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学中翻转课堂的应用
2020-01-08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傅利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傅利
在发挥翻转课堂优势打造有效“民法”课堂教学时,要注重使用课前预习、课堂互动和及时检测的课堂教学方式,充分发挥课堂的载体作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推动“民法”教学实现从“以教为核心”向“以学为核心”的根本性转变。
1 当前“民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伴随人工智能司法裁判系统的开发应用与智慧法院建设,传统“民法”教学已经不适应当前司法领域的实际需要,尤其民法课堂片面关注学生民法知识学习,忽略了学生法律思维的养成,严重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培养。
1.1 缺乏课前有效预习,影响学生学习与理解
民法学是一门侧重实用的课程,“民法”教学包含大量法条解释、民法理论等内容,想要实现民法教学的理想效果,需要学生在课前进行系统化预习,通过建立初步知识结构,明确学习疑点。但是受教学形式与方法的影响,传统民法教学过多依赖课堂,学生缺乏系统化的课前预习,影响了学生对民法知识的系统化理解。
1.2 缺乏生动性与趣味性,影响学生的学习动机
传统“民法”课堂受课堂教学时间、内容、方法的影响,教学互动性与趣味性明显不足,学生认为民法课堂过于枯燥,影响学习积极性。从课堂教学形式看,“民法”课堂教学多为法条解释与法理知识讲解,老师与学生互动仅限于单一的课堂提问。从教学内容看,“民法”课堂使用的素材多为教学课本,缺乏对各种指导性案例、相关热点事件的法院判决的及时补充。因此,“民法”课堂教学缺乏趣味性和生动性,影响了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兴趣[1]。
1.3 缺乏及时测评反馈,影响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结合“民法”知识体系的实践应用特征来看,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后,通过个人理解与认识,形成法律意识和思维。传统“民法”教学考核多以学期末试题测试为主,缺乏课堂教学状况的及时反馈。在课堂教学上,仅根据课堂提问情况来了解学生状况,提问覆盖面较窄,了解效果不理想。在教学考核上,主要通过试卷考试的方式检查学生对基础法条的掌握情况,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关注。
2 “民法”教学中翻转课堂的应用策略
翻转课堂作为全新的教学模式,通过老师调整课堂内、外时间安排,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将课堂的主导权“归还”给学生,课堂教学的重点从传统的知识教育转化为师生互动交流。从民法学教育方向看,要注重发挥翻转课堂模式的教学优势,激发课堂活力,使学生从传统的民法知识学习向民法知识应用转变。
2.1 课前导入:有效预习,构建知识框架
“民法”课堂使用翻转模式时,通过发挥在线平台优势,完善课前预习,使学生将课上学习知识与课前预习全面融合。通过增设课前预习环节,帮助学生及时查找个人的知识难点,建构知识框架,为高效课堂奠定基础。在课前导入阶段,按照“民法”课程教学的内容,科学筛选知识点,录制教学视频,对知识内容进行形象化处理。同时由老师根据教学内容,提出相关问题,由学生根据教学问题来预习,确保课前预习有重点、有目标。
2.2 课中互动:增加趣味性,引导学生积极互动
在“民法”课堂教学中使用翻转模式,要注重增加教学的趣味性,调动学生参与课堂互动的积极性。首先,对学生进行分组,组织小组教学。在完成课堂教学后,由学生先进行合作探究,汇总组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统一提交至课堂来讲解。其次,老师在讲解学生疑惑问题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延伸教学内容,扩大学生的学习视野。老师要注重引导学生围绕民法案例进行辩论、点评,加深学生对民法知识的理解与认识,保障民法翻转课堂的教学质量[2]。
2.3 注重考核反馈:及时检测,全面检验学习情况
注重做好课堂总结。根据“民法”课堂上学生的学习情况,总结本节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学生的学习亮点,并提炼课程知识框架,优化教学效果。在考核方式上,要借助网络平台优势,构建高效、自由的教学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对“民法”知识的学习情况。除单一的试卷成绩考核外,还要借助翻转课堂形式,及时开展课堂测验,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通过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学习状况进行有效收集和及时反馈,构建客观、全面的评价机制[3]。
3 结语
翻转课堂符合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教学规律,在“民法”课堂教学创新时,注重利用翻转课堂的多重优势,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引导学生用民法知识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以往“民法”课堂与实践应用“脱节”的问题,形成应有的法律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