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消费、性别:时尚场域中的意识形态角力图谱
——以20世纪30年代“摩登女郎”为例的考察
2020-01-07姜云飞
姜云飞
所谓时尚,就是一定时间内的风尚。英文中的“fashion”一词源自拉丁文“facio or factio”,意思是“making or doing”(制造或人为的)。时尚最早代表了阶级地位和宫廷特权,但随着资本主义和消费社会的扩张,当代的时尚日趋大众化,泛指一种盛行一时的日常生活方式和社会行为,涉及诸如审美、衣装、饮食、行为、居住、价值观念、情感表达等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波德里亚则认为时尚是变幻的、循环的文化消费实践,是当代社会的一种表征,从性到媒介、从艺术到政治,无一不渗透着时尚的逻辑。①参见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把“时尚”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始自19世纪末。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认为,有闲阶级的炫耀性消费时尚,是建构社会身份和地位的一种标记。西美尔则指出,时尚兼具两种貌似矛盾的特色,一方面是个体模仿群体特征的“趋同”(imitation),另一方面是个体要在群体中突显自己的“标异”(demarcation),所以时尚始终处在一窝蜂、又快速消散之间的双元性摆荡中。时尚的历史就是企图将上述两种对立的倾向越来越完美地调节为流行的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历史。①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吴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72—77页。这种认为时尚是由上流阶层开始带动、下层相继模仿的理论一般被认为是“滴入理论”(trickle-down)。②恩特维斯特尔:《时髦的身体:时尚、衣着和现代社会理论》,郜元宝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3—74页。
珍妮弗·克雷克在研究西方时装系统时提到:“资本主义和文化政治显示了不同的权力关系,而时装则用不同的且有所变化的方式对这些权力关系作出了反应”,应该被理解成一种“文化技术”。③克雷克:《时装的面貌》,舒允中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3—4页。布迪厄则认为时尚是生产场域与消费场域这两个相互独立的场域共同“协作”的结果,权力关系贯穿于时尚与流行再生产的每一个环节。④参见朱伟珏:《权力与时尚再生产:布迪厄文化消费论再考察》,《社会》2012年第1期,第88—103页。文化场域中的斗争生产出“社会阶级之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委婉形式”。⑤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52页。因此,时尚正是各种权力资本或意识形态激烈争夺的场域。本文欲以这一理论视角来观照20世纪上半叶中国历史语境,探讨民国时期20世纪30年代的时尚背后各种力量的博弈与角逐。
一、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与消费主义的合谋
20世纪20—30年代,国民党武力统一中国后,尽管政治合法性依旧受到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公开挑战,同时又面临帝国主义的入侵,战乱频仍,但工业的平均增长率却高达8.4%,⑥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杨希孟、武莲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9页。特别是1927—1937年,被称为民国工商业发展的“黄金十年”。这一时期的经济繁荣从某种意义上说得自抵抗帝国主义的政治需要。因为要想建立一个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家分裂、经济富强、自给自足的民族国家共同体,必须向外国学习(甚至是被迫学习)以便创造那些被称为中国“民族国家”的东西,但另一方面,又要清楚地与那些被视为外国的东西进行严厉区隔。因而葛凯指出,“消费主义是创建近代中国的关键”。⑦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页。20世纪开始兴起的商品展览会,不是头脑发热的模仿,而是民族主义与消费主义两种意识形态合谋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过程。而通过广告、时装秀、陈列馆等各种新兴大众媒介宣传国货的运动,不惜出台各种行政手段,连续命名各种“国货年”(1934年“妇女国货年”、1935年“学生国货年”、1936年“市民国货年”),民国政府强势建构起一种民族主义消费文化,直接影响了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上层到底层,从政治经济的精英论述到学生个人在学校穿什么衣服的决定等,⑧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15—16页。尤其对时尚、商业、外观以及男女性别形象都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影响。
1.民族主义消费文化与男性形象
