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代公私关系发展的内涵及路径
2020-01-09李欣
李 欣
公私关系,起始于他人与自己的关系,后引申为集体与个体的关系、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等。它是认识和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立足点。从历史的纵向角度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文明的推进,尊公抑私、重义轻利等传统社会价值观,向着公私并举、义利兼顾的现代社会价值观转变;从横向维度来看,我国不同领域、地域和群体之间的公私关系并不平衡,尚待进一步磨合与融通。
新时代公私关系观念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一,在思想意识上统合不同领域、地域和群体的感性诉求,为新时代公私关系提供统一的理论框架;其二,立足于我国人民生产生活的整体性,倡导公私意志、公私权能和公私利益相统一;其三,立足于我国人民内部关系和内部利益的整体性,倡导协调公私关系的思想、组织和规范相统一。
一、新时代公私关系发展的思想依据
(一)最严肃的公私关系是政治领域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党内公私关系是国家各类公私关系的示范蓝本,党内公私关系的自我革命、自我协调能力是党自身力量的来源,是保障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前提。在党内,公私关系集中体现为组织意志和个体意志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①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 年10 月9 日02 版。具体而言,即在尊重党员个体权利的前提下,发扬党内民主,同时,组织要善于进行意见集中,形成集体意志,维护组织权威。
在党政机关中,公私关系集中体现为公共权力与个体职权的关系问题。权力系统的运行需要个体职权的正确履行,公职人员要严以用权,踏实谋事、踏实创业,按照制度行使权力,不搞“擅权”;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用权,不搞“特权”。同时,个体要有“整体战略的意识”,①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12 页。在权力系统中定位并落实本职工作,禁止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正如党是一个“执政整体”,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年,第100 页。公共权力也是一个整体,任何人都不能以党和国家赋予的权位自居、自诩和自利。另外,个体坚持“滴水穿石”,禁止慵政、懒政、怠政,一茬接着一茬干,保证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对于党员、公职人员个体,公私关系集中体现为人民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权力从来不属于个体和私人群体,一切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污腐败、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以及“关系网”和“潜规则”等都不符合党纪、国法。权力从来只为人民整体利益所用。当个体情感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个体必须一心奉公;个体要讲政治、有立场、有态度,不做“老好人”和“两面人”,实事求是地为官做事。
党内公私关系的调适机制是,从规范公私意志关系入手,带动公私权能关系、公私利益关系的调适。公私意志关系和公私权能关系的调整,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公私利益关系得以界限清晰、各得其所。
(二)最根本的公私关系是经济社会中的群己权界
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是最根本、最基础的公私关系,也是执政党治理公私关系的实际目标。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③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203-204 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了个体权利,各类组织和个体的职能划分日益清晰,权界清晰、个体平等成为经济社会中公私关系的意识基础。在倡导培育个体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重视发挥集体、团结与合作的统筹作用,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群众的各项事业是一个互惠互利、不可分割的整体。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亦需要依托各类公私力量的合作,只有“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④《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年,第29 页。
我国尊重和保障个体权力,肯定和保护正当的个体利益,努力促进人权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政府通过再分配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另一方面,国家意志的形成需要个体的有序表达,公共权力的行使需要公民权利的聚合与认同,社会生产系统的运行需要各类职业的履行,国家各项事业的运行离不开个体的支持与付出。
公私和谐也是最基本的人伦道理。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与他人相处,唯有不虚、不私、不妄,亲情、友情、爱情、同志之情才能高尚恒久;唯有忠诚老实、诚恳待人,砥砺品德、刚正无私,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才能守望相助、天下同心。⑤习近平:《在2017 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 年1 月27 日01 版。
(三)最重要的逻辑依据是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人民根本利益”这一公私关系的主轴,也是我们党以党内公私关系的自我革命,带动国内各领域公私关系全面与时俱进的根本依据。中国人民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工作最根本的立足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党、国家和全体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
人民内部关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实现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要依托自成体系、自行运转的社会系统。从社会生产与分工的角度看,人民个体承担的职业岗位是全社会生产系统中的特定角色,都只能依法依规按劳分配或按生产要素分配;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公民个体可以依法以个体身份和通过参与、组建与运行各类公共组织,形成治国理政中的集体意志和国家意志;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界限清晰、秩序法定,任何组织和个体不能违法逾越。社会生产系统、国家治理格局、国家法律体系就是最大的“公”,公民参与生产、管理和社会交往的权利就是最大的“私”。“私”需要服从和组建“公”,“公”的实现需要“私”有序参与运行。
