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路径研究
2020-01-09姜大为
姜大为
乡村振兴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路径研究
姜大为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是推动少数民族村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需要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理清乡村振兴战略与特色村寨政策的联系,明晰特色村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文化保护中村民主动性缺乏、思想转变对民族文化的冲击;经济产业发展中的自然条件阻碍、市场信息滞后;生态保护乏力等。从经济建设、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目标出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探索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路径。
乡村振兴; 民族特色村寨; 路径研究
自2009年由国家民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卓越成效。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的乡村振兴战略[1],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勾勒出宏伟蓝图。乡村振兴与村寨建设都是针对村落发展与建设而提出的,因此二者在具体推行中能否协调并行,以及在实施过程中,二者涉及不同的机构、适用空间等方面而产生的问题能否解决,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同时,在现代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民族特色村寨也在这一潮流中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对自身文化保护主动性的弱化,盲目适应外来资本及游客的需求而进行不当开发的问题该如何应对,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以及生态的保护如何去相互适应、彼此协调,以推动民族特色村寨的全面振兴。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黎明村位于湖北利川市建南镇东北角,东与重庆万州区中山相邻,南与和平村、联合村接壤,西靠柏杨渡村、平和村,北邻田元村,距建南集镇10公里,距罗田古镇8公里,辖区面积6.5平方公里,辖区16个村民小组共541户2071人。它是在明清时期“湖广填四川”、“江西填湖广”的移民大潮中而形成的自然村落,同时是一个土家族聚居地,全村范围内土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只有极少部分是汉族。当地现存的曾以“防患难、建家塾、立宗庙”为目的而修建的睦家寨,是在充分利用本地自然条件,同时结合本民族文化传统基础上建造的独具地方及民族特色的青砖木质的建筑结构,依山傍水,占地近2万平方米。黎明村在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来,村寨在自身的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卓越成效,但也面临许多问题和困境,对其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探索保护与发展路径,对于进一步提升村寨保护与发展水平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黎明村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现状
在特色村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黎明村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及通过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推动村寨经济发展和传承民族特色文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自然生态的整治,基础设施得以完善。近年来,该村为进一步整治生态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全村共修建垃圾房16个,以便于村民投放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防止各类垃圾胡乱投放,污染空气,影响村寨环境质量。同时在各个路段以及附近的垃圾房聘请专门的清扫人员,对村道上的垃圾以及垃圾房里的垃圾进行定时清扫。对村民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制定各类规章制度。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生态环境整治措施,黎明村人居环境以及村落生态环境都得到了很大地提升,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水、电、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基本能满足村民生活需要,现全村村级主干线11公里已经全部硬化,组级公路以及到户公路已经覆盖全村16个村民小组、90%以上的农户住所。而且这些组级公路90%以上已经硬化;全村电力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更换电力变压机5个,电线以及电线杆全部更换,保证了全村电力全覆盖以及用电安全,动力电输送到各个村民小组,可以随时接用;无线网络设备安装已经普及到每个村民小组,正在逐步进入农户家中,通讯效果正在不断提升,对外交流沟通逐渐便捷;饮水工程完成了90%,修建大型水库1个,基本解决了村民饮水用水问题。
其次是民族特色村寨自身特有的资源条件为发展特色产业、提高村民收入提供了动力。调研地村寨在其自身的建设过程中,通过极具特色的民居建筑、浓郁的民族文化传统以及当地夏季凉爽的气候条件,并且以在当地具有“天然氧吧南加山”之称的1000亩防护林为依托,将以观赏民族文化、民族风情为目的的文化旅游同以夏季避暑纳凉为目的的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旅游之路,村寨村民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参与表演、提供饮食住宿以及出售极具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手工艺品等方式,已经成为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为调研地土壤多为偏酸性土壤,而且地形全部为山地地形,地势起伏较大,村寨经过长时间的探索,成功引进了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果树—“甜桔”,现全村低海拔区域的村民中已经有超过300户的家庭与专业种植商签订了甜桔种植合同,通过发展“甜桔”种植等特色产业,极大的促进了村寨农户的增收,保证在不废弃村寨、不离开土地的情况下不断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
再次是在村寨建设过程中,彰显了民族特色,并且将改造或者新建特色民居作为体现民族特色的重要方式。通过努力,日渐衰弱的民族传统文化又重新焕发了生机。睦家寨是当地占地面积最大的传统建筑群,是一个单姓家族居所,青砖与木质结合的独特建筑风格,是当地珍贵的建筑文化遗产,调研地村寨利用政策支持,对睦家寨进行了挂牌保护,以睦家寨寨墙为界限,对界限以内的各种建筑以及遗迹进行原样保护,对还有人居住的建筑进行“整旧如旧”式的修复,通过文化保护单位的投资建设,修建了专门的消防设备,还筹资修建了一条长3公里、直通睦家寨的水泥路,便于村民的生产生活,同时可满足以及对睦家寨的各种修复和保护工作的需要。通过这种方式使睦家寨在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特别是建筑文化的传承中焕发了新的活力。