1912年民国政府通过了一个“服制案”,配有详尽的各种服饰式样的插图:西装、晨礼服、非正式的无尾晚礼服和燕尾服等,还配有圆顶大礼帽。⑨参见《服制》,收入《民国法令大全》,北京:商务印书馆,1915年。除了规定男人的礼服和常服都要求由黑色的中国丝绸制成外,显然已经是十分西化的服装风格了,标识出与封建帝制时代的彻底决裂以及欲比肩于世界之林的现代民族国家主体的新气象。而对女性服装《服制》只简单规定了礼服要由“长与膝齐”的中式绣衣加褶裥裙组成,透视出所谓“国民之母”“女国民”并未真正进入现代民族国家主体行列。男性服装的西化,无疑刺激了洋货的畅销风行,吸引更多外商漂海逐利而来,也刺激了中国制造商的出现,民族工业乘势而起,市场进一步扩大。有资料表明,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后的十年间,仅上海一地的中国工厂已达百多家。①陈惠芬:《“骇怪”:从“假洋鬼子”到“摩登女郎”》,《中国图书评论》2013年第3期,第49—55页。
但是借着西化之风繁盛起来的民族工商业,也会同时带来民族认同的焦虑和危机,因而当时也有反对采用西式服装,比如伍廷芳就认为穿西装不可能爱国,最后,孙中山在对西式、中式、折中式三种风格的认同后,发明了“中山装”。②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112页。由此,民国领导人和他们的支持者认为建立并强化他们自己的标准形象,对新生国家是意义重大的事业,彰显出物质文化在维持民族主义过程中的重要性。事实上,每个人的身体都是民族象征符号的关键表现场所,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历史事件,还有通过服饰表达“男降女不降”的民族记忆。因而,对中华国货维持会来说,诸如布料和服装款式这样的物质文化,就可以用来建构现代中国人的民族主义。通过抢救传统款式和重新赋予它们“爱国”的含义,③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114页。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与消费主义实现了完美合谋,创造了民族主义消费美学,不仅表现在男性形象上,更是集中体现在对女性形象的设定和控制上。
2.“妇女国货年”与爱国女性消费
随着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不断蔓延,西方列强为转嫁危机,争先向中国倾销过剩产品,国内民族工业面临严重冲击。风起云涌的国货运动便是在这样的时代危机中产生的。
面对内忧外患,蒋介石在1934年推出了国民党的“新生活运动”,这一年也被国民政府定位为“妇女国货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的所有活动,都围绕着一个主题——推出民族女性新规范,即母亲、女儿及追求时髦的消费者在消费时心中要考虑国家的利益。这是政治意识形态直接规范女性生活的一年。妇女国货年的一则官方标语这样写道:“欲享男女平等权利,必先表现平等力量。妇女既不宜效力疆场,自应尽全力提倡国货。”上海市政府也有类似官方文告:“至于使用国货,理所当然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使用它的巨大权利却完全操纵在女人手中。”④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288页。官方舆论一直强调,妇女对国货运动非常关键,不仅仅因为她们是参与者,而且是民族主义消费者的理想代表。在运动者提倡的叙述中,妇女有能力扮演民族救星的角色。如一张名为“慈母爱子”的图片,孩子身上写着“国货事业”,那抱孩的慈母身上标明“提倡者”的字样,把女性消费国货提高到哺育婴孩的母爱行为,民族主义在竭力召唤女性对民族的贡献。(见图1)
图1 妇女消费救国⑤载《国货评论刊》1926年1卷2期,图片来自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290页。
新生活运动强调,为了民族救亡,最为重要的是莫过于每个中国人发生内在的转变。妇女救国的武器就是一颗“服用国货”的决心。1934妇女国货年的15条官方标语显示了这样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1)模范男人在战场证明他们的爱国心,模范女人在模拟的战场即市场证明这一点;(2)就像军事战场是专门为男人准备的,市场则是证明理想的女性气质和母性的试验场,“妇女是公民的母亲,使用国货是国家财富和权力之母”;(3)标语加强了对无爱国心的女性消费者的敌意;(4)8—11条标语则说明国货运动通过论证美丽取决于民族性,明确了把民族主义纳入女性审美和时尚的巨大需要中。①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298页。
值得注意的是,从一开始,国货运动就深谙消费逻辑,懂得利用时尚来强化宣传民族主义消费意识形态,比如邀请女电影明星参加国货展览,当时著名演员胡蝶就经常做国货时装的模特。②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307页。还有在大城市举办名媛闺秀国货时装表演会,如1930年10月19日出版的《申报画刊》第23号,极为正式隆重地报道了上海社会局所策划的国货时装展览会,篇幅达整整两版。该报文字介绍为:“早服、午服、晚服、礼服无一不备,且融合中西美观适用。十月九日下午在大华饭店开幕,请名媛闺秀试着,鬓影钗光,座为之满,统计与会者竟达千余人,洵为沪上创见,逆料影响所及不特于时装上开一新生面,亦足为实行提倡国货之表率也。”③转引自刘慧英:《遭遇解放:1890—1930年代的中国女性》,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181页。在此次时装会上,向来以严谨著称的上海务本女校也派出学生参加时装表演,最引人注目的是五四时期清纯的女学生如今也个个烫了发。(见图2)
图2 上海务本女校时装表演队④图片来自刘慧英:《遭遇解放:1890—1930年代的中国女性》,第184页。
