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融入“一带一路”的路径探析
2020-01-15冯多赵万里
冯多,赵万里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 116023)
0 引言
辽宁沿海经济带地处环渤海地区的重要位置和东北亚经济圈的关键地带,包括大连、营口、锦州、丹东、盘锦和葫芦岛等沿海城市,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实力较强,交通体系发达。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对于我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完善沿海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也为辽宁沿海经济带融入东北亚海洋经济圈、促进东北亚海洋合作以及推动区域海洋经济外向性和包容性增长提供重要契机。
1 辽宁沿海经济带融入“一带一路”的优势条件
1.1 地缘区位优势显著
辽宁沿海经济带跨越黄海和渤海,联通腹地城市,串联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和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北接东北经济区和内蒙古经济区并延伸至蒙古和俄罗斯,南拓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东临朝鲜半岛并与日本和韩国隔海相望,西连京津冀经济区,形成扇形辐射区。
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前沿,是我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北向延伸的重要支点以及亚欧大陆桥的重要门户。辽宁沿海经济带以“一轴两翼”为总体布局结构:“一轴”(大连-营口-盘锦)重点打造临港装备制造业和港口物流业的产业集聚区;“两翼”分别为“渤海翼”和“黄海翼”,前者(盘锦-锦州-葫芦岛)重点打造石油化工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集聚区,后者(大连-丹东和主要岛屿)重点打造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的产业集聚区。
1.2 海洋产业基础雄厚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现代渔业生产示范区和海洋石油化工生产加工区,且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港口物流体系相对完善。2016年辽宁省海洋渔业产值为1 448亿元,占辽宁省农业总产值的77.8%,其中海水养殖产量约为310.27万t,在辽宁省农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辽宁省重要的海洋支柱型产业之一,已形成集造船、修船、海洋牧场装备平台、海上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平台以及游艇制造及其配套服务于一体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主要船舶制造企业分布在大连、葫芦岛、盘锦、营口和丹东5个沿海城市,产业集聚效应明显。辽宁省的滨海旅游区已成为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2016年滨海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2亿人次,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数量分别为269家和560家。
1.3 港口物流设施完善
港口是开放经济发展运行的载体和基础,同时是湾区经济开放合作发展的前提[1]。辽宁省海岸线漫长,港口资源得天独厚:拥有宜港岸线超过1 000 km、优良港址38处以及大、小港湾40余个,已形成以大连和营口为主要港口,丹东、锦州、盘锦和葫芦岛地区性港口联动发展的格局。2016年辽宁省海洋货物运输量达13 464万t,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09 066 万t。2018 年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签订辽宁港口合作项目增资协议,标志着辽宁省港口资源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将建成我国资产规模和吞吐量规模最大的港口集团之一,为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提高区域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1.4 对外贸易发展活跃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网络将逐渐影响商品输入国和输出国的社会和文化[2],有助于促进资本流动、活跃商品市场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增长。2016年辽宁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境外投资项目达54个,此后进出口贸易额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对外贸易结构也逐步优化。2017年辽宁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6 737.4亿元,同比增长17.9%;其中辽宁沿海经济带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72.8%,贸易范围集中于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和蒙古等东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2 存在的问题
2.1 陆向型发展思维根深蒂固,区域联动发展机制不灵活
辽宁省早在1986年即提出建设“海上辽宁”,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仍秉持陆向型发展思维,在对海洋的认知和开发利用、陆海融合联动发展以及协调海洋空间布局与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较欠缺,区域发展“各自为战”,缺乏整体统筹和持续牵引,重复建设成本高昂。
海洋本身的资源、空间、技术、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已在陆海经济互动的过程中被全部纳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系和结构[1]。目前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开放程度不足,发展相对封闭,对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基本遵循陆地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模式,且系统性和规模性不强,海洋资源配置的区域融合程度较低,技术、劳动力、资本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较差。
区域经济活动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过程,必然会产生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形成区域经济的空间结构[3]。“一带一路”倡议带来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新机遇,各国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李铁[4]认为在策略层面,我国东北地区融入“一带一路”应以推进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为目标,实现“一带一路”和“东北振兴”的有效衔接。当前吉林省正积极推动“边疆出海”以及建设大图们海洋经济合作区,黑龙江省绥芬河地区也正谋划“借港出海”,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与山东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等沿海地区相比,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地理交通相对封闭,区域经济联合相对松散,与腹地缺乏联动,对外开放性不强。因此,辽宁沿海经济带应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东北亚区域海洋发展合作和“冰上丝绸之路”建设。
2.2 海洋经济发展动力不强,面临结构转型和技术创新的双重压力
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缓慢且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①海洋产业结构转型的压力较大。产业结构是生产要素在产业部门之间流动所形成的结构形态,反映生产要素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重新分配和组合情况[5]。与全国其他沿海地区相比,辽宁省海洋第一产业占比仍较高,海洋第三产业发展相对不足。②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辽宁省的海洋科技优势仍未有效释放,海洋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较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支柱产业,但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欠缺、产业市场集中度不高和整体配套能力薄弱等问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辽宁省高端装备制造产品的对外依存度较高,部分关键和核心技术仍须依赖进口,亟须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例如:辽宁省的海上钻井平台有近65%的配套设备须依赖进口,其中绝大部分利润被境外的配套供应商抢占。
