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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伐纣日谱的重新构拟

2020-01-13杜勇

古代文明 2020年1期

关键词:武王伐纣;路线与日程;《武成》;《世俘》;克商之年

武王克商,殷周易代,中国古代文明进入一个新的發展阶段。然武王伐纣的往返路线与日程,迄今仍有不少问题若明若暗,聚讼未已。诸如武王伐纣是否师渡盟津,牧野决战位于何地,甲子克商在何年何时,武王班师南下是否封禅度邑,返周祀典的过程与内容如何?都是颇多争议有待细考的问题。本文拟对《武成》、《世俘》等文献及利簋、天亡簋等金文资料详加考订和综合分析,重构武王伐纣日谱,以期尽可能揭示历史的本相。

一、武王伐纣的进军路线与日程

《周书·武成》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又云:“粤若来三[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此言武王伐纣,一月癸巳从镐京发兵,至二月甲子牧野决战,历时32天,世无异辞。其问武王师渡盟津之日,文献记载颇有歧异。《书序》说:“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盟津,作《泰誓》三篇。”《史记·周本纪》说:“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所言武王伐纣均在文王受命十一年,师渡盟津的月份却全然不同。若依《史记》之说,十二月有戊午,则次年二月无甲子,其误显然。东晋徐广以为此为历法建正不同所致,“殷之正月,周之二月”,实不过是调停之说。王国维以为《史记》“十二”两字乃“一”字之误,如此则与《书序》相合。细加分析,《书序》一月戊午说仍有问题,此从《武成》历日即可推知。从“一月壬辰,旁死霸”来看,一月朔日至少应在壬辰前一天,即辛卯之日;从“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来看,二月朔日至少应在甲子前五天,即庚申之日。以一月为小月,戊午在二十八日,甲子在二月五日,与庚申朔“粤五日甲子”相合;以一月为大月,戊午仍在二十八日,甲子却在二月四日,与庚申朔“粤五日甲子”不合。合与不合是两种可能性,刘歆只选择前者以释月相之义,有失周全。再说一月辛卯朔也只是一种假定,实际上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

刘歆《世经》依据《武成》等历日资料,推定公元前1122年为武王克商之年,认为是年一月辛卯朔,壬辰、癸巳为二、三日,冬至在己未,实际却在乙丑。又推二月庚申朔,甲子为五日。由于刘歆所用三统历先天三日,并不合天,所以他提出以“死霸,朔也;生霸,望也”为内涵的月相定点说,即使调整建正也不能在历法上得到支持。刘歆所引《武成》还有一条历日资料,即“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依刘说顺推,则四月无“庚戌”,于是刘歆置闰二月以解之。以甲骨金文屡见十三月可知,殷周古历置闰,例在年末,刘说非是。近人王国维敏锐地发现这一点,指出其月相定点说名义不能相符。于是另创月相四分的新说,以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顺次代表一月四个时段,各为七八天,同时也是各个时段第一天的专名。因而推定是年一月戊辰朔,二十五日壬辰,二十六日癸巳;二月戊戌朔,二十七日甲子;四月丁酉朔,十四日庚戌。王国维的一月四分说提出后,虽有学者反对,但并未提出具有颠覆性的证据。我们曾对包含两个历日月相的三件铜器铭文(作册魃卣、静方鼎、晋侯苏钟),依照各种月相说界定的内涵,进行纯历理分析和验证,结果正如天文学家张培瑜先生所说,“可能四分说更为近真,而定点说存在较大的困难。”依据王国维的月相四分说,既死霸为月末时段,即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则与“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相距七日的戊午当在二月二十一日。即使王国维的推算与实际历表略有出入,戊午师渡盟津也一定在二月,不会提前到一月。因此可以推断,《书序》“一月戊午师渡盟津”之“一月”当为二月之误,《史记》所说“十二月”之“十”为衍文,均不可据。

二月戊午师渡盟津是武王伐纣进军路线的重要节点。武王在这里盟誓诸侯,历数商纣之罪,决计恭行天罚,讨伐独夫纣。宣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以鼓舞士气,进军朝歌。此誓辞即古文尚书《大誓》,惜未流传。前贤对武王伐纣的进军路线与日程,以癸巳师出镐京、戊午毕渡盟津、甲子决战牧野言之,多得其实。今人探赜索隐,尤胜于前。学者引据《荀子》等文献,对周师是否从盟津北渡黄河,渡河后又途经何地,牧野战场位置何在等问题详加考索,认识更趋深入。

