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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下中国家庭关系的变化

2020-01-07闫敏张同全田一丹

人口与经济 2020年6期

闫敏 张同全 田一丹

摘要:基于105个中国二孩家庭的案例数据,探索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家庭关系的变化,分析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角色认同对家庭关系变化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随着二孩的到来,家庭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平等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夫妻关系趋向平等,情感满足更加平衡;亲子关系转向分享,彼此间依赖性减弱;子女间关系初始构建亲密度偏低。模糊集定性分析(fsQCA)结果验证了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影响因素理论框架的适用性。研究结果表明,应该通过设计与家庭关系变化相契合、与家庭需求相配套的家庭支持政策,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家庭内部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生育新政的落地,实现人口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全面两孩政策;家庭关系变化;模糊集定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20)06-0048-13

一、引言

党的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正式由“独生子女时代”进入到“后独生子女时代”。然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至今尚未扭转低迷的生育趋势,2018年新生人口数量呈现断崖式下跌,生育新政如何有效落地逐渐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话题。

当前,全面两孩政策启动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和人口结构变动是二孩研究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这些宏观效应的产生皆以微观层次的家庭系统产生的生育行为为前提,而且,全球生育趋势显示家庭关系的变化先于生育水平的改变,但是受两孩政策直接影响的家庭,尤其是家庭关系在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的适应与变动,尚未得到理论和学界的充分关注。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原有稳定的三口之家模式被打破,家庭规模、家庭结构以及家庭成员的角色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子女扩容及其所带来的各种生活问题迫使家庭关系将会变得更为复杂和多元。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以家庭为焦点,探索全面两孩政策影响下的家庭关系变化,揭示影响变化的核心因素,厘清家庭关系变化后二孩家庭的基本需求,才能更准确地完善家庭支持政策体系,实现人口的均衡发展。这是一条保障生育新政落地的有效途径。

鉴于此,本文基于家庭系统理论,从微观层次家庭内部出发,在整体视角下理解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效应。首先需要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探索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二孩家庭在家庭关系方面表现出了哪些最直接的變化?(2)家庭内部软环境中哪些因素影响了二孩家庭中家庭关系的变化?(3)这些变化的具体解释路径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得到回答后,本文又从构建有利于促进二孩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家庭关系一直以来都是西方家庭社会学领域的研究焦点。它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是家庭人际关系的简称,反映了一个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人际互动与联系。现代家庭理论将家庭关系界定为家庭成员出于互惠和互助需求获取传统资源的行为。具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于家庭关系概念的界定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1)在法律上,家庭关系是指在姻缘、血缘或法律基础上所形成的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2)在精神上,是指家庭成员从家庭中长期积累的、从感情层面升华出的精神状态和情感意识倾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潜在情感支持。(3)在道义上,是指在儒家家庭伦理约束下形成的亲属关系,包括“以严正慈、以慈辅严”的亲子关系,“同甘共苦、相敬如宾”的夫妻关系以及“兄仁弟悌、兄友弟恭”的手足关系。基于已有文献,结合中国家庭关系的现实特征,本文将家庭关系界定为在法律伦理道德约束下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互动与互助支持关系。