2.3 海洋开发利用矛盾突出,海域活力难以释放
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海洋开发利用存在过度与不足的矛盾。一方面,大量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港口码头和新建城镇在海岸带布局和建设,珍贵的海湾、岸线和滩涂被工业和城镇用地大量挤占,有价值的海岸带资源明显减少,大陆海岸线不断缩减,海洋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任务艰巨;一些养殖海域的养殖容量严重超标,海域生态资源承载力下降,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加剧。另一方面,辽宁省是全国重要的海洋生物原料供应基地,海洋生物资源极其丰富,但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海洋生物制品和功能食品占水产品加工总量的比重低于5%,很多优质海洋生物原料仍处于粗加工状态,不仅利润较低,而且造成严重的海域污染;辽宁省旅游岸线资源也极其丰富,但目前尚有超过50%的旅游岸线资源未被合理开发利用。
目前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开发利用过度与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加之海洋产业同构和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导致海域活力难以释放,海洋经济贡献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2.4 海洋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高技术人才不足
目前难以破除的行政壁垒制约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内部和外部区域之间缺乏及时和有效的沟通,导致产业发展出现重叠现象,造成资源浪费。海洋管控多以行业管理和部门管理为核心,各行业和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资源配置,相互之间难以协同一致,更难考虑全局和长远利益。
缺乏国际型专业人才也是辽宁沿海经济带融入“一带一路”的重要制约之一,主要表现在海洋高技术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储备不足,人才外流现象严重,优势资源没有得到较好的利用。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和大连海洋大学等的海洋资源综合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属国内一流,但在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没有最大限度地释放,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需求的吻合度不高。
3 路径选择
3.1 激发海洋资源新动能
激发海域活力。建立海域开发容量控制制度,破解海洋开发利用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适度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加强向海一侧海岸带的开发利用,提高深海开发能力;实现海域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海域主导功能区、兼容利用区和功能拓展区,最大限度地释放海域资源潜力。
激发港口物流活力。充分发挥辽宁沿海经济带东北地区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推动“辽满欧”“辽蒙欧”和“辽海欧”三大通道的建设进程,为融入“一带一路”创造航运、公路和铁路贯通的物流条件;整合辽宁港口资源,将大连-营口-盘锦核心港区建成能与宁波港、青岛港和天津港等展开竞争的北方大港区;加强主要港口和集装箱干线港建设,打造海路和陆路双向衔接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激发市场活力。商品、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自由流通可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孙瑞杰等[6]分析海洋资本、海洋劳动力和海洋科技投入对海洋经济增长的影响,提出要素投入有利于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但贡献度存在较大差异。
3.2 推动陆海统筹与区域联动发展
编制《辽宁海岸带经济发展2050愿景规划》,从海岸带空间布局优化、海洋优势产业体系构建和陆海统筹协调机制创新3个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在科学调整和完善发展规划的同时,开展现行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实现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并行并存[7]。
海岸带经济是陆海统筹的区域经济,要“站在海上看陆上”,推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沿海产业带规划以及海岸线功能规划等的“多规合一”。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统筹协调,推动东部海洋经济联动发展,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金融投资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在国家总体规划的部署和引领下,充分发挥东北地区的优势,支撑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健全陆海产业和生态环境资源综合管理机构,加强海上行政执法,完善海洋综合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金融支持海洋产业服务体系,设立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完善海域使用权银行贷款担保机制,实现陆海统筹发展的同步规划和同步实施。
3.3 创新跨境海洋合作机制
将多项国家优惠政策梳理归类,在跨境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的中方区域率先实现制度创新。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开放和透明的备案制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率,优化产业链条,提升配套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金融合作创新,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建立跨国企业合作联盟,鼓励企业通过参资入股和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等方式,合作投资海洋产业开发项目。
3.4 推动海洋产业开发与合作
依托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海洋资源和海洋产业优势,重点在4个领域融入东北亚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①拓展滨海旅游合作,打造集免税购物、旅游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娱乐、休闲渔业和边境商贸于一体的东北亚滨海旅游经济带,促进旅游与城镇和港口的融合相生,加快形成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特色旅游廊道;②推进园区合作,推动中国吉林(延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辽宁(庄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俄罗斯跨越式发展区的对接;③开展水产养殖开发与合作,推进边境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开展海洋牧场合作开发建设;④开展海洋矿产和油气资源的开发合作,探索开展海洋矿产资源的联合勘测和开采以及矿产加工产业园区的联合建设,开展海洋油气资源的联合勘测和开采,推进油气管道建设。
3.5 推进跨境海洋经济合作区建设
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推动中国和俄罗斯形成边境自由贸易合作机制并搭建合作平台,尽快达成在中俄边境设立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的基本共识并拟定基本框架和路线图,推动制定中俄双边自贸协定。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的建设步伐,共同建设中俄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并予以税收、通关、货币结算、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建设中俄海洋经济走廊列入“一带一路”倡议内东北亚方向的重要内容,通过积极沟通和协商,将建设中俄海洋经济走廊纳入双边合作内容,并着手制定相关实施规划,先行推进双方海洋产业园区的对接。争取国家铁路建设的进一步支持,对东北地区东部铁路进行扩能、提速和增效,争取国家对相关重点建设企业的政策支持[8]。布局海洋经济示范区与跨境合作区建设,并予以税收、通关、货币结算、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