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典: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
——以《大唐开元礼》为中心的论述
2020-01-09路则权
路则权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是礼之所起也。”①荀子:《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第158 页。在荀子看来,儒家之礼的起源是处理人与人的利益冲突,即礼是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秩序而存在的。尽管建构社会秩序方式很多,但“礼”的秩序是以“仁”与“敬”为基石的,所以中华民族比其他任何民族更和谐和睦地生活了几千年,一个原因就是儒家之礼起到重要作用。
“礼”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有差别的区分。荀子说:“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为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②荀子:《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第158 页。儒家认为,这种事实上的社会区别可以通过“礼”实现“价值区别”。比如我们说的贵贱、贫富本身是社会区别,但由于“礼”的存在,贵者、贱者以及贫者、富者都在合乎“礼”的过程中完成了“道德价值”的平等与和谐。有礼的人,就有荣誉。如同亚里士多德说,有荣誉的人,就有道德。这样,“礼”就具有了积极的道德意义。
因此,“礼”的基本功能,从消极方面说,就是规定人们互动的程序,避免互动中产生混乱,通过礼来解决利益冲突;从积极意义说,是由于对美德的关注及对道德品格的教育,礼具有教育或转化人类基本情结的功能。这样,社会不再是一个人类的联合体,而是一个有道德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以礼为手段,创造差别有序、和谐相处的局面,是中国历代朝廷在构建社会、政治秩序时努力达成的目标。这一努力的具体措施,除了通过教育来培养人们的规范外,朝廷更主要手段就是编撰国家礼典。①就其现实意义而言,2015 年5 月14 日,习近平主席在西安会见印度总理默迪,西安以仿古入城式欢迎莫迪“入城”,表现出某种唐代礼典的风范。
一、“礼典”的内涵
“礼典”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注疏》卷2《天官冢宰·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郑玄注曰:“典:常也,经也,法也。”这里的“典”应为“常道”、“法则”的意思。当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典,五帝之书也;……庄都说:典,大册也。”这里的“典”应为“书”“册”,《尚书·尧典》的“典”也是这个意思。
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典”一词被广泛使用,其意义有时指“礼书”或“法则”。“礼典”在正史中最先出现,在《三国志》卷4《魏书·陈留王曹奂传》中:“十一月,燕王(曹宇)上表贺冬,称臣。(曹奂)诏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王将宜依此义。表不称臣乎!又当回报。夫后大宗者,降其私亲,况所继者重邪!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安。其皆依礼典处,当务尽其宜。’”燕王曹宇是曹奂的生父,才会有此议论。这里的“礼典”应指礼书中记载的法则。《三国志》卷5《魏书·武宣卞皇后传》中也出现“礼典”记载:“黄初中,(魏)文帝欲追封(卞氏)太后父母,尚书陈群奏曰:……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这里“礼典”应为“礼书”,根据“妇因夫爵”一语,准确地说指《礼记》。将《礼记》称为“礼典”,在当时或许一种普遍的看法。
