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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摩擦:短期应对与长期机制建设

2020-01-08张二震

关键词:分工经贸价值链

张二震,戴 翔,张 雨

一、问题提出

中美经贸摩擦是当前世界经济中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分别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所具有的关键意义,已经完全超出了中美两国自身,在某种程度上已然成为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和繁荣发展的重要变量。自2018年7月美国对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进口关税措施正式落地开始,美国不断升级对华经贸摩擦,突出表现为加征关税商品范围不断扩大、关税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摩擦领域不断蔓延等。可以说,美方发起并且不断升级的对华经贸摩擦,不仅严重威胁中美双边经贸关系,致使中美双方同时遭受损失,而且极大地危害了全球经贸秩序,对世界经济也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给已经构建起来的合理有序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效应、破坏效应和割裂效应[1]。令人欣慰的是,2019年10月11日,中美第十三轮高级别经贸磋商初步达成了“第一阶段”协议,并于12月13日就贸易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其中,美方承诺将取消部分对华拟加征和已加征的关税,并且会加大对中国输美产品关税豁免的力度。这一阶段性的成果似乎表明,中美经贸摩擦出现了暂时缓和迹象,中美经贸摩擦第一阶段象征性地结束了。那么,究竟该如何看待中美经贸摩擦的这一阶段性变化?第一阶段中美经贸协议的达成,是否意味着中美经贸摩擦可以鸣金休兵?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短期应对措施?长期的有效应对机制又该如何建设?这些问题需要理论和实践部门深入思考。

自美国正式打响对华经贸摩擦的第一枪以来,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期间中美经贸摩擦的演变形势、多轮中美经贸磋商的实际收效以及特朗普政府“出尔反尔”的惯性作风等各种迹象均表明,中美经贸摩擦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多变性。中美经贸摩擦“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文本的达成说明了,尽管中美两国就经贸等问题存在一些分歧,但只要中美双方本着相互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态度和精神,总能通过对话磋商找到利益汇合点和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何况,由于中美两国仍然存在巨大的发展差距,利益的交织性和互补性要远远甚于利益的冲突性。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中美经贸摩擦出现的暂时缓和迹象,并不意味着中美经贸摩擦可以鸣金休兵,在未来的走向中仍然充满了各种变数和不确定性,更不能排除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和可能。这是因为,引发中美经贸摩擦的根本性因素将长期存在,尤其是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根本原因已经远远超过了经贸利益冲突本身,而是有着更深的、不可明言的战略需求。因此,一方面,要丢掉中美经贸摩擦可以在短期内实现速战速决的幻想;另一方面,要着眼未来、沉着应对。在短期内,要能够实时地根据美方可能采取的经贸摩擦的手段和措施,在尽可能保持“斗而不破”的前提条件下,实施必要的、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击措施,且在“斗而不破”中力争不出现“中美脱钩”的局面,通过对话磋商尽可能基于利益汇合点来缓解摩擦升级,为中国争取时间和回旋的余地。在长期内,需要根据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重大调整,对中国“贸易立国”适时进行战略转型,通过深化国内改革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安排,夯实扩大对外开放的国内基础,使中国在更加深度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实现和平崛起,在发展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中,提升对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推动力和引领力。这也是解决中美经贸摩擦的长期和根本之道。

无论是短期应对还是长期机制建设,都需要建立在对美国发动对华经贸摩擦的战略意图和本质原因有着正确的战略判断的基础之上;都需要建立在对当前新国际分工条件下国家间利益关系有着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战略误判会导致中国的应对举措偏离正确方向,而只有从当前国际分工演变视角下更深刻地认识国与国之间利益交织的复杂关系,才能够深入到分工层面寻求有效的应对之策;另一方面,经贸摩擦本来就是融入国际分工、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中才会发生的事,因此,经贸摩擦起源于国际分工,当然需要在国际分工中寻求解决之道[2]。探讨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短期措施和长期机制建设,至少需要明晰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一是,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并不断升级的战略意图是什么?二是,从全球分工视角看,导致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本质原因是什么?三是,从分工和利益关系角度看,短期内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举措?四是,从“贸易立国”战略转型角度看,应如何通过深化国内改革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安排,夯实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国内基础,提升中国扎根全球分工体系乃至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最终实现中美经贸摩擦的有效化解?本文力图对上述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二、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战略意图