《荀子·儒效》云:

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至汜而汎,至怀而坏,至共头而山隧。霍叔惧日:“出三日而五灾至,无乃不可乎?”周公日:“刳比干而囚箕子,飞廉、恶来知政,夫又恶有不可焉!”遂选马而进,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旦厌于牧之野。鼓之而纣卒易乡(向),遂乘殷人而诛纣。这里提到武王伐纣途中的多处地名,却未言及师渡盟津一事。遂有学者对武王伐纣师渡盟说表示怀疑,认为武王北渡黄河之地可能是汜水而不是盟津。其主要理由有两条:一是盟津去百泉约三四百里,从戊午渡河到癸亥夜阵共六日,须日行五十里,与古代“师行三十里”不合。二是师渡盟津乃汉儒之说,其可信度不会高于更早的《荀子》。这些看法是否妥当,需要具体分析。

《史记·周本纪》说:“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一个“毕”字表明,周师先头部队渡河应早于戊午日。《汉书·律历志下》引《世经》说:“师初发,以殷十一月戊子。”刘歆以为殷十一月即周正十二月,戊子“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实则戊子在一月癸巳(旁死霸)前五日,亦应在一月。戊子日先行出征的前锋部队为周之锐师,是最早到达牧野战场打败纣军的主力。《吕氏春秋·古乐》说:“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从戊子师初发到戊午师度盟津,《世经》说“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度。”但从癸巳日武王率部出征算起,师至盟津实际每日行军已超过三十里。至于师行五十里,特殊的战术条件下亦有可能。如公元前269年,秦伐韩,赵奢往救,从武安(河北今县)到阏与(今山西和顺)180余里,“二日一夜至”,平均日行军速度达70多里。可见“师行三十里”不过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不可过泥,此其一。就《荀子·儒效篇》本身而言,既曰“至汜而讥”是为一灾,则意味着汜水(今河南荥阳北)暴涨,舟不可渡,无法到达汜水东岸,通过玉门古渡北渡黄河。此条材料并不构成武王师渡汜水的证据,此其二。至于《史记》与《汉书》有关武王师渡盟津的记载也并非晚出,实际来自汉代尚可见及的今文尚书《大誓》。《大誓》后称《泰誓》,然非今传伪古文尚书《泰誓》。马融曾以文辞浅露疑汉《大誓》为伪作,后世经学家仔细研究确定为真本。《尚书大传》所引“唯四月太子发上祭于毕”,《史记·周本纪》亦曾言及,此外又引“孳孳无怠”“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诸语,即是未见伪古文袭用的汉《太誓》之文。《世经》引《书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作《大誓》。”此序不曾言及“师毕渡盟津”,则《史记》此语当源自于汉《大誓》。汉《大誓》为先秦故籍,无疑比《荀子》成书更早。近出上博简《容成氏》亦云:“(武王)戊午之日,涉于孟津。”《容成氏》的写成时间在燕王哙禅让君位之前,甚或可能早到春秋时代。这说明《史记》和《汉书》所载武王师渡盟津之说有更早的材料来源,并非仅为汉儒之说可以轻加否定,此其三。由于武王“至汜而汎”,不能由此北渡,只有改变计划,“再返回孟津而渡黄河”。盟津在今河南孟津县境,即“孟津旧县,在县东二十里,周武王伐纣,师渡孟津是也。”

关于“至怀而坏”,杨惊注“怀”为地名,以为是《尚书·禹贡》“覃怀底绩”之怀。《汉书·地理志上》“河内郡”属县有怀,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十一里。然《韩诗外传》卷三说:“武王伐纣,到于邢丘……乃修武勒兵于宁,更名邢丘日怀,宁日修武。”此言武王勒兵于宁(今河南修武县)是可能的,但视怀与邢丘为一地则有误。《左传》宣公六年:“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坫《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说明怀与邢丘本是两地。两汉置平皋县于邢丘,地在今河南温县东南二十里。周师从盟津渡河,西至邢丘(平皋),再至怀(武陟),次于宁(修武),正便其道。