1930年12月21日第32号《申报画刊》又以身着国货时装的名媛贵妇形象报道了天津举行辽西水灾赈济会。名媛贵妇穿着摩登、靓丽的时装尽显女性风姿,打出的却是赈灾或使用推销国货的旗号。在这些画面里,美女与灾区和国货三位一体,靓丽的女性形象再一次充当了为民族国家利益赴汤蹈火的走卒角色。⑤刘慧英:《遭遇解放:1890—1930年代的中国女性》,第188—190页。
二、政治意识形态对女权的压制:“妇女回家”
历史进入20世纪30年代,西方各国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带来的失业恐慌等问题,国家舆论大肆鼓吹妇女重回家庭。尤其是希特勒执政的纳粹德国,“三K(厨房Kuche、教堂Kircche、床铺Kahn)主义”盛行一时,纳粹的妇女领袖安娜·淑凯尔更是赤裸裸地号召,妇女最大任务就是替她的祖国和民族生孩子。于是,成千上万的妇女从政府部门和各种职业岗位被赶回家中,①吕美颐:《论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对社会变迁的推动作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第5—11页。这股逆流迅速弥漫到美国,通过了限制已婚妇女参政权的法案。这些国际女权运动的挫折如疾风暴雨般给了世界各国的妇女运动以莫大的打击。②刘志琴:《家庭变迁》,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7年,第130页。在这样的时空背景和心理氛围中,1930年6月,林语堂在上海中西女塾的讲演中,率先提出了“我国女子最好的归宿还是婚嫁”以及“出嫁是女子最好、最相宜、最称心的职业”的论点,开始引发“妇女回家”和“贤妻良母”的大讨论。
1.“母职救国”论:政治意识形态与父权性别规范的联动
其实,关于“贤妻良母”的论争已持续了几十年,从戊戌时期梁启超赋予贤妻良母以“相夫教子”“宜家”“善种”的新内涵起,到五四时期胡适主张树立“超贤妻良母”的人生观,到20世纪30年代的女性“重回家庭”,一直没有真正间断过。而此次论争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各党各派各界包括共产党、国民党、民主党,妇女界、文化界、政界人士都参与了这场论战。各路媒体如重庆《大公报》、《新华日报》副刊、《妇女之路》、南京《新民报》副刊、《新妇女》、《妇女共鸣》、《妇女园地》、《妇女生活》、《女声》、《妇女月刊》等几十种媒体纷纷发表讨论文章。争论的焦点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问题——女性归宿,到底是固守家庭还是回归社会,也涉及女子就业等一系列问题。③吕美颐:《论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对社会变迁的推动作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第5—11页。争论的背景却跟救亡图存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这一阶段的论争归纳一下,可以看到两个特点:
第一,国家政治意识形态抛出“母职救国”论,不惜施行行政手段把持舆论导向。如1936年3月,上海市长吴铁城发表演说,认为妇女做贤妻良母能使民族复兴。1936年4月,以“复古之声”闻名全国的广东省当局鉴于取缔妇女奇装异服禁令难以推行,认定妇德之失修,实缘妇女们缺乏贤妻良母教育,故实行提倡“贤妻良母运动”,指派女子师范学校校长等人赴日本考察贤妻良母教育。
通过这些意识形态话语和国家机器行为,可以看到在民族主义的伪装之下,在逐渐形成的消费文化中,国货运动中的妇女形象话语不断强化了父权制性别意识形态,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大声谴责女性消费者在实现爱国理想方面不予尽力,强化了妇女为国家服务的家庭责任;(2)通过强调妇女在民族解放中的潜在贡献,激励妇女通过变成民族主义消费者来重塑她们的“贤妻良母”角色,如“慈母爱子”;(3)性别消费,理想的爱国消费者既是其他女性效法的英雄榜样,也是男性认可追求的对象。④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290—291页。另外,朱文涛也认为民国漫画中对摩登女郎的批判,实际上是“对男权的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参见《美丽的罪恶:民国漫画中摩登女性形象的三重批判话语》,《装饰》2017年第10期,第84页。
第二,是男性知识者积极参与发声,热烈倡导贤妻良母主义,声称“贤妻良母实是女子生活的终极态度,也就是女子教育唯一的目标”。⑤《新贤妻良母论》,《妇女周刊》第2期。1936年2月,林语堂在接受《申报·副刊》的记者访问时说:“一个女人,必须做贤妻良母。好出风头的女性,都是坏蛋!……新贤妻良母,是多么高贵的天职!”老舍在1936年9月,也发表《婆婆话》一文,谈到男人娶妻的必要标准就是“会操持家务”,认为女人有学问而不会做家务即使很美也白搭。因为结婚是个实际问题,男人和家庭需要女人的侍奉,建议女人如果不想做贤妻良母就独身。《申报》编辑周瘦鹃认为妇女在社会和国家有事时,“便当挺身而出”,当社会和国家没事时,那么“不妨退守在家庭中,做伊们的贤妻良母”。总的来看,这些观点都强调女性的传统家庭角色,希望每一位妇女都做贤妻良母。这口径与封建父权对女性的要求如出一辙,说明彼时国家意识形态与男性知识精英都是父权性别意识形态的拥趸。只有少数男性提出质疑,如柳亚子和郭沫若都撰文指出不能单求女子做贤妻良母,男子也有必要做“贤夫良父”。
2.女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反抗与改写
面对这种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主导的舆论大战,国共双方的女性群体以女权主义意识形态为理论武器,进行了鲜明的反抗和斗争,表现出同中略有差异的妇女解放主张。
