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时光 短篇小说
2020-01-13路文彬
路文彬
我刚在街角咖啡厅找到位置坐下,她便出现了。是我先认出了她,除了她臂肘上挂着的那个老人头白色帆布包让我有点陌生以外,其余的一切我似乎都挺熟悉。发式、风衣、长裤,甚至丝巾和无跟米色皮鞋都和照片里的一模一样。这种熟悉让我对她顿生好感,也让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对于这场赴约其实一直是有些烦躁不安。于是,我平静了下来。
她是我这个月见的第 11个约会对象,成功将我的前 10个瞬间逐出了记忆。我已经完全忘掉了她们的样子,只知道她们本人同照片都有着百米以上的距离。或者说,照片就是她们的面具,而所有的面具都是一样的。更令我难以忍受的是,她们的内在也几乎是一样的。对了,还有职业,她们全都是会计。难道女人如今仅剩下会计这一项职业可做了吗?最可恨的是,凯拉也是会计。凯拉是我的前妻。
那 10个我都是在餐馆见的,我本想换个地方试试,比如公园或者展览馆之类,但是她们没人对这种地方感兴趣。所以,我只能继续做餐馆里的买单人。这好像不太公平,我觉得,不是到了女权主义时代吗?就不能让对方买一次单吗?即使是 AA制也行啊。我不怕她们说我是铁公鸡、小气男,我更在乎的是她们对我权利的尊重。可是,她们并不想尊重我,她们显然习惯了男人买单。也许,她们认为这是在成全我的绅士风度吧。那么,绅士风度就没有个边界吗?
第 10个看似对我甚为满意,饭后提出要我陪她逛逛对面的燕莎商厦。尽管一顿饭的工夫已让我有如坐针毡之感,结果我还是硬着头皮履行了绅士风度的要求。
这是个颇有品位的女人,试穿的所有衣服均是大牌,每试一件都要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只能说好看。其实,我在想的是如果穿在凯拉的身上应该会更好看。但是,我从没给凯拉买过这样的衣服,凯拉也从没给自己买过这样的衣服。她和我对奢侈品都缺乏一定的鉴赏力。
最后,她看上了一件红色 BURBERRY风衣,我瞟了一眼价签:¥11988。如果这是块石头,我不会感到吃惊,我喜欢收藏奇石,要是一件衣服……这价格不能不让我心疼。
她面带羞涩地说,她很早就想买这么一件风衣了。
我说那就买呗。
她变得更加羞涩了,看我的目光开始飘忽。
站在一旁的导购小姐这时开口了:没有谁比姐姐更适合这件衣服啦,还犹豫什么呢?
我发现导购小姐这话是对我说的,恍然明白了她们的意思。为了立刻中止尴尬,我说就是,没什么好犹豫的,买吧!
气氛一下子轻松湿润起来,阵阵凉风吹过这沉闷的六月。导购小姐在三秒之内就把购物凭条开好交给了我,我拿着凭条离去时,她那飘忽的目光已是深情款款,绽放着 BURBERRY风衣的玫瑰色光芒。
我径直走过收银台,绕过电梯,奔向消防安全通道。去他妈的绅士风度吧!让餐馆也见鬼去吧!我把购物凭条撕成两半,因为当成了那件 BURBERRY风衣,用力过猛,导致自己的身体一时间失去平衡。破碎的购物凭条在我的手中滞留片刻,才拖泥带水地飘落出去。正在拖地的保洁员不满地看着这台阶上的纸片,仰头看看我。我向他敬了个礼,他刚要张开的嘴巴又闭上了,目光重新回到那两张纸片上,嘴角随即浮出的一丝笑意仿佛是对我的同情。
这次,我是真的生气了,她把我当成了什么?提款机吗?富二代吗?我是富二代吗?我突然想到自己那个已经跟床榻永远生长在一起的父亲,我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提起过这个人。
我发誓我再也不约会了,M& F婚恋网站让我对中国女人彻底丧失了信心。不过,没撑上三天我又开始浏览通过 M& F转来的邮件,并且决定再尝试最后一次,因为这个网名叫做叶色的女子似乎值得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她发来的不是一张照片,而是三张照片,每张照片都看不出美颜修饰的痕迹;其中一张照片还清晰呈现出深深的鱼尾纹,但我认为这是她迷人微笑的最好注脚。说真的,有几条可爱的小鱼游进了我心灵的湖泊。还有一条也很重要,她终于不再是个会计。
和凯拉分手后的我曾一度决定好好珍惜自己重获的自由,先逍遥上几年的单身生活再说。这个想法成功维持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便认识到,女人对于我意味的不只是性生活,我需要用女人来填满我的整个生活。再次单身没能让我找到自由,我仅是体验到了被孤单和焦虑连日裹挟的罪恶感。每天,我好像都是在用自由伤害自己。
我忽然有些紧张,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我试图将注意力集中在拿铁咖啡那弥漫于草原之上的浓郁奶香,但这奶香仿佛又把我引向了万亩花田。我能觉出这是叶色身上的味道,可奇怪的是,它又不像是香水的味道。这味道是活的。
你没有午休吗?