当然,这一时期“礼典”更多时候泛指“礼法”。《汉书》卷20《古今人表》唐人颜师古注引张晏言曰:“老子玄默,仲尼所师,虽不在圣,要为大贤,文伯之母达于礼典,动为圣人所叹,言为后世所则,而在第四。”这里的“礼典”应为“礼法”之义。“礼典”不论作“礼书”还是“礼法”,都说明尽管魏晋南北朝时期佛道盛行,礼学在当时士族中仍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论事评人也多依据于此。
到了唐代,礼学开始把礼仪规范完全落实到政治法律制度之中,此时的“典”被普遍看作礼法与政制的载册,如《唐六典》《通典》等。“礼典”被看做国家所颁行的礼书,所载之文,成为世人共同遵循的礼法。
二、唐代之前的礼典编撰
记载国家礼制的典籍最早出现于何时?从先秦文献可知,除《三礼》之外,当时还没有出现记录各种礼仪的国家专书。当时的“礼书”一词或许指记载礼仪典制的个别篇章。到了秦代,理论上应该有国家礼仪,否则无法解释叔孙通何以采用秦仪制定汉仪?但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秦代礼典。从文献记载看,探讨国家礼典的编撰,应从汉代开始。
(一)汉代礼典编撰的努力
《汉书》卷22《礼乐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道,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备。”礼仪方面,王朝建立之初,不应大肆更张,应因旧制而行。叔孙通正是在此意义上制定礼仪的。《汉书·叔孙通传》引叔孙通言曰:“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当然,叔孙通所制定的“汉礼”事实上只是“仪法”,所以西汉重新议定礼仪的呼声不断。如,汉文帝时期的贾谊、汉武帝时期的董仲舒、汉宣帝时期的王吉、汉成帝时期的刘向等,但因种种原因,最终都没有成功。②班固:《汉书·礼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 版,第1029-1030 页。汉宣帝以后,礼制改革多集中在宗庙与天地山川的祭祀方面,对于五礼并未全面制定。汉宣帝之后的礼仪制定由后仓及其门生掌控,而后仓礼学是以今文经学《士礼》为基础的,除郊庙礼外,其他礼制并不受重视。到新莽时期,以《周礼》为国家礼典,但新朝时间很短,并未真正推行。
由于西汉礼典没有修撰,到了东汉仍围绕该问题多次讨论。东汉光武帝在建武三十二年封禅泰山时,其祝文中提到“修五礼”。①汤贵仁、刘慧主编:《泰山文献集成(第2 卷)》,济南:济南泰山出版社,2005 年,第49 页。汉章帝章和元年,曾命传庆氏礼学的博士曹褒作“汉礼”,曹褒“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识记之文,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但由于“众论难一”,撰成后并未实行。②范晔:《后汉书·曹褒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 年,第1203 页。后来修纂礼仪的问题不断被朝臣提出。如,汉和帝永元年间,张奋曾几次上书请求制定仪礼。③范晔:《后汉书·张奋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 年,第1199 页。汉安帝永初年间,刘珍等也提出在东观编撰礼仪,并邀请张衡参加。④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 年,第1940 页。这些提议因皇帝未同意而没有付诸实施。但汉代礼仪记录通过“故事”形式保存传承。也正因如此,汉代形成了注解礼仪的仪注。⑤东汉的《汉旧仪》和《独断》中有关于具体的礼仪的举行方式、服制的等整理记录。邢义田的《从“如故事”和“便宜行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中有对“故事”的分析。
(二)魏晋到隋代的礼典编撰
三国时期,各王朝为了寻求本身统治的合法性,都积极从事制礼的工作。《南齐书》卷9《礼志上》记载:“魏氏籍汉末大乱,旧章殄灭,侍中王粲、尚书卫觊集创朝仪,而鱼豢、王沈、陈寿、孙盛并未详也。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三国仍是对朝仪与“故事”进行了整理,并没有真正从事礼典的编撰。
