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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机制创新推进“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2020-01-07

党员生活·下 2020年10期
关键词:权责城管职责

为扎实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实效,近期,黄石市委组织部围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创新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 基本情况

街道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础,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职责。

(一)街道赋权扩能情况。目前,黄石市共有街道19个,其中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大冶市各4个,开发区·铁山区3个。对照黄石市前期梳理区(市)街道权责清单内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清单事项最多的大冶市所辖街道1843项,最少的下陆区所辖街道310项。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省委编办首批拟下放225项通用权责清单,涉及教育、民政、司法、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21家吹哨报到部门(见图表一)。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尽放”原则,除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市)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应下放到街道。目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除已下放的城管中队外,基本无延伸派驻机构下放;大冶市所辖街道、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涉及下放延伸派驻机构相对较多。

(二)街道减负情况。2019年是“全国基层减负年”,黄石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清理各类“一票否决”“责任状”和各类考核事项,明显减轻了基层负担。清理后街道只保留“一票否决”事项4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党风廉政、综治维稳),较清理规范前减少50%;共保留签订责任状事项3项(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目标管理、保密工作),较清理规范前减少91.67%。同时,黄石市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求各相关事项责任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规范事项名称和实行主体,确保上下一致、规范统一。

(三)试点探索情况。2019年,黄石港区学习借鉴北京市、武汉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经验,以城市管理为突破口,试点将城管职能下沉到街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城管力量下沉街道,让街道有人干事。黄石港区以街道为载体,将区城管局全部力量下沉到其下四个街道,组建四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每队28人,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新聘3-9人,执法力量达130人,成为街道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同时将下沉执法队员融入街道干部管理体系,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城管职能下放街道,让街道有权干事。确立了街道对辖区城市管理负主体责任,赋予街道城市管理执法权,使街道城市管理责任与权力相匹配,较好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难解决的城市管理难题。三是城管重心下移街道,让街道有底气干事。街道对职责范围内的城管问题,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直接处置;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超出街道城管职能的重难点问题,由街道“吹哨”,协调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行动,让街道可以放手大胆进行城市管理。

二 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黄石市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相关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是对标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和基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权责不对称。一是权责不清。改革过程中,存在市、区、街三级权责清单不明,职责交叉重叠,事项责任不清;街道无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过程中执法权不明确、执法依据缺乏等问题,导致街道无从下手,最终变为区级和街道“唱独角戏”。二是责重权小。随着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一些部门将工作职能和任务延伸到街道,在职能转换中,工作任务下放,但没有将相应权力下沉、力量下移、资源下放;虽然有些部门把执法权下放了,但真正可用的城市管理、治安、市场、环保、交通、消防等直接执法权没有下放,导致街道“看得见、管不了”。三是保障不足。街道重新设立后,财政体制上仍然是“零余额财政”,街道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站、街道文化站、计生工作等无经费来源。

(二)能力不匹配。一方面,人员配备不足。据统计,改革前19个街道共核定行政编328个、事业编249个,平均每个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数不到30人,力量严重不足。有些街道因人手不足只能打社区的“算盘”,从所辖社区抽调社区干部。另一方面,工作能力不足。一些下放职能专业性强、要求高,街道承接能力和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跟不上,导致街道“接不住”。尽管市、区两级部门招聘了一批协管员、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但由于专业能力不足,无执法资格,执法时需要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执法效率无法得到保证,难以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三)机制不健全。一是信息整合机制不系统。近年来,市直各部门虽然建设了政务服务、数字城管、社会救助等多个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但各部门信息单独采集、分散作战,各类信息化系统网络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程度较低,不同系统中居民基础信息无法跨页面、跨系统传输,信息重复查询、重复录入、无法提取的現象较严重,造成信息“孤岛”。二是信息处置不及时。目前,全市民意诉求主要通过“12345”公共服务热线、阳光信访等传统渠道收集和办理,未实现统一调度、统一分派、及时处理,市级“接单、派单、晒单”的高效呼应、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三是考核管理不严格。各类民意通道有时存在“呼而不应”“急呼慢应”,一些承办单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民生诉求事项响应慢、办理不及时,对于各单位办理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约束和考核机制,考核评价“硬指标”成为了“软约束”。