我意识到她的嘴唇在动,然后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
我摇摇头,我没有午休的习惯。
她微微朝后晃動了一下手臂,这个动作可能是她午休过的注释,她尚未从慵懒的回忆里完全清醒过来。
那是夜里没休息好吧,她说,你的眼睛里有血丝。
是吗?我眨眨眼,希望血丝就此消失。没用的,得好好睡觉。我又看见了她眼角那好看的鱼尾纹。你比照片看上去年轻。她说。照片都是骗人的。看来你没少被照片欺骗哦。呵呵……见我有些尴尬,她低下了头,满脸歉
意。现在很流行老人头这种包吗?我把话
题转向她搁在身旁椅子上的那个帆布包。哦,你见过很多吗?我未置可否,平时我并不在乎这些。这是莎士比亚。她说。我再一次尴尬,顿感这个半秃的老头
子面目可憎。你喜欢莎士比亚?我问。她点点头:你呢?我不知道……我没读过莎士比亚。我
对于他的了解仅限于电影电视上那些支离破碎的片段,《王子复仇记》《罗密欧与朱丽叶》……对吧?
你这个电气工程师知道得还蛮多的。你这个插画师知道得显然比我更多。哈哈,这样互相吹捧感觉倒是挺舒服的,是不是?是吗?那就继续。你比照片看上去漂亮多啦。
她差点笑喷,赶紧用手帕捂住嘴巴。我注意到,她用的是淡紫色印花棉纱手帕,不是纸巾。
她不停点头:谢谢谢谢,我还一直以为自己挺上相的呐。总之,你很漂亮。这句话不是吹捧。她没有再说谢谢,而是认真点了下头。
除了插画,平时还喜欢做些什么?我问。
平时我都在花店里。
花店?
对的,我开了一家花店。
噢,原来那万亩花田是真的存在。我抿了一口咖啡,五颜六色的芬芳扑向我的唇舌、鼻孔、眼睛以及耳朵。
你不是插画师吗?难道是我理解错了?你其实是个插花师?
不,你没理解错,我就是个插画师,以前在出版社工作,但因为不喜欢那里的人事氛围所以离开了,开了家花店。不过,我仍然在为几家出版社兼职画插画。
开花店不足以养活你?
那倒没有,插画是我学了多年的专业,我只是不想丢掉。
可以知道你的花店开在哪儿吗?