由于怀近沁水,水溢成灾,道路泥泞,只能绕行,北至共头。共头即共头山,或称共北山、共山。《汉书·地理志上》“河内郡”属县有共,班固自注:“故国,北山,淇水所出,东至黎阳入河。”《水经注》卷九《清水》:“共县故城……即共和之故国也。共伯既归帝政,逍遥于共山之上。山在国北,所谓共北山也。”《大清一统志》:“共山在辉县北九里……县志亦谓之九峰山,苏门之别阜也。”周师行至共头,山石崩摧,道路中断,又改道于戚与百泉。细绎“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旦厌于牧之野”文义,戚与百泉仅一天路程,朝发夕至,百泉与牧野也相距不远,故可暮宿而旦至。《左传》定公十四年:“(晋人)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清人高士奇以为百泉“在今辉县西北七里苏门山,一名百门山;有百门泉,泉通百道。”“百泉”在苏门山,距今河南辉县西北七里;共山为苏门山支脉,距今辉县北九里,二者直线距离并不太远。或因山势阻隔,由正北共山往西北百泉,有可能在苏门山麓绕圈子,途经戚地,耗去整整一天时间。戚地杨惊以为在顿丘(今山东濮阳县北),所言方位有误,因为周师无由东渡黄河再折返百泉。有学者考订戚地当在今河南省嘉获县西北二十里左右的茅邑以西,亦与共山相远。戚之地望文献无征,不妨存疑待考。

由百泉至牧野并不太远,故可一早出师布阵。《国语·周语下》说:“王以二月癸亥夜陈(阵),未毕而雨”,黎明即在牧野展开决战。然牧野的地理位置何在?古有朝歌南、汲县、新乡牧村三说,当以何者为是,今人争论甚烈。朝歌南说最早见于许慎《说文》:“姆,朝歌南七十里地,《周书》日:武王与纣战于坶野。”稍后郑玄云:“牧野,纣南郊地名也”,又谓“纣近郊三十里名牧”。“纣”在此指纣都朝歌,牧野古作“坶野”,为朝歌(今河南淇县)南郊地名,又称洙或洙之乡,金文见于洙司徒疑簋。“晋孔晁注《逸周书·克殷》云:“牧野,商郊,纣出朝歌二十里而迎战也。”南朝梁刘昭注《后汉书·郡国志》谓牧野“去(朝歌)县十七里”。”牧野与朝歌的距离越说越短,然其确切地望仍不能定。迄至唐代又有更明确说法。《括地志》云:“今卫州城即殷牧野之地,周武王伐纣筑也。”又云“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唐代卫州治汲县(今河南卫辉市),但“汲故城在卫州所理汲县西南二十五里”,坫与唐代卫州治并非一地。其后,明修正德《新乡县志》复生异说:“牧村在(新乡)县东北三里,武王伐纣之处也。今太公庙尚在。”牧村在今河南新乡市牧野乡,此去朝歌九十余里。《水经注》卷九《清水》云:“自朝歌以南,南暨(至)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坶野矣。”清水即今卫河,隋置新乡县,“清水在县北一里”。牧野本为地名,即使郦道元视为区域之名,亦未南过清水远至牧村一带。总之,有关牧野地望三说,言朝歌南者不能确指,新乡牧村说与早期文献不合,看来当以汲县说近是。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册》将牧野的位置标在汲县之北,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牧野大战后,纣王逃归朝歌。《史记·周本纪》说,“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鹿台在朝歌城中,是商王室囤聚钱粮之处。《大清一统志》谓鹿台在淇县治,朝歌在今淇县城内。但是,此一传统说法似乎受到考古学的挑战。1998年,考古工作者对淇县和鹤壁市境内一批晚商遗址进行调查,以期找到朝歌遗址的线索。调查结果表明,淇縣城内的摘星台、二道城均非商代遗址,推测纣都朝歌可能不在淇县城内,而在淇县东北部淇河沿岸地区的可能性较大。如是朝歌的地望似需重新考虑。但在考古发掘未予确证之前,仍不妨定位于淇县。

二、武王伐纣的还师路线与日程

武王占领商都朝歌后,停留时间不长,乃罢兵西归。其还师路线与日程,除《逸周书·世俘》《度邑》外,其他文献很少记载。金文资料亦只利簋、天亡簋、何尊略有言及。两相参证,或可得其大略。

