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C+翻转课堂在知识产权法本科教学中的运用
2020-01-16邓淑梅
邓淑梅
一、从MOOC到SPOC+翻转课堂
MOOC作为依托名校网络平台完成的大规模、开放、免费的网络课程,是近年来新兴的教学方式,引领在线学习的浪潮。随着其应用,MOOC所存在的问题也引起人们反思,MOOC存在教学模式单一、不能够满足教学个性化需要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SPOC模式应运而生,SPOC也称小范围在线课程。MOOC+SPOC则是指借助慕课平台,在慕课范围内,开辟的一种小的课程教学形式。参与SPOC课程制作的是本校教师,而选课的学员则是授课教师可识别的本校学生①侯俊英、宋巧红、张彦航:《MOOC+SPOC+传统课堂”混合教学模式初探》,载《工业与信息化教育》2017年第1期,第1页。。SPOC教学模式可分为同步SPOC和异步SPOC两种。同步SPOC模式是指与MOOC同一教育形式,完全跟随一门正在开课的源课程学习,教师仅可补充内容,但不能修改源课程原有内容,因此基本上与MOOC无差异。而异步SPOC教学模式是指学校自主的课程模式,在MOOC平台上拷贝一门已经结课的源课程学期内容,根据课程组织形式、教学安排等需要,教师可以删减原有内容也可以新增补充教学内容,教师还可以根据慕课资源自主开发教学课程,如上传新视频、测试题、开展话题讨论等内容,使 SPOC模式更好地符合教学需求,符合学生学习需要。而SPOC+翻转课堂,则是指基于 SPOC线上平台结合教师线下教学开展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是应用型本科教学改革的趋势。这种教学模式采用了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开展教学,线上教学是线下教学活动的辅助,线下教学是基于线上的前期学习成果来开展更加深入的教学活动②杨宇翔、黄继业、吴占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实施方案设计》,载《课程教育研究》2015年第5期,第3页。。翻转课堂现在在一些平台比如慕课堂、雨课堂、学习通等均有提供,SPOC+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可以更好的为教师融合线上资源与线下课堂活动,整合课堂学习,提升教学效果。
二、知识产权法学的特点及教学需求
知识产权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六门主干课程之一,在本科阶段的学习占有重要的位置。知识产权法学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其自己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法内容具有复杂性
知识产权法从体系上看,传统教学体系主要涉及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几个板块。知识产权法体系内容较为复杂,各板块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从内容上看,知识产权法既涉及实体法内容又涉及程序法内容,虽以民事法律制度为基础又涉及大量的行政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脱胎于民法,虽以民事法律制度为基础,但理解上又与传统民事法律不同。知识产权与物权从权利属性上都是对世权,但是知识产权无形性与物权有形性的差别,使得这两种权利在权利的确定、行使、转移等制度上都有很大的差异。许多学生刚刚接触知识产权时都带着传统民法思维去思考知识产权问题,常常觉得知识产权问题无处着手,这给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上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二)知识产权法内容具有科技性和较强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文化艺术智力成果的法律,也是保障科技、推动知识创新和发展的法律。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法与科技的发展紧密相关,每次科技的发展往往也推动着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例如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数据库和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推动了网络版权保护问题的产生与发展。生物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问题,也产生了基因与遗传资源的专利保护问题,推动了专利相关规定的制定与变化。在这些科技领域,有许多专业性术语、问题,这也为相关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的学习与理解增加了难度。
(三)知识产权法更新较快
如前所述,科技的发展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因此相较于传统的民商法领域,知识产权法的法律规定更新较为频繁。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的三部法律从出台到现在,在三十年间已经历几次修订。①《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2001年与2010年两次修订,如今正酝酿第三次修订;《专利法》1984年颁布,经历了1992、2000、2008年三次修订;《商标法》1982年颁布,经历1993、2001、2013、2019年四次修订。而教材的更迭相较而言更缓慢,很难及时地将最新内容收录其中,而且有些内容对学生可谓过时,对学生来说很难理解。比如在大多数教材中,著作权的内容还是以传统传媒(如书籍、影视作品)为主要说明对象。曾有教材在著作权法中,举例说明将作品录制成VCD、DVD时的权利状况。而什么是VCD、DVD?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他们根本不认识这两种事物。不认识就更不可能去理解这些事物上可能表现的权利情况。可见,知识产权法的授课需要紧跟时代的内容。
