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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2020-01-18

关键词:助理队伍党员

郝 东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文法学院 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伟大梦想,关键在于配齐配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力量。组织员制度是我党在长期的党建工作中形成的颇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工作制度,这支队伍的兴衰事关高校党建工作的成败。当前,高校党建工作中选聘优秀的大学生党员作为兼职组织员或助理组织员的实践在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构建大学生党员作为助理组织员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队伍。

一、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相反组织员队伍则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较大的缺口。为了实现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必须增加和稳定专兼职的组织员队伍。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网络阵地必将成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渠道。当前,很多高校已经建立了党建网、党校网等相关的红色网站,取得了较好效果。而高校大学生思维活跃,对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的使用和适应程度高。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其中20~29岁网民占比为21.5%,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群体占比为19.5%。由此可见,在庞大的网民群体中,大学生是年龄阶段和知识水平最高的一个群体。选聘大学生党员作为助理组织员,有利于将基层党组织的好想法、好做法通过网络的形式及时便捷的传达给受教育者,使组织员的工作达到“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的良好功效。

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服务师生、服务校园、服务社会”中体现,除了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和搭建大学生党员实践平台外,如何激发本科大学生党员内生动力一直是本科大学生党建的研究课题。大学生党员作为支部书记履职效果明显,作为助理组织员的尝试在部分高校也取得了积极效果[1-2],为发挥本科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新的思路。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均来自学生中的佼佼者,因此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和较强的纽带作用。通过他们来执行组织员的工作意图,实现组织员的工作目标,不仅能使组织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教育方式、方法是否得当的反馈,同时也使受教育者更易接受,更易取得良好的效果,使组织员的工作更贴近同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同时,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本身也是校园文化的传承者,通过他们实现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目标,则如春风化雨,起到“润物无声”的功效。

(二)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可行性

从组织员制度的发展历史看,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组织员制度[3],1951年在全国县(市)一级设立组织员,后虽然经历了几次存与废的反复,最终实践证明,建立组织员制度,对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高等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始于1994年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4〕2号《关于在县(市、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高等学校中设置组织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对县(市、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高等学校中设置组织员的任务、管理、编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强调了要建立专兼职组织员队伍。高等学校是青年人才集聚的地方,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冀组字〔2004〕7号《关于认真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冀组字〔200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队伍作用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队伍作用。各高校均建立和完善了组织员队伍建设,形成了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制度,为高校党组织员队伍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如聘请专业课导师作为兼职组织员、聘请离退休党政干部作为兼职组织员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可见,选聘优秀大学生党员作为组织员助理具有政策可行性。

高校专职组织员队伍的成分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政干部。高校兼职组织员制度,就是在非专职学生党务工作干部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聘任一批适合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熟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主要是离退休老同志)作为兼职组织员,下派到各个有学生党员发展任务的院系,主要是对所在院系的学生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的一种新的工作制度。从其本质意义上考察就是一支“完全可靠的、在党的建设上有经验的、思想与作风纯正”的党员队伍。大学生党员中不乏符合这种条件的党员,从中选择一些同志出任本专业、本院系(部)的助理组织员,完全符合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时,大学生党员出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助理班主任等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全可以借鉴,保证了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制度的顺利构建和实施。更为重要的是,大学生助理组织员作为组织员的助理,可以直接和大学生积极分子、党员保持直接的联络,更容易了解并掌握大学生思想动态,有利于协助组织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员的“传帮带”,为担任助理组织员的学生党员搭建一个党性锻炼的平台,使其亲身感受组织员的言传身教,在工作中接受教育、积累经验、增长才干、锻炼能力,实践证明是非常成功的。

二、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专、兼职组织员数量不足

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相反专职组织员的队伍则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较大的缺口,有的院(系)生均专职组织员甚至高达1∶1 200。且由于编制的限制,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地解决,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但是就目前组织员队伍的实际看,一是人员数量上,专职组织员人员数量不足,兼职组织员数量增长较快;二是人员成份上,专职组织员往往身兼数职,兼职组织员绝大多数为离退休党政干部;三是日常工作上,专职组织员时间难以保障,兼职组织员一方面由于年龄和知识结构上与学生存在较大差距,使得工作中作息时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较难接受网络等新途径,甚至有的老干部很少使用手机,给工作造成极大不便。