最早有明确记载并且完整编撰国家礼典的时间应在曹魏末年。平定蜀汉后,司马昭在咸熙元年命荀顗制定礼仪。荀顗邀请羊祜等人协助“删改旧文”。⑥房玄龄:《晋书·荀顗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 年,第754 页。最后“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修成“百六十五篇,篇为一卷,合十五万余言”。⑦房玄龄:《晋书·礼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00 年,第375 页。此《新礼》是历代第一次以“五礼”为体例编撰的国家礼典,但魏末并未实行。
晋武帝太康初年,尚书仆射朱整请奏将《新礼》交付尚书郎挚虞讨论。挚虞认为《新礼》篇幅过大,要求“所减三分之一”,并“求速讫施行”。⑧房玄龄:《晋书·礼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00 年,第375 页。直到晋惠帝元康元年,才完成15 篇呈上,获得惠帝颁行。但其后挚虞的续修工作并未完成。西晋永嘉之乱,导致《晋礼》未能流传于世。晋室南渡后,晋元帝太兴二年刁协提出“始议立郊祀仪”获得元帝同意。刁协又与荀崧“共定中兴礼仪”,⑨房玄龄:《晋书·荀崧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第1976 页。其体例应与西晋大体相同。
刘宋时期“因循改革”,并未修纂礼典。⑩尽管刘宋元嘉十四年,宋文帝曾将何承天撰的《礼论》交给傅隆参议,但刘宋没有编纂礼典。萧齐武帝永明二年,再次编撰五礼:“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礼乐。于是诏尚书令王俭制定新礼,立治礼乐学士及职局,置旧学四人,新学六人,正书令史各一人,干一人,秘书省差能书弟子二人。因集前代,撰治五礼,吉、凶、宾、军、嘉也。”⑪萧子显:《南齐书·礼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2 年,第119 页。王俭是当时礼学大家,由他来主持修礼是情理之中的事。但这次纂修并非一帆风顺。加上后来主持者去世和政局紊乱,近20 年的时间也没完成最后的定稿。但所设立的“修礼局”,是具有开创性的。
在萧齐修礼的基础上,萧梁武帝时期完成了五礼的编撰。梁武帝天监元年,在前代主持修礼的何佟之,上奏请议萧齐时期的“修礼局”。尚书省以国家初建为由建议裁省,但梁武帝认为:“礼坏乐缺,故国异家殊,实宜以时修定,以为永准。但顷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学进,其掌知者,以贵总一,不以稽古,所以历年不就,有名无实,此既经国所先,外可议其人,人定即便撰次。”①姚思廉:《梁书·徐勉传》,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223 页。不难看出,梁武帝主张撰修礼典是为了端正国政。修撰方式是五礼各设旧学士一人,每个旧学士各自举学士二人帮助抄写礼文,若有疑问,请皇帝裁决。开始由何佟之主持,但不久,何佟之去世,后继者有伏暅、沈约、张充、徐勉等人。天监十一年,完成五礼仪注,普通五年,校定完成,徐勉于普通六年呈梁武帝,共1176 卷,8019 条。②姚思廉:《梁书·徐勉传》,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223-224 页。后因梁末侯景之乱,亡佚严重。
陈朝立国后,因政局未稳,只是承袭了梁朝典制,陈文帝虽然撰有五礼,但基本内容仍以梁朝五礼为根本。
永嘉之乱后的北朝各国,也有礼典修撰。尤其是北魏、北齐,成为隋唐编撰礼典的最主要来源。北魏道武帝天兴元年,就命董谧“撰郊庙、社稷、朝觐、乡宴之仪”。③魏收:《魏书·太祖纪》,北京:中华书局,2013 年,第23 页。也就是说,北魏立国之初,就以西晋之礼仪为基准纳入令中。北魏真正对礼典与礼制进行大规模的制定是魏孝文帝时期。孝文帝改革中礼制是重点内容。在前期,孝文帝用南朝的刘昶、蒋少游等人进行朝仪、衣冠等方面的改革。后期主要是来自南朝的王肃、崔休、刘芳、崔光等。
