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风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设计*
2020-01-09冯永财郭利伟
冯永财 彭 逊 郭利伟
(1.西安科技大学图书馆 西安 710054;2.西安科技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 西安 710054;3.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安 710054)
* 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力量精准帮扶陕西农村信息贫困人口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P01)、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高校图书馆与城市社区图书馆的合作路径研究——以西安市为例”(项目编号:18JK0491)和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公共发〔2017〕25号)制度设计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意味着人民在物质生活不断满足的情况下,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据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满足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就意味着我国大部分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满足。而要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并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就必须加大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1 乡村公共文化发展中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①政府不断加大对乡村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使乡村公共文化的基础设施得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文化发展的载体,基础设施有了保障,乡村文化发展的第一步才会得到落实。②各种资源送下乡,图书、流动舞台剧、露天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输入丰富了农民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养。③建立了数字化的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民可以足不出户及时准确地了解文化信息。
虽然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颁布了系列促进乡村公共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长期受城乡经济发展不均格局的影响,导致乡村公共文化在发展中遇到了诸多问题。陈波认为当前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普遍弱化,表现为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的缺位、政府公共文化供给失衡及传统本土文化价值认同危机[1];孟祥林在前者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政府主导下的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存在供需不对称、重“植入”轻“培育”的问题,乡村文化的行政主体、责任主体、承接主体和参与主体缺位造成乡村文化出现内卷式困境[2];任贵州借助互动仪式链理论指出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在文化符号嵌入、仪式活动配套、乡民主体参与、互动仪式实效方面存在旨向偏差,更注重乡民的主体角色与情感[3];房亚明认为现阶段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式微,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注重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难以起到教化作用[4];贺一松、王小雄等认为,在目前一些公共文化空间如村落祠堂的建设中存在低俗文化、封建文化隐患,在治理文化中还可能出现凭借人多势众、称王称霸的现象[5]。另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在乡村文化建设上人才资源紧缺,几乎没有精英愿意去乡村发展。学者对乡村公共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持有不同观点,笔者在总结分析后,提出以下乡村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公共文化供给侧与乡村需求侧脱节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进展迅速,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体育休闲设备等公共文化设施给村民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制度与实践往往是相左的,政府积极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提供各种文化资源时并没有与村民的实际需求产生对接,复杂繁琐的文化内容和文化结构不能从根本上满足所有村民的需要[6]。政府仅仅把公共文化作为一种福利式的行政性建设,行政手段与速度的“高效率”与村民的“低回应”形成强烈反差[7],因此,部分文化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政府在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上并没有做到心力、脚力、耳力、眼力的协同并进,往往“想不到、走不到、听不到、看不到”农民的真正需求。在国家实施的文化下乡项目中,最普遍的就是送书下乡,笔者于2019年8月对陕西省安康市乡村居民开展信息需求与满足度调查时发现,对于农家书屋或村镇图书馆的资源更新程度,52.15%的村民认为偶尔更新,37.63%的村民认为经常更新,10.22%的村民认为不更新。由此可见,政府在提供文化资源时,偏重于数量而轻视质量。“单一化、标准化”的实施模式其实就是政府公共文化供给侧与乡村需求侧脱节的重要体现。