(二)兼职组织员工作存在局限性

兼职组织员队伍的构建,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专职组织员数量不足的缺陷,特别是专业导师型组织员和离退休党务工作者型兼职组织员的聘任,使兼职组织员的“亲其师,信其道”、党务工作和社会工作经验丰富、离退休后有相对宽裕的工作时间等优势得以发挥,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实践中导师型兼职组织员业务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和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接触往往仅限于自己指导的学生,范围相对狭小。离退休党务工作者型兼职组织员则往往受到身体健康和作息时间等因素影响难以承担过多的工作量,使党组织也很难放手使用。有些高校针对离退休党务工作者的特殊情况还专门提出“二不二参谋”的原则,其中“二不之一”就是以不影响老同志的正常生活为前提[4]。而其作息时间往往和学生的作息时间相冲突,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下课之后开展活动,往往不利于他们的身体健康。同时,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成为高校党建工作的“兵家必争之地”。但由于条件和时代的限制,离退休党务工作者型兼职组织员虽然也在努力学习网络知识,且有的已取得了成功,但就整体讲,仍限制了他们应有效能的发挥。

三、 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

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选任的基本原则,应该以大学生党员意识标准为原则,突出强调大学生党员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等党员意识标准。大学生助理组织员原则上负责自己的相关专业的学生党员培养发展。

(二)选能任优

一是要求优秀学生正式党员(不一定为学生干部)。二是要具有一定的亲和力、组织能力和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责任心强。三是要热爱大学生党建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能秉公办事,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记录,行为习惯好,无不良嗜好。四是要学习成绩优秀,可要求必须达到一定的综合测评名次、一定的成绩绩点。五是结合本科大学生党员的学制具体实际,任期以一年为最佳。

(三)强化管理

大学生党员任助理组织员由其所服务的组织员管理部门(一般为同级党组织)和大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进行双重管理。并根据各党组织的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工作汇报(例会)制度、学习交流制度、考核奖励制度。

(四)注重考评

大学生党员任助理组织员管理中考评体系建立是该制度的长效机制之一,是大学生党员任助理组织员管理制度的核心。应该建立以学习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为观测点的考评体系,从思想政治素质、学习业绩、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纪律观念等六个方面加以考察。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的直接依据和大学生各项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培训提能

大学生党员任助理组织员的培训要注意作到三个结合、三种方式。即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相结合、与组织员培训相结合、与党校培训相结合。三种方式为: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与普通的党员和学生干部不同,大学生助理组织员必须要掌握系统扎实的党的基本理论,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5]。所以,对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的培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模式。培训要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相结合,不仅要参加培训,条件允许的还可以由助理组织员来组织培训,甚至为积极分子讲课。与组织员培训相结合即在党委组织专兼职组织员培训时,有关组织员工作的理论问题、知识性问题、工作经验交流等业务培训时,可以吸收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党校培训相结合就是要在党委党校培训中,特别是涉及党的建设理论、事实政策形式等培训内容时,可以吸收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参加旁听学习。如在党校开展“三基本”(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基本理论),“五当代”(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军事和国防、当代世界法律、当代世界思潮)教育时完全可以组织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参加培训,通过“三基本”学习夯实他们的理论基础,“五当代”则使他们及时掌握新形势、提高他们的应对能力。在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的方式。其中岗前培训至关重要,一定要充分保障培训不走过场,也不能因为其他工作忙而省略掉。日常培训则可以结合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灵活多样的开展。骨干培训则要突出重大、原则问题和系统的理论学习,真正培养一批业务骨干。

如何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可以说基层党务工作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部分高校制定了组织员选任办法、考核办法、奖励办法等,使专兼职组织员工作制度化和职责化,增强了专兼职组织员队伍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笔者认为在制度规制的前提下,再辅以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制度的保证,特别是为专兼职组织员配备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更有利于充分发挥组织员队伍的工作优势。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实践也证明了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制度建设,不仅提高了组织员队伍的工作效能,而且更有利于发挥大学生党员助理组织员自身的教育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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