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问题与做法
2020-01-05李传明丁晓惠李瑞海
李传明,丁晓惠,李瑞海
(安丘市水利局,山东 安丘 262100)
安丘市共有大小河流48条、水库122座,是潍坊市中心城区的重要水源地。其中,汶河、渠河2条潍坊市级河流,洪沟河、墨溪河等30条县级河流,大盛河、前屯河等16条镇级河流。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在全市设置27名市级河(湖)长、70名镇级河(湖)长、525名村级河(湖)长,市、镇、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基本确立。同时,市财政拿出164万元聘请300名河湖管护员,承担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任务,专业化的河湖管护体系基本确立。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权属不明,由此导致一些开发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随意侵占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违法建设、违法耕种、违法设障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破坏了河湖水生态环境。因此,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责任部门配合不协调
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和确权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又涉及群众生产经营活动等民生问题。安丘市的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启动于2018年初,河(湖)长制工作体制处于初步建立但并不完善的阶段,划界工作缺乏有效的统筹调度机制,造成了水利部门独力推进的局面,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等部门不主动认领任务,出现了部门间推进参差不齐的现象。截至2018年4月初,涉及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全市水库、水闸、河道堤防、跨河路桥等现状摸底工作基本结束,但是涉及自然资源、农业、住建等部门的河岸林木、临河耕地、临河建筑等现状摸底情况仅完成70%左右。责任部门配合不协调导致了工作进度推进的参差不齐,使划界工作一度陷入了困境。
1.2 划界经费保障不充足
2018年实施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之初,中央、省、市均没有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专项经费,由于工作人员预见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安丘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项目未能纳入2018年度县级财政统筹范围。在具体实施阶段,由于缺乏专项资金的支持,河湖现状地理测绘、地形图绘制、管理保护范围线布设、界桩埋设、公告牌设置和矢量数据成图等需由专业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实施的工作不能快速、高效的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在一段时期呈停滞状态。
1.3 民生问题难平衡
划界初期,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以及《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水规计〔2014〕113号)要求,聘请了高资质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作为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从水利专业角度出发,因受专业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等因素影响,在确定管理范围时仅以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和水利行业标准为依据,未能充分考虑解决民生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大量基本农田、种植大棚、生产厂房、林地、村庄等划入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当地群众出现排斥抵触情绪,个别地方出现损毁界桩、公告牌等现象。
2 经验做法
2.1 推动部门协调合作
一是设置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司法、宣传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市河长制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日常推进工作。二是联席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划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属地原则逐个划界。三是专家技术攻关,聘请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研讨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划界疑难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目前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已全面完成。下一步,将结合上级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工作。
2.2 设立专项预算经费
一是采用分批实施、分期支付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将项目周期分为两个阶段,即前期踏勘设计阶段和后期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为前期踏勘设计阶段,主要进行工作方案编制、地理测绘等初始工作。2019年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主要进行埋设管理范围线界桩、公告牌,梳理形成矢量数据等。县级财政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3年支付前期项目款、后期项目款和质保金。二是采用分级实施、分别支付的方式。根据河湖及水利工程级别划分为县级河湖及水利工程和镇级河湖及水利工程,县镇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的费用。通过分批实施、分期支付和分级实施、分别支付的方式,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也为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顺势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3 科学合理研判
在进行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过程中,主要把握行洪安全、水生态安全和保障民生三条原则。一是行洪安全,河道堤防、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工建筑物基本安全是划界工作的最低线要求,也是必须牢牢把握不容商榷的。二是水生态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是新时期治水的新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最朴实的渴求。三是保障民生,在保证行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科学研判,合理地平衡民生问题,合理调整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既为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减少了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群众利益,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4 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宣传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提高群众对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认可度。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车、村口喇叭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让依法治理、管理和保护河湖深入人心。三是聘请司法专家担任“法治河长”,到沿河村庄开展水法讲座,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在全市河湖显要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管理和保护河湖及水利工程安全的良好氛围。
3 取得的成效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安丘市48条河道、122座水库、17座大中型水闸完成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共计埋设界桩6380个、公告牌1235个,形成了管理和保护范围矢量数据并上传到水利一张图,与自然资源、交通、住建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构建起了范围明确、权属清晰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为河湖管理和保护提供了依据。
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完成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监管范围更加明确,在河湖清障和打击非法采砂等整治行动中效果尤为显著。河湖治理和保护是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民生工程,河湖划界是河湖治理和保护顺利实施的保障,同时可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电力、市政园林等部门准确界定河湖管理范围,避免重复规划,实现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使河湖发挥更大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