关于家庭关系构成的研究,现有国外学者认为,父母与子女关系、丈夫与妻子关系、家庭与亲属群体关系以及家庭与社区关系是家庭关系的直接表现。国内家庭关系的研究体系更多地集中于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手足关系以及代际关系。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家庭生育子女数量显著变化,家庭成员增多,家庭关系变得更为复杂。这种复杂性一方面体现在父母与两个孩子构成亲子关系:另一方面表现在孩子既要面对各自与父母形成的亲子关系,还要面对孩子之间的兄弟姐妹关系。此外,二孩的到来也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基于研究内容,对全面两孩政策影响下核心家庭的家庭关系展开研究,重点关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以及子女之间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主要基于家庭边界,从家庭外部和家庭内部两个方面分析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因素。家庭外部主要是政治、经济、技术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信息和通信技术改变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结构,信息的广泛性和可得性强化了核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工作压力通过就业人员的情绪、思想和应对行为影响家庭互动,这些经历又会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影响家庭关系的变化。现阶段,中国农村家庭的家庭关系并不符合家庭现代化理论所认为的工业化进程导致了家庭关系离散化的现象,而是呈现出紧密化特征。而且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结构中,伴随着个性化进程并在孝道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流变的家庭代际关系。家庭内部因素又分为家庭硬环境和软环境。家庭硬环境一般指家庭物质条件环境,比如家庭资源、家庭经济情况、父母职业状况、父母文化水平等。家庭软环境主要指由家庭成员共同形成的一个家庭的精神文化、道德氛围、生活习惯、养育方式等。家庭道德氛围在塑造家庭成员生活方式,以及构建良好的家庭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家庭文化的影响,由于家庭成员以不同的速度进行文化适应,导致文化适应差距,从而对家庭适应产生负面影响,家庭成员的认同文化适应差异显著预测了家庭关系的变化。家庭功能反映了家庭系统的运行状况,在功能失调的成员互动中,个体间缺乏有效沟通,彼此难以理解和接纳,制约了亲密关系的形成和表现。此外,母亲、父亲以及兄弟姐妹对父母差别待遇的认知也会影响家庭关系的质量。国内学者中,刘婷婷指出,二孩出生后家庭结构的重组、父母及一孩的身份角色变化打破了原有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的平衡,导致了家庭关系格局的复杂化。新的团结和忠诚规则取代血缘和亲情等传统的归属原则成为家庭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核心家庭的异化改变了家庭功能,弱化的家庭情感功能阻碍了家庭关系的良好发展。此外,伴随着“二孩”一起进入家庭的是扩大化的家庭规模和复杂化的家庭结构,这些变化又进一步影响到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例如:婚姻关系趋向平等化,情感支持逐渐成为婚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在亲子关系中,传统的经济供养模式并没有消失,反而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较早地建立起家庭关系的研究体系,但早期研究更多地集中于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家庭结构、家庭功能等方面,人口政策对家庭关系的影响尚未成为研究的重点。因此,从家庭内部出发理解人口政策的效应和启示,是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有待挖掘的一个研究视角。同时,通过对二孩家庭的现实观察发现,与家庭系统中的其他构成相比,家庭关系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影响更大,这进一步表明对家庭关系影响因素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少数学者已从理论层面探讨了全面两孩政策推行所带来的一系列家庭关系的变化,但以强调单个变量影响作用的简单定性描述居多,缺乏对两孩政策如何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系统思考,忽略了社会现象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多重并发条件的可能性,导致基于这些研究所提出的建议和措施无法得到进一步的验证。此外,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带来家庭关系变化的众多影响因素中,不同的因素组合方式可能具有不同的效果。作为对“因果机制”和“影响因素组合”独特甄别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鉴于其在解决复杂前因问题上的显著优势,近年来,受到管理学者的广泛关注,成为管理学领域解决复杂性因果关系的重要工具。因此,本文运用fsQCA方法,基于家庭系统理论,在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深入研究家庭内部软环境因素对家庭关系变化的联合效应以及不同因素组合的差别效应。选择我国不同地域的105个二孩家庭为研究对象,识别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关键因素,提炼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因素组合方式,分析其影响路径,为人口新政的推行与高效落地提供实证依据。

三、研究设计

1.理论框架

美国社会学家波沙特(Poussart)的家庭关系互动律公式表明一个家庭中家庭关系的数量随着家庭成员数目的增加呈几何率增加。全面两孩政策对家庭关系产生影响的直接效应表现为原有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由于二孩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家庭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间接效应如文献分析所述,全面两孩政策的推行带来了一系列家庭领域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家庭结构复杂化、家庭功能情感化以及家庭成员角色的再社会化,这些变化又进一步引致家庭关系的改变。此外,课题组前期针对二孩家庭关系展开的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子女数量的增加冲击着原有的家庭关系,具体表现为:(1)多数二孩家庭的夫妻关系趋向平等,情感满足更加平衡,部分二孩家庭中夫妻关系的稳定性有所动摇。多孩的抚育责任驱动男性参与子女的养育,分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夫妻关系更为平等。孩子作为维系感情的纽带,亲子关系的增加弥补了夫妻关系中所缺失的情感,夫妻情感满足更加平衡。但是,部分二孩家庭中也存在着不利于夫妻关系稳定的风险,由于多子女的养育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夫妻单独相处的机会减少,导致负面情绪出现的可能性上升,加之不断增加的经济压力,一起动摇着夫妻关系的稳定性。(2)二孩的到来弥补了夫妻间一孩之外的情感空缺,但亲子关系由独享转向分享,关系被稀释,彼此间的依赖性有所减弱。(3)子女间关系亲密度偏低。一方面,一孩需要时间接受和适应新的家庭角色;另一方面,父母在与两个孩子的相处过程中不自觉地表现出不公平对待,影响了子女间亲密关系的形成。结合中国家庭二孩生育的现状,本研究从家庭视角出发,基于家庭三角形理论、家庭系统理论、角色认同理论以及资源稀释等理论,构建了一个包括3个条件变量和1个结果变量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2.研究方法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是一种基于集合理论和布尔运算,以案例研究为导向进行构型分析的研究方法。这一方法致力于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从集合理论视角揭示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基于小样本数据(10-60个样本量),采用布尔运算探寻前因条件如何解释结果变量的逻辑过程,建构前因变量的组合路径。本研究采用fsQCA方法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探索影响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家庭关系的相关因素,需要系统分析具有代表性的二孩家庭案例。实证研究中,单一案例的选择偏失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而现实条件下多案例大样本数据的获取比较难以实现,fsQCA作为一种兼具定性整体分析与定量大样本分析优势的混合方法,擅长小、中、大样本的跨案例比较分析。

