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最高领导人的称谓
2020-01-07彭厚文
彭厚文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经历了四位最高领导人——瞿秋白、向忠发、博古、张闻天,他们的称谓比较复杂。首先,正式的称谓都不叫总书记,就连中共六大产生的最高领导人向忠发也是如此。其次,当时在实际工作中,向忠发、博古、张闻天,都曾被称为总书记,这是一种习惯叫法,与中共第一位最高领导人陈独秀的正式称谓是总书记有关,与苏共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是总书记应该也有关系。再次,第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谓,但只有向忠发正式担任过这一职务。为了说明上述情况,下面对瞿、向、博、张四位最高领导人的称谓逐一进行考察。
瞿秋白的称谓
瞿秋白是在大革命失败后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临时中央政治局,瞿秋白被推选成为主持临时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总负责人。8月9日,瞿秋白主持召开临时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是当时瞿秋白所担任职务的正式称谓。不仅在名义上,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瞿秋白都没有被称为总书记。
作为最高领导人,瞿秋白为什么没有被称为总书记?这应该与瞿秋白担任最高领导人的“临时性”和“过渡性”有关。八七会议不是一次中央全会,它选举产生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是一个临时性和过渡性的中央领导机构。临时中央政治局除了负有领导全党开创中国革命新局面的重任,还有一项重要使命,就是准备召开六大,选举正式的中央领导机构和领导人。李维汉回忆说:“在八七会议时,临时中央政治局已规定在六个月内召开六大。”1927年11月,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第六次全党代表大会之决议》,决定“第六次全党代表大会于1928年3月初至3月半之间召集”。虽然后来六大延至1928年6月才召开,但临时中央政治局存在的时间也不到一年。它虽然在大革命失败的危急关头承担起了领导全党工作的重任,对于开创中国革命新局面作出了贡献,但也犯下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给党的工作造成了损失。对此,主持临时中央政治局工作的瞿秋白是负有责任的。这些情况使得瞿秋白担任最高领导人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六大召开后,随着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新的最高领导人的产生,瞿秋白作为最高领导人的使命也告结束。在历任中共最高领导人中,瞿秋白的任职时间是最短的。“临时性”和“过渡性”,使得瞿秋白还没有来得及获得总书记的名义就下台了。
向忠发的称谓
向忠发是1928年7月召开的第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产生的中共最高领导人。虽然他后来因失节叛变而臭名昭著,但为尊重历史,对他的称谓仍有考证的必要。現在的党史论著中,一般都把他称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当时的实际工作中,中共党内乃至共产国际对他也是以总书记相称。如1930年6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李立三主持下,通过了“左”倾盲动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决议案后,共产国际远东局提出批评:“周恩来、瞿秋白正在莫斯科和国际执委会讨论中国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在病中,仅仅根据一个工作人员的报告便作出决议,将来发生不同意见如何办?”共产国际远东局在这里所说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便是指向忠发,他和周恩来、瞿秋白当时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重要成员。193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在讨论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主席人选时,有人曾提议:主席由总书记向忠发担任,毛泽东、项英为副主席。可见,当时中共党内也是把向忠发称为总书记的。
然而,向忠发在中共六大后成为最高领导人时,他的正式称谓并不是总书记,而是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中共设立总书记的职位,是从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开始的。四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1927年4月底至5月初召开的中共五大,仍然设立了总书记的职位。这次大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及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四大和五大,陈独秀都被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由于陈独秀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的地位和非同一般的影响,自此总书记的称谓便同中共最高领导人画上了等号,成了中共最高领导人的代名词。但是,1928年6月至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并没有继续设立总书记的职位。六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只规定由中央委员会选出政治局和常务委员会,撤销了此前党章关于设立总书记的规定。第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向忠发担任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这是他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谓。但由于历史的惯性和陈独秀曾较长时期担任这一职务的影响,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人们在提到向忠发的职务时,一般仍以总书记相称。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把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与总书记画等号,认为前者相当于后者;一种则可能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六大不设立总书记职位,向忠发的正式称谓是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这种情况,想当然地以为中共六大后向忠发担任中央总书记。