北齐立国后,相关的礼仪由崔昂与邢卲等人议定,后来由魏收等人参议吉凶之礼。与北齐对峙的西魏、北周也有修撰礼典的记载。其特点是依据《周礼》而撰。西魏大统年间,宇文泰命苏绰等依据《周礼》建六官为国家典章,到西魏恭帝三年才完成。
隋代在礼典编撰上,成就斐然。隋文帝代周后,于开皇元年即“易周氏官仪,依汉、魏之旧”。④魏徵:《隋书·高祖纪上》,北京:中华书局,2000 年,第9 页。在第二年的“开皇令”中规定了衣冠服色。开皇三年,由牛弘主持编撰《开皇礼》,其原则仍是远宗《周官》,近取南梁和北齐之礼,到了开皇五年修成,共100 卷。开皇十年,隋炀帝以晋王身份以汉代的旧礼仪文为蓝本,编修完成了《江都集礼》。隋文帝仁寿二年,命杨素等修定五礼,实际上仍由牛弘主持,即《仁寿礼》,共130 卷,《仁寿礼》是在隋统一之后修定的,融合了南北礼学的精华。当然,整体而言,隋代礼典汇集了汉、魏、晋、南北朝以来五礼大成。
三、现存最早的国家礼典——《大唐开元礼》
(一 )《大唐开元礼》⑤萧嵩:《大唐开元礼·吉礼》,贵阳:民族出版社,2000 年,第44 页。(本文以下涉及《开元礼》文献均出于此书。)(以下简称《开元礼》)编撰背景
唐代前期礼典是建立在隋代礼典基础之上的,有贞观年间的《贞观礼》、高宗时期的《显庆礼》及玄宗时期的《开元礼》。其中,《开元礼》具有总结性意义。
唐高祖李渊入关后,就命令“多识旧仪”的窦威裁定制度。但唐高祖时期,局势未定,并没有全面修礼。唐太宗即位后,“乃诏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⑥刘昫:《旧唐书·礼仪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816 页。这里的“旧礼”应指“开皇礼”。贞观十一年,房玄龄上呈《贞观礼》,太宗下诏颁行。《贞观礼》总体上仍以调和南北礼学为原则,超越了汉、魏,直接继承《周礼》,重塑唐代礼制的根源。永徽二年,唐高宗诏太尉长孙无忌等人编撰新礼,《显庆礼》以“天地各一,天尚无二”的观点,否定郑玄六天之说,目的是强调王肃说,即对天的唯一性,显示出唐室想要借着强调天的唯一性,来确立皇权至高无上的性格。这股潮流与南学逐渐成为官方学术的主流。《显庆礼》以“预凶事,非臣子之宜言”⑦王溥:《唐会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782 页。为由删除了国恤礼。《显庆礼》颁布后引起许多非议,因“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其所损益,多涉希旨,行用已后,学者纷议,以为不及贞观”。①刘昫:《旧唐书·礼仪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818 页。上元三年又恢复使用《贞观礼》。这样,二礼并行。到了仪凤二年,朝廷又借口《显庆礼》多不师古,下诏“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出现三种礼制并行的局面。
武则天在高宗时期及掌握政权后,通过权力运作,影响礼仪的制定。如封禅礼,按旧礼武后无法直接参与祭祀,武则天则以前代皇帝封禅多为自己寻仙求名,并非真心祭告天地为名,要唐高宗不必遵循古制,改为以皇后率命妇参与。武后临朝之后,与北门学士商定,直接将东都乾元殿拆掉建造明堂,而且脱离了与太常寺与博士等议定礼仪的运作惯例。唐中宗复位后,武三思,韦后及其安乐公主干预朝政,皇帝大权旁落,礼制更加混乱。
开元初年,唐玄宗注重的不是宣扬礼仪,而是整饬吏治,重编律令,鼓励进谏以及戒除奢靡等方面,目的在于强化巩固国家统治。开元十年,玄宗诏韦韬为礼仪使,专掌五礼。开元十一年, 玄宗北巡并州时,张嘉贞被罢中书令,同时,张说向玄宗进言汉武帝祠祀后土,玄宗也应祈祀,玄宗同意张说之请,祭祀完毕后,封张说为中书令。在诏书中,显示出玄宗文治作为的意图。九月,玄宗下诏“允备郊天之礼,所司择旧典以闻”。②宋敏求:《唐大诏令集》,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 年,第343 页。十一月,玄宗亲享圜丘。开元十二年,群臣屡请玄宗封禅,张说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玄宗同意第二年封禅泰山,整个礼仪过程,张说也是最重要的。开元十三年,玄宗把丽正书院改为集贤殿书院,想要把集贤殿书院变成天下贤士汇集之所。张说进一步要把集贤殿书院办成君主与学士讲道论治之地,使之成为辅佐君主施政的重要机构。在张说之后,集贤殿学士都有宰相来担任。后来张说因与宇文融结党相争,两人都被免去相位。开元十七年,张说再度复相。玄宗敬其有“修
