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下居民生活物资采购方式及对策研究
2020-01-09刘志强张坤王子行
刘志强,张坤,王子行
疫情防控下居民生活物资采购方式及对策研究
刘志强1,张坤1,王子行2
(1.河北工程大学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中国 邯郸 056038;2.中央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对城乡道路交通实施管控,对居民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居民生活物资的保障成为一项突出的问题。在此期间,各地积极采取了不同措施应对生活物资保障问题,努力做到米、面、果蔬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及储备,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通过对居民自行采购、物业代购、电商配送等不同类型的生活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分析,并给出不同采购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和弊端,最后提出疫情防控下居民生活物资采购及供应对策建议。
疫情;生活物资;采购方式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全国各地在城市实行小区封闭管理、在农村实行村庄封闭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对外来车辆、人员实行严格管控。在居民住宅小区采取封闭管理期间,物业管理人员对小区内每户家庭外出次数及活动区域进行了严格限制。在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实行全封闭的管理模式,居民全天无法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在此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采购成为小区居民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方面,由于特殊时期物资在不同程度上出现短缺,居民外出采购无法掌握不同超市、商店物资的供应信息,短时间内难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物资;另一方面,由于外出次数的限制,在生活物资出现短缺时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补充。本文通过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采购不同方式的可行性和弊端,提出实施对策,从而保障非常时期下的社区居民正常生活。
一、疫情防控下生活物资采购模式分析
(一)居民自行采购
在疫情防控时期,多数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物业、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防控措施。在一定时间内,每户只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门购买生活必需品。居民自行采购的优势在于购买灵活,能最大程度满足自身及家庭成员的不同需求。自行购买的劣势也较为突出,首先,居民个人对超市、商店的物资供应情况及物品的价格等信息掌握不全面,导致无法准确找到需求的生活物资,导致购买时间长、成本高。其次,外出人数和外出次数有严格限制,这进一步限制了采购数量,使居民在采购时要对物资进行取舍,无法兼顾所有需求。此外,居民自行采购过程中由于在超市、商场等密闭空间内形成人员聚集,无形中也增加了病毒感染的风险。
(二)社区物业代购
在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区域,物业公司及社区管理人员采用向居民提供固定采购清单的方式,由住户按照清单列表进行预定。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最大限度控制人员流动,有效控制传染源,通常适用于住宅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出现疑似及确诊病例的情况。在短时间内对小区住户起到有效保护。在这种方式下,小区物业制作固定种类的采购清单,定期轮换采购品种清单,辖区内住户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物业提交采购需求。由于采购订单所列物品种类是固定的,且在一定期限内物资种类十分有限,导致了住户选择范围较小。在采购流程上,物业需要先统计用户的需求,再汇总上报到超市卖场。此外,部分超市在配送时对起送数量有一定要求,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才进行运送。这种模式使得住户等待时间较长,短时间内无法获得自身需求的产品。
(三)本地电商企业配送
疫情严峻期间,各地城区道路相继开始封闭、实行交通管制,小区住户出行不便。不少农贸市场和果蔬销售门市陆续关闭,偏远、封闭小区居民购买生活物资变得比较困难。电商企业利用本区域配送的优势积极投入到城市的物资供应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电商平台配送功能,为小区居民有效搭建生活物资的末端供应网络,在严格防控措施前提下解决偏远、封闭小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2]。本地电商企业通过联合超市、农产品蔬菜供应基地和销售网点,发挥地域优势,整合员工力量和配送车辆,以微信公众号及专用APP为载体接受用户订单,让小区居民足不出户享受采购的便捷。
(四)传统电商平台采购
以京东物流、顺丰快递为代表的传统电商企业,在疫情期间仍然提供正常配送服务。用户通常购买非应急产品的情况下选择在网络电商平台购买。网络电子商务有效弥补了本地一些产品的不足,满足了更多消费者的需求。但这种购买方式的缺陷在于等待时间较长,物流配送范围有限,在部分偏远地区更是无法到达。
二、疫情防控下居民生活物资采购对策建议
(一)加强产品信息共享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超市和商场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在社交平台或网站向消费者展示产品剩余情况、售价,以及所缺货物的补货时间,最大程度上为消费者提供便利,避免消费的盲目性。同时,及时向供货商共享货物变动信息,根据物资需求情况合理动态调整供应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信息更加开放的情况下,采购者更容易对产品采购成本和需求程度进行准确判断。信息公开透明是评估物资重要性等级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形成准确的物资采购清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活物资保障程度。
(二)集中采购规范化管理
物资采购是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对于社区集中代购的情况下,采购管理者有必要依据供应定位模型对产品的采购设立约束性条件进行判断,建立高效可行的采购流程[4]。产品采购者应针对产品种类、紧缺程度、价值大小详细制定较为准确的采购流程,对不同产品的处理做到规范化,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
1.规范制作物资采购清单
在社区代购或本地电商配送过程中首先应当规范写出各项物资的标准名称以及各类产品的规格型号。尤其是对于食品类物资,因不同食品在日常生活之中往往具有不同的名字,名称的多样化导致采购不准确。此时,社区工作者在收集信息时要准确把握各项物品的标准名称,避免因理解的偏差导致歧义。除名称外,相近产品的品质、规格、型号应当尽可能明确,使购买者能在最短时间获取相应产品。社区采购人员可以设计出标准化的清单模板,考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进行信息收集[5]。避免因产品与消费者的订单不相符造成退换货。
2.信息管理规范化
社区采购者每天记录大量的订单数据,为达到规范化的程度,有必要加强对信息的科学化管理。在部分小区,采用纸质订单、微信订单、短信订单并存的情况。形式的多样化在给小区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采购工作者造成了很大压力。如果订单信息不能科学合理分类,在采购或发放物资过程中的错误率会升高。同时,因为订单信息保存的不合理,无法准确追溯物品采购的各项环节,导致出现问题时难以解决。
3.物资储存规范化
物资配送至小区时,不同居民的物资首先会临时储存在物业办公楼或小区广场。首先,应加强储存操作的规范性,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相关的培训,按照不同产品的特性进行存放,尽最大程度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和完整性。其次,按照居民住所的相关序列排放各类产品,以便在取货时能缩短寻找货物的时间,提高效率。
(三)培养采购的理性思维