(2)fsQCA执行前首先对全部研究变量进行数据校准,之后再逐一分析各结果变量单个前因变量以及多个前因变量组合的必要性与充分性,数据校准使得家庭关系变化影响因素的分析更加有效,进一步保证了所得结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全面两孩政策推行所带来的家庭关系的变化属于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一变化路径是多重条件并发的结果,是多个前因间复杂互动关系的体现,相比于探索单因素“净效应”的传统定量回归分析,fsQCA从整体视角出发,关注多个不同前因条件如何以组合的形式诱致结果的产生,这一方法可以更好地解释社会现象的相互依赖性和因果复杂性。

fsQCA的核心思想是按照一定的理论、实践知识选择适合研究对象的校准标准,将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校准为案例的集合隶属,然后分析条件变量(条件组合)对于结果变量的充分必要性,以揭示复杂的因果关系。具體的操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样本。(2)通过归纳法或演绎法设定前因条件,构建理论模型。(3)条件和结果变量确定后,以单个案例样本为单位进行数据收集,选择校准标准,对变量数据实施校准,构建真值表,进行数据处理。(4)结果分析,将上一步构建的真值表放在fsQCA软件中进行模糊集分析,首先检验单个前因变量的必要性,然后将多个前因变量组合起来进行构型分析,之后求解模型的一致性和覆盖度,用一致性判断前因组合是否构成被解释变量的必要或充分条件:用覆盖度说明通过一致性检验的前因组合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结果变量。

3.案例选择

研究数据来源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与家庭支持政策研究”课题组2018-2019年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二孩生育家庭的调查数据。为了保证调查样本在地域上的覆盖性,课题组以行政区域为抽样单位,采用分层、分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等方法选择样本案例,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西南、东北地区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共筛选出3000个二孩家庭有效案例作为课题初始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本研究案例的典型性以及研究效度的需要,基于以下原则筛选和确定适用于本研究的典型案例库:选择全面两孩政策推行(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城市家庭为研究案例;家庭年收入控制在10万-30万;选择核心家庭,家庭成员包含夫妻、一孩、二孩的四口之家;夫妻平均年龄在30-45岁;所选案例在地域上呈现多元化特征。根据上述原则严格筛选初始样本后,最终获得了105个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案例作为本研究的案例库,案例数据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4.变量设定与测量