一是明确反对贤妻良母论,主张服务社会比管理家庭更重要,在中华民族危机四伏的关头,妇女更应当参与救亡运动。国民党系的《妇女共鸣》编辑李峙山敏锐地看到,提倡礼义廉耻的新生活运动,足以助长复古的心理,使得一切压迫妇女的势力日渐伸张,妇女环境越趋恶劣。共产党系的《妇女生活》主编沈兹九更是一针见血地驳斥:“什么妇女回家,贤妻良母,只是法西斯蒂麻醉妇女愚弄妇女的毒药,没有拿来医治半殖民危症的必要!”妇女救国会理事罗琼更是认为“所谓贤妻良母,就是封建社会奴役妇女的美名”。承认妇女应该为妻为母,但是妇女还有更重要的天职,这就是“参加社会生产工作,进而促成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改革”,提倡鼓励女性走社会解放的道路。
二是主张女性服务社会与管理家庭并重。主要是国民党系的女权喉舌《妇女共鸣》1935年刊出“贤良”问题专号,提倡“新贤良”。认为真正有才学、肯进取的女子在家庭里也必是贤妻良母,决不因社会的职务而放弃子女的教养与家务的处理。同时要求男性也要做“贤夫良父”对家庭进行付出,但还未提出具体道路,也没有意识到“新贤良”主张很有可能造成女性的“双重负担”。因而立刻遭到聚集于《妇女生活》(共产党系统)旗下的年轻知识妇女的反驳,如罗琼的《从“贤妻良母”到“贤夫良父”》和璧如的《智识阶级妇女三种不同的人生观》等,虽然将走上社会取得经济独立作为女性解放的大前提,这一点是双方的共识,但强烈反对将妻母责任作为女子的天职,因此反对提倡“新贤良”,认为《妇女共鸣》的深层主张是倾向“妇女回家”的。的确,用今人的眼光看新贤良主义仍旧隐含着浓厚的性别角色分工意识和贞操意识等父权规范。①参见江上幸子:《现代中国的“新妇女”话语与作为“摩登女郎”代言人的丁玲》,《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2期,第68—88页。
三是主张自由主义的自主选择,爱做事的做事,爱回家的回家。女作家陈衡哲写文章强调:“假如每一个女子都走出了家庭,儿童们便须失掉他们的母亲,不准有智识的女子走出家庭,国家便须失掉天才女子的贡献。这两者都是一个民族的命脉,任何一样的损害都是担受不起的。”②陈衡哲:《复古与独裁势力下妇女的立场》,《独立评论》1935年7月。1936年4月,黄兴夫人徐宗汉在接受《申报》副刊《妇女专刊》的记者访问时也认为贤妻良母是妇女份内事,一般妇女也没有能力遑顾外务。但有一部分能力优厚的妇女,应各尽所能,各就所长,尽力为社会服务。
由上述言论可知,女性群体反抗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和父权制合谋的笼罩时,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更主要是国共两党旗下的女权群体对其进行了改写,纳女权于人权的范畴,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3.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与女权主义的同向合作
第二阶段的论争,主要是共产党人公开地表达了对妇女解放的基本观点。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现实迫使妇女回家论及新贤良主义暂时沉寂下来。但时隔不久,由于战争引起的失业、贫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剧,国统区内限用、禁用、辞退女职员以及各种专科学校停收女学生之风又起。③参见《不用女职员检视》,《浙江妇女》第3卷第5、6期合刊本。1940年7月6日,重庆《大公报》发表了端木露西的《蔚蓝中一点黯澹》一文,鼓吹女子“安于治理一个小家庭”是最好的幸福选择,一些文化名人也加入了鼓吹的行列,一时又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俞培厚、沈兹九、邓颖超、聂绀弩、邵荃麟、葛琴等妇女界、文化界人士连续发表了数十篇反驳文章,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论战。邓颖超在1940年8月12日的《新华日报》副刊《妇女之路》上撰文批判“新贤妻良母主义”,并提出警告,“正当抗战空前困难和投降危险的关头,这种妇女回家论的老调重弹,正反映出对抗战悲观失望、无自信心、妥协投降的情绪”,也正是一年来复古倒退逆流在妇女问题上的反映。1942年9月,中共南方局书记周恩来也亲自撰写了《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指出母职与妻职是一种客观存在,即使站在妇女解放的立场上,也不会反对这两个人类社会中“最光荣的天职”,但反对借口妇女应尽母职而不承认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文章特别强调要警惕“贤妻良母”这个概念的语词陷阱。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有名词,便先入为主地“陷入了男权社会的立场,而将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定型化了”。①周恩来:《论贤妻良母与母职》,《妇女之路》第38期。这些见解极为深刻精辟,澄清了长期以来人们争论不清的一些基本概念,为当时乃至今天认识妇女解放问题,提供了正确思路,也为长达10多年的大论争做了科学的总结。②关于贤妻良母的论争,参见夏蓉:《20世纪30年代中期关于“妇女回家”与“贤妻良母”的论争》,《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39—46,75—158页;吕美颐:《评中国近代关于贤妻良母主义的论争》,《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73—79页。
由以上的争论可以看出,30年代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对女权主义性别意识形态采取了极为彰显的压制收编动作,女性群体也做了不懈的反抗和改编的努力,直到周恩来等人的论述出现,反映出当时还处于边缘的共产主义政治意识形态与女权性别意识形态的同向合作,把女权主义的女性解放与社会民族的解放成功地缝合在一起,为十几年后新的政治局势下的妇女政策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消费意识形态对性别的强势收编