最后是村寨村民素质得以提升,和谐氛围增强,在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建设中,村寨积极开展“和谐平安村、最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教育内涵,大部分村民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村寨氛围,黎明村在以下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引导他们积极争做党的政策解说员、村民思想宣传员、综合治理的调解员,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切实做到了典型引领作用;三是村寨在传统节日期间,积极组织村民开展以本地民族歌舞、节日礼俗为题材的文艺汇演或者比赛活动,不仅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文化保护的积极性,更加真切地体会到自身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和魅力,同时在这种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了村民们的有效沟通和交流,这对于积极构建和谐的村寨氛围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黎明村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村寨保护与发展顺利推进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文化保护方面
村寨建设过程中,大力引进外来资本发展生态或者文化旅游,培育特色产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推动村寨经济的发展,但是容易产生一种路径依赖。正是这种依赖致使村寨在与外来资本进行对弈中,缺少自主选择的能力。在调研地就能发现:为了迎合外来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游客们的观赏需求,村寨将当地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进行过度改造,将村寨中原本具有居住生活功能的建筑改造为纯粹的“观赏性建筑”;为了取得较好的观赏效果,很多居住在老房子的人都已经被迁出,一排排似是而非的建筑物放在那里,仅仅供外来游客进行观赏游玩,虽然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使村民们对自己本来就不敏感的建筑文化变得更加模糊,村寨发展的核心动力在不断被消解,民族特色村寨的传统文化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表现出村寨在保护自身文化的能力不断弱化。村民也因受到外来的现代文明以及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致使原有的思想观念在逐渐发生嬗变,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自身传统文化的价值认识变得模糊,致使出现“形虽在、神已散”的窘境。再加上现今村寨民族文化大多依靠外来企业资金进行宣传和保护,因此也造成作为文化保护与传承主体的村民主动性欠缺。
(二)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经济方面
一直以来,自然条件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而黎明村,甚至是整个湖北省的民族特色村寨所在地,基本都处于对外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的环境中。自然环境因素成为这里发展的“天然阻碍”,对外联系困难、信息获取速度缓慢致使村寨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环境致贫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正如奥斯卡·刘易斯在《五个家庭:墨西哥贫穷文化案例研究》一书中提到“贫困文化”概念,认为处在贫困环境下的人,更多受到这种亚文化的影响,人们的观念以及思想进行代际传递,被制度化[2]。处在这种“贫困文化”中的村民同样受其影响,其缺乏将村寨特有的文化资源转化为资本的能力,资源、文化优势难以有效转变为资本优势。例如,调研地虽然已经对部分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饮食等进行了挖掘与开发,但是对于村寨的诸如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的礼节等都还是一种静默的存在状态。在没有外来推力的影响下,村民们仍然缺少将生活中的这些富有历史感以及民族性的节日、礼俗等推向市场的意识。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着力发展村民参与市场角力的能力成为后续发展的难题。
(三)生态保护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曾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论述。民族特色村寨政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也都在其规划中强调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不是独立存在的,每一个民族特色村寨都是嵌套在当地整个生态环境当中的,周围的山、水、树木等与村寨是相互映衬统一于一体的[3]。在调研地村寨,生态保护虽然在一直被强调,但落实却不到位,因为调研地属于土家族、苗族聚居地,所以民居住房多为木质原料的吊脚楼式建筑,村寨为了进一步扩张,对周边山林土地进行随意开发,大量砍伐村寨周边树木用于新修建筑,占用地势平坦的耕地修建配套设施;为赚取收益,不顾村寨实际所能承受的实际游客量,招揽大量外来游客,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压力和破坏。
三、乡村振兴战略导向下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应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主要任务这两条主线牢牢守住,把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与特色村寨关于村落建设、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主要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将其进行分类有序地推进。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相互推动作用,构建具有地域特色、产业兴旺、文化传承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之路。