美国对华发起经贸摩擦,所凭借的主要口实就是所谓中美之间的巨额贸易逆差以及所谓中国盗窃美国的知识产权、强制美国在华企业转让技术等。这几项莫须有的“罪名”其实都是不成立的,而是有着其他更为深刻的战略意图。

(一)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名义起因具有虚假性

无论是连年的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还是所谓的知识产权盗取以及强制性技术转让等,都不过是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借口而已。这些口实具有明显的虚假性,在现实中是站不住脚的。从贸易失衡角度看,虽然中美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贸易失衡;但是,中国对美实现的长期贸易顺差,并非是中国主动刻意追求的结果,而是全球价值链分工演进、产业和产品增值环节国际梯度转移、美国消费行为和习惯以及美元霸权地位等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3],是市场经济在全球化条件下的一种规律使然。即便美国采取了无理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促使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下降,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美国呈现贸易逆差的局面,其结果无非是美国的贸易逆差会从主要源自中国转向主要源自其他国家而已。换言之,贸易保护主义只会通过贸易转移效应而转移贸易失衡的主体对象,却无法改变美国贸易逆差的局面。已有研究已经充分表明,当前以中美贸易失衡为代表的全球经济失衡,实际上是国际分工演进新趋势下南北发展仍然存在巨大差距这一最大的不平衡所导致的。这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新型国际分工模式演进的必然规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特朗普政府还简单地将贸易失衡等同于利益失衡,认为中国对美国的巨大贸易顺差,意味着中国在对美贸易中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而美国成为了利益受损者。这种传统的重商主义思维模式,实际上是对当前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下的真实利益分配关系的故意曲解。美国作为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高端控制者和主导者,由于掌控和收获着全球价值增值中最高端的部分,因此实际上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4]。在跨国公司可以游走世界市场、整合全球资源、布局全球生产网络条件下,企业的实物交易流量和金融流量,不可能与国家层面的实物和金融流量完全一致,因此,仅从国家层面的贸易顺、逆差来判断利益分配状况,显然是错误的,具有极大的误导性。对此,特朗普政府其实也是十分清楚的。只不过,全球价值链共识之所以唤不醒“装睡的”特朗普,主要还是在于其贸易逆差口实背后深藏着不可明言的战略意图。

不仅将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逆差作为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根据是站不住脚的,将中国盗取美国知识产权的莫须有“罪名”作为发动对华经贸摩擦的口实,同样是荒唐和站不住脚的。近几年,美国知识产权被盗从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说法,在美国已经开始广泛流传。但是自2018年美国正式发起对华经贸摩擦之后,上述论调就进一步演变为“中国每年盗窃美国知识产权6 000亿美元”,而这一论调居然是《知识产权委员会报告》根据两家研究结构不靠谱的推测所得出的。[5]这种基于少数美国人和机构有意制造的谣言而得出结论,并将之作为发动对华经贸摩擦的依据,显然是极为荒唐的。实际上,为了更好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和进步。这一点也得到了知识产权国际组织的认可。2018年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发展报告显示,在所评价的全球50个主要经济体中,中国位列第25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的成就和进步速度,在目前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显然,美国将知识产权被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条件下以夸张的方式栽赃给中国,抹黑中国,并借此作为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依据,背后有着更大的用意。类似地,指责中国强制美国在华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同样是歪曲式的主观臆测。美国启动的301调查以及最终所形成的报告,至今也未能找到和提出任何确凿的事实根据。企业间的技术转让是企业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和利润最大化考虑的自然市场行为,这种现象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发展的当代,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并不存在什么所谓强制性技术转让,在中国也根本不存在允许强迫跨国公司进行强制技术性转让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

总之,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依据,从根本上看是不存在和站不住脚的,也不是美国真正想要的。比如,从产业互补和比较优势的分工原理角度看,如果美国真正是因为贸易失衡并追求中美贸易更加平衡地发展,那么其打击和制裁中国的出口产品和产业,选择的应该是中国出口产品和产业中最具比较优势的;而不应在一开始拟定征税清单时,就选择了中国并不具备显著比较优势的、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产品,更不应该采取对中国从美进口量最大的芯片等断供举措。美国政府发动对华经贸摩擦在口实和行动上的矛盾和不统一,恰恰更加有利于我们透过现象(甚至可以说假象)看到本质。那么,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本质和战略意图究竟是什么?

