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EPC 项目关键控制点研究
2020-01-09于善军
于善军
(上海欧堡利亚园林景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1600)
0 引言
纵观历史发展进程,当社会经济发展至一定时期,便会主动寻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存路径,出于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活的适宜度,提高了园林建设与设计等方面的要求,而且针对园林规模与形式的有关要求也有所提高。那么,管理园林项目依旧沿袭以往的模式是行不通的,应引入更为科学的管理方式与手段,更合理的管理模式。
1 园林EPC 项目及其管理模式特征分析
1.1 园林工程总承包项目
(1)质量目标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关于园林工程结束后的质量验收,不只是单纯地表现在建筑物、道路、结构体等方面,不能忽视的是植被实际长势,例如移植到园林中的绿化植被是否可以正常生长,影响因素有哪几个方面,例如日常养护、植被质量、周边环境等。
(2)规模小,专业多。与建筑项目的规模相比,园林建设是很难相提并论的,可有一句俗语说“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本文认为用来形容园林建设十分贴切,因为其构成部分有很多,如植被、水电设备、景观建筑、道路等,这就需要应用多方面的专业技术。总而言之,虽然其所需施工人员数量、建设面积、采购材料等只是小规模的,可其实际施工环节却相对繁琐复杂。
1.2 EPC 项目管理模式
(1)降低项目风险。基于EPC 项目管理,该模式的中心环节是设计,主要通过设计、采购以及施工人员的一同参与才能确保策划方案的科学性,所以在策划阶段则可以看出设计的艺术性、施工的合理性、采购的经济性。以此形成的策划方案一方面可以满足业主诉求,另一方面有利于项目顺利施工。
(2)提高管理效率。业主可以避免因多次招标而造成的时间与经济损失,采用EPC 项目管理模式在集中招标之后,选择总承包商,后续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环节都是总承包商决定的。对于总承包商,会确定下一层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承包商,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为发包主体间未能明确主次关系而造成的混乱。这样的管理模式,总承包商直接对业主负责即可,在提高业主工作效率的同时,明确了承包商的义务与权利。
(3)项目进度灵活控制。由于很早就已经有总承包人的介入,因此可以在早期就能明确工期,并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以及采购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施工与设计人员之间的有效配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程质量与投资水平。除此之外,因为设计与采购人员可以进行经常的沟通,能够防止误购、多购材料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保障施工质量。在该管理模式之下,关于总承包商以及各级组织成员,他们的自身利益是互相绑定的,而所有建设项目都需要总承包商责任。在该模式下进行工程建设,首先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其次还能保证施工效率。加之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之间的相互配合,让两部分工作人员的协调更加顺畅,在提高施工速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证施工最终结果与原设计图的有关要求相符合。
2 简析园林EPC 项目现状
2.1 园林EPC 管理模式
EPC 属于一种工程承包模式,是承包商签订合同和业主之间达成一定协议,分段承包或是全程承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其要求承包商能够针对所承包的有关环节做到完全负责,确保从项目设计到材料采购再到项目试运行均能够正常,而且工程交付后能达到各项指标要求。20 世纪80 年代左右,工程总承包模式流行于美国,而且渐渐变成当下建筑行业重点采用的承包方式,其在工期与成本方面的控制十分严格,总承包商不仅需要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而且可以承担一定风险,例如“成本超额”、环境恶劣、设计失误等,也就是所谓的风险和机遇并存。在总承包商进行建筑承包之后,通过提高报价的方式可以减少自身风险。与以往的承包模式相比EPC 模式有很大的区别,业主不需要过多参与项目的实际建设,主要负责工程验收与控制,保证各项指标能够达标,至于承包商需要负责项目全部环节,一直到项目完工交付于业主且可以正常使用。这样一来减少了业主的时间投入,仅需要管理工程的关键环节,就可以实现整体质量达标,同时也削弱了项目承受的风险。因为业主与以往相比降低了项目参与度,则需要做好前期规划、重点考察选择的承包商,具体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充分调查项目周围环境,考察项目自身的可行性;其次,科学预估项目有关构成要素,采购渠道、租赁渠道等,严格判断招标时建筑公司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再次,严格考核工程设计方案,尤其是其中的设计细节;最后,对项目投入所需成本严格控制,而且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前期预估与设计。在签订合同时,应针对园林施工的整体计划以及各阶段的施工加以详细划分,确保每一环节中的有关因素均处在合理范围。此外,需要工程总承包商以EPC 合同为依据,科学调整与优化园林具体施工,出于达到进一步保证施工质量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业主可以支付在10%范围内的设计优化费用。
