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鎏金铜蚕与秦汉关中蚕桑业

2020-01-02张维慎张红娟

张维慎,张红娟

(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 西安 710061)

1984年12月,陕西省石泉县农民在池河(古直水)河畔谭家湾(西汉古直城遗址)淘金时发现了一枚鎏金铜蚕(见图1)。通长5.6厘米,胸围1.9厘米,胸高1.8厘米,重0.01千克。全身首尾共计九个腹节,胸脚、腹脚、尾脚均完整,体态为仰头或吐丝状,造型逼真,制作精美①冀东山主编《神韵与辉煌——陕西历史博物馆国宝鉴赏》(青铜器卷),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14页。。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另外,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文学部陈列馆收藏有两件金蚕:一件金蚕长5.5厘米,宽0.57厘米,厚0.5厘米。铜质,通体鎏金,全身共有五个节段,底面尾部有两对脚,中间部位有四对脚。另外一件金蚕体型稍大,蚕身下部的脚凸起明显,全身共有九个节段②[日]滨田耕作:《金蚕考》,《东亚考古学研究》,岡书院,1930年,第221-228页。。

图1 鎏金铜蚕

石泉县位于安康地区西部,“因县城江畔,石隙多泉,其水清冽,故名石泉。秦属西城县。汉属安阳县”①何金铭主编《陕西县情》,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57页。。石泉县是陕西省蚕桑基地县之一,“现有桑园24 749亩,其中良桑占51%,幼林桑占76.5%。1984年产茧98.56万斤,在安康地区居第三位”②同上,第660页。。其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适宜发展蚕桑事业。

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③杨伯峻:《孟子译注·梁惠王章句上》,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页。帛就是丝织品的材料。《汉书·食货志》载:“还(环)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窳殖于疆易(埸),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④〔东汉〕班固:《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20页。“易”乃“埸”之讹,《诗·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可证。可见,以孝治天下的西汉统治者,把孟子主张老人“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的想法作为自己的理想来实现。

汉承秦制。西汉王朝的农本政策,显然承袭于秦王朝。秦与周一样,都是依靠关中的地理优势,在农本政策下发展起来的。

一、西周的农本政策与关中的蚕桑业

周的祖先后稷,在小儿时就立志于农作物的栽培。史载:周人“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穑”⑤〔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11月第 2版,第3261页。。这是说,周人是擅长农业生产的。

《诗·豳风·七月》载:“……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⑥周振甫:《诗经译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3月第2版,第200页。这反映了关中地区的劳动人民从春天到八月整个采桑、育蚕、作茧、织丝、做衣的全过程。赵承泽先生据此认为:“周代以农立国,自公刘起至古公亶父,凡10代,都迁居豳地(今陕西旬邑县),并改善农桑。……当时豳地已成为我国古老的蚕区,建有‘公桑’‘蚕室’。天子、诸侯的夫人在每年养蚕缫丝之前,还要举行蚕缫的祀礼,以示提倡,蚕丝生产在当时的重要性可知。”⑦赵承泽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纺织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9页。这说明西周初年“豳地”(今彬县、旬邑一带)已普遍种桑养蚕和织帛,关中西部蚕桑生产已达到一定的水平,所以《汉书·地理志》才有“故《豳》诗言农桑衣食之本甚备”的话。

《石泉县志·地理志第一》:“夫石泉,古庸人之国也。地滨汉水,在周之南。周室东迁,楚灭庸,至于石溪,遂兼其地。秦列天下为郡县,为汉中郡地。汉为安阳县地,蜀汉时为西城郡地。”⑧〔清〕舒钧纂修:《石泉县志》(道光二十五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69年,第13页。据此可知,石泉是“古庸人之国”,在周的南面。

周武王灭商,庸人曾参与其事⑨《史记》卷 4《周本纪》,第122页。,可谓有功于周。西周先祖擅长种桑养蚕是不争的事实。西周王朝建立后不久,把种桑养蚕技术传给有功于己的庸人,当是情理中事。也就是说,西周王朝建立后不久,庸人就学会了周人的技术,在石泉发展了种桑养蚕业。

