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制约性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
2020-01-17王庆彦
王庆彦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甘肃 兰州 730201)
职业教育督导工作是教育机构授权的督导人员,以专家身份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其目的是提高职业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分为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督导、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对学校的督导,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和本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政府组成各部门的督导。自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整体来说,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教风学风方面,以及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职业教育要以高质量教育为发展目标,实现内涵丰富的跨越性发展,发展过程中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虽然职业院校已经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并将其纳入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但教育督导制依然属于自主性制度,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另外,不同地区职业教育的地位和性质不同,使得教育督导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影响教育督导的工作成效。基于上述原因,本文以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制约性因素和优化对策。
1 教育督导工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依据目前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其主要存在督导制度不健全、督导队伍的人员结构不合理,以及督导方法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1.1 不完善的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制度是促进教育事业向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已经取得喜人成绩,但仍然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制约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研究发现,甘肃民族地区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教育督导体制建设缓慢,影响教育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2)督导、督学队伍力量薄弱,以临夏州为例,全州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0所,有两个县没有配备职业教育责任督学;3)教育督导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督导结果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利用,有些督导流于形式。目前,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的评价内容,主要集中于授课形式、教学纪律检查以及教学材料等,缺乏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教学技巧分析,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对教育教学进行督导。另外,由于教学技巧和科学性属于定量问题,督导制度无法从宏观进行概括,更无法进行实际评价,容易出现督导效果差或者评估结果不准确的问题。
1.2 不明确的督导地位
甘肃省民族地区教育督导机构有以下三种模式:1)职能处室管理模式,属于教育督导部门的下属机构。然而,该模式未将执行与监督职能进行有效分离,容易出现体制内监督的现象,不能充分发挥督导部门的职能;2)行政下的独立部门模式,是职业院校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下属二级单位,可以独立行使相应职能;3)咨询机构模式[3],由相应专家和行政人员,组建督导工作委员会或者督导团,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但缺乏行政功能和职能,不具有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从上述三种模式可以发现,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比较模糊,无法准确划定为行政管理机构或咨询机构,影响督导职能的发挥。另外,教育督导职能主要包括督教、督学和督管,但从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运行实际来看,仍然存在重视督教,忽视督学和督管的问题,影响督导职责的全面实施以及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明确的督导地位不仅不利于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而且阻碍了督导制度改革,阻碍本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督导地位的不明确还存在历史原因,由于督导开展较短,为了应对教学督导问题或者配合全国督导工作的开展,实行暂时的督导机构设置,使得督导地位一直处于从属地位,或者督导工作无法独立发挥监督的职责。
1.3 缺乏合理性的督导工作体系
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仍然缺乏有效的工作体系,特别是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督导工作体系是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纵向为督导队伍结构不完善,甘肃民族地区部分学校只开展院级督导或者二级督导,未进行独立督导体系构建,甘肃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不多,调研中发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有相对完善的教学督导体系,一些民族地区的中职学校,没有设置相对独立的督导室,教学督导一般都是在教务处的安排下进行工作。2)职业教育督导队伍缺乏科学的横向管理,对社会和企业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较少[4],尚未建立来自企业和社会的督导人员队伍;3)督导队伍的结构单一,缺乏多元化的结构体系。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种,而两者的构成比例并不科学,存在兼职人员较多、全职人员较少的现象,不利于甘肃民族地区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处于起步与发展阶段之间,存在督导经验不足和理论欠缺等问题,尚不能建立比较完善的督导工作体系。督导工作体系的另一个问题是督导范围不断扩大,而督导体系处于后置位置,无法进行有效的教学前期指导或者教学问题的及时发现,使得教学问题时有发生。
1.4 不专业的教学督导水平
教学督导的水平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教学督导缺乏专职的督导人员,兼职督导人员需要承担教学、科研等任务,难以在督导工作中投入更多精力。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要“提高教学督导水平,发挥独立督导职能”。另一方面,外聘督导人员由于工作时间和内容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督导管理存在一定困难。由于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较晚,督导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水平较低,短时间内难以提高教学督导水平。目前,职业教育督导管理水平低,主要是由于相关人员的素质不够,且兼职人员较多,缺乏精力和自身素质。相关教师不仅要进行教学还要进行监督。此外,教学监督需要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2 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改进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教育督导工作应该从制度建设、主体地位、管理水平和相应体系的完善方面着手,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针对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情况,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协调出发,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例如,制定《教育督导条例》的相关实施意见或办法,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明确各类督导人员的资格。同时,加强对督导人与的技术职务评审,强化督导人员的业务能力。