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标记“是”的来源结构
2020-01-09石锓,马碧
石 锓, 马 碧
(湖北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2)
0 引言
0.1 焦点与焦点命题结构
什么是焦点,学界有不同看法。或者从韵律角度出发,认为焦点是句子中韵律突出的部分,如Halliday(1)Michael A.K.Halliday,“Notes on transitivity and theme in English”,Journal of Linguistics,Vol.3,No.2,1967.等;或者从焦点在信息结构中的地位出发,认为焦点是在话语语境中提供最相关的或最突出的信息,如Dik(2)Simon Dik,et al.,“On the typology of focus phenomena”,in Teun Hoekstra,ed.,Perspectives on functional grammar,Dordrecht:Foris,1981,pp.41-74.、Lambrecht(3)Knud Lambrecht,Information Structure and Sentence for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p.206-235.等;或者认为焦点是在焦点项和其他一系列选项的值之间构建一种对比关系,如Rooth(4)M.E.Rooth,“A theory of focus interpretation”,Natural Language Semantics,Vol.1,No.1,1992.、Bos(5)Johan Bos,“The treatment of focusing particles in underspecified discourse representations”,in P.Bosch,R.van der Sandt,eds.,Focus:Linguistic,Cognitive,and Computational Perspectiv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121-140.等。汉语学界多选取第二种界定方式,将焦点与信息表达的新旧和强弱联系起来,如范开泰(6)范开泰:《语用分析说略》,《中国语文》1985年第6期。、方梅(7)方梅:《汉语对比焦点的句法表现手段》,《中国语文》1995年第4期。、徐烈炯及刘丹青(8)徐烈炯、刘丹青:《话题的结构与功能》(增订本),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81-87页。、刘丹青(9)刘丹青:《语法调查研究手册》,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19-245页等。从这种方式探讨的焦点,往往从句子的信息包装方式出发将句子构建为“焦点-预设”结构、“话题-焦点”结构或“焦点-背景”结构等,即焦点是给给定的命题结构提供更新结构(10)R.Kempson,J.Kiaer,R.Cann,“Topic and focus at the peripheries:the dynamics of tree growth”,in B. Shaer,W.Maienborn,eds.,Proceedings of the Dislocated Elements Workshop,ZASPIL 35, Berlin:Zentrun für Allgemerine Sprachwissenschaft,2004,pp.261-286.。
焦点是两个命题结构运算的结果,这通常涉及信息的二元对立,如Halliday的“新-给定”(11)Michael A.K.Halliday,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pp.87-94.,给定表示明显被提及的、言者给听者呈现的可以复原的信息。