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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地区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建设的思考

2020-01-09洪礼阳

花卉 2020年12期
关键词:树池绿篱绿带

洪礼阳

(南安市园林管理处,福建 南安 362300)

作为绿化建设者和管理者,应该运用逆向思维能力,多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考虑各种需求。使用者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笔者认为,首先最需要的是安全感,人没有安全感,一切追求都无从谈起,所有植物的设计、施工和管养,都应该服从这个大前提。其次,需要一定的时空感和景观配置的舒适度,植物布局应该体现适时变化的季相美,春夏秋冬、一季一景、有花有叶,让人可以感受时间的流逝,感受空间的变化,夏天可以遮阴纳凉,冬天可以吸收阳光,有助于提升人的使用体验。

本文引用的国家规范是《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以下简称规范。为使问题导向更加明确,本文采取直接在每个问题后面提出相应发展建议的方式进行叙述,希望抛砖引玉,与广大行业工作者进一步交流。

1 关于灯树冲突的问题

按照规范6.2.2,乔木根颈中心距离路灯杆柱中心不可少于2m。实际上,2m 距离只是最低安全距离,是特殊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底线,而不是最合理距离。基于“绿化种树不像其他建筑工程,没多少安全隐患”的认识,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甚至连2m 的安全距离都没遵守。就算遵守了这个规范,将灯树距离设计为2~3m,十年二十年后,大树的高度和冠幅逐渐成形,高度达到十几米、冠幅达到四五米轻轻松松,如此一来与路灯照明功效的冲突就变得非常明显,可以说路灯几乎都被树冠包裹掉了。为增加夜间照明的有效面积,就要大幅修剪乔木,从而导致树形偏冠、树列参差不齐、降低景观效果。不修剪或者少修剪,夜间照明效果又难以保证,行人行车的能见度受到影响,人就缺乏安全感,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发展建议:规范只是一个红线数字,而不是理想数字。已经完成的项目就没办法了,还没开工的项目,可以要求设计单位多花点时间,在绿化施工图(乔木部分)上标注每个路灯的平面位置,严格控制灯树距离,而不只是停留在设计说明的简单一句话。如果树池不是由园林绿化专业设计,而是由市政专业在设计道路、给排水和路灯等内容的时候统一设计,那么绿化部门应在参与可研、方案或施工图评审会等环节主动提前介入,阐明要求,从源头控制树池和灯柱的距离。这么做,一方面精准定位大乔数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另一方面为施工提供参照物,减少盲目种植的情况发生。拉开灯树距离后,将来即使灯光受阻需要修剪,也不必大剪。至于路灯杆柱与乔木中心距离的把握,可根据路面行车速度具体确定,建议城镇中心慢速通道的灯树距离保持在5~6m 以上,外围郊区及乡镇连接线通道的灯树距离保持在7~8m 以上。

2 关于路口安全的问题

各种交叉路口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绕不开的话题。绿化是否通透式配置,关系到司机和行人的视距长度,对路口安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规范中关于通透式配置的条文如下:“2.15 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3.0m 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4.1.4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5.1.1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这些描述要么数字范围太松,要么没有明确的数字约束,给人自由发挥的空间很大。实践中,路口(包括侧分带路口、斑马线路口、交通岛转弯口等各种大小开口)端头绿带植被往往偏高,虽然绿篱高度到90cm 的不多,但是超过60cm 的很多。如果端头绿篱高度超过60cm,加上路沿石高度(大部分在10~30cm),那么总体高度也接近90cm。小汽车驾驶员的视线水平较低,视线范围受到绿篱削弱,遇到小孩突然从路口串出的情况将非常危险,来不及处置。

发展建议:规范提到的数字只是一个量化底线,在底线之上,应该继续深化设计源头把控和后期修剪养护,营造最人性化、最安全、最可靠的绿化氛围。设计上,紧邻路口的端头绿带应该布置生性低矮植被,而不是容易长高、需要频繁修剪的植被。养护上,植被离地总高度(含路沿石)应该控制在50cm 以下。端头长度要延长多少,应根据道路行车速度设置。建议时速80km 以上的,端头不短于30m;60km 以上的,端头不短于20m;40km 以上的,端头不短于15m;30km 以下的,端头不短于10m。在端头范围内,只能种植草本花卉或草坪,杜绝一切乔木灌木。