(二)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根本意图

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看,美国当前发起并不断升级对华贸易摩擦,根本的战略意图就是遏制中国的和平崛起,继续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地位以及对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绝对主导权,是对美国霸权地位不断下降以及全球更加均势化发展的担心、焦虑、不安等的表现和反映。著名的“修昔底德陷阱”表明,当一个崛起的大国与既有的统治霸主竞争时,无论是新崛起的大国挑战现存大国,还是现存大国对新崛起大国的遏制,都会导致战争变得不可避免[9-10]。从当代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经济尤其是军事格局看,大国崛起过程中爆发战争的可能性不大,但采取无硝烟的经贸摩擦这一新型“战争”模式,似乎成为既有统治霸主对崛起大国进行遏制的重要战略选择。中国的和平崛起无意挑战任何国家,但是以全球霸主地位自居的美国总是进行战略误判,比如,2008年美国《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定位为“潜在竞争者”;2018年《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首次定位为“战略性竞争对手”。2015年习近平主席访美时在欢迎晚宴上表示:世界上本无“修昔底德陷阱”,但大国之间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应该说,美国把一个和平崛起并把对全球经济和世界和平有着重要贡献的发展中大国视为挑战者和战略性竞争对手,进而对中国发动并不断升级经贸摩擦,正是“修昔底德陷阱”理论逻辑和思维模式主导下战略误判的结果和表现。

美国对崛起中的大国进行遏制,在历史上早有先例,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用的手段各异而已。苏联和日本的经济均经历过高速增长期,并在发展的高峰期时国内生产总值接近于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3。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为了巩固自己的霸权地位,消除潜在的威胁,对崛起中大国的政策迅速做出了重大调整。比如针对苏联,美国同时在地缘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和意识形态等领域进行全面打击。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经济实力日益崛起的日本,美国对其进行战略遏制采取的主要措施与今天针对中国的做法极为类似,就是通过发动经贸摩擦来遏制日本的发展[8]。美国不仅在贸易领域对日本挑起摩擦,迫使日本采取自愿限制出口、自愿扩大进口、对出口美国的产品进行价格管制等一系列不利于贸易正常和健康发展的举措,而且还在汇率金融和经济领域发起了攻击。突出表现在1985年,在美国的主导和强制下,美、日、德、法、英等签署了《广场协议》,迫使日元兑美元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升值,之后美国与日本签订《美日结构性障碍问题协议》,强制日本修改国内经济政策和方针。从上述历史逻辑可以看出,美国针对历史上崛起的苏联和日本进行遏制,尽管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实施的强度也各有差异,但结果均是以美国的“胜利”而告终。现有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日本和俄罗斯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同期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约为1/4和1/14。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占美国GDP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5%上升到当前约66%。正是中国经济实力的对比性变化以及与世界霸主美国在经济总量上的快速接近,致使历史逻辑再次转向现实逻辑,美国将和平崛起的中国视为其战略竞争对手和遏制对象。

三、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本质原因

遏制中国和平崛起和打断中国正常发展之路,维护美国的世界霸权地位,是美国发动经贸摩擦的根本战略意图。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对华政策的这一重大战略转变?或者说,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本质原因是什么?从表面上看,当然是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以及对世界经济影响力不断提升等,进而被美国认为对其全球霸权构成了潜在威胁和挑战。那么,更进一步地思考,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乃至引起了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焦虑和不安?为什么美国企图通过经贸摩擦的方式打乱甚至中断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之路和美好前景?经贸摩擦尤其是具有贸易保护主义特性的经贸摩擦,显然是针对开放条件而言的。作为战后经济全球化主要推动者和主导者同时也是受益者的美国,现在却转而成为了贸易保护主义者,兴起了逆全球化思潮,采取了逆全球化举措,尤其是针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依据比较优势原理并依托所构建的三大国际组织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发展,似乎对条件具备、发展战略得当的诸如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加有利。习近平坦言:“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那么,为什么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能够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带来发展机遇?对此,需要从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新特点及其产生的经济影响等角度,做深层次的理论探讨。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战略,战略决定体制机制和应对之策,只有在理论上形成更为深刻和正确的认知,才能对当前美国发起的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行为和举措,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明确应该持有的态度,并采取可能的有效应对之策。也唯有拥有正确的理论认知,才会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走到“十字路口”,尤其是面对美国试图与中国“脱钩”的不断升级的经贸摩擦,中国应秉持继续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态度,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的道路和进程决不能被特朗普政府的战略遏制所中断。