中共六大以后,向忠发的正式称谓有没有从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改变为总书记呢?有一种看法认为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中央政治局主席改为总书记”,“向忠发仍任总书记”。但事实上,周恩来、任弼时、陈云、王明是参加过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领导人,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周恩来年谱(1898—1949)》《任弼时年谱》《陈云年谱》中,以及在郭德宏编的《王明年谱》中,在写到六届四中全会时,均无将“主席”改为“总书记”的记载。迄今所出版的重要党史著作和教材中,也均没有六届四中全会将“主席”改为“总书记”的记载。王健英著的《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1921—1949)》认为,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央政治局及常务委员会主席仍是向忠发”。李维汉是六届四中全会的亲历者,他在《六届四中全会前后》一文中说:“向忠发名义上虽然继续担任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但实际上由王明等人独揽中央领导大权。”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任弼时传》有两次提到向忠发被捕叛变,都没有称其为总书记,一次是将其称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一次是将其称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关于六届四中全会后向忠发的任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写道,六届四中全会后,“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政治局成员分工和中央常委人选等问题,决定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委员,常委会主席仍由向忠发担任”。上述材料都能够说明六届四中全会后向忠发的正式称谓没有由“主席”改为“总书记”。
因此,向忠发从1928年7月成为最高领导人,到1931年6月被捕叛变,他的正式称谓始终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但在当时的实际工作中,中共党内和共产国际习惯上将其称为总书记。这也不是从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才开始的,而是之前就已经这样称呼他了。
博古的称谓
博古是在向忠发被捕叛变后不久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1931年9月,为安全起见,当时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两个领导人王明和周恩来,一个将赴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一个将转移至中央苏区,共产国际远东局提议在上海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张闻天、康生、陈云、卢福坦、李竹声等人组成,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三人任常委,博古负总的责任。从这时起至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博古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长达三年多时间。
博古刚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时,他只是在临时中央政治局负总的责任,正式称谓不是总书记。1943年11月13日,博古在一次中央会议上说,临时中央政治局成立后“到酒店开会(王、周、卢、博四人)决定不设总书记。当时决定我为书记,我的实权是总书记,但是在中央会议并没有决定我是总书记”。
临时中央政治局成立时,博古的正式称谓不是总书记,这是学术界公认的。那么在此之后,博古的正式称谓有没有变为总书记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博古进入中央苏区后担任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其主要依据有两个:
一是张闻天在延安时期所写的《反省笔记》中的说法。1933年1月,临时中央政治局进入中央苏区,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在合并的会议上,多数与会人员推举博古为总书记。
二是1934年5月1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少年先锋队中央总队部总队长张爱萍、党代表周恩来发布了一份《少年先锋队中央总队部为目前形势告全体队员书》,其中提到博古时,将其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博古同志”。
其实,上述两个材料只能说明进入中央苏区后博古在实际工作中被称为总书记,这与将向忠发称为总书记一样,也是一种习惯性的称法。应该说,当时将博古称为总书记,是比较普遍的。彭德怀回忆说,遵义会议结束后,他听了传达,大意是:“改变了军委领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由毛主席担任领导;撤换了博古的总书记,中央总书记由洛甫(张闻天)担任;准备艰苦奋斗,在湘、贵、川边建立根据地,与二方面军取得联系。”这段回忆有些说法不太准确,但其中有一个事实应该是准确的,就是在遵义会议前,中共党内是将博古称为总书记的。
博古在实际工作中被称为总书记,与正式称谓是总书记,这两者不是一回事。正式稱谓是总书记,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作出正式决定。1933年1月,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的会议,不可能正式推举博古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因为从合法性上说,只有中央全会才有权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而当时的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成员,虽然包括了中共中央大多数重要的领导人在内,但显然它与中央全会还不能画等号,并不能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此外,六大通过的党章到这时尚未经过修改,而在这部党章上是没有设立总书记的规定的。迄今为止,只有张闻天的《反省笔记》提到这次会议推举博古为总书记,此外再无任何会议记录和权威著作有关于这次会议推举博古为总书记的记载。实际情形应该是,在这次会议上,大多数与会人员继续推举博古担负总的责任。关于这一点,从1945年5月3日博古在七大上的发言可以看出来。他在谈到“负总责”的情况时说:“在上海中央破坏以后,由老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指定我做临时中央负责人。在指定我做这个工作的时期,我并没有感到不能担任领导整个党这样的事情。……在临时中央到了苏区以后,这个时候我只是在形式上推一推,‘请别的同志担负吧!别的同志说,‘还是你来吧,我说‘好,就是我。所以这个时期,我是中央的总负责人。”显然,当时的情形主要是讨论是不是还由博古负总责。因为负总责实际上相当于中共中央总书记,用博古的话说是“我的实权是总书记”,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不加区别,把两者混为一谈。张闻天认为博古是被推举为总书记的,中共党内也把博古称为总书记,这是可以理解的。
博古在中共中央“负总责”时期,1934年1月召开了六届五中全会。这次会议有没有选举博古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直接材料能够说明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了博古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作为中央全会,六届五中全会是有权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但可能是由于党章的规定,也可能还有其他一些目前还无法得知的原因,六届五中全会并没有正式给予博古总书记的名义,此后博古仍然是“负总责”。
张闻天的称谓
博古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时期,张闻天即是核心领导成员。1931年9月,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成立时,他是三个常委之一。此后,他实际上成为地位仅次于博古的中共中央第二号领导人。在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上,他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批判了博古、李德在军事指挥上所犯的错误,对于结束“左”倾教条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遵义会议后,政治局常委进行分工时,张闻天代替博古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