1.《世俘》正讹

《世俘》原名《武成》,本是古文《尚书》中的一篇。孟子读到篇中武王伐纣“血流漂杵”,颇不以为然,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自是学者多不信它,西汉亦未立于学官。待孔壁逸《书》出,十六篇之中有《武成》,后因无人传习,终亡于建武之际。西汉刘歆读过逸《书》十六篇,所著《世经》引录《武成》82字,存其片断。不过《武成》并未完全亡佚,只是被改头换面,易名《世俘》,幸存于《逸周书》中。经顾颉刚先生综合整理,认为史料价值极高,渐受学界重视。但篇中改窜错讹之处甚多,只有悉心考订,始可为用。经学者反复探究,《世俘》篇的错讹情况日渐清晰,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支讹误。《世俘》篇日:“惟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翼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武王伐纣,甲子克商,“丙辰”“丁巳”与甲子相距七八日,周师从镐京长驱牧野岂能如此神速?学者据《周书·武成》篇,改“丙辰”为壬辰,“丁巳”为癸巳,“旁生魄”为旁死霸,是可信据。又如篇中“癸酉,荐殷俘王士百人”,“癸酉”不可能置于壬子之后,显为“癸丑”之误。然篇首“维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之语,干支似亦有误,学者未察,以为当置四月庚戌之前。但此时武王尚在还师途中,各种礼典亦未举行,谓之“成辟四方”,似亦未洽。颇疑此句本在文末,“乙未”原为己未,被人移至篇前作总冒之语,以代书序。后在传写过程中,己未误作乙未,致成今貌。

二是文本错简。《世俘》篇云:“若翼日辛亥,祀于位,用筲于天位。越五日乙卯,武王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周书·武成》记此在四月,即武王还师镐京之后。然《世俘》上文言克商之后亦有“辛亥荐俘殷王鼎”诸事。甲子克商之后到四月辛亥仅48天,未及两月何来两个辛亥?顾颉刚先生以为这是前人未曾打开的难关。赵光贤先生正确指出,古人行献馘俘大礼乃献于祖宗,故必于祖庙行之,朝歌无祖庙,因而断定第一个辛亥段落必为错简。其说甚有理致,今已得到普遍认同。《世俘》又说辛亥越五日乙卯,“武王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但上文亦有“乙卯篱人奏《崇禹生开》”诸语。章太炎认为,“辛亥、乙卯前此已见,此复见,盖此篇集庶官所录,未及编次也。”固然不排除这方面的原因,更主要的当是《武成》被改窜导致错简。因此,辛亥到乙卯一段均须后置,并入武王返周举行祭礼的日程之中。

三是叙事夸诞。《武成》因受孟子批评,改窜者遂将其易名为《世俘》,并在敦服之国、馘俘之人、狩猎之物上大做文章,故多虚夸不实之辞。如《世俘》谓武王伐纣的同时,“遂征四方,凡憝(敦)国九十有九国……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其敦国、服国总数多达753国,言过其实。又谓“馘磨亿有十(当作七)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有万二百三十”。古以十万为亿,则斩首馘耳者17万多人,俘虏30多万人,两者相加达到47万多人,即使不以牧野之战为限,整个战争规模在当时也不可能如此巨大。又如狩猎所获有虎、猫、熊、罴等13种动物,总数达到120235只,短时间内有如此巨大的猎获,亦不能令人无疑。

上述分析表明,《世俘》固然是真周书,但毕竟太过断烂。对这些情况如果不加鉴别,照单全收,不仅无法充分利用其史料价值,弄不好反而容易淹没或误解历史真相。

2.金文补史

1976年,陕西临潼县发现一处青铜器窖藏,所出利簋铭云:“斌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离(管)师,锡右史利金,用作旌公宝尊彝。”(《集成》4131)此言武王征商,甲子日一戰而克,印证了文献记载的可靠性。辛未为甲子日后第八天,武王已驻师裔地。于省吾先生读离为管蔡之管(今河南郑州),学者多所从之。从朝歌至管地,应非绕道盟津,沿原路返回。而是按照出师时计划的进军路线班师,即从汜水南渡黄河,取其近道到达管地。

《史记·周本纪》说甲子日牧野战后,武王至王所,击斩自焚而死的商纣,乃出城返回军营。第二天,清除道路,修治社坛及商宫。《逸周书·克殷》说:“及期,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叔振奏拜假,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人,即位于社。”武王在社坛举行即位大典,昭告商纣罪恶,宣布革除殷命,受天明命,君临天下。表明周人对商代社神祭祀权的接替,也为周人代殷而为天下共主提供了合法性。祭礼毕,武王乃出,封武庚为周诸侯,命管蔡监殷,安抚殷遗。然《克殷》所言“及期”当为何日?《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追王大王直父、王季历、文王昌。”这里说追尊先王名号当是返回镐周以后的事情,实际只是武王祭祀载行的文王木主。至于在牧室燎祭上帝、祭祀社神,则与《世俘》相印证:“戊辰,王遂御,循自祀文王,时日王立政。”“御”为柴之误,“自”为追之讹,“循”即因也,“立政”为即天子位。表明戊辰这一天,武王柴祭上帝,祭奠文王,即天子之位,理天下之政。可见“及期”社祭的时间当在戊辰日。社祭礼毕,武王随即罢兵西归,有如后面将要提到的天亡簋铭记武王在太室山举行社祭后,立即下山返周一样。从朝歌南下,经过三四天时间,行程二百余里,武王在汜水南渡黄河,至辛未日直达管地。