西周、春秋时期,关中平原已普遍种桑养蚕,桑林成片,养蚕织丝成了妇女的主业生产⑩田培栋:《陕西通史·经济卷》,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6页。。

1974年12月至1975年4月底,宝鸡茹家庄西周墓发掘队在宝鸡茹家庄发掘了西周奴隶主贵族伯、井(邢)姬夫妇合葬墓,出土玉石器1 300多件,其中就包括玉蚕⑪⑪宝鸡茹家庄西周墓发掘队:《陕西省宝鸡市茹家庄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4期,第43页。。据研究,BRM1乙室的墓主人为伯,BRM2的墓主人为井姬⑫⑫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58页。。具体地说,蚕出于死者胸部。该墓甲、乙两室共出土10件,均为圆雕,雕工都十分精细,口部有一穿孔。按其形制可分为三式,BRM1甲室出 3件,有Ⅰ、Ⅲ两式(见图2);BRM1 乙室出 7件,有Ⅰ、Ⅱ两式(见图 3、图 4、图5)。Ⅰ式,2件。标本BRM1甲:229,青玉,灰白色,晶莹透明。体似幼蚕,两小圆目突起,首尾共五节。长1.3厘米、宽0.4厘米。标本BRM1甲:227,青玉,灰绿色,透明光润。蚕体平直,背微鼓起,首尾共七节。长1.9厘米、宽0.5厘米、高0.5厘米。Ⅲ式,一件。标本BRM1甲:228,青玉,灰黄色,略透明。屈身,圆头尖尾,形似蚕蛹,首尾共五节。长1.5厘米、宽0.4厘米、高0.8厘米①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349页;图2采自该书图版一九二(CXCII)5,图3采自该书图版一九二(CXCII)4,图 4采自该书图版一九二(CXCII)6,图 5采自该书图版一九二(CXCII)7。。在茹家庄二号墓(BRM2),出于死者头颈部的串饰(标本 BRM2:62),由料珠与玉蚕组成,其中玉蚕十件(见图6)。十件玉蚕均为圆雕,青玉,灰白色,泛绿,玉质油润透亮。蚕两小目突起,穿孔在口部,首尾7~8节不等,其中两件体微曲。一般长2.6~3.2厘米、宽0.3~0.5 厘米、高 0.4~0.6 厘米左右。②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第380页;图 6采自该书图版二0六(CCVI)2。

图2 Ⅰ式蚕 BRM1甲:229、227

图3 Ⅰ式蚕BRM1乙:270—274Ⅲ式蚕BRM1甲:228

图4 Ⅰ式蚕BRM1乙:276

图5 Ⅱ式蚕BRM1乙:256

图7 玉串饰

在宝鸡竹园沟,考古工作者也发掘了一批西周墓葬,这些墓葬属国墓。竹园沟墓地共出玉蚕16件,可分为三式。BZM13出土二件,属Ⅱ式。圆雕,体作弯钩状,似蚕蛹。标本 BZM13:92、93,两件大小相同,青玉,灰白色,不透明。大头,两目突起,口部有一圆穿孔,蚕体首尾共六节。长3.0厘米、宽1.0厘米、厚0.5厘米③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第89页。。BZM9出土14件,分三式。Ⅰ式:二件。圆雕,体躯呈长条状,背腹平直。标本BZM9:16,青玉,灰黄绿色,透明油润。蚕体较扁平,两小圆目突起,口部有一穿孔,首尾共十节。长5.4厘米、宽0.7厘米、厚 0.4厘米。标本BZM9:17,青玉,灰绿色,透明光亮。两小圆目微突,口部有一穿孔,首尾共六节。长3.9厘米、宽0.6厘米、厚0.4厘米(见图7)。Ⅱ式:九件。圆雕,蚕体作弯钩状,似蚕蛹。标本 BZM9:18、19、20、21、22,5 件形制、大小、色泽基本相同。青玉,墨绿色,略透明,光润。蚕头部较大,两小圆目突起,口部有一穿孔,首尾共六节。长1.6厘米、宽0.6~0.8厘米、厚0.6厘米。标本 BZM9:25、26、27、28,四件形制、大小、色泽基本相同。青玉,灰白色,不透明。两圆目微突,口部为一穿孔,首尾共六节。长1.6厘米、宽0.6厘米、厚0.4厘米。Ⅲ式:3件。蚕体特小微拱,似幼蚕匍行状。标本BZM9:23、24,两件形制、大小、色泽相同。青玉,灰绿色略透明。无目,口部有一圆穿孔,首尾共六节。长1.6厘米、宽0.4厘米、厚0.2厘米。标本BZM9:29,青玉,灰白色,质地差。长1.4厘米、宽0.3厘米、厚 0.2厘米(见图 8)①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第242页;图7采自该书图版一三九(CXXXLX)2,图8采自该书图版一三九(CXXXLX)3。。