1.2 参与主体的空心化造成乡村文化建设缺乏文化内生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城镇化政策、户籍改革制度、农民家庭原因及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下,在城市文明对乡村村民的吸引与乡村不合理的文化发展机制对村民“推动”的挤压下[8],农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自身素质较高或者是为了生计不得不进城务工的农民远离故土去往城市打拼[9]。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中国经济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了29 077万,在经历了“不离土不离乡”“离土不离乡”“离土离乡”的变迁过程后,大量精英人才和青壮年的流失使“空心化”“老龄化”成为乡村的代名词,农村村落走向颓废。由于人口流动带来了乡村空心化,从而衍生出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空心化,参与主体的缺失,使乡村文化建设失去了内生能力和动力。
1.3 乡土文化的商业化运作带来文化认同危机
随着市场经济的渗透和城镇化的推进,不少农民都选择进城工作并在城里安家落户,农村人口的严重流失导致中国每年有7 000多个自然村消失,村庄数量的减少一方面表现出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另一方面又在不经意间提醒我们,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正在慢慢趋同,最终走向终结。
在日渐成熟的商业化操作下,一些独具特色的乡村传统手工业无市无价,手艺人在面对生活的压力时,开始怀疑本土文化,不得不根据现代化和大众化口味将传统技艺改的面目全非,更甚者直接放弃继承。伴随着市场文化的流动,那些独具特色、蕴含丰富乡村气息的祠堂、寺庙、古院落等文化阵地正因商业化的开发模式失去自己原有的味道。现在的乡村几乎大同小异,没有本土色彩,更可怕的是,农民也渐渐认同了这种大众文化而抛弃了对乡土文化的继承。市场所到之处,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性迅速被同化,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在目前数字经济时代,乡村文化不可避免的被裹挟到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中,在大众化潮流下,农民对本身的乡土文化产生了怀疑,为了更好与现代市场对接,不得不对本土文化进行一系列调整。
2 新民风建设背景下的乡村文化自信培育
中国文化“多半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乡村文化是中国文化的孕育母体,是中国人民的精神起点,更是乡村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动力与源泉,因此,乡村文化自信的培育不论对提振村民的精神士气还是对新民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乡村文化自信的培育是一个繁杂而漫长的系统过程,它是在尚未被彻底破坏的乡村文化基础上对现存乡土文化进行继承、发扬、创新、融合的培育过程[10],要求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符合新民风建设的时代发展规律,并植根于中国乡村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
2.1 贴近农民生活实际以满足文化自信的主体需要
乡村文化是在凝结着农民无数智慧与汗水的生活实践中孕育和发展的,同时也为农民三观的塑造提供了精神寄托和情感支撑,农民不仅是乡村文化产生与发展的主体,也是乡村文化影响和作用的客体。新民风建设背景下培育乡村文化自信,必须把农民的实际需求放在首位。
坚持乡村文化建设为了农民,把满足农民的实际精神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不仅参与建设乡村文化,同时也受乡村文化的影响,在建设乡村文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关注农民的需求,将农民潜意识中的“隐形”转为“显性”,在农民真正从中获益后,会从心底产生“为了我”的想法,从而重拾对乡土文化的亲切感、归属感与认同感。
坚持乡村文化建设依靠农民,重视发挥农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让农民成为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参与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创造成果,在体会到了“需要我”的真实情感后,对于乡村文化会更加珍惜和热爱。
坚持文化建设成果由农民共享,着力打造乡村文化阵地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当农民实现日常沟通、宗教信仰、知识汲取后,会不断产生建设乡村文化的激情和动力。
2.2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夯实乡村文化自信的物质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为乡村文化自信的培育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物质生活得到基本满足后,生活富裕的农民才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追求更高的精神文化层面,以此不断推动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培育牢固持久的乡村文化自信。
以农业现代化转型为目标,依托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推动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繁荣兴旺。在乡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增加农民在当地的收入,释放乡村社会独有的魅力和吸引力,一定程度上能化解农村“空心化”现象,唤醒农民的乡土情感,强化农民对家乡的依恋与认同,进而愿意留在这片土地上建设美好家园。
深入挖掘各地特色文化,利用乡村独有的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文化+旅游”“文化+产业”各种项目,实现乡村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值。如成都三圣乡的“五朵金花”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五朵金花”是指位于三圣乡东郊的五个乡村旅游风景区,通过打造以“花香农居”“幸福梅林”“江家菜地”“东篱菊园”“荷塘月色”为主题的休闲乡村风光农业区,现已成为国内外炙手可热的休闲娱乐度假区和国家5A级风景旅游区,其成功之处就是按照每个乡村的不同产业基础和乡土文化打造出不同特色的休闲产业,将乡村旅游与各个村庄的特色文化与优势产业相结合,形成了蕴含独特历史文化风韵的旅游区,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自然吸引了农民留乡建设。在推动乡村建设文化特色产业时,要立足实际,面向社会,以拉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乡村文化的继承与扬弃,通过开展乡村文化特色旅游、传统手工艺创作、风情民俗演出等方式吸引投资,不断扩大乡村文化生活的场域,让农民在参与和建设乡村文化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这样才会更有自信建设本土文化。