针对园林总承包项目而言,采取EPC 的管理模式有很多优点,例如流程简单、招标过程短等,这样方便业主可以一对一和有关承包商,关于园林项目进行详细的交流与深入探讨,尤其保证园林施工的质量。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在具体施工中不能对园林项目过多的进行指导和干涉,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管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加了项目风险。
2.2 问题及处理对策
(1)缺少完善的总承包商管理体系。现阶段,我国未能建立其完善的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及有关组织,而且运营模式也无法做到目标统一、切实有效,与此同时较强的设计能力与良好的工艺,正是因为这些客观问题的存在,成为影响园林EPC 项目管理模式发展的内部因素。有一些人觉得园林工程不需要过高的专业性要求,因此推行这种项目管理模式有些画蛇添足。在新时期背景下这样的观点是相对落后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园林行业现已扩展至生态领域,而且园林建设的发展方向呈现专业化、多元化的特点。对于该种项目管理模式,是承包方推动企业转型的关键途径。因此,应突破以往管理模式的桎梏,加大EPC 项目管理模式的推行力度。将合作各方自身的义务与权利加以明确,科学制定并落实可行性较强的管理制度。
(2)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从我国现下的法律体系分析,其中没有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具体实施条款,其法律地位仍不明晰,由此会导致园林EPC 项目管理缺少良好的发展大环境,而且市场秩序相对混乱。受到该情况的影响,一方面会损坏业主自身有关权益,另一方面还会是总承包商整体利益受损,在其持续发展道路上成为一种制度性障碍。针对缺少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法律,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此外文章认为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首先,招投标阶段。当下因为招投标方面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承包方同时兼具工程资质与设计资质这一问题,仍存在一定争议;其次,合同规范。绝大多数总承包商和业主把设计与施工合同汇总成一个合同,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不难想象双方之间的义务与责任极易出现界限不明的问题,并且也难以清楚划分承包单位在进度、质量以及成本方面的责任。
(3)复合型高质量管理人才凤毛麟角。之所以园林EPC 管理模式在我国陷入发展瓶颈,严重缺少复合型高质量管理人才是关键影响因素。现下的人才队伍不仅整体素质偏低而且缺少管理大型项目的实际经验,难以依据国际管理模式对项目展开管理,有关企业现行的人才制度存在较大的不合理性,并且在人才储备方面也存在问题。除此之外,有关企业未能真正汲取国外先进经验,缺少科学培训制度。美国是园林EPC 项目管理的起源地,若想将其实施于中国应做到和实际情况相结合,切忌不可以生搬硬套。我国有很长一段时间,园林业的准入门槛不是很高,所以园林行业中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使得一些创作设计难以和实际情况相符,也存在施工者无法真正理解设计师的原本意图,而若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均需要通过复合型高质量人才。尤其一些高新技术的发展例如BIM 技术等,更进一步提高了对复合型管理人才的渴求程度。另外,我国相关公司应积极建立该方面人才的教育培训部门,积极学习并不断创新相应的教育培训方法与理念,尽快实现人才在国内的自给自足。
3 关键控制点分析
园林EPC 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以下关键点:首先,应针对园林整体项目,科学评估其工程造价并严格控制其质量,使园林相关设计方案和行业要求、标准相符,依据现下对投标流程的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标书,并且需要有专业团队跟踪园林项目具体执行情况,保证建设过程和合同相关内容是一致的。其次,在取得园林项目施工资格之后,应该依据合同、EPC 模式的有关要求,专门安排设计师调整与优化园林项目,以此更贴合具体施工情况,需要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材料采购人员对设计方案做进一步优化,这样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可以确保使用设备与材料的合理性。最后,在完成园林项目后,业主需要依据EPC 合同中核心指标、验收标准等做好工程验收,不要采用以往落伍的施工模式,随时参加项目建设中,从而影响工程设计与工期。所谓业主明确其主要职能,即树立目标并验收项目质量。如果园林承包采取EPC 模式,那么必须注意的是科学分配参与各方拥有的角色权限,对于业主而言需要设定园林项目目标、预估项目投资、选择相应的总承包商,而施工的所有环节则是由园林总承包商来负责的,当中设计采购原材料、园林设计、施工环节等,由此则需要双方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风险能力与专业水平。从现下我国园林行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该方式的采取范围十分有限,而若想实现大范围推广则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该操作模式,从而建立起更为健全科学的EPC 管理体系。
4 结束语
关于园林工程,从多方面考虑是十分适合采用EPC 这种承包模式的,不仅能切实提升施工效率,还可以为最终的园林工程品质提供保障。业主可以科学控制园林项目中核心环节。此外,在我国汲取国外EPC 管理成功经验的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发展属于我国的EPC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