不同于Halliday的模式,Allerton将信息性划分为四个等级:新(言者不假定听者知道他她在说什么)、半新(言者要求听者知道他她在想什么,但只有通过追寻相对遥远过去的文本或心灵深处才能回忆起来)、半给定(要求听者意识到该所指对象在最近的过去已经被提及或变得明显)和给定(在最近过去的语境中,听者谈论或被标示是理所当然的)(12)D.J.Allerton,“The notion of ‘giveness’ and its relations to presupposition and to the theme”,Lingua,Vol.44,No.1,1978.;Prince则将语篇中名词短语的信息性划分为三类:新的(新创建的全新实体、新创建的与已存在于话语模型中的实体相关联的实体、听者已知但尚未被置于话语模型中的实体)、可诱发的(已经存在于话语模型中可以被文本诱发,或者处在当前情境之中被情境诱发)和可推理的(言者假设听者可以从话语模型中的已有实体推理出来的实体)(13)E.F.Prince,“Toward a taxonaomy of given-new information”,in P.Cole,ed.,Radical Prgamatics,New York:Academic Press,1981,pp.223-255.。
根据Prince的信息尺度划分可以将与焦点相对的背景成分的命题结构分为两类:可诱发的(在上文中存在与之对应的语言片段)和可推理的(上文不存在相应的语言片段但言者假定听者可通过推理得知)。如下例(下例皆引自BCC语料库):
(1)a.不要说盲人们什么都看不见,就算是健全人,谁还会去数这个啊!谁会做得出来呢。可是高唯能看见,[高唯这丫头]她做得出来。(毕飞宇《推拿》)
b.不久你就将把侯赛因解救出来,给他一半钱……不,把[所有的]钱都给他,让他过上舒适的生活。(玛哈公主《图拜与苏尼娅》)
(2)a.我始终认为家属是一个充分的贬义词。当一个人只属于家时,就是一种罪过。在别人眼里和在自己眼里都是卑下的。妈妈只有[在爷爷面前],才是谈笑风生的。(毕淑敏《匣子里的水牛》)
b.“这一周你都呆在这儿吗?”“如果必要的话,我想最迟[下星期一之前]回家,我的假期快要结束了。”(欧文·华莱士《圣地》)
例(1)中,句中成分在上文存在一个相应的语言片段,提供可诱发的命题结构。如例(1a)“谁会做得出来”可诱发一个命题结构“某个人会做得出来”,因此焦点句中“高唯这丫头”作为更新成分实现为句子的焦点;例(1b)“给他一半钱”可诱发一个命题结构“把一半钱给他”,因此焦点句中“所有的”作为更新成分实现为句子的焦点。
例(2)中,句中成分在上文并不存在一个相应的语言片段,但是可通过推理得知,这适用于句中存在显著对比项的情况。如例(2a)句中存在表示排他的小品词“只有”和“才是”,将句子分为对比项“在爷爷面前”和背景部分“妈妈是谈笑风生的”,这个句子隐含了对“在爷爷面前”以外情况下“妈妈谈笑风生”的否定,即“妈妈在某种情况下是谈笑风生的”这一命题结构已经被预设了;例(2b)句中存在表示极性的时间名词“最迟”,将句子分为极性对比项“下星期一之前”和背景部分“我回家”,这个句子隐含了“下星期一之前”的所有时间都可能成为“我回家”的时间,即“我在某个时间段回家”这一命题结构已经被预设了。
0.2 焦点标记“是”
关于焦点标记词“是”,方梅指出其不负载实在意义因而不带对比重音,作用为标示其后成分的焦点身份因而其后成分总是在语音上凸显,非句子线性结构中的要素因而可以被省略。如下例:
(3)a.是小王昨天用葡萄酿酒。
b.小王是昨天用葡萄酿酒。
c.小王昨天是用葡萄酿酒。
d.小王是酿酒。
可以看到,焦点标记“是”可以用在句首(例3a),也可以用在句中(例3b—d)。指示代词“是”在构成判断句时带有一种表示强调确认的语法意义(14)席嘉:《“是”表示强调的来源和演化》,《语言研究》2013年第3期。,由指示代词语法化而来的系词“是”也具有很强的强调确认义,被认为是焦点标记的“是”也具有很强的确认强调意义。“是”的这种性质常常导致其补足语成分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如对于上例(3)来说,“是”的存在可以将句子划分为对比项XP和背景成分,“是+XP”隐含了对其他情况的否定,即背景成分所反映的命题结构已经被预设了。因此,“是”可以标记其后成分作为焦点。