2.3 完善乡村教育以搭建文化自信的有效平台
教育具有传播、更新和创造文化的功能。作为乡村文化传播和交流的重要阵地,乡村教育理应发挥对乡村文化筛选、传播、创造等作用,特别是针对当前青少年对乡村文化的漠视、乡土情感淡薄,纷纷逃离乡村的情况下,乡村教育更应在培育乡村青少年文化自信的同时,唤醒其对乡村文化的亲切感与归属感。
将“学习是为了走出大山”的理念从乡村教育中彻底剥离出去,避免乡村教育中过度注重城市文明而给学生制造一种只有待在城市才能更好发展的假象,应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与乡土情怀。
赋予乡村教育本土化,将各地各具特色的乡土文化融入到教材编写、课程设置、课堂建设中,激发乡村教育新的活力。同时,还可以举办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田野的系列课外活动,让学生领略乡村的美丽风光与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拉近学生与乡村文化的心灵距离,让青少年在实地接触乡村的生产生活中产生对乡村文化的热爱。
乡村教师是乡村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要想受教育者认同乡村文化,教育者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因此,对乡村教师进行引导教育,强化他们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十分重要。
3 新民风建设背景下的乡村文化再生产秩序重构
农民的生产实践是乡村文化产生的源泉,乡村文化的再生产裹挟在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的生产实践和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生产实践还是日常活动,都不曾抛弃那些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在这些东西中,最珍贵的就是传统文化,而文化的再生产,其实就是对传统文化大浪淘沙、推陈出新、去伪存真后铸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11]。
3.1 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秩序重构的基础力量
优秀传统文化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优秀传统乡村文化是重构乡村文化再生产秩序的基础力量。
统一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认知。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尽管近年来传统文化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仍然存在被无视和轻看的情况,那些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逐渐在消失,因此必须明确传统文化对于乡村发展、国家发展的重大意义,统一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认知。
界定内容,理清对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千姿百态、形式五花八门,涉及方面繁杂笼统,因此需要明确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让有关建设主体清楚地意识到应该继承和发扬的具体优秀文化内涵,进而提升文化的再生产能力。
明确方针,落实措施。乡村乡民的力量是强大的,需要有明确方针政策引领其行动,乡村文化的再生产不是简单地复制粘贴,也不是草率地否定抛弃,需要提供正确的方针措施引领村民更好地创新与发展优秀传统文化,重构乡村文化的再生产力。
3.2 进行文化创新是乡村文化再生产秩序重构的重要力量
在继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对其进行创新是重构乡村文化再生产的重要力量[12]。
唤醒乡村历史文化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由于历史渊源、经济状况、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不同,每个乡村都会形成颇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不仅是乡村文化的代表,更是每个乡村独特的资源优势,需要乡村充分挖掘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历史文化,努力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形成我有你无、独一无二的特色文化产业。新民风建设背景下,“文化+旅游”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为了避免各个乡村之间旅游项目的雷同,根据所在乡村独有的历史文化积淀开展特色旅游项目至关重要。如坐落于世界最大皇家陵园和唐肃宗建陵石刻旁的陕西礼泉县袁家村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村民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了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体验一条街,向游客展示了关中农村自明清以来的变化,给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村民对文化再生产的热情也日益高涨。
从乡村村民的实际生活中寻找特色以进行文化活动创新。乡村文化活动不能脱离村民的实际生活,需聚焦乡村村民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争取在满足村民需求的基础上寻找特色。每个乡村村民的习惯、特点截然不同,产生的实际需求也就不同,乡村文化创新就要根据这些特点和需求,进行不同的文化教育活动。对于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开展一些体育节、文艺节等活动来丰富村民的日常生活;对于青壮年大量流失、经济不景气的乡村,大力开展有关回乡发展、政策支持等主题教育活动。只有抓住村民的实际生活需要,才能在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文化活动上进行创新,进而激发文化再生产活力。
4 新民风建设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治理的制度设计
自从提出建设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后,我国也掀起了关于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热潮。在2019年6月23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而加强和改进乡村公共文化治理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在新民风建设背景下,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的治理体系和提高乡村公共文化的治理能力一样重要,必须同时并举。
