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对策研究
2020-01-09崔旺盛
崔旺盛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日益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产教融合源于20 世纪90 年代提出的产教结合,从产教结合到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和过程目标要求的质的跃升。理论和实践证明,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于提高我国职业教育水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多年来,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迈入新时代,党和政府对产教融合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本文以产教融合理论为依据,结合技工教育实际,就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思路对策进行了研究探索。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要求日益提高,许多职业院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快职业教育改革步伐,在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作主体动力不强,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各方特别是校企双方,对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无论是认识上还是行动上都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从学校方面看,部分学校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服务企业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不强,尚未真正树立起人才培养的市场需求导向,面对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对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有的虽然认识到位但存在畏难情绪,因而在拓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方面缺乏主动性、紧迫性;部分院校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和办学条件所限,仍坚持“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理念,在专业设置、教学模式、师资力量等方面无法满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从企业方面看,多数企业对校企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责任感不强,认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责任,缺乏参与共同育人的积极性;一些企业认为,参与人才培养只会增加运营成本而不能增加企业效益,受经济利益驱动,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动力不强。
(二)校企双方能力不足,合作条件欠缺。校企合作的成功实施,需要校企双方具备较强的合作能力和良好的合作条件。从学校方面来说,应该能够帮助合作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员工职业培训、进行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让合作企业共享学校的场地、设备等教学资源,优先选择适用的毕业生。从企业方面来说,至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愿意与学校合作办班;能够为学生提供跟岗实习或顶岗实习岗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岗位。只有达到这些要求,校企合作才能成功、取得实效。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学校和企业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合作条件欠佳而制约了合作的顺利实施和深度发展。如多数学校存在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脱节、教学内容方法陈旧、教师缺乏实践技能、教学设施和实训条件落后等问题,教学质量不高,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方面供给服务能力较弱,缺乏与企业交换的对等资源,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影响了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从企业方面来看,地方性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可选择的合作对象多为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大多缺乏长远战略规划,在合作方面更多考虑的是短期利益、经济利益,而学校更愿希望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利益诉求方面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企业合作的愿望。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运营能力较弱,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对校企合作的需求变数也相应较大,导致双方合作关系难以持久稳定。
(三)校企合作水平低,产教融合深度较浅。从合作规模来看,已开展的产教融合情况,大多仍停留在某一院校与某一企业之间的简单合作,没有形成相近行业背景的院校或不同院校的相同专业与某一地区的产业集群内众多企业之间的大规模校企合作,离规模化、集群化、集成化的产教深度融合还有很大距离。从合作的层次和深度来看,校企合作从开始到成熟,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三个阶段):浅层交流合作阶段、合作办学制度形成阶段、深层合作利益共同体形成阶段。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限制,目前多数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阶段,合作形式多限于顶岗实习、参观考察、企业冠名、推荐就业等,合作内容上也是浅尝辄止,校企联合办学协同育人、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协同创新开展科技攻关等深层次合作相对较少,尚未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没有真正达到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深度合作和产教融合程度。
(四)动力机制不完善,合作关系不稳固。产教融合要顺利发展、取得实效,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协调学校、企业、政府、行业多方利益关系,兼顾国家利益、学校利益、企业利益,特别要顾及企业利益,让企业得到实惠,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国内外多数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资源共享和产业对接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产教深度融合的动力机制、利益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建立起合作的长效机制,难以满足各方特别是企业的利益诉求,导致合作主体积极性不高、合作动力不强,难以形成长期稳固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
(五)法规政策不健全,组织协调不到位。目前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方面仍然相对滞后,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不能依法对参与各方进行明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界定,合作协议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学校、学生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产教融合难以顺利开展。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没有统一组织协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规划引导、政策配套、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力度不足,缺乏产教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和有效对接机制。行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欠佳,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指导服务和协调监管不到位。多数职业院校没有设立具体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专门机构,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管理,在学时分配、师资配置、资金投入、考核评价等方面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度发展。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路径模式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精神,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重点是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深度发展,应围绕上述重点,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合作融合模式。
(一)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办学模式。一是订单培养模式。学校和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教学培训和考试内容来源于企业的需要,企业提供实习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为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直接进入企业就业。这种模式培养目标明确,切合实际需要,企业可参与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院校可通过订单培养模式,积极参与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为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训。二是顶岗实习模式。顶岗实习是指让学生短期内完全脱离学校教育,深入企业或实训基地的具体岗位进行实习,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提升学生的技术水平和岗位能力。三是参观见习模式。学校适时安排学生到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基地作坊参观、见习,使学生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及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四是“学工交替”模式。学校与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提供实训场地和技术指导,由学校教师组织实训,将理论讲解与实地演练结合起来,实现“学”与“做”的“交替”。五是校厂一体模式。包括“校中厂”和“厂中校”两种模式。校厂一体模式实现了“四合一”,即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是校企联合办学、共同育人、产教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六是学徒制模式。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实行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七是职教集团模式。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机构、研究机构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教融合、合作发展而组织的教育团体,是近年来我国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模式。集团化办学模式有利于整合多方力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化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产教对接,推动融合发展。产教融合的过程实质上是教育教学资源要素与企业生产经营资源要素对接融合的渗透过程,实行产教对接,推进教产研一体、产学研结合,是深化产教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职业院校要围绕产教融合发展,通过构建对接机制,加强校企、产教对接,紧密结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实际生产过程,制定完善专业教学标准,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设计,创新完善教学模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对接融合:一是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区域特色,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以区域产业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根据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主要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重要依据,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和布局,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实现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二是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校要改变以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和学习模式,以企业的生产过程为标的重组教学内容和过程,变单一的课堂教学为工学交替,聘用企业教师,引入现代“学徒制”,实行弹性教学方式,以具体的互动教学模式和丰富教学内容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以体验式学习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三是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要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根据行业发展的最新动向和实际需求,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加快调整课程结构,及时更新课程内容;根据企业需求和办学具体情况,协调理论课与实践课、校内实训课与企业实习课之间的课时分配,促进学生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协调发展。四是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建立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互通”制度,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在校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创新建设模式,建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应本着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学校企业合作、校内校外结合、理论实践一体、教学生产融合,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和特色专业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建设运行模式。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具体实践中,可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校办企业模式。主要是指职业院校利用自有机器设备、师资力量等条件自主创办企业。一方面为实训教学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也可对外承担生产任务,获得的效益用于教学科研等活动,融教学、科研、生产经营三者于一体。二是引企入校模式。主要是指通过学校与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在产品开发、人才需求、岗位培训、实习培训、就业推荐等方面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建设校内实训基地。一般由学校提供场地、厂房等基础设施条件,企业负责设备的投入及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厂中建校模式。主要是指学校与企业进行合作,利用企业的厂房、设备、人才或学校投入部分设备和人才,在企业内部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学生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可以在企业真实生产环境中进行学习实践,掌握专业技能,提升职业素质。四是联合建设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发起并引导,同一个产业或者相同区域内的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产教融合式的实训基地。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办学,且同一区域内相同类型的学校可以实现共同进步。
