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答读者问)
2020-01-22
环球时报 2020-01-22
编辑同志:
据媒体报道,世界卫生组织定于22日要召开会议,评估近期在中国及周边国家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请问世卫组织如何认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陕西读者 曹芳
《国际卫生条例》是一部对所有世卫组织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卫生法。现行《国际卫生条例》于2005年修订,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英文缩写为PHEIC)定义为“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具体而言,PHEIC认定标准有三大项:一是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二是公共卫生影响超出了受影响国家的边界;三是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此前曾被世卫组织认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2009年H1N1流感疫情、2014年小儿麻痹症的传播和西非埃博拉疫情、2016年寨卡病毒疫情以及去年的刚果(金)埃博拉疫情等。
倡导“全球卫生治理”是世卫组织应对PHEIC的基本策略,世卫组织会促进缔约国尽快发现、定期评估和通报疫情,并通过发布“临时建议”来进行应对。世卫组织设立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该委员会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供技术建议,其目的是为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尽量减少疫情对国际交通、贸易和旅行造成的干扰。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根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以及缔约国、科学专家提供的信息,根据疫情进展进行更新,虽然是非约束性的,但一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