(一)全球要素分工兴起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战略机遇

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分工发生了深刻变化,即分工由原来的以最终产品为边界的传统模式,逐步转向以生产要素为边界的新型国际分工模式。这一新型国际分工模式就是学术界和实务部门所津津乐道的全球价值链。由于全球价值链旨在说明产品生产的不同环节和阶段,或者说不同增值环节,被配置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新型生产和组织模式,但却并没有很好地反映当前生产要素流动及其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因而还未能从本质上刻画当前国际分工的真实模式。基于产品生产环节的全球分解以及要素跨境流动的双重特征事实,当前国际分工的本质可以概括为全球要素分工。以要素分工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确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9]。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展的,正是由于实施了正确的开放发展战略,中国劳动人民通过勤劳实干,抓住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战略机遇,获得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功。全球要素分工至少从两种作用机制上,为发展中国家通过融入经济全球化实现经济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一种是产品价值增值环节的全球分解;一种是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

产品价值增值环节的全球分解即全球价值链,之所以能够为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获得发展机遇,主要是因为这种新型国际分工模式降低了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的门槛,降低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成本。这是因为,在传统以最终产品为界限的国际分工模式下,产品生产的完整产业线和流水线均在一国国内完成,任何一个价值增值环节和阶段由于诸如技术等障碍因素无法克服,或者克服的成本过高,都会导致该国无法进入国际分工体系。但是,在全球价值链或者说产品价值增值环节全球分解条件下,情形则完全不同。一国无需在最终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只需要在产品生产的某个环节和阶段具有比较优势即可,而不会再因为受到某个环节和阶段的制约无法融入国际分工。这种分工模式的变化对于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分工显然是更加有利的[10]。因为在发展初期,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通常会面临资本、技术等诸多方面的障碍,生产能力相对低下,尤其是在某些关键生产环节和阶段,比如关键零部件和核心中间产品等方面生产能力缺失,最终导致其难以融入国际分工体系。而产品价值增值环节的全球分解无疑有助于发展中国家越过这种障碍,因为在最终产品生产上不具备比较优势甚至是生产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此时只需要发挥自身在某些生产环节和阶段上的比较优势,就可以融入国际分工体系。这种能够为发展中国家降低融入国际分工体系门槛的新型模式,可以归结为比较优势的创造效应,即全球价值链的分解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一定程度和某些领域实现了比较优势从无到有。

如果说产品价值增值环节的全球分解即全球价值链具有比较优势的创造效应,从而为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分工实现开放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那么,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则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激发效应,从而为发展中国家通过“借船出海、借鸡生蛋”的方式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性不断增强,但不同生产要素之间的流动性仍然存在巨大差异。相对而言,发达经济体的诸如资本、技术等优势要素流动性相对较强,而发展中经济体的诸如土地、一般劳动力等优势要素流动性相对较弱。因此,基于整合和利用全球资源的需要,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发展中国家流动,并实现与丰富廉价的劳动力禀赋优势等结合,就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特征和表现之一。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优势要素的差异性所决定的不同要素类别在空间上的非对称流动,不仅从数量上改变着发展中国家要素禀赋状况,而且也改变着发展中国家所能使用的要素质量状况。换言之,发展中国家通过吸引和集聚来自国外的生产要素,尤其是来自发达国家的生产要素,实现了发展中国家要素禀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的质量升级,从而有助于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生产分工体系,实现产业发展从无到有乃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11]。发达国家流动性相对较强的优势生产要素,追逐发展中国家流动性相对较弱的优势生产要素,在实现“强强联合”的过程中,实际上进一步激发了发展中国家的潜在比较优势,即通过引进和集聚国外生产要素,发展中国家的优势要素(甚至可以说是处于闲置状态的优势要素)得以顺利地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比较优势的激发效应。

正是产品价值增值环节的全球分解和生产要素跨国流动性的不断增强以及由此所触发的比较优势创造效应和激发效应,为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实现开放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从国际分工演进的实践和现实表现看,就是由此推动了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和阶段的国际梯度转移。中国以开放的姿态积极承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产业、资本和技术等全球转移和扩散,就是典型表现。这也是中国在改革开放40年来实现产业尤其是制造业规模快速扩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理论逻辑之一。当然,对中国这样具备一定基础且采取了正确的开放战略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融入经济全球化获得了开放型经济的巨大发展,其更为重要的机制同时也是重要的利益之一,就是开放倒逼改革的利益,在开放中实现了思想观念的解放和创新,在开放中实现了体制机制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在开放中实现了规则制度不断与国际先进接轨,等等。这些动态变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而言更为有益[12]。有观点认为,在全球要素分工条件下,虽然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的门槛降低了,承接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的国际梯度转移,确实为发展中国家发展开放型经济带来一定机遇;但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现实的全球产业分工格局中只能采取“低端嵌入”的方式,从事的都是价值增值相对较低的生产环节和阶段,在分工和贸易中所得利益十分有限。这种观点无疑有一定的道理,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这种分析和观点主要着眼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静态利益,而忽略了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动态利益。实际上,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通过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实现开放发展,所获得的静态利益固然重要,但无法定量测算和衡量的动态利益才是我们收获的更为重要的开放发展利益。