家庭关系变化是本研究的结果变量,鉴于文献中尚不存在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的测量方法和评估体系,本文通过实地访谈,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梳理两孩政策推行后,二孩家庭中家庭关系变化的关键表现,以二孩核心家庭中家庭关系的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家庭关系的差异化特征,从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进行变量测量。基于深入访谈以及现有文献,编制了家庭关系变化量表,量表采用Likert 5点计分,“1”表示非常不同意、“5”表示非常同意。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53,大于0.800的判别标準。该量表共29个题项,其中,夫妻关系11题;亲子关系10题;子女之间的关系8题。此外,根据研究的理论框架,基于家庭关系变化这一结果变量进一步确定了引起家庭关系变化的三个条件变量。(1)复杂型家庭结构。家庭结构是指家庭中成员的构成,成员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状态,以及这一状态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根据家庭三角形理论,丈夫、妻子、子女为家庭三要素,家庭生活中当每个人摆正自己的位置,协调好相互间的关系,就会形成一个稳定、和睦、完美的家庭。全面两孩政策后,“子女扩容”导致家庭结构多元而复杂,形成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子女间关系并存的三核格局,家庭结构的重组冲击着原有的平衡,家庭气氛变得敏感与紧张。这种情况下,家庭生活的维系就需要更多的协调工作,而正确处理好夫妻、亲子、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和谐的关键。此外,文献研究表明人口政策因素是家庭结构变化的主导因素,而家庭结构的改变势必会促使家庭关系发生改变。因此,本研究将家庭结构作为一个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的条件变量,重点剖析家庭成员数量变化对家庭关系变化的影响。通过梳理访谈资料,编制了复杂型家庭结构量表,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23,包括9条测量题项,分别从家庭人员数量增加、家庭结构转变、家庭结构变化影响因素三个方面展开测量。(2)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基于家庭系统理论,家庭各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并保持平衡,良好的家庭支持是家庭和谐、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后,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家庭的一系列社会功能越来越向情感支持型转变,家庭逐渐变成了情感的后盾,丈夫以及来自家庭的支持成为女性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家庭的情感支持也对孩子的发展以及手足间亲密关系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将家庭功能作为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的第二个影响因素。基于深度访谈和已有的文献资料,编制了包括9条测量题项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量表,量表采用Likert 5点计分,分别从家庭功能的转变、家庭功能的特征、家庭功能变化的影响因素、家庭功能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量,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33。(3)家庭成员的角色认同。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在家庭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家庭成员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家庭角色又面临着不同的角色期待。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由于家庭中新成员的加入,每个家庭成员必须重新调整原有的角色,定位新角色,以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具体而言,夫妻双方要面对双子女的养育,形成了与两个孩子的双向角色关系;一孩要承担起照顾弟弟或妹妹的责任。家庭成员只有对新角色达成一致认同,才能在成员间形成良好的家庭关系。因此,本研究将第三个条件变量界定为家庭成员的角色认同,分别从角色定位、角色期待、角色转换、角色支持四个方面展开测量,形成了包含10条测量题项的家庭成员角色认同量表,全面反映二孩到来后家庭成员对新角色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量表采用Likert 5点计分,Cronbach's α系数为0.856。

四、数据分析

1.数据校准

鉴于fsQCA分析的是集合而非变量,为了保证原始测量可以被解释,且具有一定的集合意义,在进行数据分析前,需要对变量数据进行校准,以将其转换为集合概念。校准不仅区分了不同案例间的类别差异,又进一步明确了程度差异,有助于清楚地评估每一个案例在集合中的隶属程度。本文研究变量的原始数据全部采用Likert 5点量表获得,每个问题的答案都用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不确定”、4“同意”、5“非常同意”来评分。数据校准时首先把选择“非常不同意”的家庭编码为某集合完全不隶属,选择“非常同意”的家庭编码为某集合完全隶属,选择“不确定”的家庭编码为某集合交叉点。然后按照拉金(Ragin)的直接校准法,按其规定的5%(完全不隶属)、95%(完全隶属)以及50%(交叉点)的门槛值,运用fsQCA 3.0软件将原始分数转换为模糊集隶属函数,分别进行数据校准。本文各研究变量原始数据的校准结果如表1所示。

2.构建真值表

本文采用拉金的建议,将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8,频率阈值设定为1,精简后的真值表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发现,本研究所提的每个条件组合均通过了初始检验,其中,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与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两个前因条件的组合案例数目最多,达到30起;复杂型家庭结构与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的条件组合有22起案例符合要求;复杂型家庭结构与家庭成员角色认同的组合案例数为21,这就表明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与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的角色认同密切相关。

3.单个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

原始变量数据校准后条件变量组合分析前首先进行单个条件的必要性分析,即评估单个条件是不是构成家庭关系变化的必要条件。fsQCA分析中必要条件检验是由已有给定结果的案例分享前因条件的一致性程度决定的,当一致性分值高于可接受的经验标准0.9时,就认为该条件是可以解释结果的必要条件。本文的必要性分析结果(见表3)显示:3个条件变量的一致性得分均不高于0.9,“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和“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两个变量的得分虽达到充分条件检验0.80的临界标准,但只能作为充分条件。本文的3个自变量,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中不存在家庭关系变化的必要条件,这就表明单一前因变量对结果发生的独立解释能力较为薄弱,还需要进一步对这些前因变量进行构型分析,以获得影响全面两孩政策下家庭关系变化的多种条件变量组合。

