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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国家能源局:优先安排好疫情重点地区煤炭供应
2月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统筹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优先安排好疫情重点地区以及东北、京津唐等地区的煤炭供应。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及“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严禁在合同约定以外随意涨价。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1月31日全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职工健康,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在产煤矿要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加强井下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充分发挥露天矿安全保障程度高、生产系统调节能力强的特点,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春节假期停产煤矿要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要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休假人员返岗,具备条件后及时复工复产。企业要合理优化岗位配置,最大限度发挥人员效用,保障复工复产进度。
《通知》指出,要优化调运组织,加强产需衔接。要加紧研判春节后煤炭市场需求走势,加强煤炭调出地与调入地的信息沟通,畅通公路运输,积极争取铁路运力支持,做好产运需三方衔接,保障全国电煤库存处于合理水平;优先安排好疫情重点地区以及东北、京津唐等地区的煤炭供应。要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及“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严禁在合同约定以外随意涨价,严禁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中长期合同,严禁限制煤炭外销。
《通知》明确要求,中央煤炭企业、地方国有煤炭企业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煤矿生产供应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为电力、热力等公共产品生产供应提供强有力的煤炭保障;民营煤炭企业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保供稳价工作。要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坚守本职岗位,主动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凝聚职工群众应对疫情、体现行业担当的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保生产保供应。
《通知》强调,要实施日常调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各产煤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生产情况日报制度,自2月3日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本地区上一日煤炭产量及煤矿复工复产情况报告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对于复工复产进度迟缓、产量恢复慢的煤矿,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时进行督促约谈。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复工复产进度慢、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类煤矿安全改造获重点支持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对《煤矿安全改造专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装备升级,高危岗位智能装备替代推广,开展重大灾害治理等。以下类型煤矿可获得重点支持:一是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投入困难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二是中长期合同履约率高、积极参与煤炭产品产能调峰和储备等供应保障责任落实较好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三是积极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产能登记公告制度等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举措的地区或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推进机器人岗位替代、煤炭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以上的煤矿;六是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煤矿。另外,其他需要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煤矿也可获得重点支持。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明确了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延长至5年,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等内容。《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煤炭行业四项目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表彰
1月10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煤炭行业四项目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表彰。其中: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单位完成的《矿井人员与车辆精确定位关键技术与系统》荣获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单位完成的《煤矸石山自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及应用》、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完成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爆炸防控关键技术与装备》、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完成的《复杂地形下长距离大运力带式输送系统关键技术》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项涉煤项目入围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其中,2项涉煤项目入围,分别为内蒙古煤易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煤炭智慧运销解决方案》和宁夏广天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视化智能矿山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我国首个煤炭年产量超10亿吨省区诞生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规模以上口径,下同)37.5亿吨,比上年增长4.2%。全国25个产煤省区中,8个省区产量超过1亿吨,分别为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安徽和河南,产量排序与上年相同。其中,内蒙古产量为10.35亿吨,同比增长8.5%,成为我国首个年产量过10亿吨大关的省区。
山西省将探索开发煤炭采空区煤层气,预测资源量达726亿立方米
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山西省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序实施煤炭采空区煤层气抽采试验,有效开发利用采空区煤层气资源,预测残余煤层气资源量约726亿立方米。对煤炭矿业权范围内的采空区,山西省将采取井上井下联合方式抽采煤层气;对煤炭矿业权已丧失或终止的采空区,将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抽采试验主体。
山东能源研究院正式成立
1月9日,山东能源研究院在济南正式成立。据悉,山东能源研究院由山东省政府、中国科学院、青岛市政府三方出资建设,将依托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山东省内外能源领域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共建,探索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山东能源研究院将致力于开展洁净能源科技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支撑国家能源创新体系建设,服务山东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
重庆建成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
日前,重庆煤监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监局组织的验收。该项目是针对提升监察监管效能,综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重大隐患闭环管理、标准统一、全程可溯、执法便捷、责任可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判的信息化系统。该项目建成后,重庆市将实现煤矿基本信息建档率100%,煤矿瓦斯监测系统联网接入率100%,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联网接入率100%,煤矿主要生产地点视频联网接入率100%,并将实现事故、隐患等信息的在线等级、管理与统计分析。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正式上线运营
1月3日,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由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牵头组织成立的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正式在兰州上线运营。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按照股权多元、混合所有、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甘肃省内外煤炭上下游19家股东单位注资1亿元组建。该中心集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智能仓储、供应链金融服务、信息资讯服务、大数据分析“六大平台”于一身,将依托甘肃能源通道枢纽区位优势,整合区域煤炭资源,打造能源输送大通道和煤炭集散地,构建立足甘肃、链接西北、覆盖西部、面向全国,产供销储运一体化的煤炭交易中心。
我国第二个年产量超两亿吨煤炭企业诞生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原煤产量超亿吨以上的煤炭企业共7家,分别为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同煤集团、陕煤集团、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与上年相同。七大集团产量合计约为14.6亿吨,同比增产约0.5亿吨,占全国原煤产量的38%左右。从产量变化情况看,中煤集团产量首次突破2亿吨,成为第二个年产量过2亿吨的煤炭企业。
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向湖北省捐赠资金6200万元
为支持湖北省抗击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7日, 国家能源集团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3000万元;2月4日,国家能源集团再向湖北省捐赠3000万元;此前,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向湖北省黄冈市捐赠200万元,累计向湖北省捐赠资金6200万元。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精心组织生产,春节假期10天,向湖北省供煤33.1万吨,发电6.1亿度,为湖北省疫情防控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电、热供应,助力湖北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家民营煤炭企业上榜《2019胡润中国500强民营企业》
据《2019胡润中国500强民营企业》显示,煤炭及相关领域共有3家民营企业上榜,分别是宝丰能源集团以700亿元,排名第90位;美锦能源以340亿元,排名第208位;伊泰集团以210亿元,排名第35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