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质量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资金融通的对策建议
2020-01-19课题组
课题组
关键词:内蒙古 俄罗斯 蒙古国 资金融通 开放
一、主要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我国要实行高水平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中蒙俄经济走廊作为开放的重要载体离不开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支持,走廊建设蕴含着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二、主要成效
一是内蒙古同俄蒙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入。鉴于人民币在俄、蒙两国外汇储备篮子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本币结算、跨境支付、现钞调运等金融业务上升很快。双边本币结算不断增长,口岸对外贸易结算渠道日益畅通,为边境贸易活跃度的提升提供了保障。到2020年7月,内蒙古人民币跨境收支额累计达到3035.89亿元,年均增长12.92%。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开展卢布现钞使用试点、蒙图现钞调运等业务。内蒙古有关商业银行与俄蒙两国商业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62个,开设金融同业往来账户153个,且人民币结算额度不断提高。实现人民币对蒙古图格里克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挂牌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为企业贸易投资本币结算提供了便利。
二是对俄蒙投资和利用国际融资方面有所进展。内蒙古各金融部门以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为主,支持企业赴俄、蒙投资开发取得积极成果。到2020年8月底,内蒙古新设对俄蒙境外投资企业270家,协议投资总额25.65亿美元,投资行业以批发、木材加工和煤炭开采等行业为主。2019年前6个月,内蒙古对蒙古国投资项目达226个,协议投资额超19亿美元。
三是积极推动国际金融合作创新。内蒙古结合自身的特点和竞争优势,不断探索发展股权融资、质押贷款、进出口信贷等新型金融业务服务。积极鼓励内蒙古新型互联网支付结算行业参与,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便捷的金融支付结算服务,逐步建立金融跨境支付结算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主要问题
一是本币结算业务仍有巨大空间。在跨境本币结算方面,内蒙古与俄蒙跨境贸易结算中,人民币实际收付总额仍低于同期美元结算占比,更低于同期卢布结算占比。受制于中美贸易战和新冠疫情影响,人民币和卢布的汇率出现趋势性下滑,这影响到了跨境贸易本币结算的推进速度。如2018年满洲里口岸双边本币贸易结算量占地区对外贸易额的65%,2019年下降到了58.6%。对此,国内出口商更倾向于使用美元结算支付,这会进一步压缩人民币的使用空间。
二是投资合作潜力尚未完全释放。蒙古国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战略意义领域协调法》加大了蒙古国对外商投资的监管力度,导致外商投资大幅减少。蒙古国对内蒙古投资也处于低水平,2018年内蒙古实际利用蒙古国外资41万美元,排名第15。对俄投资方面,我国对俄罗斯的直接投资发展状态不稳定,内蒙古对俄直接投资也受此影响。俄罗斯对内蒙古投资额也处于非常低的水平,2018年仅利用俄罗斯外资7万美元,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三是金融合作深化不足、风险较高。内蒙古与蒙古国金融合作领域集中于资金结算等业务,合作方式仅限于账户行关系。融资形式单一、服务网点稀少,尚未有正式的子行开设。不开设子行,中国的商业银行便无法开展正常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阻碍重重。内蒙古口岸地区尚未与俄罗斯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也没有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跨国金融风险的控制监管措施尚处于空白期。同时较难把握对俄边贸企业的资金流与物流匹配度,在无法判断企业贸易真实性的前提下为其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极容易引发信贷风险。
四是数字化金融合作水平较低。内蒙古同俄蒙在相邻地区的经贸合作中,以边境贸易、小额贸易为主,与之相关的金融合作也基本以常规的贸易结算为主,较少涉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导致银行业在对俄蒙金融合作中的数字化转型及金融科技发展状况均不理想。
四、俄、蒙对资金融通的诉求
一是俄罗斯希望同中国深化资本市场合作。在证券投资方面,俄罗斯证券市场对中国投资者持欢迎态度,因为俄罗斯对资本账户的限制较小,外币可以低成本进入俄罗斯境内兑换卢布投资资本市场并自由流出。让更多的中国投资者持有卢布购买俄罗斯股票、债券等是扩大卢布流动性的长远之计。蒙古国银行业整体规模较小,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我国利率水平较高,因此向我国金融机构融资的意愿强烈,特别对从中国资本市场融资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二是俄、蒙希望利用中国外汇储备推动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俄罗斯政府的“2024年俄罗斯国家发展战略任务和目标”中,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明确为政府下一个六年的优先支持项目。俄罗斯希望能将中国过剩的外汇储备引入俄罗斯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蒙古国希望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中国长期以来都是蒙古国的重要资金提供方。蒙古国传统的融资来源,包括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融资条件变得愈来愈苛刻,这使得蒙古国更加重视同中国的金融合作。
五、其它走廊经验、启示
一是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为资金融通提供制度保障。中国与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国家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为资金融通提供制度保障。中国银监会先后与新加坡、泰国、越南、马来西亚金融监管当局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就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双边互访、信息交换等内容达成共识。中国证监会与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等国的证劵期货监管机构签署监管合作协议,促进双方在证劵期货领域的跨境监管合作与信息互换。
二是通过国际性开发金融机构实现融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积极利用亚投行资金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共开展39个投资项目,项目贷款总额为79.4亿美元,主要涉及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对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丝路基金出资20亿美元建立了中哈产能合作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中哈产能合作及相关领域的项目投资。中国与中亚、西亚国家之间还借助境外银行与合作中心来实现资金的融通。
三是投融资模式创新深化金融合作。证券交易方面,2017年,中国金融期货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巴基斯坦哈比银行和中巴投资公司联合收购了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40%股份,助力发展巴基斯坦证券市场。中资银行、非银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的资金融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积极探讨并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中资基建企业对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的市场开发工作,解决项目推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担保难以落实的问题。
六、对策建议
一是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下深化本币结算。内蒙古要发挥政策引导和金融职能作用,帮助企业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内蒙古泛口岸经济建设,加快发展人民币对俄跨境结算业务,支持企业境外发债、跨境并购。积极同蒙古国发展跨境金融合作,包括跨境贷款、在蒙古国直接发债等业务,鼓励蒙古国居民设立人民币存款账户,方便离岸人民币回流。
二是在跨境地区以优惠政策扩大投资。在接壤地区建立享有特殊优惠政策的专门经济发展区域,该区域内新成立的外资企业可通过税收优惠,并在建筑许可、电网接入、海关通关等方面享受便利服务。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出台专门信贷政策和担保机制,设立相关边贸企业的融资平台,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以创新深化金融合作。内蒙古要主动对接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丰富边贸企业融资工具,推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创新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多层次融资服务,满足“走出去”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同俄、蒙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旅游保险等合作,发展跨境投资贸易信用保险。
四是以“产融结合”推动金融数字化。促進金融机构同企业的协同发展,打造新型的对俄、蒙B2B模式。建立信息化系统来为企业控制风险带来便利,借助大型通信支撑平台,实现项目运作中的信息及时反馈与管理,达到国内外沟通流畅及时。发展数字化跨境金融服务,这在客观上要求大力推进5G、卫星网络及设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中国以及内蒙古角度讲,有助于推动“新基建”投资拉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