谒陵仪注功”,多加礼遇。后来,集贤殿书院也成为《开元礼》编撰的机构。
总之,唐玄宗吸取了“宝位深坠地之忧,神器有缀旒之惧”的教训,并欲展示其盛世雄心,张说也有相应的措施,加上开元中叶,国家安定富裕的社会环境,都为《开元礼》的编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开元礼》的编撰过程,《旧唐书·礼仪志一》中记载,王嵒请以《礼记》为参照制定当朝礼仪制度,张说则认为《礼记》为历代不刊之典,不易修改,而建议折中贞观礼和显庆礼。于是唐玄宗下诏由徐坚、李锐、施敬本等编修礼仪。张说去世后,开元十八年宰相萧嵩任用对朝廷礼仪典章较熟悉的起居舍人王仲邱负责继续修撰,最终在开元二十年九月完成,并在全国颁行。
(二)《开元礼》的内容
现存《开元礼》,全书共150 卷,依次为,序例(卷1-3),吉礼75 卷(卷4-78),宾礼2 卷( 卷79-80), 军 礼10 卷( 卷81-90)、嘉礼40 卷(卷91-130),凶礼20 卷(卷131-150)。杜佑在《通典·礼典·开元礼纂类一》将五礼顺序调整为“吉、嘉、宾、军、凶”。
“五礼”一词出在《周礼》中,东汉郑众将“五礼”注解为“吉、凶、宾、军、嘉”。③郑玄注:《周礼注疏·地官司徒·大司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160 页。从汉代到隋代,国家礼典基本按这个顺序排列。到了唐太宗贞观年间的《贞观礼》将“凶礼”移到最后,并增加了“国恤礼”。后来的《显庆礼》只删除了“国恤礼”,次序仍遵循了《贞观礼》。
《开元礼》修成后,唐玄宗与萧嵩等人并未留下序或跋,现在《开元礼》的“序”文是南宋宰相周必大所撰。“跋”是清初朱彝尊刊刻《开元礼》时所撰写。
《开元礼》全书的开头为“序例”三卷,“序例”相当于《开元礼》的总则,其规定了行礼时的前置作业,如择日、斋戒等;或是行礼时的器物,如神位、俎豆、衣服、鹵簿等。
“序例”之后是“五礼”仪文,行礼的主体包括了皇帝、皇后、皇太子、皇室成员、官人及其家庭成员、官学学生、外藩。尽管《开元礼》规定的行礼的主体包含甚广,但最主要的还是皇室礼仪,尤其是皇帝所行的礼仪为重。官人之礼在《开元礼》中虽然占有相当的比例,但篇幅上明显少于皇室之礼。也就是五礼不外乎公家之礼。再者是士大夫的家礼,至于平民,一般不适用于国家礼典。在整部《开元礼》中,老百姓只有在“丧服”中有可行之礼。对上的要求,远远大于对下的约束,这才是“礼不下庶人”的真正内涵。
在凶礼方面,《开元礼》继承了显庆礼以来的做法,删除了国恤礼,导致高宗以后皇家丧礼付之阙如。直到唐德宗命颜真卿等编修《元陵仪注》,才再度进行皇帝凶礼的修撰。
在吉礼方面,《开元礼》也有相当的特殊性,那就是“有司摄事”。“有司摄事”指皇帝无法亲自主持祭祀或庙享之时,则由负责的官人代行主持摄事。①萧嵩:《大唐开元礼·吉礼》,贵阳:民族出版社,2000 年,第44 页。这种规定,显示出礼典对于皇帝是否亲祭,保有相当程度的弹性。皇帝需要处理若如此众多的国家事务,每一祭典都有皇帝亲自祭祀是不现实的。事实上,唐代皇帝也多以有司摄事。
此外,《开元礼》综合了《贞观礼》和《显庆礼》。在郊祀部分,《贞观礼》采取了郑玄说,《显庆礼》改为王肃说,废五方帝之祀,将天子直接置于天地与宗庙之下,减少了称臣的祭祀,以此来强调皇帝为顶点的中央权制。《开元礼》则兼而有之。这从吉礼祭典项目中,明显看出这一点。但基本上遵从了《显庆礼》,只在从祭祀五帝这方面承袭了《贞观礼》,加强了昊天上帝与五方帝的区别。
《开元礼》与《唐律》也有密切的关系,与“唐令”也有相当的关联。日本人井田陞氏的《唐令拾遗》,就有从《开元礼》的三卷序例中,整理出了许多“唐令”的令文。池田温氏在整理出“祠令”“鹵簿令”“衣服令”“仪制令”“丧葬令”等。
《开元礼》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皇后礼仪的提升,皇后也接受群臣的朝贺,这并不存在于传统儒家礼仪。这应该是继承了武则天时期的礼仪,或更远一点的隋代、北朝的礼仪。这一朝贺的礼仪也被宋代皇后礼所继承。