图7 Ⅰ式蚕BZM9:17、16

图8 Ⅲ式蚕BZM9:23、24、29Ⅱ式蚕BZM9:18-22、25-28

在扶风强家村1号西周墓中,也出土玉蚕和玉蚕蛹各一件。玉蚕1件(M1:93),黄绿色,半透明,通体抛光,晶莹鲜润,通体弯曲呈半环状,圆雕。巨目圆嘴,大圆耳,体有节骨纹,尾端扁平,腮帮两侧有对穿的小孔,形象逼真,长7.5厘米。玉蚕蛹1件(M1:107),青白色,通体抛光,圆雕。方首,大嘴,圆目,体有节骨纹,下颚处有上下对穿的小孔。长3.7厘米、厚0.5厘米②周原扶风文管所:《陕西扶风强家一号西周墓》,《文博》,1987年第4期,第12-13页。。

位于长安县沣河西岸马王镇张家坡村的张家坡西周墓地,应为丰京遗址所在。

在张家坡西周墓地出土的玉器中,标本206:2是一件玉蚕,白色软玉,首尾10节,嘴下有穿孔③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沣西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63年,第126页。。这里的西周墓葬出土了大量的玉器,其中包括仿生的玉蚕,共19件(不包括串饰中的玉蚕)。蚕器形较小,绝大部分都用软玉制作,宽头,尖尾,身上刻横线纹以象腹节。以蚕的体态,分为三式。Ⅰ式:11件,蚕体弯曲似钩状,如M52:14,透闪石软玉,白色。头部较宽,两侧刻出一对小圆睛,尖尾,蚕身刻八周线纹,顶端有一孔,由腹下侧穿透。长2.8厘米,宽 0.9 厘米,厚 0.5 厘米(见图 9)。M50:19,透闪石软玉,绿色有褐斑。顶端刻一对蚕睛,身上刻七周横线,顶端眼下有一穿孔,由腹下侧穿透。长3.4厘米,宽0.7厘米,厚0.6厘米。M219:06,透闪石软玉,灰绿色。此蚕体短而粗壮。顶端两侧刻出一双大眼,以双线纹将蚕体划为三节,顶端有一穿孔,贯通蚕尾。长2.5厘米,宽1.3厘米,厚0.8厘米(见图 10)。M33:34,透闪石软玉,白色。器形特小,头端两侧刻双目,身上刻四周横线分为四节,顶端有穿孔由腹下侧透出。长1.3厘米,宽0.5厘米,厚0.2厘米。Ⅱ式:4件。蚕身为长条形。M200:07,透闪石软玉,白色。头端两侧刻出一对圆眼,下有嘴,蚕身直而尾尖,身上刻六周横线区分蚕体为六节。嘴部有一穿孔,由腹下侧透出。长4.4厘米,宽0.6厘米,厚 0.6 厘米(见图 9)。M2:24:1,透闪石软玉,白色。头宽尾尖,头部仅刻出一凹槽,未刻蚕目,身上刻六周横线。头端凹槽内有一穿孔。长2.9厘米,宽1.1厘米,厚0.4厘米。Ⅲ式:4件。为两对,蚕身呈三角形。M194:1,透闪石软玉,青灰色。器为长三角形。头端较宽,两侧刻出蚕目,下为突出的嘴部,上有一穿孔。尖尾,身上有四周凹槽区分为四节。长3.1厘米,宽1厘米,厚0.4厘米。M244:08,透闪石软玉,褐色。略呈直角三角形,只在宽端刻一凹槽以像蚕嘴,上有一穿孔。别无刻纹。长1.9厘米,宽1.1厘米,厚0.5厘米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张家坡西周墓地》,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285页;图9采自该书图版180(CLXXX)7-9。。作为丰京遗址内的张家坡西周墓地,其墓内陪葬大量玉蚕,足以说明西周统治者对种桑养蚕本业的重视。