疫情期间,很多种类物资需求量大幅上涨,一方面是由于产品周转不及时造成短时间内物资出现空缺。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在疫情面前缺乏理性思维,对市场各类物资的供需情况进行了不合理估计,导致很多消费者对物资进行大量购买囤积。消费者需要培养理性的采购思维,形成合理的需求观念,正确认识产品供应量和市场需求程度,认真分析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物资的保障机制。对于非紧缺类产品,由于购买渠道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应保持正常储存数量,避免用高成本频繁采购。合理采购在降低自身成本的同时也节约了大量社会资源,减轻了社会职能部门的工作负担,有利于营造良好有序的生活氛围。
(四)建立跨区域物流联合配送
我国城市商品配送存在多种模式,通过整合配送资源可以实现降本增效,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不同地区道路交通受到管制,物资流通受到严重阻碍,产品周转速度明显下降,跨区域配送遇到了很大障碍。不同物流企业联合起来,临时形成跨区域配送组织,将有效改善区域间物资运力不足的问题。物流联合配送对于促进不同区域资源整合,调整产品供需关系及降低购买成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跨区域配送涉及多个物流企业的货物拼装、路径选择等问题,需要企业联合解决不同环境下的协作运营[6]。首先,建立企业间的互通协作关系,由单一的区域配送衔接到其他配送路径,建立临时组织架构,相邻区域企业的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相关人员对接达成共同的配送协议和配送标准,共同遵照一致的工作流程进行合作[7]。其次,建立或共享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在配送过程中信息平台是物流信息的重要载体,实现物资的准确对接必须要首先解决信息的准确传输。实现信息网络的统一化建设、规范物流设施的标准化运行将极大促进物资运转效率。
在区域配送末端,可与本区域其他物资运力相结合。在城区的不同范围内分布有不同的快递营业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快递配送点可以有效利用资源,充分发挥辖区范围配送的优势,向小区进行多品种、大批量的配送,建立起超市和用户的传递渠道,实现超市与快递的联合配送[8]。超市可以将大批量产品运送到快递网点,由网点利用配送车辆及快递的自提存储设施将产品送达消费者手中,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多便捷,避免大量人群在超市聚集形成交叉感染。通过跨区域联合配送及区域内运力衔接,能最大程度保障物资的市场供应。
(五)开通农产品调配绿色通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稳定供应变得尤为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农产品生产和储备情况,加强政策和技术扶持。通过大数据整合各地区农产品供应及需求信息,掌握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情况。在道路交通管制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应为产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免检程序,加快处理农产品运输审批手续。各区域防控站点对产品运输采取快速放行措施,优先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为农产品的运输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产品区域间调配高效运转,确保物资供应充足。
(六)建立流动性服务平台
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数消费者采购果蔬类产品经常到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这给消费者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在道路管控的情况下,可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各区域农产品销售市场合作,建立规范、卫生的流动性果蔬销售渠道。定时为各区域小区住户提供生活必须的果蔬产品。在城区范围内,可成立若干流动销售车辆,在全面消毒、登记信息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向各个小区流动。在产品种类方面,可在不同的销售时段提供不同种类的产品,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通过这种方式,既满足了大多数居民的日常需求,也有效保障了居民的防疫安全。
三、结束语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通过道路交通管制、社区村镇人口流动限制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疫情的不断蔓延,但也对居民正常生活所需物资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社区村镇管理者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确保居民生活物资采购及时和精准高效。
[1]崔萌.武汉住宅小区开始实行封闭管理[EB/OL].(2020- 02-12).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8219832728623859&wfr=spider&for=pc
[2]陈耀庭,黄和亮.我国生鲜电商“最后一公里”众包配送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7,31(2):10-19.
[3]朱友琼,梁玥,李翔.城市商品流通跨界联合配送机制探讨[J].全国流通经济,2019(26):22-23.
Research on the purchase mode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esidents’ Living materials unde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ling
LIU Zhi-qiang1, ZHANG Kun1, WANG Zi-xing2
( 1. School of Management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Handan 056038, 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
During the outbreak of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all parts of the country control urban and rural traffic and implement closed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areas.The living material guarantee of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has become a more prominent problem.During this period, various localities actively took different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f living material security, striving to achieve the supply and reserve of rice, flour, fruits, vegetables and other necessities for the people's daily life, so as to ensure that the people's basic life is not affected.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residents' self purchase, property purchase, e-commerce distribution and other types of procurement of living materials, this paper concludes the feasibility and disadvantages of different ways in practical operation,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curement and supply of living materials under the epidemic situation.
epidemic situation; living materials; purchase mode
2020-02-16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编号:HB16GL027)
刘志强(1974-),男,吉林四平人,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工程。
10.3969/j.issn.1673-9477.2020.01.023
F251.2
A
1673-9477(2020)01-113-03
[责任编辑 王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