除了政治因素外,《开元礼》的制定者还贯彻了儒家“缘情制礼”的原则。这比较明显地体现在丧服问题上,《开元礼》的丧服制度比《礼仪》更清楚,更有条理,也吸纳了六朝以来的讨论成果。比如,叔嫂服,从先秦一直是难解的亲属关系,虽说同住一个屋檐下,但礼教上叔嫂相当疏远。《礼记·曲礼》“嫂叔不通问”,在丧服上,嫂叔无服。这种限制到曹魏时期受到了挑战。太尉蒋济认为嫂叔之间,当服小功之服。源于这些事实:有些民族兄长死后,弟弟可代兄以嫂为妻。再者就是“情”的观念被重视。到了开元礼中,将嫂叔之服定为小功五月义服(非亲属的死者服孝)。不难看出,这些丧服在《礼仪》中要不不存在,要不服制较轻,但在《开元礼》中,不仅增加了应当服丧的条文,还有的加重了服制。这些都是“缘情入礼貌”的具体体现。
四、《开元礼》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以《宾礼》为例②萧嵩:《大唐开元礼·吉礼》,贵阳:民族出版社,2000 年,第386-392 页。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世界秩序概念。所以,外交礼仪,或宾礼处理得当,更有益于表达中国人的理念。宾礼连接内外,尤为重要。宾礼,既有“受蕃国使表及币”,也就是正式国书,也有询问、奏对、口具、宣敕等口头沟通方式。
我们不应仅仅从“册封(朝贡)体制论”的视角来解读宾礼,把宾礼理解成“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的认识是片面的。《宾礼》所体现的是古代亚洲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是大国与小国的互动及相互依赖,是开放、动态、多元的国际网络。
唐代《宾礼》,一方面体现了唐王朝在亚洲的中心地位,另一方面还表现其他国家与唐廷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的相对地位。唐廷在具体决定各项礼仪安排时使用“大”“小”两个标准。这种做法最早来源西周。但在唐的政治语言中,“小国”不一定地狭人稀,而是拒绝效忠天子或与唐廷为敌的国家。这种礼仪体现在各个方面。
比如,“迎劳”:即首都郊外的欢迎仪式。这个欢迎仪式,看似敕使和蕃主两人,其实是三个人的空间。有一个细节,蕃主行“再拜”礼后,敕使并不答礼,这不是故意的怠慢,而是他不当受此礼,这时的蕃主是遥向皇帝进行的“再拜”礼。“迎劳”的第二个环节,敕使不代表皇帝,以个人身份接受蕃主的礼品。那么,身份的转换,礼仪形式也变化了。蕃主也仅以“作揖”形式表示尊敬。这个过程也是“以客为尊”。
再如,“蕃主奉见”,也就是朝见皇帝之礼。其中“宫悬”是由打击乐器、管乐乐器、弦乐乐器组成。“宫悬”主要是演奏“雅乐”,绝不是仅仅用于娱乐,而是作为礼的组成部分,传递上天、皇帝、臣民、外藩和谐共处这一特定政治信息。如“大唐雅乐”的十二个曲目中都有“和”字,表达天人合一、君臣和谐的理念。
又如,元日(及冬至)朝贺仪式:唐代皇帝每年都要与百官、在京外国君主、使节一起庆祝阴历新年(元日)。这一礼仪形式中增加了“舞蹈”新元素。这是原本流行在北亚、东北亚民族中,这种“夷礼”成为唐人及亚洲民族所熟悉的礼节。这也体现了宾礼的包容性,共同性。
《宾礼》是一种外交礼仪,具有严格性与灵活性。在皇帝出席的重大场合,礼仪有严格规定,违反要受到处罚。但在严格的前提下,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如对于特殊情况,通常“加敬”“殊礼”“优礼”“加礼”。最高规格是“降榻”,就是皇帝自御座起身,引导外国君主、使节与之“同坐”。与“破格接待”相对应,是降格接待。如672 年吐蕃使者在吐蕃伏击唐军后、攻击凉州后造访唐廷。尽管唐高宗接受了使者说对军事行动一无所知的解释,但仍“杀其礼”,降格接待。再如,唐廷在宾礼中享有主导仪式的主场优势,但也会发生外国使节对安排提出抗议或使节之间产生纠纷。这也需要灵活处理。在两个或多个使节参加的朝会、宴会中,唐廷会根据使国相对国际地位、使者本身的官阶决定礼仪安排。尽量避免使节“争长”事件的发生。
另外,《宾礼》作为外交的公共产品,与中原、域外礼仪相互影响、渗透、融合,形成一些相似或共同的要素,这些要素使得外国君主、使节对唐廷《宾礼》并不陌生,易于接受。礼仪雅乐中就吸收了不少天竺乐、高丽乐,增强了宾礼外交“公共产品”的功用。
五、《开元礼》对东亚文明共同体的影响
(一)对后世礼典的影响