图9 Ⅰ式蚕M52:14、M219:06Ⅱ式蚕M200:07

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考古工作者在少陵原发掘西周墓葬400余座,其中M330:7出土蚕饰一件。器用青玉雕琢而成,表面光洁润滑,呈竹节状,首端宽,尾端尖,已残断,首端一角琢蚕眼,身刻四圈阴弦纹。残长2.7厘米、首宽1.5、厚0.5厘米①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编著《少陵原西周墓地》(上),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1959年12月12日至1960年1月20日,考古工作者在宝鸡福临堡东北角发掘东周早期墓葬10座,其中有随葬品者7座。墓1出土玉蚕一件,玉质淡黄色,很坚硬,头大尾细,有节,口眼俱备,长3.9厘米②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发掘队:《陕西宝鸡福临堡东周墓葬发掘记》,《考古》,1963年第10期,第541页。。

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西周时期的丝织品实物残迹也不少。如在岐山贺家村M107西周墓葬中,出土的丝织品残迹在棺内西壁。其丝织品每平方厘米经纬分别是22根和26根,呈红色。在M113墓中,有丝织物残迹为黄土色,其每平方厘米经纬各30根。M123墓中棺底和死者身上的丝织品残迹为白色,每平方厘米经25根,纬30根③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5页。。经鉴定,“这种丝织品已经用钙质的温水漂湅,并且已用表(朱)砂作颜料而染色”④杨宽:《西周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06页。。又在此地发现刺绣,而且刺绣印痕上附着红、黄、褐、棕4种颜色,残痕中红、黄2色特别鲜艳。推测红色是涂上的辰砂,黄色是涂上的黄石,这些是“现知周代最早着色织物”⑤赵承泽、李也贞:《关于西周丝织品(岐山和朝阳出土)的初步探讨》,《北京纺织》,1979年第2期。。再如在宝鸡茹家庄发掘的西周奴隶主贵族伯、井(邢)姬夫妇合葬墓中,亦有丝织物的遗痕,“或则贴附在铜器上,或则压在淤泥上,三层四层叠在一起”⑥许倬云:《西周史》(增补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68页。。

二、秦的农本政策与关中的蚕桑业

西周灭亡以后,“西周故地为秦国所有,因此《秦风·东邻》《皇鸟》中也有‘阪有桑,隰有杨’,‘交交黄鸟,止于桑’的诗句,可见到秦时关中仍多桑树”⑦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第84页。。此言不虚。

战国时期,秦国特别重视栽桑养蚕。商鞅变法规定,努力耕织使粟和帛增产的人户,可免其徭役⑧《史记》卷68《商君列传》:“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第2230页。。战国末,《吕氏春秋·上农篇》把耕织看成是“本教”,使“春秋冬夏皆有麻枲丝茧之功”⑨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26《上农》,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1711页。。

《石泉县志·地理志第一》载:“夫石泉……秦列天下为郡县,为汉中郡地。”

据此可知,秦时石泉属汉中郡管辖。受秦的农本政策的刺激,在汉中郡管辖下,位于石泉的秦人,当是努力从事蚕桑事业的。

在纺织业方面,“秦国大量养蚕抽丝,并继承了周代的纺织技术,每年织造许多绸、绢、锦、帛,又大量织造麻布,供居民穿衣之用。政府也设有官营的纺织作坊,从事较高级的产品,在咸阳等地的遗址中发现有丝、绸、绢、锦和麻布的残片,证明织造技术是非常精湛的”⑩田培栋:《陕西通史·经济卷》,第43页。。