但是,“是”作为焦点标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这类“是”可以进入“是不是”正反问,即仍然具有动词性;二是这类“是”不能出现于介宾或述宾之间(15)S-H Teng,“Remarks on cleft sentences in Chinese”,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vs,Vol.7,No.1,1979.。鉴于“是”的这种性质,不少学者将其看作一个助动词(提升动词)或者动词性的功能范畴(16)黄正德:《说“是”和“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8年第1期;熊仲儒:《“是……的”的构件分析》,《中国语文》2007年第4期;熊仲儒:《当代语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01-104页。;也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将焦点标记“是”与系词“是”一以贯之,指出“是”标记焦点是系词“是”的一个用法(17)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80-81页;徐杰、李英哲:《焦点和两个非线性语法范畴:“否定”“疑问”》,《中国语文》1993年第2期;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8-131页;沈家煊:《名词和动词》,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99-206页。。
事实上,例(3a—d)中的“是”并不完全相同。在例(3a)中,“是”位于句首标记施事作为焦点,这个“是”本质上是一个零主语的系词。在例(3b—d)中,“是”位于句中标记时间(例3b)、方式(例3c)或动作行为本身(例3d),这个“是”则经历了系词“是”到焦点标记“是”的重新分析。
本文尝试从历时的角度出发,探讨焦点标记“是”的成因,揭示汉语中焦点标记“是”的来源过程既具有类型学的一般性,同时又有汉语自身的独特性。
1 句中焦点标记“是”的来源结构
1.1 准分裂结构的演化
1.1.1 “NP1+是+NP2所V”
所谓准分裂结构,这里指的是“所”字关系从句构建的“NP1+是+NP2所V”。通常谈到“所”字结构,基本上讨论的都是“所V”。朱德熙指出,“所”作为名词化标记,用在谓词性成分VP上头提取宾语,使得原本表示陈述的VP转化为表示指称(18)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言》1983年第1期。;姚振武则指出,所有的“所V”结构前面都有一个主语,或者至少可以补出一个主语(19)姚振武:《个别性指称与“所”字结构》,《古汉语研究》1998年第3期。;陈丹丹则将“所”定义为关系从句标记(20)陈丹丹:《汉语史上关系从句的类型学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29页。。因此,汉语史上存在以关系从句作为补语的准分裂结构“NP1+是+NP2所V”(21)R. Quirk,et al.,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London:Longman Group Ltd.,1972,p.775.。如下例:
(4)此乃是道家所重,世世歃血,口传其姓名耳。(《抱朴子·地真》)
(5)愚人乃不信黄丹及胡粉,是化铅所作。(《抱朴子·论仙》)
(6)昔年江上之役,乃是和亲之所招。(《宋书》卷75)
(7)观旧渠堰,乃是上古所制,非近代也。(《魏书》卷38)
在关系从句“NP2所V”中,NP2可以指向V的施事(如例4)、工具(如例5)、原因(例6)和时间(例7)等。Collins定义准分裂结构是一种识别结构,关系从句作补语的倒装准分裂结构中,关系从句作为述位“通常包含句子中新信息的要点”(22)P.C.Collins,Cleft and Pseudo-Cleft Constructions in English,London:Routledge,1991,pp.75-98.。具体在“NP2所V”内部,V后存在一个宾语空位,与“是”前的NP1(如例4“此”、例5“黄丹及胡粉”、例6“江上之役”、例7“旧渠堰”)同指,V常常是表示抽象义的动词(如例5“作”、例6“招”、例7“制”),NP2倾向于作为焦点(23)王力:《汉语史稿》,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45页;徐江胜:《论焦点标记“所”》,《语言研究》2017年第4期。;但是如果NP2是给定的成分(如例4“道家”),那么V作为更新成分实现为句子的焦点。
太田辰夫在讨论“被”的语法化时,指出现代汉语被动句的起源是下面的句子(24)太田辰夫:《中国历史语文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26-230页。:
(8)亮子被苏峻害。(《世说新语·方正》)
例(8)中“苏峻害”是一个偏正结构,“害”是名词但也可以看作动词,修饰语“苏峻”作为名词是固定的,被修饰语“害”的名词性比较弱,很容易被用作动词。这样的结果,主客就颠倒了,原来是修饰语的变成了主语,原来的被修饰语成了它的述语,“被”重新分析为对其后施事进行标记的被动标记。
同样,在例(4—7)中,“是”以关系从句“NP2所V”作为补足语。关系化标记“所”的性质并不稳定,而有可能省略或脱落(25)袁毓林指出,“随着‘者’的句法功能扩张,‘所’的句法功能因受‘者’的排挤而呈萎缩之势,不仅在‘所VP者’中,而且在一般的‘所VP’中,‘所’有时也可以省去”(《“者”的语法功能及其历史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陈丹丹则指出,“所”作为关系从句标记不处在联系项的位置,不便于标记和区分,缺乏共性,慢慢衰落(《汉语史上关系从句的类型学考察》,第76-77页)。。如果“NP2所V”省略“所”演化为“NP2V”,那么V可能上升为句子的主要动词,“是”就可能产生重新分析。
1.1.2 “NP1+是+NP2V”
(9)a.新康疑是[晋末]所立。(《宋书》卷37)
b.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宋书》卷38)
(10)a.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宋书》卷39)
b.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宋书》卷40)
例(9—10)中,NP1指向V的宾语,NP2指向V的时间。V都是表示抽象义的动词,NP2作为更新成分实现为句子焦点。
首先,a句中,“是”后补足语“NP2所V”是一个体词性成分,“是”作为系词连接两个体词性成分;在b句中,“是”的补足语则是一个谓词性成分“NP2V”,“是”作为核心动词的地位受到V的挑战。
其次,a句中,“是”后补足语是一个关系从句形式“NP2所V”,“是”作为系词表示NP1与“NP2所V”的所指具有同一性;b句中,“是”后的补足语则是一个简单小句形式“NP2V”,其所指不再与NP1具有同一性,系词“是”的判断意义发生变化。
因此,在例(9b、10b)中,“是”后补足语的性质发生改变,导致“是”可以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对其后焦点成分NP2进行标示的焦点标记。
在这里,NP1指向V的受事,V还是有可能还原为“所V”。如果NP1指向V的施事或当事,那么V比较难还原为“所V”,“是”被重新分析为焦点标记。如下例:
(11)粲是[建安中]亡。(《宋书》卷36)
(12)寻此录失源,多有入经,详其来也,岂天坠而地涌哉。将是[汉魏时]来,岁久录亡。(《全梁文·续撰失译杂经录》)
句子中的谓语从光杆动词V变为复杂的动词结构VP,“是”的语法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如下例:
(13)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宋书》卷37)
(14)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宋书》卷38)
“是”所标记的成分可由体词性的NP2扩展至非体词性成分。如下例:
(15)具寿,a汝是[婆罗门种]出家,今非沙门非婆罗门。……b汝是[带病]出家,非沙门非婆罗门。(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
(16)彼眼识亦不作念:我是[从此众缘]而有。(敦煌本《佛说大乘稻芊经》)
上面探讨的是“是”位于句中标记时间的情况,而实际上“是”还可以标记受事主语句中的施事(例17—18)以及复杂的主谓结构(例19—20)。如下例:
(17)作是语已,流血遍身曳地而去。往至家中,银色眷属诸亲见已,皆共问言:“a是[谁]所作?”银色答言:“b是[我自]作。”(元魏佛陀扇多译《银色女经》)
(18)a.若矢先在蜜中,中外当俱湿;今外湿里燥,必是[黄门]所为。(《三国志·吴书三》)
b.今之三长,皆是[豪门多丁]为之。(《魏书》卷82)
(19)汝阳太守,《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此郡,应是[江左分汝南]立。(《宋书》卷36)