《开元礼》编排严谨,体例明确,内容条理而系统,成为后世编撰的典范。中唐杜佑评论到:“百代之损益,三变而著明,酌乎文质,悬诸日月,可谓盛矣。通典之所纂集,或泛存沿革,或博采异同,将以振端末、备顾问者也,乌礼意之能建乎!”①杜佑:《通典·礼典》,北京:中华书局,1984 年,第233 页。宋代欧阳修说:“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②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礼乐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309 页。从唐中叶一直到北宋,国家礼典一直深受《开元礼》的影响。唐代的《元陵仪注》《大唐郊祀录》《曲台新礼》《续曲台新礼》等主要是对《开元礼》补充,以适应中唐以后的时代变动。北宋的《开宝通礼》到《太常因革礼》,基本上承袭《开元礼》的遗绪,直到宋神宗、宋徽宗之后,礼仪内容才开始发生较大的变动。
在《开元礼》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其《五服制度》。《开元礼·五服制度》是自《礼仪·丧服》以下,对丧服做全面性规定的重要文献。宋代以下的国家礼典,包括《政和五礼新仪》《大明集礼》以及以后几部私家礼,如《温公书仪》《朱子家礼》等,这些礼典中所载的丧服制度,基本上都是以《开元礼》为标准的。
在体例上,《开元礼》在五服之下是以正服、加服、降服、义服的形式来排列的,这与《仪礼·丧服》在体例上差异较大,但在《明集礼》中,仍使用《开元礼》体例,说明《开元礼》在丧服体例编排上,已经成为后世定制。
在丧服内容上,《开元礼》在齐衰的部分增加了齐衰五月,《政和五礼新仪》《明集礼》《温公书仪》《朱子家礼》等都承袭《开元礼》。在齐衰三年服方面,《开元礼》遵循了武则天的建议,将“父在为母”的规定改为齐衰三年,提高了母亲的地位。在成人小功方面,《开元礼》在义服部分增加了“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从此以后的礼典,都承袭了《开元礼》。
也就是说,《开元礼》将中国的家庭结构与亲属关系,重新加以厘定,并透过丧服的规定加以落实。宋代以来,不论国家礼典,还是私人家礼,都因循《开元礼》的丧服制度,来衡量当时的亲属关系。
(二)对东亚文明的影响
日本受《开元礼》影响最深。从奈良时代到平安时代,日本不断派遣遣唐使和留学生来学习唐代生活习俗与礼仪制度,这一阶段正是《开元礼》成为国家礼典的时期。日本现存《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其中提到“唐礼百五十卷”,即为《开元礼》。日本清河天皇贞观十三年,日本太皇太后去世,在讨论丧服时,曾有人引用《开元礼》。吉备真备第二次任遣唐使返回日本时,则带回了《开元礼》。此外,以《开元礼》为代表的“唐礼”对日本律令制度有很大影响。
《开元礼》对韩国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唐睿宗垂拱二年,新罗曾遣使入唐,请求“唐礼”,而《开元礼》对11 世纪高丽的官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高丽太祖,立国经始,未遑议礼。至于成宗,聿稽典礼,立郊庙社稷,制作日新,有可观者。睿宗立局,定礼仪,毅宗命崔允仪,撰《详定礼》五十卷,盖以唐《开元礼》诸书为法”。①《木斋集(卷10)》,《礼志论》,木斋洪汝河(1620—1674)。
另外,《国朝五仪礼》以朝鲜时期世宗朝撰定的五礼仪为基础编撰而成。就编述体系而言,世宗朝时撰定的五仪礼模仿了唐代杜佑撰述的《通典》的礼典。就《通典》大量收录了《开元礼》之五礼仪式的层面而言,可以说《国朝五仪礼》在很大程度上了受容了以《开元礼》为根据的礼制。
总之,《大唐开元礼》继承了唐代以前的礼典,对后世礼典也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这种承前启后的传承作用,都凸显了其历史地位。特别是作为国家礼典,它集中了上古以来的“公家”礼制的发展,采纳了千年来对礼学的共识,并将其固定化。这种将国家礼仪系统化、法制化的措施,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对东亚文明共同体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都会起到积极且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