(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服务水平。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共同育人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整合利用校企资源,在科技研发、职业培训等方面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企业和社会的水平。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创新,有助于缩短成果转化链条,加快职业院校科技创新力向产业竞争力转换,使职业院校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职业院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团队、个人与企业、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等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引导教师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应用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鼓励各专业依托企业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等合作平台。校企双方可围绕产品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以创新性合作项目为依托,共同投资、联合兴办科技实体,院校提供人力资源,企业负责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校企共同负责技术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共同开发完成合作项目,同时以科研支撑教学。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自身优势,整合校企资源,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各专业联合行业企业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积极开展企业员工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师培训等社会培训项目,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的发展,以满足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的需求。
三、深化产教融合的保障措施
产教融合是一项复杂、动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等主体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只有坚持政府推动、校企主导、行业指导,在组织协调、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政策投入、人才支撑等方面综合施策,才能保障其顺利发展、取得实效。
(一)构建协同体系,增强工作合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企业缺乏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为此,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将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宣传教育、制定规划、健全法规、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等措施,加大引导支持推动力度,调动各方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参与各方提供规划指导、政策引导、信息交流等服务。职业院校要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增强服务企业社会的能力。同时,积极与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购买课程或教学服务、合建专业、共建学院等方面的合作。企业作为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加强与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力技能素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行业组织要发挥好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作用,积极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只有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各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深化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形成协同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健全法规政策,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利益共享机制。产教融合是基于产教双方共同利益的合作行为,只有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好合作主体利益关系,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充分调动合作主体的积极性,增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可通过吸纳企业社会投资建立职教集团、校企共同投资兴办科技实体、以创新性合作项目为依托建立校企合作发展联盟等方式,来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利益共享机制。对于各类参与主体创造的效益,按照各方出资比例或合作协议的规定进行分配。二是沟通协调机制。在政府推动下,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学校、行业、企业等合作主体通过建立互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产教融合研讨会和产教合作项目交流会、搭建信息服务共享平台等措施,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提高产教融合的工作效率,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职业院校要强化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委员会,吸引地方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听取企业对人才培养和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三是投入激励机制。在抓好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完善具体政策,通过“财政+税收+金融+ 土地+ 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的扶持力度,调动企业、学校等主体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职业院校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建立多元化、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学校建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为产教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制度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财政等主管部门可通过制定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产教融合发展提供管理规范。五是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由政府考评、校企共评、校企互评、第三方评价等构成的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多元化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对产教融合运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和考核,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有效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师资建设,强化人才支撑。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提升,产教融合的深化发展,要求教师不仅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质,更要具备丰富的职业经验和扎实的实践技能,即成为兼具理论和实践两种能力、教师和师傅双重角色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为此,职业院校要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方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提高办学质量的关键任务来抓,以提升教师理论和实践能力、打造“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团队为目标,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不断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既有扎实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制定完善政策措施,通过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校内培训、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训锻炼或到国外培训、组织专业教师与企业工程师结对子、合作研发、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建立完善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落实好《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关于“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的要求。积极争取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加强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建设,以专业群为单位努力打造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重视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行业高技能人才、技能专家、一体化教师等优秀拔尖人才。依托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师、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资源,向社会聘请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解决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和能力不高问题。探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产业教师(导师)。同时,积极开展“能工巧匠进校园”活动,建立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定期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为在校教师和企业人才搭建交流平台,让他们就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教学方法、行业发展等进行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教育引导教师积极更新思想观念,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尽快完成角色位置和业务能力的转变。通过上述措施,加快建设一支师德师风优良、理论素质较高、专业水平过硬、技术技能精湛、创新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深化办学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明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办学。规范管理体制、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增强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科研组织。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设置“产业教师(导师)”等创新性岗位或特设岗位,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合理确定兼职报酬,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四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五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推进职业技能评估标准和资格认证与国际接轨。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水平院校的合作,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开展国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参与国际技能证书认证,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国际通行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支持教师取得国际公认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