4.1 完善乡村公共文化的治理体系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的网络基础设施。数字化的信息共享平台是农民汲取知识的重要载体与桥梁,随着财政的投入和网络的普及,乡村的网络设施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效果还是差强人意,一直是我国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短板。在新民风建设背景下,需要加快乡村公共文化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卫星、广播等传输渠道为乡村公众服务。另外,可以在村镇图书馆或农家书屋提供全国信息共享的数字化服务,缩短农民获取信息的时间。
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体系。如前文所述,乡村公共文化供给侧与需求侧脱节,在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方面,政府缺乏必要的心力、脚力、耳力和眼力,“想不到、走不到、听不到、看不到”农村村民的真正需求。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需求,需要以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13],通过融合多元文化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来满足多元主体的需求,实现乡村公共文化供给体系的精准化与高效化,使乡村居民获得文化满足感和认同感。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的融合发展机制。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不能只靠乡村自身发展,还要依靠城市的力量,建立人才交流、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各种互动机制[14]。在文化人才的培养上,城市需向农村提供学习和交流机会;在文化内容的创新上,城市和乡村要以对方为映射面取长补短;在文化阵地的建设上,城市应向农村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另外,城市也可汲取农村的独有文化来发展特色项目。只有做到城乡文化资源互通,优势互补,才能不断促进城乡公共文化的融合发展,最终让乡村公共文化实现长足发展。
4.2 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的治理能力
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治理多元主体平等协作。完善的治理体系只是乡村文化发展的外生动力,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不仅需要充沛的外生动力,强劲的内生动力也不可或缺,而内生动力包括了参与主体、承接主体和行政主体,参与主体主要指参与建设的村民,承接主体指乡村基层的管理干部,行政主体指负责对乡村进行文化建设的国家行政机构。在我国现行的“自上而下”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中[15],三种主体之间的阶级性显露无遗,因此,需要在党委政府、基层干部及乡村村民之间构建平等合作关系,营造党委政府主导、基层干部负责、村民热情参与的良好氛围,互帮互助,互献良策,共同努力建设乡村公共文化。另外,在这种多元主体平等协作的环境下,也会吸引社会力量如企事业单位、文化自治组织、专家等共同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的服务与建设中来。
改进乡村公共文化治理技术。治理技术是一个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乡村文化治理的效果最终还是要通过治理技术体现出来。文化治理技术主要包括文化内容的产生与传播、文化组织的组建与扩大以及文化输出的方式与效果等,良好的文化治理技术有利于最大化满足村民的需求,提高政府在村民心中的公信力,因此改进乡村公共文化治理技术必须提上日程。在文化内容方面,根据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供给和更新,借助数字化平台为村民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16];优化文化组织孵化技术,加快构建多样化、高效率的乡村公共文化组织;优化文化输出方式,根据村民的文化差异、社会分工的不同进行梯级式文化传播,以村民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文化灌输。另外,乡规民约也是文化治理技术的重要体现,通过对乡规民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扬弃方式,焕发乡规民约新的活力与生机。
提升乡村文化治理总能力。文化治理能力作为文化治理主体通过各种文化治理技术和机制将各种文化内容和政策,传播和作用于文化客体、并承接着文化主客体发展的文化力,是维持社会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17]。乡村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文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良好的乡村文化治理能力能为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浓厚的文化氛围,有利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共同发展,最终促进乡村战略目标的实现。文化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在文化引领力、文化认同力、文化共治力上下功夫,因此,要不断提高乡村文化的内生价值以提升文化引领力,不断满足村民的需求以提升文化认同力,不断提高乡村文化的包容性以提升文化共治力[18]。
5 结语
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是新民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在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文化建设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内容,从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当前,乡村公共文化式微已经成为乡村文化建设问题的重要外在表征和内在原因。通过乡村文化自信培育、乡村文化再生产秩序重构、公共文化治理制度设计,乡村公共文化发展式微的情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当然乡村公共文化式微危机的解决不能仅靠国家和乡村,还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凝聚全国上下、社会内外各种协同力量,使乡村文化发展迈向更高台阶,新民风建设才会卓有成效,乡村振兴的目标才能达成,进而促进国家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