(一)兴旺村寨特色产业,着力改善村寨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民生活满意度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是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主要任务之一。村寨自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村寨本身所具有的资源状况、地理条件以及发展的基础,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产业变革,开辟传统种植业与现代旅游业、加工业的有效融合新路径。一是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例如,黎明村长期以来以农业种植为主,但因山多地少,以及在从事生产活动中缺少合理的管理和规划,致使农业生产效益低下,故需根据村寨自身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合理划分农业生产种植片区,对村寨土地进行集中管理,对面积较大的平整土地,建立高效农业生产示范区,大力发展茶叶、蔬菜、药材、辣椒、烟叶等经济作物;对于地形崎岖的山地,因地制宜发展水果种植业,着力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和园区,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将种植业、养殖业进行合理规划,推动不同产业的有效合理聚集,充分发挥其最大生产效益;同时针对处于深度贫困山区的村寨,如黎明村对外沟通不畅,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率低的情况,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农业”,将村民自身劳动作为一种商品,在确定种植的农作物种类之前,根据客户要求,提前签订合同,约定农田种植的农作物种类以及面积,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避免因市场需求与实际生产之间的不符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二是加快发展村寨旅游。应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农业生产特色,发展生态旅游以及观光农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保存有符合本民族风格特色的传统民居,以发展民宿的形式走特色村寨旅游之路。三是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部分少数民族村落,均现存有独具地方以及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应大力发掘村寨中的能工巧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有效保证民族文化活态传承的同时,大量生产手工艺品,打造村寨品牌,增加农民收入。另外,根据博弈论的视角,民族特色村寨与外来资本在进行文化的保护与经济的发展方面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4]。在二者合作过程中,村寨应该积极探求更平等的交易以及对话模式。这种“平等”不单纯指双方交易的平等,应更多地体现在村民的自我选择权上,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发展,而不是当外来资本进入村寨,村寨表现出的那种被动应对与迎合状态。
村寨进行产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提升生活满意度。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脱贫攻坚战已进入了收官之年,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都是进行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场。经过几年的奋战,收到了良好效果,成绩斐然,但脱贫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这些地区面临着贫困面积大、人口多、增收途径少的问题[5]。因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脱贫攻坚中,需结合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相关要求,着力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更好地衔接乡村振兴。首先是资源配置上。在调研地发现自然条件恶劣只是导致村寨贫困的原因之一,政策支持乏力、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黎明村贫困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优先满足民族地区的贫困区域、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在村落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优先保障,补齐基础设施落后的短板,加大村寨的水利、交通、通信网络等建设投入。其次是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与就业问题。在全国经济快速发展大潮下,民族地区包括广大农村地区经济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一部分外出的农民工在经历了“出乡”之后,出现了“返乡”现象,选择就近就业与创业,因此村寨及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给予创业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对于其知识、技术的帮扶,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村寨村民创业的小额贷款业务等,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同时应强调政府在村寨建设中的主导责任,通过村寨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这些方式,在给民族贫困地区进行“输血”的同时,要注重地区的“造血”能力,不断帮助村寨村民增收,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满意度,有效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二)重点保护与改造特色村寨民居,创建生态宜居新乡村
以改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人居环境为核心,将民族特色村寨的各式特色民居作为保护与改造的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凸显特色,建设一批符合本民族特点的村寨。统筹好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重新展示乡村的价值,增强其吸引力,让传统村落的环境能真正留住人才。黎明村以及周边民族村寨现存的民居建筑多是明清时期所建或后期仿照其风格建造,具有较高的保存和研究价值,但它历经沧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毁,对此类状况的民居进行改造,单一的保护和改造方式无法适应实际需要,需进行分类施策。一是对特色村寨进行恢复或重建,要通过综合规划,保留当地民族原有的特色民居风貌,注重对特色村寨的整体风貌的修复,认真做到保持特色村寨的历史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在“原样保护、原样重建”的原则下,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村寨建筑布局以及风格,使得村寨的整体布局与周围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民居建筑风格与当地的地理特征、民族文化、传统民俗有机融合的民族特色村寨,反应出村寨特有的文化特质与历史底蕴。二是针对村寨保存现状以及特色建筑的损毁情况进行分类保护。分别采取保留、修复、改建、新建以及拆除的保护与建设方法,对于“吊脚楼”式建筑、干栏式建筑等多种形式的建筑风格,以保护与修缮为主,强化当地的民族风格特色。同时在修复和新建传统特色民居的过程中,会建设许多相关的配套设施,其装饰同样要与村寨整体风貌一致,避免造成突兀,影响整体效果。三是实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产业管理和发展的底线约束。对于影响环境质量的产业进行整改,对污染严重的产业采取“关、停”的措施,打造以村寨巷道、河道为主的绿化带,大力整治田园风光,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构建生态宜居的民族生活示范区。