如前所知,尽管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与消费主义合谋构建了民族主义消费话语,并在性别领域凸显了爱国女性消费神话,但20世纪30年代世界范围内蒸蒸日上的消费意识形态本身也有着独特的力量,伴随着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通过环球百货、月份牌广告、好莱坞电影、欧美时尚等在中国的登陆和流布,这种主要以都市和国际化为导向的消费现象制造出了与之相连的新女性形象——“摩登女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通过大众传媒不断渲染这种以显露身体性感的女性美,给当时的社会输入了一种以消费西方先进的物质文明为主,以享乐为人生快事的价值观,直接瓦解着民族主义爱国话语的感召力,即使遭受官方舆论、国货运动的攻击诋毁,其魅力也有增无减,甚至还体现出了某种抵制政治意识形态的主体性,却同时又处于消费意识形态建构的欲望化、客体化的陷阱里。
1.西方流行时尚的“滴入”效应
在这一波建构“摩登女郎”的热潮中,显示出十分明显的西方流行时尚的“滴入”效应。以下以旗袍的诞生和选美的流行为例稍做分析。20年代初的西方社会受到正在兴起的现代艺术的影响,汽车和摩天大楼的造型都崇尚流线型的审美倾向,女性着装也体现为以管状流线型为时髦,比如鱼尾裙。正是受到这波西风熏染,本为满清帝国象征的旗袍也由于它的“管状”基础而化腐朽为神奇地脱颖而出。这种新形象抛弃了传统女装“虚体掩形”的形制和对肢体的否定,引入了西方突出肢体美感的裁剪方式和强调个人主义的观念,因而“风行之始的旗袍是中式表观下的西化穿用,其既有中国服装传统的外观承袭,但又是西风吹拂下的传统变异”。③卞向阳:《论旗袍的流行起源》,《装饰》2003年第11期,第69页。此时西方女性开始裸露大腿,中国旗袍的长度和衣袖也跟着越来越短:“到十八年,旗袍上升,几近膝盖,袖口也随之缩小……短旗袍到十九年,因为适合女学生的要求,便又提高了一寸。可是袖子却完全仿照西式,这样可以跑跳自如,象征了当时正被解放后的新女性……旗袍高度既上升,袖子到二十七年便被全部取销……光光的玉臂,正象征了近代女子的健康美。”①屠诗聘:《上海市大观》(下),北京:中国图书杂志社,1948年,第21页。而到了30年代,西方女性的无背晚礼服袒露了过去从没有袒露的部位;于此相应或作为“变奏”的是,中国女性身上的旗袍腰身也就更紧了,胸省开始出现,叉则几乎开到了臀下。②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珠海:珠海出版社,2004年,第15页。
与此同时,电影、流行画报等等这些新兴媒介和消费方式也参与了这一新形象的构造和传播。章英《妇女服饰的派别》一文中称,“现在的服饰可称电影服饰,因为现下流行的服饰大多是一般电影女演员造成的”。③章英:《妇女服饰的派别》,《申报》1925年12月21日。1920年代后期,《良友》画报在每期以电影明星、名门闺秀、名太等摩登人物做封面女郎外,还专门开辟了来自西方核心家庭理念的“小家庭学”栏目,④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97页。登载有关知识技巧,以教导原本生活在传统中国大家庭中的普通中产女性学习如何做一个有见识有情调,既入得厨房又上得厅堂的“标准女性”。20世纪20年代,美国开始流行“美国小姐”的选美活动。遂有1930年上海的名媛选举,永安公司郭氏家族的大小姐郭婉莹戴上了“上海小姐”的桂冠。⑤参见《良友》画报1930年2月号。此后,“天津小姐”“汉口小姐”等也应运而生;汉口名媛、天津名媛等也纷纷登场亮相,占据了各种流行画报的封面和扉页。1933年,《明星日报》又发起评选“电影皇后”的活动,胡蝶以21334票当选。这一风气和机制甚至影响到了女学生,此前,上海的女校里最为盛大的节日是运动会,现在则添了选“皇后”。这种西化的生活方式,最初具有解放女性身体和心灵的功能,在消费中建构起一种主体自由感,因而自上而下地流行开来。上海的摩登女郎以西方为楷模,欧美时尚的每一次流变都在她们中间引起了“飓风”般的反应。⑥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17页。而中国广大中小城市和乡村,无疑又以上海为范例,正如妇女国货年第一天发表的一篇文章说:“小城市和乡村的人们都在模仿着大城市的消费潮流。”⑦《申报》1934年1月1日。此潮流借助月份牌、画报和电影等媒介生产传播着“摩登女郎”的审美标准与生活方式。
2.“摩登女郎”的西化审美与妆扮
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和画报就像晴雨表,标识着不同政治经济作用下的女性时尚风潮的汐动。早期以本土的古典淑女为主,也曾直接引进西洋美女形象,到了五四前后,女学生便成为表现的中心,常常也像当时西方的女性一样裸露着双腿,间或也露着胸脯,进行着游泳、骑马、射箭、打球等各类时髦的活动。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居于画报和月份牌广告中心的已是丰满性感的摩登太太。(见图3)
图3 20世纪30年代西化性感的摩登女郎⑧图片来自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65页。
(1)丰满性感、裸露修饰的“人工美”
从这一时期女学生的真实生活照中,也可以看到时尚的变化。她们已不复昔日白衣黑裙的自然清纯样,而是都学着浓妆艳抹起来,而那姿势和眉眼神情,像极了画报上的明星,那是她们耳濡目染所习得并崇拜的时尚,因此虽没有太太的丰满,却已有了太太的妩媚。①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80—81页。(见图4)
图4 烫发化妆的女学生②图片来自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84页。
