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国企融合党建
2020-01-05王智
王智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积极打造融合党建工程,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瞄准靶心,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攻坚克难的團队合力。部署开展“党旗红·争先锋”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坚持业务和理论一起学,全面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高标准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需要扩大到中层甚至全体党员,明确目标,保证公司前行的正确方向。优化公司二级党组织设置,撤销原有的联合支部,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支部,确保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认真贯彻“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要求,坚持层层明责、考责、问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三项制度,构建“述评考用”党建责任闭环,形成抓党建、强党建的强大合力。
紧扣核心,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贯穿于公司工作的全过程。融入章程制度,明确法定地位。及时修改公司章程,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写入公司章程,将公司党组织嵌入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强化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设专职党务书记,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营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各方职权,形成“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全权经营”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程序,修订党委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前置研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决策前,党委书记或者副书记就党委的意见建议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共筑圆心,推动本单位党建与外单位党建交流融通。坚持党建引领、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党建资源、开展结对共建,推动公司党委与施工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民营企业的党组织的沟通交流,深化合作,构建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同心圆。充分发挥企业与“两新”组织共建机制效能,按季度设计并组织党建活动,相互学习借鉴党建经验。开展轨道交通“融合党建带”党群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找准共同点、结合点,推动党群服务站各成员单位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场所共用、教学活动共办,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用最大化。融通激励机制,注重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开展“融合党建带”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对获评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融通宣传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成功举办两届“让党旗沿着轨道交通飘扬”主题摄影大赛和获奖作品展览活动。策划实施“地铁开放日”、“地铁驿站”、地铁知识进校园等活动,2000多名机关企事业干部和群众代表参观了轨道交通地下主体工程和盾构施工现场,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作者系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