三 对策建议

为加快推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建立,切实提高街道统筹解决区域问题的能力,需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以大数据信息化为支撑,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机制、细化流程、完善制度,推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

(一)完善深层次的街道职责体系。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街道职责体系建设,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一是强化街道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政治引领、组织动员和统筹协调等方面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提供政治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二是完善街道职责清单。以省委编办首批下放街道通用权责清单为基础,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职责,制定完善街道职责清单,明确界定市、区两级部门和街道职责边界,明确事项责任主体和具体归属。三是落实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建议由市委编办牵头,联合民政、司法、人社、住建等部门落实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把职责准入关,对要求下放的职责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综合审定下放的工作职责名称、法定依据、权责内容和职责边界,以及下放后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确保部门职责“下得去”、街道“接得住”,进而形成完整的职责下放流程和权责处置体系。

(二)构建高标准的指挥调度体系。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高效、务实、有序的协同机制和指挥调度体系。一是推动职能部门力量向街道下沉。按照“区属、街管、街用、街考”原则,采用常驻制与席位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力量向街道下沉,明確“吹哨”响应部门;按照管理资源整合、服务效能最大化要求,由街道统筹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议事协商机制,落实分析研判、审批处置、考核评价的标准流程,协同解决辖区内各项重难点问题。二是搭建信息化综合指挥平台。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多网合一”工作,充分整合现有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资源,以“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为基础,将“雪亮工程”、数字城管、阳光信访、黄石110、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优化整合,逐步实现“多网合一”,打造“市-区-街-社区”四级响应的综合服务指挥平台。三是实行高效率平台运行模式。平台设计上区分“前台”和“后台”,即“客户端”和“管理端”,“客户端”提供市民群众下载使用,“管理端”方便平台日常管理。平台实行分级管理,结合职能部门、城区政府、街道和社区的职责定位,合理下放管理权限。依托平台实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功能链,构建“发现、处理、督办、反馈、评价”网上平台闭环,确保处置过程上下联动、处置数据上下互通、指挥调度上下协同。

(三)建立全方位的协同响应机制。发挥已覆盖社区网格“哨所”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街道统筹指挥、解决问题能力。着力健全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问题收集机制。规范整合已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微信、微博、app等公众举报反馈功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形成更广泛、更便捷的发现和反馈问题的途径。二是建立街道“吹哨”启动机制。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进行任务自动匹配,当遇到难点热点和阶段性突出问题时,由街道党工委分析研判后,通过“12345”平台终端启动“吹哨”机制。吹哨范围重点围绕“普通问题、重点工作、综合执法、应急处置”四个类别进行处置。三是建立分层分级响应处置机制。实行问题诉求ABCD四级分级处置(见图表二),分别由社区、街道、区、市协调解决。建立社区呼叫街道、街道呼叫区级部门、街道直接呼叫市级部门的分级呼应工作机制。

(四)完善多维度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各环节、各部门的重要标准。通过考核指挥棒,科学引导各部门精力和资源配置。一是严格考核考评。对街道启动“吹哨”的事件,实行“吹哨全留痕、一哨一考核”。街道对区、市两级部门按照响应度、办结度、满意度进行量化评价,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职能目标考核。区、市两级部门对街道“吹哨”呼叫机制、呼叫次数、呼叫质效等进行评价,纳入区、市对街道年终一次性综合考评,最终形成“双向互评”机制,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二是引入社会评价。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吹哨”事件处置完成后,街道需将处置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平台对公众进行反馈,重大事件处置结果还应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通报结果。通过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回访调查,将对了结事项公众满意度折算分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结果与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三是加强督办问责。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大对推诿事项、疑难事项、争议事项的发现力度,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对于职能部门在工作中不到位、慢到位或到位不作为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工作约谈;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处理。

(调研组组长: 柯补甲,成员:谢平、杨帅、方统江、李欢、徐鑫、夏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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