(二)全球要素分工下利益格局的改变触动了美国传统霸权思维

需要指出的是,与美国等仍然处于和掌控着全球价值链高端的发达国家相比,总体而言,中国确实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因此从附加值创造等利益获取方面看,美国仍然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获益者。但其中的技术溢出效应、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学习效应、不断深化改革的倒逼效应等一系列动态作用机制,确实推动了中国与美国经济发展差距不断缩小。这种变化无论是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诸多指标比如进出口贸易额、利用外资等方面看,还是从经济总量角度看,都得到了明显的反映。这种变化趋势,应该说是全球要素分工对各国经济发展呈现收敛的内生性要求,即跨国公司基于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全球战略,会不断地通过要素流动等方式,推动产业和产品增值环节国际梯度转移,从而为缩小产业和产品生产的转出国与转入国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并且转出国和转入国之间的差距越大,其效应可能越明显。因此,从本质上看,全球要素分工这种新型分工模式并非零和博弈,而是更加具有互利共赢的特质,在有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繁荣发展的同时,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国家在发展水平上更加协调、均衡[13]。只不过,长期处于霸权地位的美国是不愿意看到这种“均势”化发展的。此外,全球要素分工推动下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的国际梯度转移,在有助于实现跨国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进一步深化了劳资矛盾,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劳资矛盾在新型国际分工条件下有了新的表现,即技术进步加上产业空心化,不仅使得普通劳动者收入下降,甚至带来了失业等更为严重的影响。也就是,经济全球化虽然使得美国在整体层面上仍然是最大的获益者,但是其内部的利益分配失衡却愈发严重,即导致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非均势”化发展。因此,当特朗普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当前全球分工模式有助于推动外部“均势”化发展以及自身治理能力的缺失疲于应对内部利益分配愈发失衡的非均势化发展时,便力图抛开以往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改变并重塑更加有利于美国的全球经济规则,并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外,打断中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的发展之路,从而遏制中国的和平崛起,转变美国国内矛盾的矛头指向。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理所当然地成了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必然选择。这正是美国发动对华经贸摩擦并不断升级的根本理论逻辑和原因所在。

从上述意义来看,美国发动对华经贸摩擦并不断升级,反映了其惧怕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中获得进一步发展的焦虑和不安,也在另一个层面说明了中国进一步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意义所在以及面临的发展新机遇。特别地,从当前全球产业分工格局看,中国整体上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经济发展水平从平均意义上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比较大[14]。因此,中国进一步融入并扎根全球要素分工体系,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当然,这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此,中国需要保持战略定力、沉着应对,不能被“美国优先”打乱了开放发展的步伐。总之,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不仅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必要选择,也是中国再创经济发展辉煌成就的必由之路。

