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能掉队”
——枣庄市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2020-01-10
围绕破解后进村选人难人难选、“矬子里拔将军”的问题,枣庄市坚持“村村都有强书记”,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1+X”制度,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选派一批优秀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快建设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强村级战斗堡垒。
深入摸排,把穷村差村“揪”出来。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各区(市)由县级领导带队,逐村入户走访,查找存在问题,填写村情分析研判表,重点排查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班子缺职、不团结、战斗力不强,信访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村,同时兼顾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工作常年无起色的村。之后由区(市)委组织部汇总摸底情况,在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统战、政法、民政、信访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上报机关干部下派拟任职村。最后市委组织部通过“四不两直”调研,进一步核实村情实际,确定拟下派任职村名单,并建立管理台账。
择优选派,让机关干部“沉”下去。印发《关于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借助枣庄组工公众微信号等网络媒介,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干部下村任职良好氛围。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报名411人。综合报名人选年龄、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条件,结合相关部门资格联审情况,确定市县乡三级126名考察对象,由市、区(市)委组织部分别成立考察组,通过档案审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环节进行深入考察。人选分配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任职村村情实际和下派人选的性格特长、工作履历等因素,进行双向对照,经市、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把关和镇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105名拟任职人员名单。经集中公示、任前谈话,下派人员均已到村任职,并从2019年11月21日起,举办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班。
靶向施策,将实干导向“树”起来。在经济待遇上,选派人员到村任职后,所在镇街依据有关规定,发放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发展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和保持奖。派出单位参照同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和住村生活补助。在政治待遇上,选派人员任职满3年、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有关政策内,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间内达到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晋职晋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在管理考核上,选派人员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吃住在村,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由区(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日常管理由相关镇街党(工)委负责,与本镇街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选派人员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由区(市)委组织部会同任职村所在镇街党(工)委共同进行,“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党组(党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组织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村党组织书记到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学习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