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ESG生态系统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1-21钱龙海
钱龙海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可持续发展领域,追求长期价值增长、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ESG理念备受关注。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缩写,是一种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企业评价体系。其中,环境(E)包括气候变化、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等因素;社会(S)包括员工权益保护及职业发展、人力资本开发、产品质量与安全、供应链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关系维护等因素;治理(G)包括董事会结构、高管薪酬、反贿赂和反腐败、商业道德、风险管理、监督举报制度、会计标准等因素。
一、ESG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首先,ESG是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框架,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贫困、不平等、和平与正义等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1987年,联合国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首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我们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这一理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2000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倡导成立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号召全球企业遵守十项国际公认的价值观和原则。该组织于2004年将十项原则归纳为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正式提出ESG概念。为了将金融机构引入ESG生态系统、利用金融力量推动企业践行ESG理念,在安南的倡议下,于2006年成立了“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旨在推动投资机构将ESG融入投资决策并行使积极所有权,ESG投资成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将ESG融入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已经成为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方法论。
其次,ESG是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主流体系。在财务信息的披露方面,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大大改善了我国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状况透明度,有力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尽管如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还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领域制造了多起重大案件。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研究表明,关于企业行为的大量非财务信息会对企业最终的财务回报产生实质性影响。在非财务信息方面,ESG已经成为国际主流的信息披露体系,发达国家在鼓励自愿披露ESG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制定强制性的ESG报告标准。我国企业的信息披露需要与国际惯例实现“二次接轨”,形成财务报告与ESG报告并重的全面信息披露体系。
第三,ESG是我國企业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通行证,有利于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产品质量、劳动环境、知识产权、节能减排、消费者权益、公司治理等ESG领域,受到国际社会的不少质疑,对我国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产生不利影响。在当前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着力改善ESG绩效,有利于按照更高的标准走向国际,有利于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我国ESG生态系统建设明显落后于发达经济体
ESG生态系统包括政策制定者、企业、投资者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主体。政策制定者发布信息披露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披露信息,投资者基于ESG信息作出投资决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上述过程提供标准、数据、评级等专业服务。
从国际上来看,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ESG生态系统。一是形成了体系化的ESG披露框架和披露标准。SASB(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等国际机构已经制定了多层次、多维度的ESG披露框架和标准。二是实施了比较全面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ESG生态系统的良好运行首先取决于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近年来,发达经济体对企业提出了日益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比如,欧盟要求50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详细的ESG信息,还要求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披露ESG投资情况,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欧洲ESG的发展处于全球领先位置。三是拥有功能完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ESG信息经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分析之后,才能有效引导资源流向优质企业。目前,发达经济体已经形成了种类齐全、分工明确的第三方机构,具体包括ESG倡导机构、标准制定机构、鉴证机构、评级机构、所有权代理机构等。四是ESG已经成为国际主流的投资理念。2000多篇学术论文研究表明,投资者遵循ESG理念不仅可以获得道德激励,还可以得到财务回报。根据“国际可持续投资联盟”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年主要经济体ESG投资规模达30.68万亿美元,占资管行业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其中,欧洲ESG投资规模占自身资管规模的比重高达48.8%,美国为25.7%,日本为18.3%,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更是超过50%。
从我国情况来看,ESG生态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是尚未建立系统的披露框架和披露标准,相关国际框架和标准还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作出针对性改进。二是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强制披露的ESG信息限于重点排污企业、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板块的公司、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以及金融板块的公司,而且披露信息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定量数据少等问题,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要。三是机构投资者数量偏少,资管产品发展滞后,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我国加入“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机构数量仅占该组织全球3000多家成员的1.5%左右,与我国经济金融体量在全球的地位严重不匹配。四是ESG资产规模和行业渗透率远低于发达经济体。2018年我国ESG投资占资管规模的比重只有0.49%,有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ESG公募基金规模只占国内基金总规模的2%左右。
三、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ESG实现跨跃式发展
2016年,我国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G20议题,并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写入“十三五”规划,出台了系统性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在国家战略推动下,不到五年时间,我国绿色金融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绿色金融专注于环境维度,重点是推动金融体系的绿色转型;ESG涵盖了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不仅在金融领域发力,还形成了金融系统与实体企业互动的逻辑闭环。作为绿色金融的“升级版”,我国ESG的发展可以借鉴绿色金融的经验,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跨跃式发展。
首先,可以将ESG纳入“十四五”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系统性政策框架,确保财政、货币、投资、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一是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披露框架、标准和多层次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出台ESG报告及评估指引;三是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将ESG因素融入经营管理,对落实ESG理念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宏观审慎(MPA)考核等政策支持,针对ESG评级高的优质资产设置较低的风险权重;四是针对ESG表现好的企业给予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五是将ESG融入国企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国企治理质效,助推国企从“强大”走向“卓越”;六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将ESG融入“一带一路”等区域合作战略,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其次,可以将资本市场作为推动ESG发展的突破口。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在ESG方面作了一些探索,针对上市公司建立ESG披露框架和标准并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拥有相对较好的制度和市场基础。2018年,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ESG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并且搭建了ESG信息披露的初步框架;同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要求基金管理人每年报送绿色投资自评报告。在ESG评级方面,MSCI已经对所有纳入MSCI指数的A股上市公司开展了ESG评级。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积极践行ESG理念,全面披露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扩大强制信息披露范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吸引国际资本,加快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助力经济全球化。
最后,建议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率先践行ESG投资。研究表明,ESG投资具有长期稳健的回报特征,与中长期资金的投资要求特别匹配。社保基金、主权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率先践行ESG投资,可以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场的ESG实践。以日本为例,2014年日本ESG投资规模只有约70亿美元,此后日本政府将ESG作为安倍经济学的组成部分,要求日本政府养老基金率先践行ESG投资;在养老金的示范带动下,日本的ESG投资迎来快速发展,2018年ESG投资规模跃升至2.18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欧洲和美国的第三大市场。日本的经验说明,只要将ESG上升为国家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的引领作用,完全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ESG的跨跃式发展。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ESG理念已经引起了企业界、金融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我国ESG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加快构建ESG生态系统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系作者在第十八届中国改革论坛上的发言,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