武王在朝歌停留未久,即匆匆南下,应与武王接下来要做的三件大事有关。

其一,经略南国。《礼记·乐记》云:“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大武》是演奏伐纣功成以崇天子的乐章,分为六成(节),其中第三成“象武王克纣而南还也”,第四成“象武王伐纣之后,南方之国于是疆理也”。此次经略南国的战争,他书未言,唯《世俘》有载。《世俘》篇说“太公望命御方来”,此“方来”孔晁注为纣党,或即助纣为虐的恶来,太公受命御敌,以阻击恶来对商都的反扑。而真正受命讨伐南国诸侯的将领是吕他、新荒、侯来、百弁、陈本、百韦等六人,他们或为周师将领,或为臣属诸侯,身份不很明确。所伐方国诸侯主要集中在殷畿以南及以东地区,此即越戏方、陈、卫、磨、宣方、蜀、厉等七国。越戏方位于《山海经·中山经》所说浮戏山下,在今河南巩县东南。陈,在今河南淮阳,武王后封胡公于此。磨为磨之讹,或为《国语·郑语》所言郑地十邑之历,在今河南禹州市。卫,恐非朝歌旧地,或为室韦之韦,在今河南滑县东南。宣方,或即甲骨文中的亘方,在今河南长垣东北。蜀,或为汶上之蜀,地在今山东汶上县。厉,在湖北随县北。早在文王末年,周人即对成周东南一带有所经略。武王克商后重点用兵南国,应与营建洛邑、力控东土密切相关。

其二,天室祭天。武王驻师于管,除了布署讨伐南国的战役外,要做的另一件大事是天室祭天。“天室”一词,金文见于天亡簋,文献亦只见于《逸周书·度邑》。天亡簋铭文说:“乙亥,王有大礼,王凡(泛)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右王,衣(殷)祀于王丕显考文王,事糟上帝,文王德在上,丕显王作省,丕肆王作庚,丕克迄衣(殷)王祀。丁丑,王餐大宜,王降。”(《集成》4261)乙亥为武王辛未到管地后第五日,即在天室举行祭祀。最初学者对天室多以明堂大室解之,然明堂祭天礼毕,武王何故从高处下来,一降再降,理不可通。后经学者严密考订,认为天室即天(太)室山(今中岳嵩山),是古帝王的封禅之地。武王在牧野战后,曾经“设奠于牧室”,“柴于上帝,祈于社”,都只是临时性的。真正的祭天大礼,则需到太室山举行。簋铭称“衣(殷)祀于王丕显考文王,事糟上帝”,即是封禅祭天,以文王配享的郊祀大礼。封禅正是以高山为天然的祭坛举行祭天仪式,后来郊祭天帝,则在京郊筑圜丘作为高山的象征物。簋铭还说到“王餐大宜,王降”。《尔雅·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周礼·大祝》:“宜乎社,造乎祖。”则“王飨大宜”,应该是祭天之后又举行社祭。隆重祭祀天地之神灵,意在向诸侯方国宣示:“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人已是代殷而有天下的新的共主了。此次活动是“天王右王”,即以战功卓著、威望崇高的太公望(天亡)为助祭者,反映了祭祀的重要程度。通过太室山祭祀大典,为天命归周披上了神圣的外衣。