统一路,也在街角。
我预感这果真要是我的最后一次约会了,我想和她继续坐在这里喝咖啡,然后去旁边那家新开业的重庆火锅店饕餮,然后开车送她回家,然后……哦,叶色,我的约会终结者。
手机不识时务地响起,是我那个永远不识时务的哥哥。他给我带来了一个不识时务的消息,我的父亲不识时务地走了。对,我的父亲死了。事实上,他在六年前成为植物人的那一刻就已经死去,他死了两次。第一次没有打搅到我,第二次打搅到了我。
我一直等待着父亲的第二次死亡,谁都说这第二次死亡很快就会来临,谁都没想到它需要我们等待六年的时间。等待六年也就罢了,问题是此时此刻我根本没有
在等待。我宁愿为此等待上更长的时间。你有事情了吧?她问。一定是我的神情出卖了我,我是个沉
不住气的人。没什么,我的父亲去世了。那你快去吧。说着,她站起身来。你
不用管了,我来结账。不要紧的,其实……他已经去世多年
了。什么意思?以后我再告诉你吧,叶色,今天我很
抱歉。还有以后吗?当然!你……我没什么……她连忙摆手,似乎急于
收回自己刚才说出的话。我们加个微信可以吗?叶色将手机递给了我,那手机同样是
在花丛中。只是,它有着迷人的温度。我确信,这两个手机不久即会重逢。
意识到今天的路况不错,我稍稍踩了下油门。但等远远看见老年公寓门口那块熟悉的红色金属招牌时,我恍然想起自己走错了路,调头向殡仪馆开去。以后,我再也不用来这里。
你怎么才到啊?哥哥一看见我转身就
走。我没说什么,我跟他一直无话可说。来到一个柜台前,我发现嫂子在那里
站着,那是嫂子吗?她胖得快要爆了,脑袋好像长在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身体上。确实是我的嫂子,她冲我笑了一下,笑得不如往常那么充分。在她的提示下,我也回了一个配合气氛的不够充分的微笑。
太贵的没必要,便宜的也没必要……哥哥指着柜台里的各种骨灰盒说,你说是吧?
我不知他是在问嫂子还是问我?
就这个吧。哥哥指着中间位置的一个骨灰盒说,然后把头转向我。
我没什么意见。
哥哥继续盯着我看,我蓦然领会了他的意思,掏出钱包,取出信用卡。
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过来,叫了声路董。哥哥介绍说这是陈主任。
陈主任领着我们穿过空旷的院落,我望着走在前面的哥嫂,无论如何也辨认不出他们那被岁月过早揉皱的背影。我们有多久没见啦?一年?不止。两年?三年?或是更长?在父亲没有成为植物人之前,我们每年春节都要见上一面的。准确地说,是我去跟他们见面。父亲和哥嫂住在一起。自父亲住进老年公寓后,春节的义务性家庭聚会便自动丧失了效力。我们没有了见面的理由。现在联系起来太过方便,根本就不需要见面。
不过,哥哥那闪露着白光的一圈头顶倒是在提示我,他越来越像父亲了。他的颈背已开始弯曲,大跨幅的有力脚步正在迈向父亲晚年日益难掩的沮丧节奏。嫂子搂着哥哥的腰,仿佛是在安慰他。我感到了孤单,希望叶色出现在这里。想到叶色,我松了口气,眼前的一切很快就会结束。
来到告别厅,我意外看见了樊姨,樊姨一见到我们便失声痛哭。然而,她的泪水并没有唤出我们的泪水,于是,她很快恢复了常态。
哥哥凑过去仔细端详父亲的遗容,神情困惑,好像在判断那究竟是不是我们的父亲。我没有上前,我不想记住父亲的遗容。我知道,那不是我的父亲。
樊姨还在抹泪,我想安慰一下她,却又不知如何是好;我不太擅长安慰人,只能往她跟前站了站。樊姨的矮小身量令我吃惊,简直就像一个发育不良的孩子。用这副身躯对付父亲一米八六的块头,我实在无法想象。当然,自她接手父亲的那一刻起,父亲便迅速萎缩成了骷髅。一具只会呼吸的骷髅。
对于樊姨,我始终有些矛盾。她出奇的耐心让一具骷髅呼吸了整整六年,这种善良似乎带有残忍的意味。不过,我终究还是感激她的,包括她此时对父亲的陪伴。她本可不必在这里,父亲死了,她的工作也就结束了。
需要哀乐吗?陈主任问。
哥哥说了声谢谢。
哀乐响起,樊姨的哭声也随之响起。我的反应是抑制不住的躁动,我想离开,但我不能离开。
我感觉哥哥好像在犯程序上的错误,于是问道:不会今天就火化吧?
