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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调查与思考

2020-01-14程庆明

中国林副特产 2020年4期
关键词:林长林长制示范区

程庆明

(黄山市歙县林业局,安徽 歙县 245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去冬今春,歙县按照安徽省省委省政府、黄山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行动要求,围绕林长制改革“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提出实施保护黄山松林、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景观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林分质量改造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优化、古树名木保护、绿色产业提质增效、林业脱贫攻坚、深化林业产权改革行动和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十大行动”,积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1 创建示范区总体要求与目标

歙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兴林富民,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系统推进,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的“歙县样板”,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林业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步伐。

歙县提出,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通过“五绿”协同推进,构建起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林业保护与发展新机制,创建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治、森林火灾防控、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景观建设和卖花渔村徽派盆景基地4个示范区,使森林经营质量更加优化、森林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林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绿色富民效益更加显现、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2.28%,林木总蓄积量不断提高,林业总产值逐年递增,湿地保护率超过市级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围绕黄山市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新安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示范区和林业特色生态文化展示区,争当全省、全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锋。

2 主要保障措施

2.1 压实创建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县级总林长及乡村林长要切实履行示范区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各位林长的责任细化及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重大问题。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和市“十大行动”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要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度会、现场会,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乡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2.2 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推进合力

县、乡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协调配合,增强创建示范区合力。林业部门要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门要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林业信贷和保险等服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林权登记、湿地确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场部和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2.3 强化示范带动,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出一批乡镇、村林长制改革示范点,为全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当先导。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多点突破做实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同时,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广泛阐释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林长制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3 下一步工作重点及建议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关键之年。歙县以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抓手,认真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聚焦“五绿”任务,狠抓落实,促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率保护,切实推进林长制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往新里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歙县样板”。

3.1 高质量创建县级示范区及乡镇示范点(片)建设

歙县结合实际重点创建好4个县级示范区。一是通过创建林业有害生物系统防控示范区,确保监测覆盖率100%、清理除害率100%、检疫检查率100%,危害程度明显减轻。二是通过创建森林火灾防控示范区,实施好预警设施、监测设施、森林防火检查站、无人机低空监测、林火阻隔、通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队伍、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用水工程等9个项目建设,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三是通过实施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景观建设示范区,打造“景观美、结构优、功能强、健康好”森林景观,形成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经济高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新局面。四是通过创建卖花渔村徽派盆景示范区,以卖花渔村徽派盆景产业为核心的综合服务体,以卖花渔村徽派盆景为区域产业发展核心,综合建设和利用区内特色、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进乡镇级示范区(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2 进一步完善机制,做好督促服务,提升履职尽责效能

3.2.1 压实林长责任,严格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强化落实措施办法,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拉紧责任落实链条。坚持把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和林业发展作为乡村两级林长的首要职责,落实乡村林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巡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区定员、责任定人、覆盖全域的组织体系和区域明、情况清、措施实、责任严的履职机制,确保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工作提示单制度、督办单制度,切实发挥好总林长牵头抓总、协调推动,县林长研究谋划、督察指导,乡村林长具体落实、联防联治的职能作用,落实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3.2.2 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提升乡村林长和护林员能力。以各级林长责任区为落点,突出“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两个重点,切实发挥“一林一档”信息管理、“一林一策”规划引领、“一林一技”科技服务、“一林一警”执法保障、“一林一员”护林巡护作用,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同时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巡查巡护能力,提高巡查巡护效率,使乡村林长会具体实施、会保护管理、会检查督促,护林员会使用手机APP终端、会发现报告情况、会简要处置,打通林长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3.2.3 强化督察考核,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改进督察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增强督察实效;县林长办要主动积极为县级林长督察、巡查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确保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修订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县级考核细则,优化简化、实化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评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切实发挥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

3.3 聚焦“五绿”任务,不断增强改革与创建实效

3.3.1 着力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20年全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33.3 hm2,封山育林800 hm2,森林抚育18000 hm2,退化林修复2800 hm2,重点抓好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强森林抚育示范片、退化林修复示范点建设,开展整村公益林抚育试点工作,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启动歙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国家森林乡村申报12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6个。

3.3.2 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广泛深入宣传《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技术规范,增强全民支持、参与防治的意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全县生态建设“1号工程”,全面落实林长负责制,全力以赴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阻击战、攻坚战、持久战。常态化开展疫木检疫执法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普查率、清理率、除害率、检查率均达100%,实现“山上不留一株,路上不掉一枝,农户不留一截,厂里不见一块”的目标要求,力求松材线虫病蔓延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做好食叶害虫虫情调查和防治工作,确保成灾率控制在2.7‰以内。

3.3.3 持续巩固提升森林防火绩效。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实行护林员巡山管护全覆盖,大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野外火源监管,坚决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紧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技防投入,加快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提高早期火情处置能力;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职责,积极对接应急、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防火期24 h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日报告制度,保障讯息畅通。

3.3.4 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一是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认真做好退耕还林林地异地占补平衡工作,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场林地补充平衡工作。确保全县年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以内。在补充完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修正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加强公益林管理,不断完善林地一张图建设。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认真完善和核实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数据,落实天然林保护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工作,严肃查处整改。加大自然资源巡护和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认真开展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徽州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把底数摸清、把数据查实,精确标定界线,形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合理的边界,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有效保护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质量;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好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湿地修复、退耕还湿(林)项目建设,重点打造“十大湿地,百里林带”,按照“三年实施,五年建成”的要求,完成3座湿地公园建设。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3633.3 hm2,维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坚决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和栖息地巡护巡查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猎捕、繁育、交易、运输的联合执法,加强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妥善做好全县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退出处置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3.3.5 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与林业精准扶贫。加快发展香榧、油茶等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产业基地,完成年度133.3 hm2香榧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重点林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强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完成新增3家省级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示范家庭林场和5家省级森林旅游人家申报工作,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制定全县林下经济实施方案,结合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对林药、林菌、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下经济扶持力度,打造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县400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抓好桂林国有贫困林场扶持资金项目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牵头负责的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持续做好林业脱贫攻坚工作,有机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建设水平。进一步压紧压实帮扶责任,细化帮扶措施,抓紧补缺补差,切实巩固和提升对口帮扶成果,全力打赢林业脱贫攻坚收官战。

3.3.6 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结合省《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方案》要求,以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牵引,将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建设纳入县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围绕森林日常管护体系,着力抓好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加强林业执法监管、高效利用林业资源、加强保障体系等工作,实施公益林保护培育、新安江流域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景观提升、推进产业生态化发展等工程。

3.3.7 积极探索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林地等保障机制

聚焦困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难题,统筹好经济发展和森林生态保护的关系,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退耕还林林地异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县域内退耕还林林地异地占补平衡交易机制试点;在确保国有林场林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林地有偿使用机制,为市县经济发展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健全“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坚持把林长制改革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相结合,探索乡村林长履责与抓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的渠道、途径,搞好资金、力量统筹。探索“党建+林长制”“民间林长”等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认真做好森林公安转隶前后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机制,保持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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