(20)以锦囊盛高祖纳衣,掷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今日有一顿饱食,便欲残害我儿子!”(《宋书》卷71)
句中的焦点标记“是”来源于分裂结构“NP1+是+NP2所V”,“所”的省略导致“是”后补足语由一个体词性关系从句演变为一个谓词性的小句,“是”连接的前后两项无法构成同一关系,并且“是”作为核心动词的地位受到V的挑战,被重新分析为一个标记其后成分作为焦点的焦点标记。
1.2 同一主语小句判断结构的演化
1.2.1 “NPVP1+是+VP2”
郭锡良指出,“当主语太长而又结构复杂时,主语和谓语的界限往往会不十分清楚,于是产生了用一个代词来复指主语的必要”(26)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汉语史论集(增补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32页。。上古汉语中,指示代词“是”可以用在两个小句之间,构成“NP1VP1+是+NP2VP2”结构。如果前后两个小句的主语相同,那么小句二中的主语可以省略,构成“NPVP1+是+VP2”的小句判断结构。如下例(21)中,NP(吾子)不仅作为VP1(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的主语,而且指向VP2(教敝邑背盟誓)的施事主语;下例(22)中,NP(王)不仅作为VP1(使卫巫监谤者,得则杀之)的主语,而且指向VP2(障之)的施事主语。
(21)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左传·昭公十六年》)
(22)王使卫巫监谤者,得则杀之。国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以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召公曰:“是障之也,非弭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
当“是”语法化为系词之后,这类格式被沿用了下来。如下例:
(23)今五国相与王也,负海不与焉。此是欲皆在为王,而忧在负海。(《战国策·中山》)
(24)殿下若不留部曲,便是大违敕旨,其事不轻。(《南齐书》卷40)
如果作为判断对象的“NPVP1”不直接出现在“是+VP2”前,那么二者之间的语义联系就会相应减弱。如下例:
(25)初,法果每言,太祖明叡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遂常致拜。谓人曰:“能鸿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魏书》卷114)
(26)若是学问众僧食肉者,此为恶业,复倍于前,所以如此,既亲达经教,为人讲说,口称慈悲,心怀毒害,非是不知,知而故犯,言行既违,即成诡妄。(《全梁文·与周舍论断肉敕》)
在这里,“是+VP2”的主语产生了重新分析:一种情况是“NPVP1+是+VP2”(例25“我拜太祖是礼佛”、例26“学问众僧吃肉是比之前都严重得多的恶业不是不知道”);另一种情况则是“NP+是+VP2”(例25“我是礼佛”、例26“学问众僧不是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处在主谓之间,其作为核心动词的地位受到VP2的挑战;同时其联系的主语NP与谓语VP2之间并不具有同一性,因此可以被重新分析为一个焦点标记。
1.2.2 “NP+是+VP”
如果语境中不存在一个与“是+VP2”构成判断句的判断对象NPVP1,则“是+VP2”的主语由小句NPVP1重新分析为NP。系词“是”由两个小句之间的系词,演变为联系主谓。此时,“是”被重新分析为焦点标记。
(27)前已令卿兄改革,寻值迁回,竟是不施行耶,今更敕西府也。(《宋书》卷100)
(28)自古以来,谈天者多矣,皆是不识天象,各随意造。(《全梁文·天象论》)
上例中,“是+VP2”前不存在一个判断对象NPVP1。例(27)“是不施行”就是陈述“卿兄”的行为,例(28)的“是不识天象,各随意造”就是说明“谈天者”的属性。
主语NP直接出现在VP2之前,构成“NP+是+VP”结构。如下例:
(29)卿视吾是[守江东而已]邪?(《南齐书》卷25)
(30)定知汝衣必是[偷得],非汝旧物。(《百喻经·山羌偷官库衣喻》)