此一波时尚显然体现出政治经济的权力逻辑:此时经济危机下的帝国主义势力必然要向殖民地倾销过剩商品,那么动用意识形态话语鼓吹发展消费的好处,开发欲望和拓展消费市场就成了最迫切的权力导向。因而时尚画报及时选取比女学生更具有消费能力的太太做封面女郎,显然可以更好地起到宣传消费的功能。同时,太太虽是摩登的代表,但在月份牌画家的笔下,相夫教子仍然是她们的重要职责。因此,虽然浓浓的脂粉气和由此而来的“妩媚”,成为不止一代的都市摩登女性的底色或标识,但此时的时尚还在极力调和西方化的消费与传统母职之间的裂缝。③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13—14页。但也有像《申报》广告这样不再忸怩与传统女性审美和妇德的抵牾,而是直截了当地提供了大量有关女性的肉体美、服饰美和行为美的话语和标准。这种话语通过文字或图像的形式为我们塑造了时代要求的女性美:要有丰满的胸部、修长的四肢、娇嫩的皮肤、白嫩的面庞、乌亮的头发、整齐洁白的牙齿、精致的指甲和略显风骚的体态等。
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的广告插图中,可以看到女性服饰主要是上衣露腕,下衣(包括裤和裙)露踝。到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女性服饰上衣露臂已沦为普遍现象,而下衣也从露踝上升为露膝,在领口、胸襟、腰身等方面非常讲究,刻意突出女性的线条和性感。到1930年代,“露、透、瘦”成为女性服饰的主要特征。④江栋良:《海上妇女服装沿革》,《永安月刊》第18期,转引自王儒年:《欲望的想像:1920~1930年代〈申报〉广告的文化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35页。(见下页图5、6、7)
王儒年对《申报》广告的研究指出,这些化妆品广告不仅推销产品,更在推销一种美的观念:“美即权利,受人崇拜。”它们不厌其烦地告诉读者,美之于女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是女性用之不竭的资源,是女性立足社会的资本。反之,宣称“不美的女人是社会的一种灾难,是女人的最大不幸”。⑤李长之:《论女人与美》,《论语》半月刊第36期。谆谆告诫女性:“天下本无十全十美之人,皆由于装饰得法,即可化媸为妍。”只要你“眉描得远山浮翠,眼修得秋水无限,理发时用双妹老牌生发油……调弄双妹老牌茉莉霜,把面庞儿扮得天仙似的,那时便成了美人”。与此同时,广告还为女性提供了变成美女所承诺的修饰身体各部位的化妆品,如使牙齿洁白健康的“月里嫦娥牙粉”“白玉牌牙膏”;令头发浓密整洁而能油光可鉴的“双妹老牌茉莉生发油”“司丹康美发霜”;除去雀斑及脸上青春痘的“善退雀斑美容药水”“旁氏白玉霜”,使肢体光洁美白的“老虎牌兰花粉”;更有可令“嫩甲生色”的“古得克思”以及“蔻丹”等,至于修饰面容的化妆品则数不胜数。①王儒年:《欲望的想像:1920~1930年代〈申报〉广告的文化史研究》,第265—266页。
图5、6、7 20世纪20、30、40年代的《申报》广告女性形象②图片来自于王儒年:《欲望的想像:1920~1930年代〈申报〉广告的文化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38页。
在这里,美的理想将女性身体的每一部位都变成了创造的对象,从而使女性追求美的过程转化为对化妆品及服饰的消费过程。这种消费意识形态话语给每位女性播下一种使用化妆品能够使自己变成美女的幻象。很显然,《申报》广告为我们构建的并不是一种天然的美,而是一种人工的修饰美。包括男性美,也一样强调消费的建构功能。如男性强健的身体和充沛的脑力是靠消费各种营养品和医药补品获得的,华丽的外表以及优雅的举止同样要在服装和各种娱乐消费的过程中得以体现。消费在这里成为实现美的唯一而直接的手段,对于美的追求过程直接被替换成了消费的过程。在人们实现美的梦幻中,消费同美具有了可以相互置换的价值和意义。正如王儒年等指出的,“合乎美的理想男性正是20世纪20—30年代在上海社会居于宰制地位的工商资产阶级自恋式认可的形象的镜像投射,而理想的女性则是他们情欲的对象和商业利润实现的工具”。③许纪霖、王儒年:《近代上海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之建构——20世纪20—30年代〈申报〉广告研究》,《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第89页。
(2)时尚生活方式:化妆打扮、健身运动
广告在为女性的容貌、身体、服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美的标准时,也产生了一套相关的价值观念,即那些同各种美的标准协调一致、能够互相生产的行为,才被确定为美的行为,也才是女性应该追求的时髦的生活方式。比如,性感修饰美的流行就会催生化妆这一女性行为。在《申报》大量的化妆品广告中,都附有女性梳妆打扮的插图。插图中女性优雅地使用化妆品的举止行为同女性姣好的容貌、健康的身体、性感的服饰连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合目的的女性美和女性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
同理,能够塑造健康性感身体的健身运动也成为符合美的理想的时尚生活方式。在《申报》广告中,那些从事游泳、跳舞、网球或高尔夫球运动的女性形象成为美的追逐者和美的理想代表,④王儒年:《欲望的想像:1920~1930年代〈申报〉广告的文化研究》,第241—242页。对女性从事健身运动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良友》画报第99期也曾别出心裁,戏说“时代标准之女性”,其中有两条是“如杨秀琼之入水能游,如郑丽霞之舞艺超群”,⑤李子云、陈惠芬、成平:《美镜头:百年中国女性形象》,第94页。从中可以看出运动在女性时尚美中所占的重要性。