就是今天。他说。明天我要去马来西亚参加开工典礼,我的时间很宝贵。他看了一眼陈主任:多亏陈主任,这里下午一般是不火化的。
我的哥哥向来神通广大,人脉无限,到处都能找到助手。如今,他又乘上一带一路的伟大快车,把父親的房地产事业推进到了海外。可惜,父亲已经无法为他的大儿子感到骄傲了。
父不在,兄为父。何况,哥哥俨然就是父亲的替代品,我想父亲本人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但是……是不是该通知下父亲的什么人呢?
哥哥看出了我的犹疑,说:能来的都来了,这些年不就咱们几个来看他吗?大
姑小姑回头打电话说声就行啦。
父亲的姐姐在加拿大,妹妹在新西兰。参加这个兄弟的葬礼对于她们不是一件必要的事情,也许,她们以为这个兄弟早就不在人世了。在我看来,连打电话告诉她们都缺乏必要。可是,有一个人却是相当必要的,我们都差点忘了凯拉。
六年来,凯拉几乎每周都会去老年公寓探望父亲,必须承认,即使是他的两个儿子也没法做到这点。父亲生前不喜欢嫂子,但喜欢凯拉。他曾不止一次当着我的面说,如果凯拉不是我的女友,他一定会认真追求她的。凯拉大学一毕业,父亲便把公司最重要的财务总监的职位给了她。这招来哥嫂的强烈不满,但是没用,父亲的独裁风格谁都得尊重。好在凯拉没有让父亲失望,哥哥在接管下父亲的公司后仍不得不倚重于她。
可这一切与我无关,我不喜欢父亲的房地产事业,所以不必在乎他的独裁风格。他坚持让我学建筑专业,我偏偏选择了电气工程,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专业。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但我明确知道自己不喜欢父亲喜欢的。有时我会想,凯拉是不是也因此受了父亲的牵连?还有,如果父亲没有成为植物人,知道了我同凯拉离婚,他会作何反应?
电话里凯拉的声音非常陌生,经过确认之后,我将父亲即将火化的消息告诉了她。她只说了一句我马上赶过去,便把电话挂了。而我,想的是如果她不能来倒是更好。
我们陷入了等待,死亡赋予了我们足够的耐心。只是,那毫无节制的哀乐依然令我感到不安。
终于,凯拉的电话打了过来,我急忙出去迎接。和她擦肩而过时,我才发现这就是凯拉,她又瘦回了大学时代的模样。我们没有说话。
父亲被推进火化间,我们默默跟着。转身离去时,我听见火化炉粗鲁的金属碰撞声,感觉到父亲又要死一次了,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父亲在头脑清醒的时候说过,他死后不想被火化,他怕疼。可是别无选择,我们找不到埋葬他的地方。他应该清楚,土地都被他用来开发房产了,那是活人居住的地方。
我们来到焚烧池处理父亲的部分遗物,把这些好端端的东西都烧掉,我的某种犯罪感油然而生。我不想动手,但又不能眼看着樊姨一个人动手。哥哥只会发号施令,跟父亲一样。
樊姨拿着一件崭新的驼色皮衣多看了两眼,我说您要是不嫌弃就留着吧。樊姨没作什么表示,将皮衣暂时夹在腋下。
最后,一束鲜花被丢进火焰里。我看看凯拉,不知她从哪儿弄到的这束鲜花。
半个小时后,父亲重新出现了,在我手捧着的这个盒子里。那个庞然大物变成了眼前的这么一小把,我突然觉得父亲好可怜。我从未如此同情过他。
哥哥将两条中华烟塞给陈主任,陈主任客气一番后欣然收下。我问哥哥如何安置我手里的东西?哥哥看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去东山公墓。
我提醒他母亲的遗嘱,他说真要听遗嘱的吗?我说咱俩可都是签过字的。
那等回去商量商量再说吧。哥哥变得极不耐烦。
那这个……我向他示意手里的东西。
你就先拿着吧。说着,哥哥招呼嫂子和樊姨朝停车场走去。
我扭头看见凯拉正向大门口的方向走,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但我并不孤单,有父亲的陪伴。