四、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短期战略举措

基于上述分析,基本上可以形成如下几个方面的判断和预测。第一,从美国试图通过发动对华经贸摩擦以遏制中国发展的战略意图看,为了达到其目的可能会不择手段,因此不排除经贸摩擦有进一步升级并不断扩大范围和领域的风险,从目前趋势看已经从贸易领域开始向科技领域、金融领域、规则领域等蔓延或者出现蔓延的苗头。第二,从美国发起对华经贸摩擦的本质原因看,其采取的遏制战略主要是试图与中国“脱钩”,甚至试图通过价值链排挤战、产业链排挤战、科技排挤战、规则排挤战等方式,将中国从现行全球要素分工体系中排挤出去,促使中国与全球要素分工体系“脱钩”,使得中国丧失在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中获得发展的机遇。这同时也说明了进一步融入乃至扎根全球要素分工体系对中国抓住新一轮发展机遇的重要性。第三,在全球要素分工这一新型国际分工模式下,由于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交织性、依存性、共生性,美国显然难以在短期内取得预期效果并且会有所顾及。在美国和中国多次的接触、试探和谈判之后,美国特朗普政府也意识到并承认贸易“速胜论”破产,诚如白宫经济顾问库德洛所说:为确保把事情做好,纵然花上10年、50年乃至100年时间,那又何妨。第四,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考虑,中美经贸摩擦必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短期看必然是打打停停;长期看很可能是领域逐步扩大、事态不断升级。即便中美之间取得了阶段性的谈判成果,签署了阶段性的贸易协定,也不能据此认为短期内中美经贸摩擦可以鸣金休兵,或者说一定会朝着事态缓和、前景一片光明的方向发展,要清醒地认识到美国“遏制中国发展、维护美国霸权”的最终战略意图。特朗普政府“出尔反尔”的秉性和作风、一意孤行频繁“退群”的经验做法警示我们:即使签订了贸易协定,但其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和多长时间的作用,仍然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基本判断和预期,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既要有短期措施,也要有长期机制建设。短期应对措施的核心和关键就在于,根据美国发动经贸摩擦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做到见招拆招、“斗而不破”,通过不停地接触、试探、谈判等方式与美国周旋,防止中美“脱钩”,并尽可能地将负面冲击降至最低程度,为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争取时间并创造尽可能有利的外部环境。长期应对措施的核心和关键在于,保持战略定力,重新思索贸易立国战略并尽快实现战略转型,提升参与和治理经济全球化的能力,最终与美国形成良性的竞合关系。这就要求中国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中做好自己的事,尤其是要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夯实扩大对外开放的国内基础,把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树立中国维护和倡导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定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持续发展的大国形象;不仅要为世界各国树立起“善治”国内经济的良好榜样,也要为世界各国树立起“善治”全球经济的榜样。即用中国的实践和行动向世界证明,中国不仅有意愿而且有能力在推动和构建更加包容、开放的全球要素分工体系中贡献智慧、方案和行动,最终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全球增长共赢链”方向发展。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短期措施,可以着重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针对美国政府的反复无常必须做好随时反击的准备

对于美方的贸易霸凌主义和美国政府的反复无常,我们都要习以为常,因为美国政府为实现其战略意图,随时都有可能出尔反尔,随时都有可能一意孤行,随时都有可能将贸易战扩展至其他领域并加快事态升级。在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的战略意图后,我们无法指望做出妥协和让步就能换来“和平”,中国政府必须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进行必要的、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击,争取阶段性的“以战止战”效果。当然,针对美国可能发动的经贸摩擦,中国政府在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击时,要注重把握反击的力度,不能采取“硬碰硬”或者说绝对意义上“完全对等”的做法,因为这易引发事态升级和恶化,反而有助于美国实现试图“脱钩”的战略意图[15]。因此,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击既要能够体现和表明中国“不怕打”的姿态,又要能够体现中国愿意坐下来谈的诚意。特别地,在反击的具体措施选择尤其是对象选择上,要做到对内“避重就轻”和对外“避实击虚”。也就是说,根据中美双方要素分工的实际特点,选择价值链相对较短尤其是对中国影响相对较小、而对美国国内影响相对较大的产品和利益集团作为主要的反击对象,以尽可能地降低中国反击措施可能对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冲击。

(二)利用美国政界和商界的利益分歧采取适当分化战略

采取适当的分化战略,就是要尽可能地捆绑作为美国微观经济主体的跨国公司和中国之间的经济和利益关系。在全球要素分工体系下,跨国公司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非完全一致,而经贸摩擦显然首先伤及的就是作为微观主体的跨国公司的利益。[15]因此,针对中美经贸摩擦,中国政府对美国政府和美国跨国公司应该采取差异化的态度,充分利用好上述分歧和差异在经贸摩擦中的不同角色和作用。尤其是对在华的美国跨国公司,切不可盲目地模仿美国制裁在美中国企业的做法,而是要尽可能保护好和利用好跨国公司在缓和经贸摩擦中的重要作用,否则就有可能“成就”美国将企业从中国迁出的战略意图。相反,中国要尽可能地更大限度地向美国跨国公司和科技巨头开放市场,促使美国跨国公司与中国经济发展利益形成紧密的捆绑关系,在利益捆绑中实现战线统一。要让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获得归属感和认同感,投资有安全感,并通过在中国扎根,与中国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让中国与美国微观经济主体实现利益捆绑,捆绑的关系越密切,就越是有助于破除美国试图与中国“脱钩”的战略意图。