这一时尚风潮,甚至得到了政府行为的推波助澜。上海市政府在20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20余处游泳池,①王儒年:《欲望的想像:1920~1930年代〈申报〉广告的文化研究》,第250页。使得寓健身娱乐于一身的游泳成为女性非常喜爱的运动之一。事实上,上海在1920—1930年兴建的各类运动场所如游泳池、网球场、舞厅等成为女性重要的消费场所。女性从事网球等运动的场景或谈话,经常出现在1920—1930年上海文人的作品中。男作家林微音更是专门写过一篇叫作《女性在游泳池》的文章,对来泳池的女性做了详细的分类介绍,被介绍的女性有:摩登姑娘、运动健将、电影明星、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中年妇女、洋女性等。②林微音:《女性在游泳池》,载《林微音集:深夜漫步》,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6年,第179—185页。这几乎包括了所有认同流行时尚美且具有追求资本的女性。虽然不同类型的女性在游泳池中有着或含羞或开放的表现,但她们的内心都清楚,游泳是一种被认可的和美有关的行为。因而与其说她们去泳池是为了娱乐和享受,毋宁说是对美的一种追求、一种对时尚的屈服;当然同时也是对美的一次展示、一次寻求承认的过程。因此,不管是不是真正喜欢运动,反正跳舞、游泳、游园这些活动本身被建构成女性的一种行为美和时髦的生活方式时,就会对摩登女性产生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同时,与被深锁闺阁的传统女性规范相比,这种能够在公共空间自由展示美的时尚,无疑大大扩展了中国女性的人身自由和自主意识,成为中国现代化或现代性的象征符码,某种意义上预示着社会的进步。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时尚背后商业资本的权力运作机制对女性的物化和客体化的本质。还有,消费主义与父权性别意识形态联手召唤出部分女性的享乐依附人格,埋下日后“摩登女郎”被激烈批判和声讨的祸根。
四、国共政治和女权意识形态对消费主义的围剿
如前所知,民国政治意识形态虽对消费意识形态有一定程度的规训和吸纳,从而在特定的情境下取得共谋,却无法完全抹杀消费主义对市民价值观的影响和塑造。尤其是以性感时髦美丽著称的“摩登女郎”的吸引力,几乎脱出了官方的控制,因此要消除摩登女郎带来的对国货运动的消解力量,官方舆论在推出英雄的女性“爱国消费者”的同时,也设定了与之对立的道德败坏的“不爱国消费者”。因为相比于主要购买国货的农村妇女,“摩登妇女”消费的几乎无一例外是舶来品,比如被称为满足女性自我放纵的东西如香水和化妆品,还有逛电影院、舞厅、发廊和驾车兜风这些奢侈浪费的行为。因而国货运动把这些时髦女性消费者当作帝国主义侵略的代理人进行攻击,还认为她们是导致国家毁灭的催化剂。因此,抨击“摩登女郎”成为妇女国货年的重要特色。1934年5月《国货月报》1卷1期,刊登了一幅名为“时髦的叛国者”,第2期上又登载了一幅名为“帝国主义的推销员”的图片。(见图8、9)
图8、9“时髦的叛国者”(左)、“帝国主义的推销员”(右)③图片来自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302页。
当时有两篇文章《对于妇女的几句忠告》和《真正的摩登妇女》就专门谩骂她们“比乞丐和流浪汉更坏”,因为她们什么都不生产,而且对社会起了负面影响。这些形象和言论包含了更为深刻的种族、阶级和性别的意义——崇洋媚外=叛国奴隶、拒绝官方女性气质=女性叛徒、铺张奢侈=加剧阶级紧张。①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第300页。
除了官方舆论的攻击,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也通过行政手段对不受控制的“摩登”消费风尚进行不断的正面打压。1934年6月10日,“为取缔妇女有伤风化及不合卫生之奇装异服起见”,蒋介石做出了取缔奇装异服的电令:(1)旗袍最长须离脚背一寸;(2)衣领最高须离颚骨一寸半;(3)袖长最短须齐肘关节;(4)左右开叉旗袍不得过膝盖以上三寸,短衣须不见裤腰;(5)凡着短衣者,均须着裙,不着裙者,衣长须过臀部三寸;(6)腰身不得绷紧贴体,须稍宽松;(7)裤长最短须过膝四寸,不得露腿赤足;(8)裙子最短须过膝四寸。②《蒋委员长取缔妇女奇装异服》,《申报》1934年6月10日。据报载,此令一出,鲁省当局、江西省政府立马订定取缔奇装异服办法,发现妇女衣着不遵守本办法者,由岗警加以干涉,如有反抗,得拘局惩处云云。上海市政府认为“人民服饰与社会风化关系至巨”,故在1930年也发布过相似禁令。③《告诫妇女服装》称:“近查市内发现少数妇女,衣裳华丽,不袜而履或短袜露腿……毋得故违禁令,故干惩处,切切!”《申报》1930年9月21日。据传广西更加雷厉风行,不仅要求女学生崇尚简朴,且以养成当看护服工役为美德。此时的女子旗袍也被规训出一种新的流行式样:一种扣至颔下的“竹筒式”高领旗袍。蒋介石提倡新生活“就要从扣扣子做起,使全国军民穿衣先能扣好扣子,再由扣扣子这件事,推而至于戴帽子,穿鞋子,系带子,都能整齐划一”,④萧继宗:《新生活运动史料》,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5年,第2页。其目的是要求国民在精神和生活上自律,用服饰形式的统一化来象征国家的团结,以威慑外国人。
与官方的明文惩戒相呼应,民间也出现了很多自发组织的团体,对妇女的逾规服装进行破坏,如“杭州的摩登破坏团”。而北京在1935年间居然出动军警把守在戏院,对“衣薄如蝉翼,裸腿不穿袜之摩登妇女”一律驱逐出戏院,不准听戏。⑤曾迭:《破坏摩登的重演》,《人言周刊》1935年第23期,第441页。