以上特点导致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既考虑到体系上大而全的需求,又要兼顾专业内容的要求,还要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因此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对许多学生来说颇为头痛。但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中,乃至整个法学教育,都是以教师为主导教学模式。而传统教学最大的局限性在于课程内容更新不及时,授课形式相对单一,考核评价不够灵活。②刘茜、张素红:《“三位一体”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中的应用》,载《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2期,第77~78页。而这种方式在如今的学习环境中,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同时,在这一教学模式下,教师还需要考虑在限定课时内完成所有的教学任务。知识产权法通常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教学,一般只有几十个课时③以福建江夏学院为例,知识产权法在法学专业两个方向开设课程,普通法律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为48学时,在社区法务方向对该课程的设置却只有32学时,这样的课时量往往不能满足充分授课的需要。,教师需要在短短的时间完成对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授课任务。除却课时问题,教师不仅要考虑课程内容的授予,又要保障学生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的锻炼,其教学压力可想而知。这导致教师只能通过内容缩减、提炼知识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如今应用型本科建设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那么实践能力仅仅是在动手能力吗?法科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教育,法科教育的实践能力不应当只是表现为动手能力,更应当立足于法学思维的培养。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更新速度快,在面对新的内容,学生要学会运用法学思维去讨论、分析、解决新的问题。应当说,开展SPOC+翻转课堂正是提升学生法学思维的一个良好途径。传统的课堂教育,宥于教学模式与课堂时间的限制,学生学习较为被动,有时连学习内容都未完全掌握更逞论实践能力的锻炼与法学思维的发展?若能将SPOC+翻转课堂运用于知识产权教学中,老师可以把课前、课中与课后的不同教学时段通过互联网平台串联起来,拓展学生的学习范围,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三、SPOC+翻转课堂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的运用
SPOC+翻转课堂已被许多教师运用在各个学科的教学领域中,若将SPOC+翻转课堂运用到知识产权法教学中,则主要应考虑从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与课后指导等方面入手,为学生打造一个前后衔接,头尾呼应的学习环节,方能较大程度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一)课前设计
首先,教师需要根据自己的教学目标完成相应的课程设计,设计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有针对性地掌握学习内容、思考问题。课程设计将影响教学目的的完成度,也将影响教师对整个教学节奏的把握,所以这是开展教学前重要的步骤。一般而言,在进行课程设计时主要考虑几方面:课程目的,每课时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线上教学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点,线下课堂要完成的教学任务与采用的方式。
通常而言,教师会选择按照教材体系去完成课程体系布局。常规教学安排就是依照部门法按篇章展开。每部部门法下则按照概述、主体、客体、内容、内容的限制等章节体系进行。这种体系好处在于逻辑清楚,与教材结合紧密,便于学生进行预习学习。也有老师提出可以按课程的共性和知识产权法本身的特性来授课,在讲授内容上采用概念篇、制度篇和实务篇的体系。概念篇的内容主要涉及全课程会涉及到的基本性概念,先做概念讲解,待学生对课程有整体印象再进行制度篇的学习。制度篇则是将各部门法的共性按照权利权能制度、权利取得制度、权利归属制度、权利利用制度、权利限制制度、权利保护制度等几块进行教学。①郑华聪:《<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研究》,载《宜春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第148~149页。最后则是介绍涉及实务的实务篇。笔者曾多在复习总结阶段使用这种体系,对学生横向对比几大权利制度是比较有利的,不容易将这几个权利相混淆。但是实践中若采用此种体系亦需看学生的情况,目前采用这种体系比较少见。
但无论何种体系,都应根据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活动,但具体到每一节课,则应特别注意设计不同的适合法学类课程的学习活动。如知识产权总论部分,较为侧重概念方面的理解与掌握,那么应在课堂上考虑增加理论的辨析环节;而在各知识产权权利的内容、权利的利用部分,应更侧重于实践应用,在教学活动中应多设计一些实践环节,以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关注课程内容;而在某些如网络直播、电子游戏版权等法律未有明确规定而现实又需要考虑的领域,可以注重让学生充分讨论与思考问题。待课程设计完成后,则需根据设计在 SPOC平台上发布相应的学习资源。基础的学习资源如教学视频,可以是教师自己录制的,也可以是网络平台已有的教学资源。所发布的教学视频应注意时长,在MOOC平台上常见的教学视频基本时间都控制在10-15分钟。这比较有利于学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而且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需求调节资料观看的时间和次数。其他的学习资源则由教师根据授课需求,上传如习题、案例视频、裁判文书、文献资料等。尤其是案例视频与文献资料,这些将极大的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虽然大多数时候教师也都非常鼓励学生进行相应的课外阅读,但因种种原因,学生通常很难接触到一些合适的资料。教师则可以根据教学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内容提供给学生。这对教学活动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而在教学资料发布的同时,可以安排一些学习任务要求学生完成。部分任务可以检验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考查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应安排一些基础理论思考题、案例分析题。另一部分任务则是应当考虑与课堂教学相衔接而布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布置。要想高效地完成翻转课堂的学习,事先的准备任务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有利于提升课堂的利用效率。可以考虑事先进行一些团队任务的设定,在团队项目中,教师只需要设定完成的条件和目标,中间环节应交由学生自行安排,这样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组织、协调与合作能力①邵燕:《翻转课堂在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6期(下),第236页。。