(三)在与美国接触和谈判的过程中注重加强舆论宣传

尤其是要高调宣传与美国达成贸易协定的意愿,包括建立“零关税、零壁垒”的自由贸易区意愿。相对于“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和霸凌主义,中国进行必要的、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击,是占据道德和道义制高点的。但是这种道德和道义上的优势,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实特征上,需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更多了解、认同和支持,因而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加大国际舆论宣传力度。因此,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思维和举措不同,中国要在边打边谈中展现出开放的姿态,即在应战的同时,要积极地显示出中国具有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包括向美国扩大市场开放。如果在舆论宣传上,中国能够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应对美国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显示出“海纳百川”的胸怀和“以柔克刚”的智慧,将更加有利于中国在国际舆论宣传中占据道德高地。这种做法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有助于中国争取和拖延与美国谈判的时间,进而延缓价值链尤其是价值链条中核心环节和关键部件的“硬脱钩”。一是来自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会迫使美国在采取更为激进的经贸摩擦手段时有所顾及,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形势升级的程度和减慢步伐;二是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让美国抱有期望,即提高美国通过贸易协定的方式实现其战略意图的期望值,从而为中国尽可能地争取更多的谈判空间和时间。

(四)加快发展与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价值链合作

努力打造外部市场空间的多元化,以实现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产业链和技术链在其他外部空间的拓展、转移和拆分。在经贸摩擦形势不断升级、总体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中国要警惕美国对中国的歧见和错误认知成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共识”的潜在风险,以免中国开放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恶化。为此,中国应通过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欧盟的合作、尽快商签“10+6”亚太区域贸易协定等方式,充分发挥和灵活运用双边协议和区域协定以不断扩大自己的“朋友圈”。[17]“朋友圈”扩大了,就有助于在加强区域合作中实现价值链的重构和优化,从而逐步化解和转移对美国市场和供应链的依赖,将供应链“断裂”(尤其是关键和核心零部件断供)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而依托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价值链的重构和优化,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拓展全球价值链,尤其是要瞄准核心价值链并追踪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发展态势,与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在核心环节开展合作,构建核心价值链和创新链,打造“不可分离”的全球价值链,降低核心环节局部脱钩带来的断层风险。二是转移价值链,即利用大国体制优势和国内市场规模优势等,将部分国际价值链尽快转移到国内。三是拆分价值链,即将中国对国际价值链的依赖部分进行必要拆分,通过分散交易对象形成备份,避免价值链局部断裂的系统性风险。

五、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长期机制建设

短期应对举措只能治标但无法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中美经贸摩擦问题。美国政府对华经贸政策和策略的重大转变,是针对发展阶段而做出的重大调整,面对这种变化,中国开放发展的战略也必须做出适时调整,需要有新一轮的长期规划。不可否认,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成就是在“贸易立国”的正确战略下取得的,未来创造新一轮的辉煌依然要采取“贸易立国”的战略。只不过,过去40年“贸易立国”战略主要是“被动融入”和“跟随式”发展;在国内外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和条件下,未来的“贸易立国”战略需要更加注重深化国内改革,以夯实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从“被动融入”和“跟随式”发展转向“积极推动”和“引领式”发展。需要指出的是,能否有效应对经贸摩擦,外部因素固然重要,但内部因素更加重要。因此,能否最终实现有效化解中美经贸摩擦问题,根本上并不取决于美国,而是取决于中国自身,即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开放体制,对标和引领国际先进规则,进而在优化国内外环境中提升开放创新能力、构建开放的现代产业体系的能力、推动和引领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能力。这才是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长期机制建设的根本之道。为此,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工作。

(一)加快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改革机制

目前,新一轮的全球经贸规则呈现高标准化的演进新趋势,中国应密切跟踪并将之作为倒逼国内改革的重要目标导向,并据此建立相应的改革机制,以实现与全球高标准化的经贸规则和体系对接和衔接。当然,在研判新一轮全球经贸规则体系演变新趋势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其可能涉及的领域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升级方向,并科学评估那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高标准经贸规则具体实施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和必备条件。在守住底线和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要能够主动地进行对标找差。需要指出的是,对标找差的“标”,不仅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已经开始实施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也包括各种区域经济一体化或多边谈判进程中已经开始讨论和谈判的高标准规则体系,即以“现实”和“潜在”两种标准为目标导向,推动国内体制机制的改革[18]。通过更加优化的规则体系设计和制度性变革,逐步实现与高标准全球经济规则的统一和兼容,甚至是实现对高标准全球经济规则的引领。实际上,在通过制度改革和规则优化而适应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方面,中国已经开始探索各种有效的平台,比如目前在国内已经批准设立的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其重要功能之一即通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逐步探索能够有效推动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和层次的制度型成果,其本质是对接甚至引领高标准化的全球经贸规则体系。