其三,规拟洛邑。天亡簋除了涉及祭祀天地的大礼外,还提到了武王对建都洛邑的选址问题。只是用词至简,易被忽略。这就是“王凡三方”。凡(后世误作舟)为般的初文,此处读作,《说文·目部》:“转目视也。”所谓“王凡三方”,是指武王站在太室山巅向南、北、西三方瞻望,做出营建东都的战略决策。《逸周书·度邑》亦记武王日:“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室,其有宪命。求兹无远。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我北望过于岳鄙,顾瞻过于有河,宛瞻延于伊洛,无远天室。”武王在太室山巅祭天祀祖的同时,高瞻远望,旋视三方,以“伊汭延于洛汭”一带作为新建东都之地,希冀由此治理天下。正如何尊铭文所云:“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日: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义民。”(《集成》6014)这一重大决策意在“定天保,依天室”,即以河山拱戴的太室山为依凭,达到保守天命,安邦定民的目的。武王下山以后,途经洛地,可能对营建新都有过实地考察和初步规划,故《史记·周本纪》称武王“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这个“营周居(都)”的工作,只是规拟选址,还谈不上筑城建邑。故武王返回镐京后,不免忧心萦怀,夜不能寐。其遗命最后由周公、召公在平定三监之乱后协力完成。

《世经》云:“癸巳武王始发,丙午还师。”所谓“丙午还师”,与“癸巳始发”相对举,应是指武王还师镐京的时间。此不见于《世俘》,可能来自刘歆披览过的古文尚书《武成》,只是不曾标明。从一月癸巳到四月丙午,武王伐纣的主力部队整个日程为74天。其往返路线大体如下图所示。

3.镐京祀典

武王丙午还师于镐,稍事休整,四天后开始举行各种祀典,伐纣之役始告结束。祭祀活动从庚戌日开始,连续六日未尝间断。其中仪注及其内涵,亦须探讨。

第一天庚戌日,举行献俘礼,凯旋告祖。《武成》篇云:“惟四月既旁生霸,粵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世俘》篇所记更为详备:

惟四月既旁生霸,越六日庚戊,武王燎于周庙。武王降自车,乃俾史佚繇书于天号。武王乃废于纣矢恶臣百人,伐右厥甲小子鼎大师,伐厥四十夫家君鼎师。司徒、司马初厥于郊号,乃夹于南门用俘,皆施佩衣,先馘入。武王在祀,太师负商王纣县首白旃、妻二首赤旃,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世俘》此段文字虽经前人校订,仍不易解。大体是在周庙举行祭典,以俘馘祭先祖。《吕氏春秋·古乐》云:“(武王)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京太室即周庙祭祖的大室。庚戌这天,武王乘车到达周庙,仪式开始后命史佚向上帝朗读书文,杀伐商纣恶臣百人、小子、四十夫家君以作人牲。随后司徒、司马在外朝南门(皋门)剥掉俘虏的衣服,夹道示众,再驱于内朝杀之献祭。之后由太师吕尚用白、赤两种颜色的旗杆挑着商纣及其二妻的首级进入,继献馘耳作为牺牲,燎祭在上帝左右的先祖,以告伐纣功成。看来燎祭在周初并不限于燔柴祭天,亦可于庙中献俘祭祖,以寄报本反始之义。故《礼记·祭义》云:“建设朝事,燔燎擅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以教众反始也。”

第二天辛亥日,举行郊祭礼,祀天配祖。其事被《世俘》错出两处,一则日:“若翌日辛亥祀于位,用筲于天位。”与《武成》所言略同。二则日:“辛亥,荐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圭矢宪,告天宗上帝。王不革服,格于庙,秉黄钺语治庶国,筲人九终。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筲人造,王秉黄钺正国伯。”所谓“天位”,朱右曾以“南郊圜丘”释之,与孔晁注此为郊天之礼同义。或谓郊天已在前一天举行,恐非是。此言郊天进献俘获的殷王之鼎,应即象征王权的九鼎。说明郊天是从法理上说明周革殷命的正当性,意义十分重大。武王恭陈的祭物不仅有九鼎,还有玉珪,甚到国家宪令一类的东西,以告天宗上帝,天命归周。接下来典礼转至周庙进行。武王未及更衣,即在周庙手持黄钺“语治庶国”。“庶国”就是归服于周的众诸侯国,“语治”就是对他们发布文告,并册命“国伯”即诸侯之长,形成王权之下的二级权力机制。又追尊先父为文王,太王、王季亦以王称,并将大伯、虞仲、伯邑考列入附祭,颇具殷礼色彩。

第三天壬子日,册封诸侯,建立地方政权。《世俘》篇云:“壬子,王服衮衣,矢琰,格庙。篱人造,王秉黄钺正邦君。”此言武王着天子之服,来到周庙,举行册封仪式。所谓“正邦君”即是确定诸侯的名份,对旧爵重新认定,对新君正式册封。由于册封诸侯较多,程序繁复,所以当天未安排其他祭典。