(二)课堂教学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在教师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后,对于学生通过线上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可以不讲或少讲。而对于学生线上学习难以自我消化的部分,则应作教学重点与难点。例如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侵权判断,这都是难以通过自学理解的部分,应该在课堂上对此类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合理开展课堂讨论,让学生能够通过课堂讨论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应当注重对知识产权的案例学习问题,来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同时也应当在翻转课堂的教学中开展多种教学行为,如个人发言、辩论、小组讨论、小组合作等等,以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与提升。
前文已提及,传统课堂教学中因为资源与时间问题,教师出于教学任务要求能够完全展开案例教学的内容很少。而在SPOC+翻转课堂模式下,基本知识点学生可以在课前进行学习,教师可以有较大的余地在课堂上构建案例教学,一方面增强对教学重点与难点的学习;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多角度分析案例。例如可以在著作权制度中分析方正字体侵权系列案件②主要有方正起诉宝洁案件、方正起诉暴雪案件、方正起诉百味林案件、方正诉蓝亨公司案。,整合多个案件给学生布置多重任务:1.字体与字库属于什么类型的作品,如何认定;2.了解与阐述外国字体的保护现状;3.阐述我国字体字库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4.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要求学生选取不同案件当事人,从不同角度思考与分析相应法律问题。这几项任务应在课前在 SPOC平台上发布资料与任务要求,以便学生在课前做好准备、深入思考,课堂上同学们就可以展开充分讨论与交流,提高课堂效率。而教师应把控全场,主要引导学生思考、讨论。
笔者认为,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特别应当选取一些紧扣时代,与学生贴近的案件进行教学。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例很多,但从提升学生兴趣角度出发,应当选取一些学生容易理解,比较感兴趣的案例。例如在作品的作者与著作权归属问题上,可以选取著名的美国的猴子作品案,结合时下热点人工智能“作品”(也称AI作品)问题要求学生进行讨论,一是探讨作者的认定问题,二是特别探讨当今AI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AI作品正是时下的热门话题,而它所来的知识产权问题既是重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尤其是现在这一问题尚无法律定论,因此它并无所谓标准答案,可以让学生畅所欲言,亦可让学生选取各自角度组成辩论小组展开辩论。而在商标领域,由于与生活比较贴近,可以组织学生更多参与实践讨论。如在商标抢注问题上,可以事先在 SPOC平台上发布任务,安排学生分组进行实践调查,收集生活中的商标抢注情况,小组内先形成调查报告。到了课堂上,再由学生按组别讨论商标抢注问题,如何遏制这一情形,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这些任务可以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当然,SPOC+翻转课堂如欲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离不开教师在课堂上的引导作用。在课堂上应以学生为本位,教师是组织者,是引导者,是促进者。特别不应有事先设立所谓正确结论,而应当充分采用各种手段如情景演示、互动提问等来提高学生的参与性与积极性。
(三)课后指导
教育应是一贯制的,但是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在课后展开交流的并不多。许多学生不好意思找老师问问题,或是想找老师,但老师大多数时间并不在学校。而如今QQ、微信等现时互通工具的兴起,为师生课后交流提供了新的沟通途径。而在 SPOC平台上,对于学生的课后学习问题,教师可以通过课后作业或课后讨论,让学生对所学知识拓展应用,亦可运用所学进行实践应用。教师可以安排理论思考题,亦可以安排实践性的内容,这同样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例如要求学生课后就某一问题展开调研实践,再结合所学知识进行思考与应用。比如在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这问题,在课堂上学习了著作权侵权问题后,可以布置一项课后作业,让学生调查研究目前的著作权保护现状。因其涉及面广,可以考虑让学生分组调查不同的问题,如诉前禁令、诉前保全措施对著作权保护的作用、侵权赔偿的方式及惩罚性赔偿应用等问题。让同学们针对某一问题展开研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陈述报告。对于学生来说,既是对所学知识的巩固,亦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而通过这样的巩固,相信学生的记忆最是深刻。
四、SPOC+翻转课堂的具体运用——以著作权主体与权利归属一课为例
著作权主体与权利归属是著作权法的一堂基础课,也是重要的一堂实践课。这是理解与判定著作权问题的基础。因此这一课是著作权法教学当中的一个重点内容。
(一)课前预习阶段
根据翻转课堂的需要,将已经制作好的课件、案例和参考资料上传至 SPOC平台,要求学生提前观看进行预习。根据知识掌握的层次不同,预习作业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基础知识:(1)著作权主体的确定,主要涉及作者与作者的认定;(2)不同类型作品的权利归属的相关规定。这一部分知识学生可以通过自学掌握,因此该内容课上不做过多讲解。通过该内容的学习,学生对于著作权主体与作品权利归属有了基本认识,为进一步思考与理解著作权主体的认定和特殊作品权利归属问题奠定基础。
二是拓展部分,提供相关案例与资料,结合所给案例,要求学生课前思考:(1)猴子作品案中猴子能不能成为作者,作者应如何认定;(2)人工智能作品,作者应是谁,谁应当享有著作权?(3)法人作品中的法人如何视为作者?(4)职务作品的判定与权利如何归属?