4.条件组合分析

将构建好的真值表导人fsQCA软件中,选择Standard Analyses依次得到三个解:复杂解、简约解和中间解,其中,复杂解不包含反事实案例;简约解包含所有会产生逻辑更简洁解的反事实案例;中间解只包含简单的反事实案例,案例数量介于复杂解和简约解之间。鉴于复杂解中包含数量最多的条件组合,过于复杂,而简约解又过于简单不能展开对结果的深入解释,因此,本文将选择中间解进行研究,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三种条件组合类型的一致性均大于0.8的阈值,表明原因条件的三种组合均构成了引起家庭關系变化的充分条件。全部条件组合构成的总体一致性和总体覆盖度分别为0.754927和0.872948,表明所有条件组合能够解释大约87%的案例,对于结果变量家庭关系变化的产生具有较高的解释力度。

具体的条件组合路径分别如下。

路径一: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家庭成员角色认同。这一路径的分析结果表明集合中约21%的案例,家庭关系变化是由且仅由这条组合路径来解释的,这说明复杂型家庭结构与家庭成员角色认同的组合对家庭关系变化具有显著的影响。具体来看,“家庭结构复杂化、家庭成员对新角色达成认同”的家庭相对于“仅有复杂型的家庭结构”、“仅有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以及“家庭结构简单化、家庭成员排斥新角色”的家庭,家庭关系表现得更加轻松和谐。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发生着一系列的转变:一方面,二孩到来的直接效应表现为城市中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传统的“三口之家”模式逐渐转变为“四口之家”,家庭规模扩大化。另一方面,二孩到来的滞后效应表现为父母在年老之后独居的可能性大大减少,而与其中某个孩子共同生活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两方原因导致了二孩家庭的家庭结构朝着多样化、复杂化转变。复杂的家庭结构,进一步引致了更为复杂的家庭关系,原本只有夫妻关系和一孩亲子关系的核心家庭增加了新的手足关系以及父母与二孩之间的亲子关系。对于父母和一孩而言,复杂化的亲子关系和新出现的手足关系带来了夫妻养育投入、一孩心理认知等各种变化,这些变化引发了各种压力、冲突以及家庭危机,导致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及手足关系在内的家庭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紧张化特征。此外,一个家庭中二孩的到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原有角色,父母由一个孩子的家长转为要担起两个孩子培育的重任,父亲的家庭角色回归,父亲承担起照顾孩子的重任,家庭权力结构改变;享受独宠的大孩在二孩到来后也要学习面对“被稀释”的亲子关系,学会理解和适应亲子关系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还要承担起照顾弟弟或妹妹的责任。二孩到来后,当家庭成员普遍接受并认同新角色时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由于家庭结构复杂化造成的家庭危机,成员心理压力和威胁,家庭关系进而变得轻松和谐。家庭结构复杂化和家庭成员角色转变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家庭变迁的外在表现,这些家庭组成中的外在表现进一步引致家庭变迁的内在表现——家庭关系变化。由此看来,这一路径符合逻辑推理和现实。

路径二: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家庭成员角色认同。路径二的结果显示,集合中约21%案例的家庭关系变化只能由这一路径来解释,这说明复杂型家庭结构与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的组合是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家庭结构复杂化同时家庭功能情感化”的家庭比只存在单一条件的家庭以及“家庭结构简单化、家庭功能自动化”的家庭,家庭关系更加轻松随意并令人满意,成员表现出更强的家庭幸福感。家庭功能作为家庭背景中的重要变量,反映了家庭为其成员提供的满足成员生理、社会及心理需求的能力。中国家庭普遍只发挥着经济功能、生育功能以及抚养与赡养功能等最基本的自动化家庭功能,而对于情感交流功能等社会化功能普遍缺失。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家庭结构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极端核心化,绝大多数的二孩家庭是由一对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模式,家庭结构更加稳固。根据结构一功能主义观点,家庭结构影响着家庭功能的发挥。二孩到来后,家庭结构已发生质的变化,因此,传统集中于提供物质保障的基本家庭功能已不能满足新时代二孩生育家庭的需求。情感交流与支持作为核心家庭中成员最渴望的心理需求,缓解了由于复杂型家庭结构引致的家庭关系的紧张与矛盾,逐渐成为良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以及子女间关系的重要保障,也是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形成以及意愿转化为行为的关键影响因素。由此可见,通过检验的复杂型家庭结构与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这一组合路径也是符合客观事实和理论推理的。