句中标记谓语的焦点标记“是”来源于同一主语的小句判断结构“NPVP1+是+VP2”,判断对象“NPVP1”与判断语“是+VP2”之间距离较远,导致“是+VP2”的主语被重新分析为NP,“是”被重新分析为一个焦点标记。
2 句首焦点标记“是”的来源结构
2.1 连谓结构兼语结构
2.1.1 连谓结构“NP1是NP2+VP”
系词“是”用在体词性成分之间表示二者等同或类属,即“NP1是NP2”。在语篇中,NP1作为话题可以带出多个评述句子构成话题链,即判断结构后往往存在其他指向NP1的VP,构成连谓结构“NP1是NP2+VP”。如下例:
(31)我是某国人,而于道路值此群贼。(《百喻经·五百欢喜丸喻》)
(32)王觉已甚大怖畏语言。……王便问言:“汝是何神,使我大生怖畏退缩?”天答言:“我是月明夫人。”(东晋平阳沙门法显译《佛说杂藏经》)
如果NP1省略,那么就可以构成零主语的连谓结构“是NP2+VP”。如下例:
(33)时诸商人,踊跃欢喜,与僧护法师,俱入大海。未至宝所,龙王捉住。时诸商人,甚大惊怖,胡跪合掌,而仰问曰:“是何神祇,而捉船住?若欲所得,应现身形。”(失译人名附东晋录《佛说因缘僧护经》)
(34)益州督护冯迁抽刃而登玄舰,玄曰:“是何人也,敢杀天子。”(《魏书》卷97)
上两例中,“是NP2”与VP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谓语成分,二者之间被连词(如例33“而”)或语气词(如例34“也”)隔开。在“是NP2”中,“是”作为系词联系前后两项构建判断句的功能被削弱,而偏重于对其后NP2表示确认。
通常情况下,NP2作为疑问指称词,“NP1是NP2”的语义偏重于说明性叙述(27)叔湘:《“谁是张老三?”=“张老三是谁?”?》,《中国语文》1984年第4期。。杉村博文指出,“谁什么”出现在句尾充当“是”字宾语时,句子的主语和“谁什么”既可以表示类属关系,也可以是同一关系(28)杉村博文:《论现代汉语特指疑问判断句》,《中国语文》2002年第1期。。而在例(33—34)中,如果主语NP1省略,那么NP2可以指向VP的主语(如例33“何神祇捉船住”、例34“何人敢杀天子”)。
2.1.2 兼语结构“是NP+VP”
例(33—34)这两例已经与汉语中标记主语的“是NP+VP”结构相近了。朱德熙称之为“连谓结构”,但是同时指出在这类格式形式上没有主语,真正的主语是“是”的宾语NP(29)朱德熙:《语法讲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67页。;游汝杰指出“是”没有致使义并且只有一个在它后面的必有论元,不符合兼语动词两个必有论元的要求(30)游汝杰:《现代汉语兼语句的句法和语义特征》,《汉语学习》2002年第6期。。但如果仅以“NP”既作为“是”的论元又作为VP的论元来看,“是NP+VP”可以分析为一个兼语结构。
如果“是NP”与VP之间不被连词或语气词隔开,那么“是NP”中的NP倾向于作VP的主语,“是”作为核心动词的地位受到VP的挑战。如下例:
(35)舍利弗白佛言:“世尊,a是何谁恩,令魔波旬不能断绝学深般若波罗蜜者?”佛告舍利弗:“b是佛之事,令魔波旬不能断绝。亦复c是十方诸佛之恩拥护是菩萨受持般若波罗蜜者,令魔波旬不能断绝。……”(西晋三藏无罗叉共竺叔兰译《放光般若波罗蜜经》)
(36)时转轮王复白佛言:“世尊,是[宝海梵志]乃能劝我及诸眷属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梵志於未来世为经几时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北凉中天竺沙门昙无谶译《悲华经》)
例(35a—b)中,“是NP”与VP之间不存在连词或语气词,“NP+VP”倾向于被分析为一个主谓结构,“是NP+VP”只能作为兼语结构;例(35c)中,“是”后主语不只可以是体词性成分NP,也可以是复杂的主谓结构。
例(36)中“是NP”与VP之间则是由副词“乃”连接,NP+VP只能表示主谓结构。
句首的焦点标记“是”来源于连谓结构“NP1是NP2+VP”,主语NP1的省略导致NP2被重新分析为VP的主语,“是”作为零主语的系词。
2.2 主语不同的小句判断结构
除了兼语结构之外,小句判断结构中的系词“是”也可以标记位于句首的主语。
指示代词“是”可以用在两个小句之间,构成“NP1VP1,是NP2VP2”结构。如下例:
(37)今妇贽币,是男女无别也。(《国语·鲁语》)
(38)强者我避之,弱者我威之,是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也。(《韩诗外传》卷6)