(二)课堂教学与讨论
课堂教学主要是针对本节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作者的认定也是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除了实践所遇到的一般性认定难题外,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权属却是目前法律所没有规定但又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部分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再每组分别推举代表进行阐述,倘若代表的观点有冲突,更可让学生进一步进行“PK”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一方面要注意倾听学生发言,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学生思维的启发和引导。如学生仅提出权利应归软件开发的工程师,那么教师要适时引导:软件的权利既有可能归属工程师,也可能归属所属公司,而且开发的工程师还可能存在两位以上,那么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应当如何分配与行使?使学生不仅仅简单判断权利归属,更应当将问题与权利的行使相联系。除此之外,教师不必要一定做出肯定性结论,但应当对学生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思维是发散的,认识也可能是片面的。①辛宇鹤、赵银、王雪梅:《法学教学改革中翻转课堂的实践应用》,载《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7期(下),第199页。教师的总结有助于学生梳理此次课堂所学内容。而且在该问题总结时,教师可以结合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分析来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与掌握。
(三)课后的复习与指导
在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可以在平台针对重点、难点知识,易混淆的知识点布置一些作业。通常针对这一节课的知识点,可以采用选择题或案例题,对于作者的认定规则、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区分等问题设计题目。除习题外,课后亦再布置一些拓展资料供学生阅读。例如针对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区分问题,就可以提供案例供学生阅读——李惠卿诉陈文灿、福州大学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①该案件入选福建高院颁布的2018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让学生对该问题有进一步的思考。
上述设计,所涉知识比传统课堂讲述的更广。但最重要的是让学生真正参与进来,通过思考与讨论,真正掌握著作权主体这一部分内容,尤其是作者的认定问题,并引导学生思考传统法律规定在新时期的适用问题。
五、SPOC+翻转课堂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新的教学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懂得网络操作,教师需要提升更多的技能。例如备课阶段,网络教学需要老师做足课前准备。在课前,教师或自己录制或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到合适的教学视频上传至 SPOC平台,并根据需要给学生布置课程任务。而且翻转课堂由于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则意味着教师需要在课前做好更充分的准备,以应对课堂上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便把握好课程节奏。既不能出现只按课件授课没有互动,也不能出现因为讨论“离题三千里”的情况。而在课后,也需要及时查看与回复学生的讨论或者邮件,不能像过去一样下课了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二)新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教师团队建设的需求
在SPOC+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中,不仅对教师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对教师团队提出了建设需求。因为从课程的内容选择、知识点编排、在线互动答疑、线下讲解等所有教学行为都需要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团队通力协作,默契配合。整个教学模式的变化,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是非常多的,如果仅靠一两位教师去完成 SPOC课程建设,结果可想而知。同样的,学校在进行课程建设的时候也要注意对整个教师团队进行培养与建设。
(三)新的方式亦需要完善考核方式
传统考核主要限于期末的笔试成绩与课堂考核,更侧重于笔试。于是学生自然更看重考试成绩,不少学生平时不听课不思考,考前突击复习,只要能及格就可以。而一般的笔试主要考察的是法律条文内容,学生自然也不会花心思去认真思考一些法律问题,这恰恰对学生的法律技能培养是不利的。SPOC+翻转课堂若要达到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就需要进行多样化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试卷考核、论文或文书写作、调查笔记、口试、课堂讨论、演讲与辩论等。甚至于平台教学资源的阅读时长都可以纳入考核内容。传统考试考核中,基本是简单地总分=平时分+期末卷面分的方式,平时分与卷面分各占一定比例。那么教学改革进行多样化考核,首先就应当考虑降低期末卷面分的比重,提升平时分。而对平时分的考核,要有多样化的构成。如前所述,应当综合出勤、课堂表现(辩论与发言)、平时作业、平台表现、资源阅读时长等等构成。总之,学生对考试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其对考试内容的重视程度,只有在考试内容中加入法律人必备的技能,才能让学生注重对自身法律技能的培养。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传统教学模式的改革是必然的。然而,在知识产权法的本科教学中,如何结合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能独立思考、具有法律技能,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这使得法学教学改革还将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SPOC+翻转课堂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将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有机相联,为知识产权教学提供了更多的教学手段。但是这一方式能否为学生所欢迎、接受,能否提高教学质量,还有待于教师结合具体教学需求,应地制宜,应人制宜,以及需要教师、学生、学校之间的良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