20世纪30年代对摩登女郎的打压,除了官方舆论和行政手段之外,还有来自社会各种立场的舆论围剿,其中来自左翼思潮和女权阵营的批判值得讨论。在各种对摩登女郎的批判里出现词频最高的是“堕落”“享乐”“安逸”“寄生”“颓废”“虚荣”“奢侈”“感情用事”“外国奴隶”“性商品化”“娼妓变形”等等,总之,“摩登女郎”成为堕落享乐和民族敌人的化身。曹聚仁认为上海妇女已经彻底陷入享乐主义的陷阱,抛弃了妇女解放的本意。⑥曹聚仁:《一个抗议》,《申报》1933年8月24日。左翼倾向明显的《漫画生活》创作了许多反映贫富悬殊阶级分化的作品。其中张谔的《高跟皮鞋上的摩登小姐》很有代表性。一位身形巨大、丰乳肥臀的性感女子,着尖细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踩着泥地上的砖块,与周围各种下层的劳动民众在比例上形成极大反差。以不成比例的夸张手法,将摩登女郎塑造成与大众明显对立的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符号。⑦《漫画生活》1935年第10期。1932年12月14日的《申报·自由谈》刊登了一篇文章要求“理想中的爱人”“有强壮的身体,有真挚而热烈的感情,有勤俭耐劳的精神,有为社会服务的觉悟”,并以此叱责摩登女子“只知道啃食、叉麻雀、看电影、跳舞”,根本不愿知道“什么叫做社会、国家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显然,这也是来自左翼政治意识形态对摩登女郎的批判。
令人深思的是,在对摩登女郎的一片讨伐声中,国民党系女权派谈社英主编的《妇女共鸣》杂志,对“摩登女郎”的责难尤其强烈,认为“摩登女郎”是造成“个人人格堕落,破坏家庭幸福,社会风气安逸”的“社会的消耗者,家庭的寄生虫”,也是“妇女运动的障碍”。①记者:《摩登妇女为妇运之障碍》,《妇女共鸣》1933年2月;谈社英:《建设妇女中心思想之商榷》,《妇女共鸣》1933年7月;豳风:《给现代女青年们的一封公开的信》,《妇女共鸣》1933年10月。正如江上幸子所推测的:或许是因为自负妇女解放运动一向以她们自己为中心,更害怕“摩登女郎”的存在会诱发对整个妇女运动的攻击吧,②江上幸子:《现代中国的“新妇女”话语与作为“摩登女郎”代言人的丁玲》,《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2期,第68—88页。她们完全忽视或遗忘了摩登女郎早期曾作为建构“摩登思想、摩登道德、摩登知识”的首选符号,如30年代曾经蔚为成风的摩登女性的运动时尚,就象征着女性的个体解放与自由。此时,与其相勾连的消费与物质主义也被当作“满城开遍自由花”的一种现代道德图景。《玲珑》1932年62期《怎样才是摩登女性》中,就通过对女性新妆容、新服饰、新家居、新产品的大量介绍,以“推进妇女之优美生活,提倡社会高尚娱乐”,将消费西方器物和追求西化生活方式建构成女性的“摩登”时尚。《上海漫画》101期的题为“自由,自由,比不得沧海一鸥”的封面中,一位珠光宝气的女郎望向大海中的海鸥,追求自由的摩登形象也积极而正面。③参见朱文涛:《美丽的罪恶:民国漫画中摩登女性形象的三重批判话语》,《装饰》2017年第10期,第83—85页。只是随着民族危机和阶级矛盾的加剧,消费洋货转眼成了民族主义与父权语境中的政治问题和道德焦虑,并且一股脑儿都投射到了摩登女郎的形象上。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明文打压,还有包括共产党左翼群体、国共两党旗下的女权力量以及封建父权势力等一边倒的攻击,都无法改变女性服饰朝着体现女性肉体美的方向发展。摩登女郎用自己的身体意象和直接行为对所有意识形态的规训表现出了强劲的反弹和挑战。如上述受到攻击的上海女学生“索性把袜子去了,不但露腿,而且露出‘香钩’,不但露出雪白粉嫩的大腿,而且在大腿上,画了图案的花纹”。④暮气:《断袜文腿》,《北洋画报》1930年第511期。1933年天津街头的女子也多不着袜子了。事实上,官方越打压,反而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完全不理会运动的规定,继续穿着和消费外国的东西。国货运动自身也意识到许多消费者在运动中并不购买国货,可见官方意识形态和行政指令的基本失败,显示出有帝国主义政治势力撑腰的消费意识形态强大的裹挟力。同时也恰好印证了布迪厄所说的时尚本身具有“相对的自主性”。
结语
综上所述,20世纪30年代的时尚场域是政治、消费、性别三种意识形态斗争最激烈最复杂的时期,其两两交叉合谋联手打压或抵抗、消解第三方的特征表现的尤其鲜明。
简言之,首先是国民党官方政治意识形态与新兴消费主义合谋,推出爱国女性消费,并熟练应用消费时尚逻辑,频繁启用女明星进行国货时装表演,为民族主义消费文化摇旗呐喊;同时又与世界性回潮的父权制性别意识形态联合,正面压制女权意识形态,迫使妇女回家,鼓吹“母职救国”论,既遭到国民党内部的女权声音的批驳(提倡“新贤良”),更遭到处于边缘的共产党政治意识形态与女权主义的携手反抗,警示“贤妻良母”的父权本质和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毒害作用,提出妇女的出路在于参加推翻反动制度的社会解放;而处于上升时期的消费主义携隐含的帝国主义政治力量的支撑,以“摩登女郎”的魅力对官方政治意识形态进行了成功的逃脱和反击。其中,父权与消费意识形态联合召唤出享乐依附的女性人格消解了国家所设定的“爱国女性消费”神话;而消费意识形态中承认欲望的合理性赋予从属地位的女性以一定的表达自由这一点,与女权意识有部分重合,使得摩登女郎能够以大胆叛逆的身体表象和行为模式挑战男权婚姻角色规范,但并没有自觉的女权意识引导,因而还处在一种模糊微弱的状态。此时,两种政治意识形态(官方和左翼)以及背后的父权意识又一齐对代表了帝国主义入侵和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摩登女郎”,进行了严厉的行政打压和视为“堕落”的舆论围剿。尤其值得玩味的是,国共两派女权主义群体也同时一边倒地将摩登女郎斥为“堕落”的化身,指责她们妨碍了女权解放事业,完全没有正视“摩登女郎”的时尚中蕴含着颠覆父权制性别规范的主体意识,比如对身体和情欲的自我主宰、对传统性别角色分工的突破、对女性刻板规范的挑战等进步意义,显示出当时国共两派女权都受制于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统领,女权主体意识不够独立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