(三)传承民族村寨特色文化,促进乡风文明
在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对于民族文化的挖掘以及开发,都应该有一个“度”的把握。包括黎明村在内的众多少数民族村寨,利用自身资源以及吸引外来投资的方式来发展旅游,是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当外来资本进入到村寨,总是带有一种侵略性,它往往会追求其利润的最大化。比如村寨开展文化旅游,外来游客就是通过进入到不同的场域、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寻求其所带来的听觉、视觉、触觉以及精神层面的审美或刺激。因此当村寨与外界的文化差异越大,便能给外来者带来更大的文化震撼,以此产生更大的吸引力,推动旅游发展。但是这种情况就会造成对于传统文化的“过度”挖掘与开发[6]。因此文化开发应在满足域外游客的需求时,明确自身传统文化的价值,该保留的内容坚决保护。
文化空间的缺乏是黎明村以及其他大多数村寨文化活动贫乏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具体操作中,应建立健全各项文化服务以及文化体育惠民设施,如村图书室、体育运动器械等,为村寨村民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和休闲娱乐活动提供特定的地域空间。在村寨大力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和先进思想的宣传,对村寨表现突出的诸如文明践行带头人、创业致富领军人等先进人物事迹的表彰奖励活动,从而改善村寨村民整体精神风貌,提升其思想境界。注重对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挖掘,包括村寨历史沿革、各类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传统医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族谱、生产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等是一个村寨重要的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如夏氏族谱、茆耳沟张氏族谱都是黎明村宝贵的家族及村史记忆。因此需从中深入挖掘出当地民族村寨特有的文化资源,鼓励他们修撰村落史志、姓氏族谱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传承民族记忆,弘扬当地民族的文化特色;推动村寨民俗博物馆的建设,同时结合现代先进的网络技术,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从而有效展现民族文化,延续民族记忆;规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端午节”“摆手节”“上酒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使得这些传统节日能够逐渐回归人们日常生活中;进一步加大对具有村寨传统技艺、擅长当地歌舞等方面的民族文化活态传承人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他们开展如歌舞表演、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拓宽其生存空间,从而有效传承各种传统技艺、歌舞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融合,丰富村寨各民族群众的业余生活,培育风清气正的乡村风貌。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目标之一便是“治理有效”,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结合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实际,进一步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新机制、新模式。从而健全村寨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将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德治”与村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融合。关于特色村寨的治理,终究是要依靠村寨传统文化践行者的村民,但在调研中发现,黎明村在自身文化保护及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以政府部门作为引领者和主导者,外来投资企业作为主要参与者,而真正作为村寨文化践行者的村民参与度不足。因此需充分发动村寨中的“乡贤”、名人等共同参与村寨的保护与发展。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这里所指的“乡贤”不仅包括传统类型的乡贤能人,如姓氏家族或宗族族长、能识文断字的村寨文化人等,而且包括乡村中创业致富的能人、外出求学或经商打工的返乡人等,让他们参与到村寨的自我管理实践中来,充当乡村秩序的维护者。一者可以通过他们解决村寨产生的如夫妻不和、婆媳不和、邻里不和、山林土地的归属问题等方面的纠纷和矛盾;二者通过还具有本民族传统文化记忆的村寨“文化能人”对特色村寨的民族文化进行有效“解读”,组织或间接指导村寨村民开展如“上酒节”等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以及开展如“舞狮子”等传统民族歌舞的表演或体育竞技活动,不断唤醒村民的民族文化记忆,增强凝聚力;三者通过村寨中创业致富的能人引进新的技术、新的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以及新的生产理念,推动村寨生产方式的改变、村民的增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村寨村民的家训、族训中吸收部分有益内容,同时结合我国基层自治制度的内容,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使规范既贴近村民的日常生活,又不失其权威性,对村寨日常秩序起到真实有效的规范约束作用。而且使特色村寨中如民间信仰、习惯礼俗等非正式权力对国家法律法规等正式权力的在乡村社会治理中起到一定补充作用,形成村寨严格依法治理、依规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道德教化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这种形式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为传统民族文化构建了继续实现其价值的空间,提供一个得以传承与保护的场域;另一方面有效稳定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调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的团结稳定,构建村寨和谐的民族关系。
四、讨论与反思
