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精神攻坚破难 下力管好用好农村饮水工程
2020-01-12任文厚
□任文厚
农村饮水工程“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迫在眉睫。传统的各自为战运行管理模式已跟不上时代步伐,选择合适的管护模式,提高工程精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是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出路。2020年以来,河北省水利厅把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作为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的重中之重安排部署,坚持改革创新,针对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有人管”、“有能力管”、“有钱管”的难点重点和现实需求,从责任落实、专业化管护、水费收缴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管护体系建设,构建新型运管模式。
1.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实现饮水工程“有人管”
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工程管护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制定印发《河北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的通知》,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班,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市县“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扎实推进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和村级工程管护负责人等村级“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制定公示牌在村内饮水工程和公示栏公示,扩大群众知悉范围,围绕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培训宣传等开展工作,形成饮水工程从省市县、乡镇到村委都有专人管理的良好格局。
2.加快推行集中统一的专业化管护,实现饮水工程“有能力管”
我省农村饮水工程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单村及小微型工程专业化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省水利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的指导意见》,推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各市县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租赁承包、委托等方式,引入有实力的市场主体;依托现有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整合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利用现有抗旱服务站、乡镇水利站等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农村饮水工程。截至8月底,全省182个县(市、区)的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机构组建方案全部完成批复,102个县(市、区)已完成专业化管护机构的组建。到2020年底,我省所有的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实现政府主导、集中统一、市场运作的农村饮水长效管护体系。同时,各地围绕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4项安全指标,明确了专业化管护标准,完善了生产运行、水质检验、供水设施巡检、维修养护、计量收费、安全生产、卫生防护、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员考核、消毒等制度,有效地提升了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能力。
3.强力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实现饮水工程“有钱管”
农村水费收缴工作受传统文化、思想观念等影响制约,不收水费在农村较为普遍,成为制约饮水发展的难点问题。用水付费是解决当前“后天管养不足”矛盾的根本性措施,下大力推进必须收、按成本收、不足部分财政补齐等工作。省水利厅制定《河北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意见》,首次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突破我省农村水费收缴工作的政策瓶颈。为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严格公示公开,水费定价文件、缴费明细、收支情况等向群众公示。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实行“一户一表、表移户外”,部分市县推广安装预付费水表、物联网远传智能水表,加强计量收费。省水利厅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水费收缴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对水费收缴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水费收缴工作进展滞后的,按照《河北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意见》实施问责。截至目前,全省逐村建立了水费收缴工作台账,33244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价格核定工作,收费的工程达96%,有力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