总督负责治理河渠事务,因为成绩突出,再任东河同知,负责开封的河务。当时的开封,城外壕沟淤塞如平地,王仁福上任后,奉旨浚治。他亲临工地,日夜督办,工程如期完成。
同治五年(1866年),新任东河总督苏廷把他调到工作最艰巨的祥河同知任上。等待王仁福的,并不是个美差。自从黄河改道北徙之后,河南水患不绝。而祥河更是汛当其冲,险情不断。因此,祥河同知一职,人人视为畏途。而王仁福却毅然接受了这项工作。
王仁福到任后,不畏艰险,全力修守。他经常出现在治水第一线,和劳工们一起抬土筑堤;又多次到上级衙门争取治河经费。同治六年(1867年)八月,连日大雨,致使祥河水位暴涨,狂浪席卷河堤,堤坝岌岌可危。王仁福奔走于风雨泥淖中,抢护堤坝整整七昼夜。后因款料用尽,又一时无法向外求援,王仁福决定发动百姓,以身护堤。当地居民被王仁福的行为所感动,纷纷响应,聚集于堤坝前。狂风暴雨中,王仁福看着聚集而来的百姓,感动得留下热泪,并对奋勇护堤的众人说道:“我為河官,挤汝等于死,我之罪也,当身先之。”说罢,他第一个冲上了大堤,人们尾随而上。这时,一个大浪打来,把王仁福卷入水中,瞬间就没了人影,所有在场百姓和大小官员无不痛哭流涕。
后众人拼死搏斗,终于战胜洪水,保住了大堤。事后,为了纪念王仁福,人们将王仁福的衣冠入殓,东河总督苏廷也将他的事迹上报朝廷,皇帝下诏,依阵亡例赐恤,并准附祀河神祠。
(选自《上海法治报》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