2019年11月8日公布实施的《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对督学、教育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界定,对职业教育督导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要明确教育督导内容,从内、外入手进行督导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督导工作,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6]、统一管理,保证督导工作落实到位。同时,针对甘肃民族地区教育督导的实际情况,做好后续的政策执行和落实工作。例如,针对义务教育有较强督导工作内容和完善实施步骤,实现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可以参照进行。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督导工作进行明确和统一,协调好处理弹性和解决规范之间的关系。结合自身的实际,对教学技巧和教学科学性等定量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设定比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学内容进行评价。在督导评价过程中,要进行权重打分的形式,让督导的工作内容更加客观和深入,符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甘肃民族特色的督导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而且有利于全国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除甘肃外的其他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提供借鉴。2017年下半年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开展了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对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提升了教育督导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表彰,应形成惯例,每五年或者三年进行一次。
2.2 确定教育督导的主体地位
教育督导地位不明确的原因是,一是督导对象与督导机构之间无明显的行政差异,二是督导组织缺乏独立性,无法建立自身权威,三是督导工作处理不当,给督导对象造成干扰。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确定教育督导的主体地位。1)实现“以人为本”的督导工作,强化督学、督教的职能[7]。督导工作是“督”与“导”之间的结合,所以要加强“督”与“导”并重,逐步实现日常督导向重点督导的转变。同时,要加强事前督导、事中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问题造成的后果,提升督导工作的水平。在督导过程中,要尊重教师的主导地位,以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平等、互利、协商和尊重,以对话的形式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信任,共同做好督导工作。2)明确督导工作的职能,规范督导工作流程。教育部门与督导部门之间在教学管理职能方面,不仅存在分工而且存在着合作,虽然各自职能不同,但共同目标一致。因此,在职业教育督导工作过程中,处理好教育部门、督导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督代管,或者替代和干预教育部门的具体业务,出现越位督导的现象。
2.3 完善相应的督导体系
2015年9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指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设立质量监控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健全自我评价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建立本地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大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推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督导体系是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提高的保障,也是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鉴于民族地区教学水平低和发展速度慢的问题,在教学督导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应该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构建适合教学质量提高的开放体系。教育督导要以教师为督导对象,学生为服务体系,广泛采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让学生广泛参与到教育督导过程中,使得教育督导工作更加客观。同时,职业院校要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让企业等社会人员参与到教育督导工作中。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要构建内外结合,专兼比例合理,督导员、学生和校外企业联合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督导体系。其中,专职主要为校内教师和管理人员,兼职主要为退休教师和行政人员,以及部分企业和学生代表。从监督人员的组成上来说,可以采取5结合的方式,专、兼职人员结合,在职、退休人员结合,学校、企业人员结合[8],教师、管理人员结合,不同学科人员结合。可以依据实际需要,采用不同的结构方式,发挥各种结合方式的优势,促进督导工作的全面和深入开展。可以采用访谈的形式,找出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要明确分工,定期组织不同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不同层面或者各类学校的督导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铺垫。建立责任督导工作津贴制度。
2.4 提高督导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督导管理水平,需要加强督导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培养力度,促进督导体系从人员培养制度的完善。采用择优选聘的方式,对督导人员进行认真筛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水平,树立督导监督威信。同时,督导人员进行培训和培养,实现督导人员的自我提高和提升,为督导工作的管理水平提高奠定基础。2019年甘肃省第1期国家级教育督导网络培训中,督学管理班92人,高中教育督导班11人,学前教育督导班10人,义务教育督导班35人,责任督学班42人,虽然责任督学班有从事职业教育的督学,但是没有开设职业教育和高职教育班,这个方面需要加强。定时组织人员去外部进行培训,或者到其他外省进行参观和考察,制定符合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需求的培养方案。定期举行督导知识答疑和督导知识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实现督导知识交流和经验交换[9]。另外,要加强甘肃民族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包括:教学信息收集、督导问题分析,以及相应问题处理和反馈等。目前,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管理中,存在信息沟通不完善的问题,特别是教学运行和监督两方面。由于缺乏实际的沟通,使得很多督导问题难以及时解决,存在沟通障碍,影响督导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因此,要建立督导沟通制度,拓展信息沟通渠道,定期组织督导工作会议,鼓励教学部门和管理部门参加,实现信息互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课堂听课、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职业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3 结语
综上所述,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处于自主性较强阶段,且自身具有民族特征和地域差异,督导工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目前,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制约因素主要为:督导制度不完善、督导地位不明确、缺乏督导工作体系,以及督导管理水平较低。因此,甘肃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应该不断深化督导内涵,完善督导制度,针对不同的督导工作和问题[10],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同时,依据国家的督导法律、法规,诸如《教育督导条例》《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制定符合自身的督导制度和方案。另外,甘肃民族地区加强与周围地区的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地区的案例,丰富本地区的督导内涵,以提升督导工作的实效性。总之,甘肃民族地区要加强自身的教育督导工作,找出督导工作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在培养教师教学能力的基础上,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目标,为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提供支持。同时要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