二、新时代公私关系发展的理论意蕴
(一)新时代公私关系的本质属性
“公”“私”概念,通常包括两层含义。“公”即集体的、共同的。一种理解是公共的,即个体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本质上是“私”的集合;一种理解是人民整体的,例如民族精神、国防安全等,人人享有但不可分割。“私”,正面理解为“己”,即在集体格局、凭一定规则赋予的个体所享;负面理解为无视集体利益的利己行为,私人把集体权力当作为己谋利的工具。
新时代,我国的公私关系仍然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无论是在党内、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都倡导“一心为公”“大公无私”“无私奉献”“公而忘私”等价值观。显然,这并不是要求个体放弃发表见解、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以及获取利益等合理权益,而是提倡个体心存集体、心念大局的集体生活观念。区别于其他的剥削性社会状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与合作关系,人民群众所构成的社会关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新时代公私关系的构成要件
新时代公私关系的构成要件是公私意志、公私权能和公私利益。具体而言,首先,党员要讲大德,在意志领域,党员应一心为公、无私无畏。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切都是为了增进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无私,才能无畏、无弊,才更能坚持只为人民利益、坚持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广泛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才能使全党全国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
从事各类社会工作要讲公德,行使社会各项权能的人应奉献自我、矢志奉公。各项社会工作都应遵守社会赋予其的职业道德与规章,把“小我”奉献于“大我”。社会系统是人民集体利益的分配平台,不为私人控制和占用,私人权益由社会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予以分配。政治权力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政治、经济、文化是密切相关的系统。①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46、172 页。即便公务工作,也是各类社会职业的一部分,都是人民事业发展所需,权力的行使也应该符合社会期待、遵守职业道德,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创新。②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37 页。权力源于党和人民,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个体要讲私德,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所有人都要公私分明、依法取酬。利益是公私关系的基础要件,利益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在法律范围内,每个个体包括公职人员,都可以通过参与集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付出劳动,获得相应收益。作为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党员应该引领群众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独立的人格尊严、积极的人生追求和高尚的公共情怀为集体作贡献,这是一种特殊要求。
(三)新时代公私关系的规制方式
在新时代,存在思想、组织和规范等客观媒介,用以规制和协调公私关系,使其向着全面、和谐的方向发展。这些媒介,源于个体的同意与授权,以集体的面貌呈现出来,同时联结着个体,给予个体以公共生活的慰藉、支持和约束。
思想,包括品格、意识、信仰和文化等。高尚的品格承载坚毅的道德,共同的意识引发一致的行为,坚定的信仰与理想导致恒定的人生追求。中国共产党就是靠着伟大信仰,取得一个个前所未有的胜利;就是因为党和人民的相互信任、组织与个体的相互依赖,一切革命、建设和改革才不断取得成功。
组织即由一定数量的个体以共同目标、公认规则形成的各类集体。对于个体而言,组织具有协调个体关系的权威;对于组织而言,个体权益拥有不可侵犯的边界。个体必须要维护组织权威、保证组织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个体是组织的代表,思想行动上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规范是维持个体与集体之间秩序和程序的强制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德、纪、法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中最重要的三种规范形式。其中,制度(党纪、国法)侧重规范、约束,道德侧重教化、涵养,相比之下,法治是协调党和国家公私关系的基本方法。
(四)新时代公私关系的理想状态
和谐的公私关系是新时代公私关系的理想状态。公私关系的和谐,首先是个体与集体在意志、权能和利益等各层面的内部和谐、相互和谐。在理想状态下,个体自主平等地表达意志、行使权能与获取收益,众人通过民主集中式的合作,依托一定秩序消弭矛盾,使集体意志准确整合、社会职能平稳运行、社会财富稳步增进。
其次是个体与集体在思想、组织和规范等各范畴的内部和谐、相互和谐。集体拥有成熟的意识形态、组织结构和规范体系,个体自身、与他人之间、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一旦遇到不稳定状态,都能够依托集体提供的公共平台形成自己的理想信念、交际形式和言行修养,予以调适并趋向稳态。
再次是以规范党内公私关系,带动国内各领域的公私关系的内部和谐、相互和谐。公私和谐的最终目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其动力源于中国共产党,具体依托是人民个体及其创造的各类组织。
三、新时代公私关系发展的现实目标
(一)实现党内集体和个体的关系的常态化运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严明政治纪律、惩治腐败,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已取得根本好转;近年来,全党十分重视个体对集体的认同与服从,聚焦于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党员对组织的忠诚程度,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等。然而,在实现激发与提升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员与组织的良性互动,发扬民主与集中统一相结合等目标上,尚需探索。在更深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亟需转化为常态化的个体道德修养和纪律自觉,①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5 月3 日02 版。追求自觉、自律、“慎独”的崇高境界。②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272 页。