目前考古发现且能够辨别出的有关秦纺织品的标本只有属于秦公1号大墓内所出土的一批和秦咸阳1号宫殿遗址出土的织物残片。

秦国的纺织手工业,基本上还是继承了商周时期的传统工艺技术,这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纺织品主要发现于秦公1号大墓内。大墓内出土的纺织品,“既有丝织物,又有麻织物,前者主要发掘于主椁室内,其用途除了墓主人的衣着,陪葬品外,还有主椁室内壁上的围帐等;后者主要发现于陪葬者的箱、匣殉之内,其用途当属陪葬者的衣着等。且在椁室东南角侧室内发现了一件长约10厘米、宽约15厘米的深灰色丝织品,经专家鉴定,可能是丝织品绢,它质地细薄、工艺水平很高,与现代同类产品相比毫无逊色”⑪⑪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编:《雍城秦公一号大墓》,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年,第68页。战国晚期之后,秦代纺织手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蚕丝织物,在秦的丝织品中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因为它具有纤维长、弹性好、光泽鲜艳、质地柔软和易采集等特点。丝织品的种类除了绢、纱之外,还有锦等工艺较为复杂的复合织物①王学理主编《秦物质文化通览》(上册),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18页。,且已出现了毛纺织品。

在咸阳原下1号秦宫遗址的窖穴XYNIJ3的木炭层中,出土了一包已经炭化的丝绸衣服,“丝绸质地细致,大多为平纹。种类有锦、绮、绢等。衣服可分辨有单衣、夹衣和丝绵衣。单衣为平纹绢;夹衣和丝绵衣,面为平纹绢或绢地锁绣和锦,里为平纹绢。包袱皮双层,面为平纹绢,里为麻布,还有丝,绳径0.3厘米”②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秦都咸阳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简报》,《文物》,1976年第11期,第23页。。

三、西汉的农本政策与关中的蚕桑业

中国古代以农立国,“男耕女织”是其特点。封建国家把纺织与耕田同等对待,所谓“一夫不耕,或受之饥 ;一女不织,或受之寒”③《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第1128页。就是这种思想的深刻反映。

(一)与皇帝“亲耕礼”同样重要的皇后“亲蚕

礼”,是国家农本政策的重要表现

皇帝的农本政策,主要载于皇帝的诏书中。文帝十三年(前167)春二月甲寅,诏曰:“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蚕以奉祭服,其具礼仪。”师古曰:“令立耕桑之礼制也。”④《汉书》卷 4《文帝纪》,第125页。据此可知,文帝十三年把“皇后亲蚕”与“皇帝亲耕”一样作为国家礼仪固定下来了,此后便为后来皇帝所遵循。

景帝后元二年(前142)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⑤《汉书》卷 5《景帝纪》,第151页。

昭帝元平元年(前74)春二月,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⑥《汉书》卷 7《昭帝纪》,第232页。。这是“天下以农桑为本”在诏书中的明确反映。

元帝建昭五年(前34)春三月,诏曰:“方春农桑兴,百姓(戮)力自尽之时也,故是月劳农劝民,无使后时。”⑦《汉书》卷 9《元帝纪》,第296页。

成帝阳朔四年(前21)春正月,诏曰:“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仟佰,致劳来之。”⑨《汉书》卷 12《平帝纪》,第 351页。应劭曰;“东作,耕也。”

平帝元始元年(1),“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⑨。

由以上记载可见,西汉的各位皇帝,非常重视农桑,除“皇帝亲耕”“皇后亲蚕”以作表率外,就是“令二千石勉劝农桑”。

据《三辅黄图》所载,上林苑有蚕馆,为皇后亲蚕之地,反映了最高统治者对蚕桑业的重视。

(二)西汉关中的桑蚕业

1.史籍记载,关中富桑麻

秦汉时期,关中地区大量种植桑麻。南山(秦岭)“其地从汧陇以东,商雒以西,厥壤肥饶”,不仅“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又有“秔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薑芋,水多蛙鱼”⑩《汉书》卷 65《东方朔传》,第2849页。,贫者借此“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北依秦岭山麓,南接巴山北坡,中有汉江穿过,全县呈‘两山夹一川’地势轮廓”⑪⑪何金铭主编:《陕西县情》,第655页。的石泉县(汉在此设安阳县),处于南山“其地从汧陇以东,商雒以西,厥壤肥饶”范围内,自然,“又有秔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的南山包括石泉县在内。西都长安,其“郊野之富,号曰近蜀”,右扶风郑、白渠沿岸,“五谷垂颖,桑麻敷棻”⑫⑫〔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40上《班彪列传附班固》,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38页。。杜笃赞誉关中说:“《禹贡》所载,厥田惟上。沃野千里,原隰弥望。保殖五谷,桑麻条畅。”①《后汉书》卷80上《文苑列传第七十上·杜笃》,第2603页“桑麻条畅”一句,充分反映了关中蚕桑业的兴盛。