路径三:~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家庭成员角色认同,路径三的条件组合比上述两条路径有着更强的解释力,结果显示约有29%的案例由且仅能通过这一路径来解释,这说明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与家庭成员角色认同的组合对家庭关系变化具有显著影响。具体看来,家庭具有情感支持功能且家庭成员普遍对新角色比较认同时相比那些只在发挥着基本的家庭功能,或/且家庭成员排斥新角色的家庭,家庭成员间更加相亲相爱,家庭关系更为亲密。分析结果表明,父母对新角色的认同以及夫妻间情感交流的增加促使丈夫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夫妻之间冲突减少,夫妻关系变得更加的亲密愉悦;父母通过与孩子间的良好沟通,能够及时满足孩子的需求,亲子关系呈现出平等化、智慧化特征;父母与一孩、一孩与二孩之间的情感交流有助于一孩对自我新的哥哥/姐姐身份的认同,也有助于培养一孩的安全感和责任感,手足关系变得更加地亲密和睦。在现实生活中,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对于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二孩滞后效应的家庭结构复杂化转变,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和家庭成员的角色认同伴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以及家庭中二孩的到来,两个条件引致的家庭关系变化是即时性的,在家庭关系变化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立竿见影的,由此,这一路径也是经得起检验和符合现实的。

5.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上述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采用菲斯(Fiss)研究中稳健性检验的方法,将变量测量量表刻度的隶属度临界值增加或减少15%,变成20%(完全不隶属)、80%(完全隶属)后,进行原始条件组合的二次检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5)与前面所得的研究结论没有实质性差异,已经通过检验的有效组合路径不变,表明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可靠的。

五、结论与建议

影响家庭关系变化的因素可能有多种,本文基于家庭系统理论,从家庭视角出发,以我国21个省级行政区域为样本来源,收集筛选获得有效案例样本105个,采用fsQCA方法检验了全面两孩政策下,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三个原因条件变量及其组合对家庭关系变化的影响,得到如下结论。

一是分析了全面两孩政策的家庭效应。一方面,政策实施后由于新成员的加入带来了家庭关系的变化,二孩家庭的家庭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和平等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夫妻关系趋向平等,情感满足更加平衡,也存在部分家庭由于随二孩而来的时间与经济压力导致夫妻关系的稳定性有所动摇;亲子关系转向分享,彼此间依赖性减弱;子女间关系初始构建亲密度偏低。另一方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促使中国城市普通家庭不再被动接受“强制性、简单化”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家庭结构呈现出复杂化特征;家庭功能不再过分强调对家庭成员物质需求满足的基本的自动化功能而越来越注重情感型功能:家庭成员需要放弃原有角色,学习和适应新的角色。

二是验证了复杂型家庭结构、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角色认同三个前因条件分别对家庭关系的变化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其中,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与家庭成员角色认同变量是家庭关系变化的充分条件,这一结果符合逻辑推理和现实。

三是得到了全面两孩政策下引发家庭关系变化的三条解释路径。二孩家庭发挥着情感支持功能并且家庭成员对新角色达成普遍认同时,对家庭关系的变化具有很高的解释力;复杂型家庭结构和情感支持型家庭功能的条件组合、复杂型家庭结构和家庭成员角色认同的条件组合在对家庭关系变化的解释力度上低于第一条路径,但依然是两条有效的解释路径。

研究结论表明,全面两孩政策的有效落地需要良好的家庭关系作为支撑,因此,我国亟须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家庭支持系统来满足二孩家庭现实和潜在的需求,从而缓解二孩生育压力,提升生育意愿。对此,本文将从以下方面给出具体的政策建议:第一,政府、社会及家庭应当重视家庭情感功能发挥的重要作用,逐步将情感支持纳入家庭支持系统,满足每个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同时,应关注二孩到来后对夫妻之间以及父母与一孩之间感情产生的负面影响,增加对夫妻和一孩的心理咨询服务投入。第二,政府和社会在构建家庭支持体系过程中,应该强化全方位家庭服务支持。比如,加强亲职教育,引导父母“多子女角色”认知的合理构建,获得多子女家庭的教养方式;推进同胞教育,帮助一孩形成“同胞角色”和“长子女角色”的正确认知,构建和谐亲密的同胞关系。以此来帮助父母和一孩积极应对由于二孩出生而产生的一系列现实问题。第三,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缓解生育新政实施后由于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改变而产生的负面效应,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營造有利于二孩生养的社会环境,完善与生育需求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二孩家庭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刘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