(二)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世界一流营商环境

以要素分工为主要特征和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发展,从其演变过程和阶段性变化角度看,必然会从起初的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表现的“边境开放”,逐步向以优化国内经济管理和规制的“境内开放”转变。前者即所谓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后者即所谓的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前者开放的重点在于依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商品和要素的跨境流动扫除边境障碍,而后者的开放则在于依托规则和制度的优化,使高端和先进生产要素在跨国流动中能够在东道国境内更好地从事经济活动。显然,规制和制度优化不是简单的“边境问题”,更多地是涉及诸如知识产权保护、环保标准等的境内措施问题。应当看到,伴随全球要素分工的进一步深度演进,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主要优势在于营商环境的优化状况。众所周知,在全球要素分工条件下,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的国际梯度转移,主要受到成本因素的影响,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同样也要考虑到成本因素的影响。决定成本高低的因素除了要素价格外,更为重要的就是由制度质量和营商环境所决定的交易成本。因此,高端和先进生产要素所决定的价值链高端环节和阶段,未来究竟会配置到哪里,应该说,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营商环境等制度质量。尤其是未来,伴随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的爆发、全球要素分工深度演进下全球创新链的不断推进,以高端和先进生产要素为表征的价值链高端环节的区位移动和配置,必将会更加看重营商环境等制度质量决定的交易成本,制度质量越高从而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就越是对高端和先进生产要素或者说价值链中的高端生产环节和阶段有吸引力。因此,打造国际化、市场化和法制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欢迎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商在华投资兴业并与国内企业合作竞争,虹吸和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开放发展的水平、层次和质量,是中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顺应经济全球化、引领经济全球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据此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最重要的举措。

(三)打造有助于构建开放型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体制机制

从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向科技战方向发展演变的趋势看,包括一开始的“断供”中兴通讯,再到后来的“围堵”华为,以及目前不断升级的对华出口管控措施等,美国正试图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切断与中国产业和经济的联系,实现中美经济尤其是在科技领域上的“脱钩”。这种变化和发展趋势在给中国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其实也产生了重要的警示和警醒作用。也就是说,不断升级的中美经贸摩擦其实应该让中国深刻意识到,即便是在全球要素分工条件下,即便是在各国之间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格局下,努力保持产业链的完整性,尤其是打造自主可控的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依然非常重要。因为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安全性,才能确保在遭遇外部冲击时,国内产业和经济不会面临“断裂”和“崩溃”的风险。正如现有研究所指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自主可控性,不仅关系国计民生,更为重要的是还关乎国家安全[19]。而要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必须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能力,构建起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产业链,以便在产业上、中、下游的协同合作中增强整体竞争能力,提升技术合作的攻关能力,增强产业链发展的弹性和韧性。而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必须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开放体制机制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

(四)打造有助于加快构建开放创新体系的体制机制

自主可控的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是建立在自主创新体系基础之上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要增强“四个自信”,瞄准全球技术革命的发展前沿,以产业引领性技术和颠覆性技术革命为突破口,在加大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克能力中,把握技术创新的主动权和产业发展的主动权。需要指出的是,自主可控的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或者说开放条件下的自主创新,并不等于是封闭条件下的自己创新,而是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要素市场,通过整合和配置全球创新要素,推动具有主动和控制力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尤其是在当前全球要素分工向全球创新链发展新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注重开放创新。要坚决反对技术封锁和贸易保护主义,把扩大开放、吸引全球创新要素聚集和自主研发结合起来,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无论是封闭条件下的自己创新,还是开放创新,显然都离不开创新要素,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创新要素能否真正发挥创新的作用,能否将创新要素的潜力真正激发出来变成创新的动力,更为关键。也就是说,只有创新要素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能够形成对创新要素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体制机制。当然,如果没有相应的能够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的体制机制,是难以虹吸和集聚先进和创新要素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在全球范围内虹吸、集聚和激励创新要素,加快构建开放型自主创新体系,提升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水平、层次和质量,使之成为推动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一极,打造有助于加快构建开放型自主创新体系的体制机制是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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