我把父亲放到汽车后备箱里,然后开车去追凯拉,凯拉好像没有开车。果然,她正站在门口的路旁拦出租。
我在凯拉身旁停下,摇下车窗,看看她。凯拉和我对视了几秒钟,打开车后门坐了上来。
凯拉穿着一身我从没见过的黑裙,胸前别着一朵白花,她穿得比我和哥嫂都得体。
父亲总称赞凯拉是个孝顺的孩子,说她比我懂规矩。他真是没有看错凯拉,凯拉非常在意别人的感受,即便是对于一个死去的人。我听见父亲又在后备箱里表扬凯拉,说今天只有凯拉没让他失望。不过我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于让他失望了。
真遗憾,凯拉就是不在意我的感受。她不能接受我每晚不和她一起吃饭,不能接受我不陪她追剧。她不理解我每晚的应酬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不理解我喜欢网游是因为这样可以解压。她要求我必须做家务,我则要求她不必做家务,雇个小时工就可一切迎刃而解。我们之间的这种分歧完全能够借助金钱来解决。但凯拉却说金钱解决不了爱,做家务意味着对家庭的爱。这我就不明白啦,小时工替我做了家务,我付给她自己挣得的金钱,这金钱的付出不就是我对家庭的爱吗?
总之,凯拉毫不在乎我的艰辛创业,动不动声称她不需要我养家。可我总觉得,她的高薪是父亲和哥哥给的,我不想将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对他们的依赖上。
婚后七年,我开始怀疑婚姻对于我的必要性,向凯拉提出了分手。凯拉平静问了一句:你想好了?接着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总算有一次,她在意了我的感受。
果真有七年之痒这一说吗?
离婚后,凯拉搬出了家,也辞去了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我再没有她的消息。
透过后视镜,我瞥见凯拉眼里的泪水,将身旁的纸巾盒递给她。
仿佛是沉默在开车,我把天窗打开,让呼啸的风将沉默撵走。
你这是往哪儿开?凯拉的嗓音湿漉漉的,却已不像电话里那般陌生。
噢……走错了路。那是我的家,不是她的家。在下一个路口,我调转方向,朝我前岳父母的家驶去。
离小区还有一段距离,凯拉便让我停下,说她想走一走。
车门砰的一声被关上,紧接着又被拉开。等你们安置骨灰的时候,别忘了叫上我。凯拉说。
灯火迫不及待地催促着夜幕拉开,我载着父亲向这座城市的纵深处继续挺进。距离这座城市越近,你便越会觉得它有多么的不真实,以至于不真实得让我迷了路。我的车在沉浮的夜色里流浪,也許,我是不想回家。然而,湍流不息的车河告诉我,这里没有收留我的地方。我必须回家。
我的车梦游一般在家门口停了下来。点着一支香烟,我将椅背向后调到最大限度。我的烟瘾不大,只在迷茫的时候吸上一支。
那没有亮灯的窗户就是我的家。当初,我宁愿把这套房子分割给凯拉,只拿走部分存款,但是凯拉坚决不要房子,说这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凯拉是聪明的,这套房子意味着被抛弃的回忆。它是被我们……不,是被我抛弃的家。我抛弃了它,同时也抛弃了自己。
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之际,我猛然想到后备箱里的父亲,我可不想和他睡在一起。
饥饿的肠胃使我想到父亲再也不会饥饿了,而我还要去寻找食物。冰箱里没有什么可吃的,仅剩下两罐啤酒,啤酒也可以充饥。
喝下一口啤酒,脑子顿时清醒许多,身体霎时回到了初春的雨季。我打开保险柜,翻出母亲的遗嘱,只有两行字:我死后骨灰坚决不能和路万成葬在一起,包括不能同葬在一个公墓里。
51岁的母亲死于乳腺癌,她说都是父亲气的。我曾问母亲,为何不跟父亲离婚?她委屈地说,还不是为了你们?为了你们能有一个完整的家!