(39)而王无子,即百岁后将更立兄弟。……妾赖天而有男,则是[君之子]为王也。(《战国策·楚四》)
上两例中,指示代词“是”用在两个小句之间复指前一个小句,后一个小句或者是一个句子焦点句(如例37),或者是一个谓语焦点句(如例38),或者是一个论元(主语)焦点句(如例39)。
当“是”语法化为系词之后,“是+NPVP”这种用法被保留了下来。如下例:
(40)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全梁文·敕答萧子云请改郊庙乐辞》)
(41)去庚辰年后,臣西界小石山北国海中见尸十余,并得衣器鞍勒,视之非高丽之物,后闻乃是王人来降臣国。(《魏书》卷100)
如果VP在上文存在一个相应的语言片段,那么NP就能作为更新成分实现为句子的焦点。如下例:
(42)见难陀优波难房中食机种种画色。佛知而故问:“此是[谁]食机种种画色?”诸比丘答言:“是难陀优波难陀食机。”(东晋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罗共扇门法显译《摩诃僧祇律》)
(43)阿那婆达多龙王言:“……一切欲界属魔波旬故。是魔波旬能作是恶,波旬今者怜愍故,能救如是诸龙王苦。”或有说言:“如此乃是[化自在天、化乐天、兜率陀天、夜摩天、忉利天、四天王等],以怜愍故能救如是诸龙王苦。”(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大方等大集经》)
3 类型学背景下焦点标记“是”来源的解释
3.1 类型学上分裂结构到强调结构的特征
系词“是”演化为焦点标记具有类型学的普遍性(31)Bernd Heine,Reh Mechthild,Grammatical and reanalysis in African languages,Hamburg:Helmut Buske,1984,pp.165-168;Bernad Heine,Tania Kuteva,World lexicaon of grammaticaliza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95-96;张军:《汉藏语系语言判断句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8-104页。。
Harris & Campell具体探讨了分裂结构演化为强调结构的三个阶段(例44)和三个普遍特征(例45)(32)AliceC Harris,Lyle Campell,Hisitorical syntax in cross-linguistic perspectiv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151-168.:
(44)阶段一:某个特定的结构式具有双小句结构的所有特性,但不具备单小句结构的任何特性。
阶段二:该结构式逐渐获得单小句结构的某些特点,但同时还保留着双小句结构的某些特征。
阶段三:该结构式已具备单小句结构的所有特点,不再保留双小句结构的任何特点。
(45)a.分裂结构式的两个小句在表层结构变为单一小句。
b.强调性成分(highlighting constituent )是在输入结构的内容小句(content clause)里“被分裂成分”(the clefted constituent)所具有的语法关系里实现的(33)分裂结构包含一个系词所在的高位小句和关系从句结构所在的从属小句,从属小句即内容小句。通常情况下,关系从句表示一个由一个空位、关系代词或照应代词复指的NP(或其他成分)的特征,因此来源结构的从属小句包含一个成分,称为“被分裂成分”,由一个空位、一个关系代词或一个照应代词复指,这个成分可能填补任何从属小句的语法角色。。
c.强调标记(highlighter)是通过系词、关系化标记和假位代词(expletive pronoun)等成分的某种形式的组合而性成分。
下面以Mingrelian语来说明:
(46)mu re, namusu ortuk-i?
what.NOM it.be which.DAT you.do.it-REL
“What is it that you are doing?” (i.e. “What are you doing?”)
what.DAT it. be you.do.it-REL
“What is it that you are doing?” (i.e. “What are you doing?”)