3 关于树池泥土的问题

目前城市道路卫生保洁的清扫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机器车辆(如扫地王)进行机械化作业,主要工作面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另一种是人力进行清扫作业,主要工作面是人行道。规范“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实际上,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很多地方为了追求复层绿化,会在树池内围绕乔木种植一圈地被绿篱。那么问题来了,清扫人行道的是采用人力作业的环卫工人,为图省事,他们大块的垃圾可能会捡起来,小块的垃圾和泥土就常常随手扫进倒进树池,将垃圾和泥土藏在灌木丛里。日积月累,泥土越堆越高,影响植物根部生长,越长越空。遇到雨天或浇水,树池的泥土又流到外部路面变成泥浆。晴天太阳一晒,泥浆又变成扬尘,成为一个个污染源。树池绿篱与垃圾的客观矛盾,导致行人行走体验不佳,城市空气质量受到影响。

发展建议:虽然规范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为避免单株式树池藏污纳垢,最好还是不要种植地被绿篱,应覆盖树池篦子、有机覆盖物或者其他透水材料。这么一换,环卫工人就基本不会将泥土扫进去,因为一扫就容易堆起来,土堆暴露无遗,将面临内受处罚、外受责骂的风险。裸泳之下,环卫工人再辛苦也会想办法把垃圾泥土运出去。

4 关于树种选择的问题

实践中,树种选择往往是行道树设计合理不合理的第一道关卡。规范提到,“3.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3.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就拿厦门、泉州、漳州这几个城市来说,包括下面的县、市、区,有些苗木本身不适合做行道树,但是因为很早以前就种下了,年代久远树大根深,要特意改造还得费钱费力,而且还要顾及社会影响防止牵动大众神经,只好长期搁置不作处理。比如,榕树类(像小叶榕、高山榕)根系特别发达,作为行道树容易破坏人行道面层,严重影响行人行走体验,果实掉落也容易污染路面、污染车身。然后,果树类(像芒果、菠萝蜜)到了结果季节,容易引来行人采摘,他们往往无视过往车辆,安全隐患极大。再有,盆架子到了秋天开花季节,就有长达两周左右的异味期,园林部门经常接到投诉反映开花太臭。还有,大王椰子、假槟榔的枯枝败叶容易掉下伤人。如此一来,老树不能动、不敢动,新树就要特别注意品种选择的合理性。有些地方对于绿化理解不够全面,在行道树上面单纯追求常绿乔木,对落叶乔木拒不采用,季相变化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四季不分的感觉,这也不好。

发展建议:在前期绿地系统规划中,建议按照三七开的比例,划分道路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配置。后期道路绿化设计,可在前期规划的框架内继续深化和调整。如果出于其他需求,考虑引进新品种,那么可以先做一段试试效果,以确定下步走向。福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闽南地区重点推荐以下树种用作行道树:常绿乔木秋枫、香樟、火焰木、人面子、桃花心木、南洋楹、黄槿、石栗、白兰等,落叶乔木麻楝、蓝花楹、凤凰木、宫粉紫荆、台湾栾树、黄花风铃木、大花紫薇、刺桐、乌桕、腊肠树等,靠海的地方还可以种植华棕、蒲葵等棕榈科乔木。至于被树根破坏的人行道面层的改造,可以妥善开挖树池、适度断根,用加厚加深的路沿石重新围合巩固,必要时整体提高人行道标高。如果树根没有出现“浮肿”现象,还可以加铺树池篦子、有机覆盖物或者其他透水材料。

在着重改变问题短板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将街头绿地做成开放式绿地。结合疏林草地,打造开敞空间,适度增加休息座椅、小公厕、小广场、创意雕塑、健身器械等灵活多变的设施。条件限制比较明显的,可以因地制宜,精细化管理,从细节处做些文章,突出主题即可。毕竟休闲也分大休闲和小休闲,不一定每次都要搞得五脏俱全。

5 结束语

有人说绿化“两分设计,三分施工,五分管养”,绿地建设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程。如何更加科学合理的选择植物、配置植物、管理植物,创造城市道路公共空间,使得城市道路景观绿化的功能性更加合乎实际,更加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是一个长远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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