完整的家?我恨这个完整的家,这个只有怒火和争吵的家。我一心想的就是逃离,所以小学三年级坚决要求转到了郊外一所可以寄宿的私立学校。
那时我就想,等我长大了,绝不可以给孩子这样一个家,我宁可不要孩子。跟凯拉恋爱时,我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幸福得完全不想要孩子。我对凯拉说,将来我们丁克吧。凯拉说好啊。
婚后,我们不存在孩子的问题,但仍未能避免争吵的问题。争吵使我又回归了原生的家,我当然不会继续忍受,我不是我的母亲,我果断离婚。
此刻想来,我好似是替母亲离的婚。其实,我和凯拉的争吵远远没有那么糟糕,在她和我之间并无母亲和父亲那种无以弥合的裂隙。我不酗酒,脾气也不暴躁,更不拈花惹草。凯拉也不像我母亲那样喜欢唠叨,善于计较,心理上对男人存在着严重的依赖。那么,在这段婚姻里,如果说我没有过错,凯拉没有过错,又会是谁的过错呢?是婚姻本身的错吗?如果婚姻本身有错,解除它就是正确的。可是,为什么我又期待着同叶色的约会呢?叶色此时还在她的花店里吗?
谁都不承认自己有错,那就只能让婚姻来承担罪过。母亲认为全是父亲的错,父亲认为全是母亲的错,他们就是想不到可能是婚姻的错,或者说,是他们自己的婚姻有错。莫名其妙的是,母亲死后,父亲竟然彻底忘掉了母亲的错。不过,这并不是说父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或是婚姻的错。每年除夕家庭聚会的时刻,父亲总要缅怀一遍母亲,说母亲是一个多么多么能干的女人,说他辉煌事业的背后是这个能干女人默默无私的支撑,说他们俩曾经有多么相亲相爱。
我们谁都不说话,面面相觑地聆听着父亲饱含深情的讲述。渐渐地,我怀疑他的脑子坏了,怀疑他是把他自己的母亲当成了我们的母亲。没多久,我的怀疑果然得到了证实。一天,他突然问我:你妈去哪儿啦?我一整天都没见到她啦。
我告诉他,她已经去世三年多了。父亲立刻像个孩子似地哭泣起来,哭完,他又问我:你妈去哪儿啦?我一整天都没见到她啦。从那以后,父亲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我打开第二罐啤酒,将母亲的遗嘱搁到一边。母亲相对更信任我一些,所以把遗嘱交给我保管,我不能辜负她的信任。等安置完父亲的骨灰,这份遗嘱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到时我会去她的墓前把它烧掉,告诉她遗嘱执行完毕。
门铃骤然响起,我打开门,父亲走了进来,他满脸泪水。你们为什么要把我烧掉?我很疼,你们不知道吗?他质问我。正说着,父亲的身上突然开始冒烟,随即变成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我奋力在他身上扑打,火势却越扑越大,我拼命呼救 ……
咣啷——滚落到瓷砖上的空啤酒罐将我惊醒,我一个激灵,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看看自己的双手,尚有被烧伤的灼热感,空间里弥漫着毛发烧焦的气味。我去卫生间用凉水冲洗了一下双手和鼻孔,梦魇的余温被水流吸入排水孔,残留下一句空洞的回响。我来到厨房的窗前向外张望,路灯下,我的保时捷一如既往地栖息在那里,后备箱处于关闭状态。父亲应该不会出来。