武王伐纣往返路线示意图

第四天癸丑日,册命殷士,充实文化机构。《世俘》篇云:“癸丑,荐俘殷王士百人。篱人造,王矢琰,秉黄钺,执戈。王入,奏庸,大享一终。王拜手稽首。王定,奏庸,大享三终。”这里的“荐俘殷王士百人”,郭沫若、顾颉刚先生认为是“用为人牲”,大享以祭。李学勤先生认为,“俘殷王士”就是上文所言纣恶臣百人,这里又一次出现,说明“用俘”并非杀死。前两天典礼均有“篱人造”,或“正国伯”,或“正邦君”,都属于政权建设方面的事情。这里“荐俘殷士”,亦有乐人到场击钟演奏,一终三终,亦与册命有关。清陈逢衡云:“王士百人,皆殷之良,故谓之士,以别乎恶臣也。”周人招贤纳士,以加强政权建设,促进文化发展。殷士百人虽以俘虏身份到了周庙,但他们不是用作牺牲,而是到周庙表示效忠周天子的。武王对他们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恶臣杀之,良臣用之,正好适应了周人政权建权对知识人才的需要。金文中的微史家族被周人重用,授予爵位与封地,可能属于此类情况。

第五天甲寅日,告功祖庙,礼成《大武》。《世俘》篇云:“甲寅,谒戎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旃,筲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孔晁注:“谒,告也。”是以牧野克商之功告祭先祖,乐人演奏《大武》、《万》、《明明》等乐章。郑玄注《易》云:“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筲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大武》和《万舞》都是歌颂武王伐纣之功的乐章,用于庆赏报功之礼。

第六天乙卯日,以庶邦之君助祭天稷,诫誓于社。其事《世俘》亦分置两处。一则日:“乙卯,筲人奏《崇禹生开》三终,王定。”二则日:

(辛亥)越五日乙卯,武王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翼予冲子。断牛六,断羊二。庶国乃竞。告于周庙日:古朕文考倚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誓于社。日:维予冲子绥文考,至于冲子。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豕于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所谓庶国与祀,是指众国之君在周庙助祭,祭品有征伐方国的俘馘,以大牢牛、羊祭祀。武王告于周庙,称“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意即听从文考遗训,修商家伐夏救民之典,以斩纣身,因告祭天神、后稷。同时又举行社祭,用少牢羊、豕祭祀百神、山川,诫誓庶国于社。此次祭祀活动用牲多达2701只,数目过大,似多夸饰。

六天来的祀典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举行献俘礼以示伐纣功成,继则郊天,表明天命归周,为武王代殷而为天下共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二是以天子身份任命诸侯之长,分封众多诸侯,册命殷士百人,以加强政权建权。三是制礼作乐,特别以《大武》为国乐,强化周人一统天下的政治意识。诸侯助祭,告天与稷,也是为了昭示武王作为周天子在政治上的新形象。四天之后,时维己未,武王成天下四方之君,颁克殷之命于列邦,周之天下得以确立。

三、武王伐纣日谱的推排

关于武王伐纣日谱的推排,古今学者做过大量工作,但其出发点和理论依据各有不同,结果大相异趣。刘歆利用《武成》历日考订武王伐纣日期,首倡月相定点说,据三统历推定武王克商之年,开西周年代学研究之端绪。尽管刘歆所用历谱不精,对月相词语的界说亦多误解,但他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拟达成的学术目标,都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为后世学者所承继。

近人研究武王伐纣日谱,依其所持月相理论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三大派别:一派以董作宾、蔡运章、江晓原等学者为代表,坚持以月相定点说排谱;一派以赵光贤、罗琨、杨宽等学者为代表,坚持以月相四分说排谱;一派以刘次沅等为代表,以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新月相说排谱。其中蔡运章、罗琨、杨宽等人的伐纣日谱,未能借助公元纪年的尺度,推求武王克商的绝对年代,反而不如刘歆立意高远,是所不论。其他几家情况各异,互有短长。

