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五年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公布
2020-01-05陆娅楠
6月11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外公布。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推出的首个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规划》将重大工程重点布局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将工程建设的着力点集中到构筑和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上,部署了9项重大工程47项重点任务,基本涵盖了全国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京津冀、黄河下游、贺兰山、河西走廊、洞庭湖、鄱阳湖及海岸带等重点治理区域。
“生态文明建设仍处在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规划》明确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是有关地区,尤其是重点工程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基础性任务,其实施成效是衡量当地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也为有关地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指导。
以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总体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规划》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根据《规划》,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各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鼓励各地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在政府投入的同时,一定要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增加动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逐步打通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周远波介绍,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这种产权安排,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例如《规划》提出,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