回到卧室,我顺利睡去,但是父亲却也顺利地出来了,那个燃烧的大火球正在向我缓缓移动。我打开灯,火球立即消失。
我再也无法顺利睡去,随手从床头抽出一本书,是狄金森的诗集。这是凯拉的书,她忘了带走。大学时代的凯拉喜欢读诗,也喜欢写诗。她曾在校园的雪地上为我写过一首诗,我只记住了最后一句:你是我一生的时光。
现在想想,一切是那么的幼稚,那么的讽刺。
我不想读诗,可又能做些什么呢?我担心父亲再一次从我的汽车后备箱里跑出来,变成那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我需要尽快将父亲处理掉,总不能明天载着父亲的骨灰去上班吧。
哥哥一去便没有了消息,他可能早把父亲的骨灰忘得一干二净了,他的心里只惦记着自己那一带一路的伟大工程。我不想埋怨哥哥什么,他可能有时是把自己当成了父亲,既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又忘记了父亲的存在。我有责任提醒他,父亲的骨灰还待在我的汽车后备箱里。
狄金森的诗歌伴我度过了漫漫长夜,这是我人生中完整读完的第一本诗集。我感觉自己会喜欢上诗歌。
放下诗集,我拨通了哥哥的电话。
这才几点?哥哥喷射着惺忪火苗的声音像极了父亲,我以为自己又是在梦里。我再次瞟一眼窗帘间的缝隙,利用初现的日光证明自己没有在梦里。
我想今天就把父亲的骨灰安顿好。我说。
那你决定吧。哥哥第一次让我当家作主。
干脆就撒进樱花湖里吧。不知怎么,我随口说出了樱花湖。
这样啊……哥哥沉吟片刻……好吧,留着也没多大意义,就这么办吧。
樱花湖?我为自己无意中想到的这个主意沾沾自喜。父亲生前唯一一个不算是不良嗜好的嗜好就是去樱花湖钓鱼,常常一钓就是一夜。我们家的餐桌上永远顿顿有鱼,我和哥哥吃得都双双仇恨上了鱼。今天只要一看见餐桌上有鱼,我俩仍会想吐。
因为家里没人吃,母亲便把父亲钓回来的鱼可劲往外送,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没有谁没吃过父親钓的鱼。有时母亲嫌麻烦,出门随机碰见一个人便把鱼扔给人家,管他认识不认识。哥哥戏称之送鱼外交。别说,送鱼外交为母亲赢得了慈善的美名。母亲过世时,闻讯前来吊唁的人在我家门口排成长龙,一度造成交通拥堵,甚至惊动了警方。
想想此时的父亲,我有种不愿意承认的凄凉。
打开衣柜,我挑选出一套黑色西装,领带都过于鲜艳,我只好放弃。
出门吃饭前,我给凯拉打去电话,说一会要去安葬父亲的骨灰。凯拉说她马上跟领导请假。我说那我去接你吧。她迟疑了一下,说好吧。
嫂子就没必要通知了,她想来也就来了。跟哥哥一样,她一天到晚也是很忙的,总是前进在去学校或是课外班的路上,梅西现在是她生活的唯一中心。梅西是我的侄子,哥嫂都是阿根廷足球队的前忠诚粉丝。
在门口的淮南牛肉汤店,我饱饱吃了一顿,把昨晚错过的那顿给补上了。现在,我去接凯拉。
正要往小区大门口拐,我忽然发现路边有人在冲我招手,原来是凯拉。她戴着墨镜,手里捧着一束鲜花。
凯拉拉开车门,坐到了后面。
沉默觉得有点尴尬,期待有声音掩饰一下。好吧,我打开了收音机。
听了一分钟广告,凯拉问:选好地方啦?
樱花湖。我说。
那里有公墓?我怎么不知道?