董作宾先生是研究武王伐日谱较早的学者。他采用儒略历分析《武成》等多种天象资料,推考武王克商之年,方法是科学的。但他遵信刘歆的月相定点说,力证公元前1111年为克商之年,与唐朝天文学家僧一行所得结果相同,实际上并无新的进展与突破。江晓原先生主要推算《国语》伶州鸠所言天象并结合《武成》与《世俘》历日进行排谱,拟定公元前1044年为武王伐纣之年。江氏对《国语》天象研究有独到见解,但他也相信刘歆的月相定点说,以既死霸为月初几日,既生霸为望后几日,与月相名词古义翩然相反,其结果同样难于凭信。赵光贤先生长期留心西周年代学研究,年逾古稀,仍以超卓的科学意识和创新精神,以月相四分说为先导,以新出科学历表为依据,利用《武成》历日推排武王伐纣日程表,推得公元前1045年为伐纣之年,并通过《召诰》、《洛诰》历日得以验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成果。

新拟武王伐纣日譜

刘次沅先生对武王伐纣天象进行综合研究,颇有所得,推定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046年,其结果被夏商周断代工程选用。由于夏商周断代工程是国家批准的重大科技项目,完成时间是有计划的,仓促之间选定一种结论,自然谈不上尽如人意。主要问题在于:(1)月相二系说的误释。月相二系说是断代工程提出的新说,以初吉为一系,以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为另一系,致使一器之中并存两种不同的记时系统;又以既生霸从新月初见到满月,既望为满月后月面尚未显者亏缺,既死霸从月面亏缺到消失,致使不同月相名词在记时上出现重叠交叉。如《武成》“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断代工程《西周金文历谱》采刘次沅说,定为二月二十二日,而《召诰》“惟二月既望,粤六日乙未”,《历谱》亦为二月二十二日。这就意味着既死霸与既望只相隔一天,后面的同一日序,既可用既望粤几日来表达,亦可用既死霸粤几日来表达,既望与既死霸本质上已无区别,这显然是不妥当的。由此推定的武王克商之年,不免令人欲信还疑。(2)武王开国在位年数的误判。武王克商后的在位年代,历来都以三年说为主流,即使近出清华简《金滕》亦不能动摇此说。但是断代工程为了选用公元前1046年为克商之年,只有将武王克商后的在位年数定为四年,才能与《召诰》、《洛诰》的历日相衔接。而武王开国在位四年,证据薄弱,面临很多不易克服的困难。(3)《国语》天象的不确定性。《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说:“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这几种天象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其中“岁在鹑火”可能与利簋铭文所言“岁鼎”有关,但也未必是一回事。“岁鼎”或谓岁星正当其位,或谓木星上中天,学者看法不一。至于“岁在鹑火”之类天象在《左传》、《国语》中多有记述,经验算发现,竞无一相合,反映了“岁在鹑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刘次沅先生也承认这一点,但他还是把“岁在鹑火”作为判定武王克商之年的主要依据,前后不能自洽。凡此说明,刘氏对伐纣日谱的构拟和断代工程对其所推克商之年的选用,实际上是大有研究余地的。

比较以上诸家说法之后,感觉以公元前1045年为武王克商之年来构拟伐纣日谱,从目前的相关研究结果来看,可能是一种更好的选择。这也符合考古成果确定克商年的时间范围在BC1050~1020年。对于此年建正问题,自不必固守周正建子之说,因为是年一月丁酉朔,此月无壬辰、癸巳。只有考虑建亥或建丑,方可排谱。按照《国语》伶州鸠“日在析木”的说法,武王伐纣出发于冬至前一月,故可取本年建亥。早期历法只是追求将年首定在某个天象、气象、物候点,由于年长、冬至的测定不准确,建正不可能保持稳定。如果认为西周建子,那么出现建亥与建丑就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若取本年建亥,则《武成》所谓一月癸巳日武王出师伐纣,实际在公元前1046年11月,与当时“岁在鹑火”即BC1047.7~1046.8的日期非常接近,仍可作为一种辅助性参考。《武成》说“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当在公无前1045年1月15日。再以“岁鼎”即岁星上中天来看,BC1048~1046的一月份后半夜岁星见于东方,与利簋言甲子朝岁星上中天相吻合,与《荀子·儒效》说“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淮南子·兵略训》说“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也大体相应。尽管《国语》、利簋的天象资料可供参考,但考求武王伐纣之年的基础性和决定性资料还是《武成》、《世俘》的历日,这是必须明确而不能走偏的。

根据上文分析,今利用《武成》、《世俘》、《利簋》、《天亡簋》等历日资料,以建亥之月为公元前1045年岁首,以《中国先秦史历表》所推朔日为月首,重新构拟“武王伐纣日谱”(见上页),以期形成正确的历史认知。

[作者杜勇(1956年-),天津师范大学大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天津,300387]

[收稿日期:2019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