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的福地
2020-01-15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20年1期
2019年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明确宣示:“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
此后,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措施。2019年11月,继《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称“31条措施”)之后,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称“26条措施”)。其宗旨与“31条措施”一脉相承,在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上,进一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受惠面进一步扩大,并且充分体现先行先试。
福建简称“闽”,是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最前沿。2018年2月,国台办出台“31条措施”后,福建省全面落实,先后推出“66条实施意见”“42条惠及台胞措施”,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广大在闽台胞获得感不断提升,目前“31条措施”在福建均已落实且有实施案例。
闽台一衣带水,两岸交流、融合发展一马当先。近期,福建省积极先行先试,“26条措施”部分条款在福建已形成实践基础和具体案例,包括帮扶台企、货品通关与行业标准、工作生活便利等方面。福建省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惠台利民措施,以更大力度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