张闻天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他的正式称谓是什么?一般的党史论著和教材都表述为“负总责”或“负总的责任”。这种表述来源于陈云在1935年二三月间写的《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除1935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外,这是当时留下的关于遵义会议的第二份文字材料,从其内容看,实际上是一份补记的关于遵义会议的会议记录。陈云当时的身份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组织部部长,这份文字材料可以视为代表组织立场,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它对于遵义会议上中共中央的人事变动以及其后张闻天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情况,有很清楚明确的说明。其中说:“扩大会最后作了下列的决定:(一)毛泽东同志选为常委。(二)指定洛甫同志起草决议……(三)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四)取消三人团,仍由最高首长朱周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同志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扩大会完毕后中常委即分工,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在由遵义出发到威信的行军中,常委分工上,决定以洛甫同志代替博古同志负总的责任。”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在遵义会议作出的决定中,并没有关于张闻天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内容。张闻天是在其后的常委分工中,代替博古“负总的责任”。因为陈云写的这份《传达提纲》具有权威性,所以一般的党史论著或教材沿用了它的说法。
“负总的责任”,是不是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另一种说法?答案是否定的。1982年12月28日,陈云在给中共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关于遵义会议若干问题的书面答复中,明确指出:“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和博古虽然先后担任过党中央的负责人,但都没有总书记的称号。所以,张闻天接替博古的工作,也只能是接替他在中央負总的责任,而不会是接替他任总书记。”
张闻天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后,中共党内的确对他是以总书记相称,这有很多材料可以证明。外界也将他称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埃德加·斯诺在《红色中华散记》一书中,记叙他1936年访问陕北与张闻天的谈话内容时,这样介绍张闻天:“洛甫当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梁漱溟1938年第一次访问延安,曾与张闻天有过交谈,后来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这次交谈时,把张闻天称为“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总书记”。1938年3月26日,《救亡日报》发表了一篇采访张闻天的文章《张闻天论当前抗战诸问题》,文章的按语也将张闻天称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外界将张闻天称为总书记,原因当然在于中共党内对张闻天是以总书记相称,并将他以总书记的身份向外介绍。但是,将张闻天称为总书记,与将向忠发、博古称为总书记一样,也是一种习惯叫法,并不意味着张闻天实际上获得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名义。
对于这一点,张闻天自己写的两条文字材料可以作为佐证:
一是1936年6月16日,张闻天以中共中央书记处名义致电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通报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党和红军的全面情况。关于当时中央的组成,电报说:“现时中央集中的组织,政治局:洛甫、恩来、博古、泽东、邓发、凯丰、稼祥、仲丹(即林育英)、德怀;常委:洛甫(书记)、恩来、博古、泽东四人。”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张闻天当时的正式名义并不是总书记,否则不可能不在电报中反映出来。电报中所说的书记,可能也不是正式名义,只是反映出张闻天在常委中“负总的责任”这样一种分工。
二是1938年4月9日,张闻天致电王明、周恩来、博古、凯丰,对1938年3月26日《救亡日报》发表的《张闻天论当前抗战诸问题》作如下声明:“(甲)谈话未经本人允许,谈话记录未经本人看过,因此对发表的谈话本人不能负任何责任。(乙)中共中央有几个书记,向无所谓总书记。”电报中所说的“向无所谓总书记”值得注意,它说明中共中央不是在一段短时期,而是在一段很长时期都没设立总书记的职位了。既然“向无所谓总书记”,张闻天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实际上获得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名义。
有一种说法认为,张闻天之所以在上述电报中声明“向无所谓总书记”,是因为1937年12月中央书记处改组以后,决定不再设立总书记,在此之前是有总书记的。但实际上,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是否决定不再设立总书记,是存在疑问的,因为迄今并没有正式的文件或会议记录可以证明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国内学者撰写的几乎所有党史论著和教材上也看不到这样的说法。在日本人古屋奎二主持编写的《蒋介石秘录》中,虽然有这样的说法:在1937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为担任总书记的张闻天扣上托派帽子,将他降为书记”,但在该书中看不到这种说法有何依据。这种说法极有可能是根据上述张闻天1938年4月9日的声明推测出来的。此外,在1937年12月之后,中共党内对张闻天仍是以总书记相称。张闻天在1943年写的《反省笔记》中说:“我现在反省我在六中全会上没有坚持地推举毛泽东同志为中央总书记,是我的一个错误。”“六中全会期间我虽未把总书记一职让掉,但我的方针还是把工作逐渐转移,而不是把持不放。”可见,张闻天之所以说“向无所谓总书记”,是指中共中央在很长一段时期没有正式设立总书记的职位,而与所谓1937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不再设立总书记没有关系。
关于遵义会议后张闻天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谓,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中的表述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因而也是准确的。该书说:遵义会议后,“2月5日在川滇黔交界的一个鸡鸣三省的村子,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决定由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也就是说,作为遵义会议后的中共最高领导人,张闻天被称为总书记只是习惯叫法,而不是正式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