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引线厂设备设施销爆处理
2020-01-16王付景
王付景
(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 551400)
1 工程概况
某引线厂不再继续生产引线等烟花爆竹辅料,对现有的原材料及引线产品、制备仪器及原厂房进行安全消爆处理,由于部分半成品及产品内部性能极其不稳定,危险性大,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的稳定带来严重隐患。为彻底消除这些社会安全隐患,需对该厂的烟花爆竹原材料及半成品、制备仪器及厂房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及安全消爆。
销爆拆除工程为引线厂生产线的设备及设施,包括厂房及厂房设备,该引线厂主要是生产烟花爆竹所需要的引线,主要设备为制引工房的制引机,共计8个工房,每间工房安置一套制引机,目前已经停用2年之久,另外含药工房还包括16间绕引工房及16套绕引机,一间混药工房,一间湿药中转工房,目前均未生产,工房内无残药。
2 设备设施危险性辨识及销爆方法
2.1 总体销爆方法
2.1.1 初次销爆
(1)手工清除法:主要用铝铲或木铲对设备设施上粘附的残药、药垢等进行铲除,然后用扫把进行清扫或用抹布进行擦拭。
(2)高压水冲洗法:主要对需拆除的设备设施上及内部存在的粘附危险品、药垢进行清理。
2.1.2 二次销爆
(1)高压水冲洗法:主要对拆除的危险设备设施内外、边角缝隙、夹层等上存在的粘附危险品、药垢进行清理。
(2)烧毁法:用柴油对经清理干净和破坏性解体后的报废设备设施进行火烧销爆,彻底消除其燃烧爆炸性。
2.2 各设备设施危险性辨识及具体销爆方法
2.2.1 制药工房(见表1)
表1
2.2.2 绕引包装工房(见表2)
3 销爆处理标准及安全管理
3.1 处理标准
3.1.1 初次销爆
(1)设备设施、机架等表面不得有堆积残药及危险物料。
(2)危险物料管道,应将接口两端拆开,采用高压水从两端进入的方式进行吹扫和冲洗。
(3)对不能用水冲洗法进行处理的设备,如:电动机、配电柜等设备、设施,则采用手工清理等办法进行处理。
表2
3.1.2 二次销爆
(1)设备内外、边角缝隙、夹层、物料管道等隐蔽处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和残留余药。
(2)设备、工器具、装置、管线等,其表面和内部不得有目力可辨的危险品附着物。
3.2 安全管理
(1)销爆处理及拆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销爆拆除方案。
(2)销爆处理拆除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品生产区禁烟火、手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禁止在暴雨、雷电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销爆处理和拆除作业。
(5)销爆拆除作业区域由车间设置安全警戒线,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等进入,严禁在作业场所邻近区域进行其它作业。
(6)销爆处理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并将消防水池注满水。
(7)在设备设施销爆拆除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各类机械事故发生。
(8)销爆拆除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实施。
(9)销爆拆除现场应尽可能减少作业人员。
4 火烧销爆安全要求
(1)将经破坏性解体的废旧设备设施及废木柴、废纸箱、柴油用车转运到焚烧地点。
(2)在焚烧地点50m外拉上警戒线,由聘请的保安人员负责警戒。
(3)将需要作焚烧处理的废旧设备交叉设施起来,确保堆放稳固及每个部位都能被充分焚烧,每次堆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0块。
(4)将废木柴、废纸放入堆放空隙内。
(5)在废旧设备设施表面浇上一定数量的柴油。
(6)在堆放完毕的废旧设施边沿下风方向用木柴铺设长度不小于2m的“引火路”。
(7)将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8)由现场涉药工作人员轮流负责点燃引燃物,进行焚烧。
(9)焚烧完毕后,用消防水对烧毁场地进行冷却。
(10)待所焚烧废旧设备设施及烧毁场完全冷却后,用手工清除法将焚烧残渣清除。
5 动火、高空、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进行动火、高空、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应按公司制度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在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作业。
(2)动火作业现场不得多于3人,特殊情况应征得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同意。
(3)对架空装置进行销爆处理及拆除时,必须对吊装设备及附件和支撑物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登高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有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时下方禁止站人。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打开所有通风口;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保持充分的照明;小心谨慎,避免滑跌、碰头等;每次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时间不应超过1h,专人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
(5)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在临时用电接入处挂上标牌。
6 销爆处理顺序
(1)制引工房:制引机→物料管道→电气设备及管线、灯具→房屋墙面→地沟、沉淀池。
(2)绕药包装工房:半成品输送带→装药机→电气设备及管线、灯具→电气设备及管线、灯具→房屋墙面→地沟、沉淀池。
7 销爆验收
(1)单台设备销爆完后由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组进行销爆验收,并填写销爆验收表。
(2)单台设备二次销爆完后由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组进行销爆验收,并填写销爆验收表,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生产线全部设备设施、工作台、地面、墙体等销爆拆除及二次销爆工作全面完成后,由销爆拆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验收,并签字确认。
8 二次销爆处理
(1)所有生产危险品的设备经初次销爆合格拆除后,移至指定位置(需留用的移至工房外坝子),由销爆处理工作组进行再次冲洗及吹扫。
(2)如夹缝、破损缝隙、清理困难的死角、夹套、夹层、空心轴、管道、轴承座等密封或半密封设备设施无法拆解时,经现场安全监管组负责人和技术保障组负责人确认已处理干净其表层危险积聚物并确认安全后,可一边淋水的同时采用手工锯割破口灌水,将内部危险物和易燃积聚物溶化冲洗干净后再进行二次销爆。
(3)由销爆处理工作组组织对经二次销爆及破坏性解体后的报废设备设施进行火烧销爆。在火烧销爆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邓伟琳对周边进行安全警戒,经确定无闲杂人员后,方可进行火烧销爆。
9 销爆处理及设备拆除环境保护措施
(1)销爆处理作业前,应将生产污水管网(含地沟、管道)全部输理通畅,确保销爆污水全部进入生产污水管网。
(2)销爆处理所产生的废水全部排入公司生产污水管网,经隔油、沉淀及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销爆处理及设备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金属废弃物经销爆彻底后与废旧设备一起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