我摇摇头:撒掉。
凯拉不再说话,但她的呼吸一直在说话。
还没有看见樱花湖,我便听到了它缠绵的呢喃,嗅出了它温润的气息。随着一大片草地的退却,樱花湖渐显出羞涩的真容。但是,转瞬而至的阳光一下子就让它开朗了许多,我的心情似乎也跟着开朗了起来。若不是手里的骨灰盒,我还以为自己是同凯拉一道踏青来的。我们曾经无数次来过这里,在樱花湖畔的每一个角落,我都用相机和手机定格过凯拉的倩影。
走到近山的一个高处,我停了下来,这里见不到垂钓者。我的手心汗津津的,不等打开骨灰盒,我便开始嫌弃自己的笨手笨脚。这种不自信加剧了动作上的慌乱,结果险些将盖子弄掉到地上。盖子没掉,骨灰却撒落出去一些。我往旁边挪出去几步,以免踩到父亲。
我正掂量着以何种方式将父亲送出去,惨白的骨灰狠狠瞪了我一眼,脱手而出。父亲可能是不耐烦了,相比于狭小的骨灰盒,他更喜欢辽阔的樱花湖。
一群白鸥朝我扑来,但失望而归。我本打算把骨灰盒埋进土里,现在只好连盖子也一并扔了出去,反正我也没有铁锹。盖子在水里挣扎着探了下头,才又沉入湖底,犹似父亲向我招了下手。
凯拉散开花束,将花朵一枝枝抛入湖中。漂浮在湖面上的花蕾把湖水点缀成璀璨夜空,超度着父亲的亡魂。我顿然有了某种仪式感,这个仪式以完美收场。
父亲生前消化了不少樱花湖里的鱼,现在让樱花湖里的鱼把他也消化掉,这显然十分的公平。
父亲会变成一条鱼吗?我暗自庆幸自己不吃鱼。
当然,我相信父亲的灵魂不会终止于一条鱼,那不过是游动于羊水里的一颗受精卵,正在等待着大地将它重新孕育分娩。存在即永恒,它再也不会遁入虚无。虚无没有道路,亦没有人口。只是,这个新生命已同我再无任何关联。
可不知为什么,在告别湖边的时候,我并没有获得预想的轻松。相反,好像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朝后牵引着我。
坐进车里时,我已经精疲力竭。凯拉几乎是和我同时上的车,她坐在了我的旁边。我看看她,她也看看我,将墨镜摘下。从她的目光里,我读出一缕岁月深处的叹息。
你现在是个孤儿了。说着,她的右手欲抬又止。
我熟悉她的这个动作,过去,每当她想安慰或者嘲弄我的时候,总喜欢用右手抓弄我的头发。
第二天,我和凯拉去办理了复婚手续。
再婚后,每天下班我都準点回家,同凯拉一起吃晚饭,饭后陪她一起追剧。我学会了使用家里的洗衣机、面包机、破壁机等好几种电器;我还买了几本菜谱,尝试着为凯拉做她从未吃过的菜肴。此外,我们还达成了一个共识:放弃丁克。我想成为父亲,她想成为母亲。
我没有将叶色的事情告诉凯拉,但却不能不将凯拉的事情告诉叶色。问题是,我又觉得难以启齿,该怎么告诉她呢?好像没有办法能够免除她的误会。
从此,每天下班我都要绕道统一路。在街角,我发现有两家花店,但不知哪一家是叶色的?
这天,因为单位临时加班,我回来得有些晚,经过统一路街角时,我瞥见其中一家花店的灯亮着。尽管正下着不小的雨,我依旧透过宽大的玻璃窗一眼就捕捉到了叶色。我愣了一下,直到车子开过街角好远才决定返回。
我在甬道边一棵高大的法桐树旁停下,朝花店走去。还有十来米远的距离时,我止住脚步。我想自己还没有做好见叶色的心理准备,说不定,她同样也没有这种心理准备。
雨水顺着发梢流过面颊,滴落进我的领口,我不由自主地打起冷颤。灯光下,叶色和一个小女孩隔桌而立,她在教她插花。我注意到,叶色的中长发盘成了一个发髻,和我上次见她的时候有了不小的变化,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正当我贪婪的目光欲继续搜寻叶色的某些秘密时,一声不满的巨雷从我头顶不怀好意地滚过。我并没有受到惊吓,倒是她俩诧异的目光同时射向窗外,仿佛是我把这巨雷招来的。我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去。
回到车里,我的浑身已经湿透,手机一直在抖动着,凯拉催我回家吃饭。
我平静了一会,点开微信,找到叶色的名字,决定如实告诉她我的消息。可是,我的消息发不出去,叶色已经将我删除。
也好,省略了解释,省略了歉疚。对于叶色,我唯有隐隐的感激。
每天下班的时候,我照旧走统一路,照旧不慌不忙地从街角驶过。这渐渐成了我的习惯,一如我的副驾驶座位上总是放着一本莎士比亚的书。
凯拉出差回来,我去接机;中途,她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个圈?
我说:为了重新遇见你。
街角,叶色花店那绿底牌匾上的四个粉色花体字正变得愈发清晰起来:旧爱时光。
责任编辑 张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