自2009年国家推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政策,至今已经走过了近十一年的时间,民族特色村寨在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针对我国广大乡村的建设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二者所提出的目标或者要求来看,都不再是单纯追求一个地方经济的增长,都必然是经济、文化、生态等为一体的协调发展,缺一不可。得益于政策扶持,黎明村在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民族旅游”在内的特色产业已初见雏形,兼具民族与地方特色的青砖民居建筑、“上酒节”及其他充满民族记忆的风俗习惯等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虽成果颇丰,但诸如评估机制的制定、村民积极性的发挥、村寨特色的重复性以及村寨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仍然问题突出。对于民族特色村寨的后续发展建设,首先应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评估管理机制,保证村寨建设沿着科学的发展路径有效推进。只有合理的发展评估机制,才能有效地平衡村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其全面发展的目标。其次,要充分体现村寨自身特色。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生计方式等是村寨的生命力,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其独特性,防止因千篇一律而导致文化“重叠”和自身竞争力下降,影响村寨自身以及周边其他村寨的协调性发展。再次,应注重发挥村寨村民的主体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需要作为村寨主体的当地村民的广泛参与,不断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对于村寨建设的积极性,当然这就需要作为村寨建设主导者的政府领导干部及其村委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坚持协商民主、不强加行政命令、杜绝“一揽子”式包办等,充分发挥群体智慧。最后,人才培育是村寨发展的关键。特色村寨要想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就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方面是要为具备传统技艺、擅于民族歌舞等的“活态”传承人提供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便是能够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吸引乡村精英返乡,利用他们的各种资源带动村寨发展。这些经济相对落后的民族特色村寨,在建设过程中,更多的是根据城市已经走过的经济发展经验来推动自身发展,但是其特殊的地理、文化以及自然环境却在承受着这种发展的代价,不断被消解和破坏。因此,村寨的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EB/OL].[2018-09-26]http://politics.people.com.cn/nl/2018/0926/c1001-30315263-2.html.
[2] 赫尔南多·德·索托.资本的秘密[M].于海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10-11.
[3] 段超.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20-24.
[4] 田敏.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以黔东南郎德苗寨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86-91.
[5] 李忠斌.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的“村寨模式”研究——基于10个特色村寨的调研[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1):9-16.
[6] 黄勇,黄晓.贵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乡村振兴路径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19(7):52-57.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Path of Characteristic Ethnic Minority Villag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JIANG Dawei
(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Wuhan 430074, Hubei, China )
The construction of ethnic minority villages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thnic minority villag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has brought new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for them.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t needs to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nd the characteristic village policy, and clarify th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aracteristic villages: the lack of democratic dynamism in the village in cultural protection, the impact of ideological changes on national culture,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industry Obstructed by the natural conditions, lagging market information, and weak ecological protection. This essay starts from the development goals of ethnic characteristic villages such as economic construction, cultural heritage,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focuses on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nd explore the path of vill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rural revitalization, characteristic ethnic minority villages, media research
C957
A
1673-9639 (2020) 05-0122-07
2020-06-23
姜大为(1994-),男,土家族,湖北建始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责任编辑 车越川)(责任校对 黎 帅)(英文编辑 田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