例(46)中,疑问代词和动词“be”构成主句系词小句“mu re”,第二小句是一个从句结构,包括附属关系小品词“-ni”(可以弱化为“-i”),关系代词“namusu”和可用于普通关系从句的从属连词“-nii”一起使用。
例(47)中,该分裂结构被重新分析。在Mingrelian语中,系词在现在时支配它的主语和谓语名词是主格,如例(46)中的焦点名词是系词主语(或谓语名词);然而在例(47)中,焦点成分不是主格而是由动词形式“do”为其宾语支配的格。实义动词支配焦点成分的事实支持了例(47)作为一个单小句结构的分析。
3.2 汉语焦点标记“是”来源的解释
3.2.1 句中焦点标记来源的解释
句中的焦点标记可以来源于准分裂结构“NP1+是+NP2所V”。按照分裂结构到强调结构的一般特征,强调成分(焦点成分)是在被分裂成分,这里即为与NP1同指的V后的宾语空位,所具有的语法关系里实现。但是汉语中,强调成分则是“所V”的修饰语NP2,可以是V的主语(施事)、时间等,完全不能作V的宾语。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NP1+是+NP2所V”是一个准分裂结构,系词“是”以关系从句为补足语,因此是关系从句内部的成分处在“是”的辖域内实现为焦点,而非被关系从句修饰的核心名词作为焦点。不过,关系化标记“所”的特殊位置导致“NP1+是+NP2所V”结构在形式上像一个分裂结构“是NP2+所V”,“所V”作为关系从句来修饰核心名词NP2。
正如在1.1中谈论的那样,系词“是”到焦点标记的重新分析与“被”的重新分析非常相似,都是其后补足语由一个偏正结构演变为主谓结构,这个主谓结构中谓语的复杂化导致“是”和“被”的语法化程度逐渐加深。
3.2.2 句首焦点标记来源的解释
句首焦点标记“是”的来源主要涉及连谓结构“NP1是NP2+VP”演变为兼语结构“是NP+VP”。唐正大讨论了汉语中后置关系从句的萌芽,指出像“有一两个星刺入了星河”这样的句子中,第二从句“刺入了星河”的句首位置只能回指其相邻的主句动词的宾语,当其作为属性谓语(34)刘丹青《汉语类指成分的语义属性和句法属性》(载《中国语文》2002年第5期)指出,属性谓语具有一定持久性或常态性,一般由形容词、名词充当的谓语、表语充当,如“他很瘦”、“鲁迅是绍兴人”,也可以由带有非现实情态或惯常体等非现实性标记的动词短语充当,因为这时实义谓语虽然是动词,但是整个命题不表示真实发生的特定事件,如“他会游泳”、“我喜欢吃鱼”等。时,整个格式就是最自然的后置型关系从句(35)唐正大:《汉语关系从句的类型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95-98页。。根据黄正德的研究,带有“是”字的句子都代表一种状态或命题,不直接指涉动作(36)黄正德:《说“是”和“有”》。。在“是NP+VP”中,VP可以被分析为一个修饰NP的后置型关系从句。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位于句首的“是NP+VP”可以看作一个分裂结构式。
“是NP+VP”结构式经历了从连谓结构到兼语结构的重新分析。如下例:
(48)尔时,阿难在大众中而作是念:“佛入静室,a是谁神力而现斯变?为余声闻目揵连等?将非弥勒菩萨、越三界菩萨、文殊师利菩萨、不空见菩萨?b为是修习大乘之人,乃能示此神变之相。”(菩萨念佛三昧经,刘宋天竺沙门功德直共玄畅译)
在上例a句中,“是NP”与VP之间用承接连词“而”连接,因此“是NP”与VP作为两个独立的谓语,NP指向VP的主语;而在b句中,“是NP”与VP之间用承接副词“乃”连接,表明NP就是VP的主语,即“是NP+VP”中的“是NP”不能再分析为独立的谓语(37)向德珍《论“为”的系词性》(载《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指出,东汉以来,系词“为”“是”合用在佛教文献中很常见。关于“为”作为系词,学界多有论述,兹不赘述。。在这里,“是”作为零主语的系词以NP为补足语,同时NP又作为VP的主语。考虑到“NP+VP”只能分析为主谓结构,将“是”重新分析为焦点标记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