(二)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支持并依靠集体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进一步挖掘和发挥集体的作用,并将其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企业、社会组织等新集体的出现,使集体的形式更加多元。在党内,他警戒广大党员,要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 年10 月28 日01 版。始终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正确地集中;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等。④习近平:《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在与浙江省委督查室干部座谈时的讲话》,《秘书工作》2015 年第1 期。在国家治理重点领域中,我们既要增强集体能力,如政府治理能力、企业经营能力,同时要培育集体间合作的能力,即党、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的协同共治。此外,我国所有的集体都由人民组成,也是人民获得美好生活的媒介,国家要提升个体对各类集体和组织的信任与依赖程度。
(三)健全协调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分配机制
利益是公私关系的基础,利益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源头。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协调好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关系,有利于平衡效率和公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治理措施包括:第一,以提升个体所得统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第二,均衡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等主体的分配关系。第三,破除固化的利益结构,突破既得利益,避免利益倾轧,防范新的利益集团,尤其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第四,把法治作为协调利益的基本方式,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利益关系、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谨慎预防利益冲突、依法化解利益矛盾。
四、新时代公私关系发展的具体路径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筹协调党内、国内公私关系的规范与发展。在各范畴、各领域、各层面的公私关系上,中国共产党是信念传播者、行为推动者和利益代表者。党内、国内的公私关系具有整体性、互通性、互动性,最终统一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治理措施上,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的整体好转,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体制优势。
(二)坚持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坚持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对接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中的公私原则。制度是广大党员群众个体意志的集中呈现,落实制度就是个体与集体互动统一的过程。历史证明,完善制度建设,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路径。其中,制度建设的关键手段是全面依法治国。在一切制度形式中,法律最具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是协调新时代人民内部个体与集体利益关系的有效工具,法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当然,道德也是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的载体,法治与德治并行不悖且相辅相成。
(三)坚持继承并发扬中国精神
坚持继承并发扬中国精神,创造党员干部、全体人民在公私理念上的共识。新时代公私关系的文化基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和”思想,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178 页。即和而不同的社会理念、先公后私的人际理念,这展现出中国人民的全面开放的行为姿态、兼容并包的精神状态、共建共享的价值期许。新时代公私关系,其本质是个体与集体、部分与整体之间的秩序安排,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的彰显。在当代中国文化中,公私分明具有正当性,私利是公利的基础,集体意志、集体权能和集体利益是拓展个体权益的平台和媒介;不断地革除公私关系中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理清集体和个体的关系亦属于中国精神范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和“领路人”,领导干部是广大党员中的“领头雁”和“关键少数”,若要在公私理念上形成共识,必须形成干群、党群的联动机制。
(四)坚持个体集体协同行动
坚持个体集体协同行动,以具体有效的治理实践推动公私和谐的融通与恰合。只有行动,才能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联动向好;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新时代实现全面公私和谐的动力根源,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公私意志、公私权能和公私利益等各系统才能有效运行,各领域的公私关系才能在磨合中走向和谐。只有行动,才能真正落实、检验和坚守社会主义公私理念与文化;市场经济和法治体系的发展,让个体的重要性和局部利益的客观性逐步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然而集体和整体利益的必要性尚需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验证与发展。只有行动,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利益是党和人民最大的“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各类治理主体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协调利益纠纷,保护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