关中地区之所以蚕桑业兴盛,与广大百姓的辛勤劳作是分不开的。宰相杨敞之子杨恽,失去爵位后,“家居治产业”②《汉书》卷66《杨敞传附子恽》,第2894页。,“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③《汉书》卷66《杨敞传附子恽》,第2895页。,却遭到了别人的讥讽。杨恽是失去爵位后不得已才“身率妻子,戮力耕桑”,而平常百姓的辛勤耕桑却是常态,否则其生计堪忧。献帝兴平元年(194),“八月,冯翊羌叛,寇属县,郭汜、樊稠击破之。九月,桑复生椹,人得以食”④《后汉书》卷9《孝献帝纪》,第377页。。因战乱导致百姓乏食,是他们辛勤种植的桑树所结的桑椹果救了他们的命。黄初初年,身为京兆太守的颜斐,其前任“不为民作久远计”,而颜斐到官,“乃令属县整仟佰,树桑果”⑤〔晋〕陈寿:《三国志》卷16《魏书·仓慈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 513页。,体现了关中民间在发展农桑的同时又重视园艺的传统的继承⑥程兆熊:《中华园艺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0-41页。。

《汉金文录》卷4有“大富虫(蚕)王”的铜器,这说明在关中地区已出现了养蚕致富的巨富。

2.种桑是当时农家经营的重要事业

万国鼎先生指出:

氾胜之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农学家之一。汉成帝(公元前32—7)时做议郎,曾经在今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教导农业,获得丰收。……他的闻名后世,主要依靠他的著作《氾胜之书》。《氾胜之书》是后世的通称,《汉书·艺文志》农家称作《氾胜之十八篇》。这书在汉朝就有崇高的声誉。……这书的确可以说是整个汉朝四百多年间最杰出的农书⑦万国鼎:《氾胜之书辑释》,北京:农业出版社,1980年12月新2版,第1页。。

《氾胜之书》之所以在当时和以后能获得如此高的声誉,与氾胜之对西汉及其以前农业生产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不无关系。

根据《艺文类聚》⑧〔唐〕欧阳询撰《艺文类聚》卷85《百谷部·粟》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5月新2版,第1453页。和《太平御览》⑨〔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822《资产部一·农》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661页。的征引,氾胜之曾经“前上蚕法,今上农事(法)”,但各家征引的《氾胜之书》仅有种桑法一条⑩〔北魏〕贾思勰著,石声汉校释:《齐民要术今释》卷5《种桑柘第四十五》引,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05页。,未见有关养蚕的记载,想是已经佚去。史念海先生分析道:“氾胜之所提到关中的农作物,大致有十二三种,如禾、黍、麦、稻等皆为重要的种类,而种桑一项和这些农作物并列,可知桑树的栽种为当时农家经营的重要事业。其地位并不远在禾、黍等农作物之下。”⑪⑪史念海:《陕西地区蚕桑事业盛衰的变迁》,刊氏著《河山集》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66-267页。史念海先生的分析,不无道理。

3.从桑椹籽的使用量看关中蚕桑的栽种程度

关中人们利用宅旁和其他荒地种桑,是由来已久的事情。史念海先生说:“《氾胜之书》中所说的种桑法,并不是指的零星栽培,而是有计划的大面积种植。他所陈述的方法是以十亩作计算单位。每亩应种桑椹籽三升,也就是说十亩的桑田起码要准备桑椹籽三斗。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单就这样多的桑椹籽来说,关中已有的桑树应该是不少的。”⑫⑫史念海:《陕西地区蚕桑事业盛衰的变迁》,刊氏著《河山集》三集,第267页。其说有理。

4.从蚕粪的使用量看关中蚕桑的栽种程度

氾胜之在谈到种植农作物时却主张施用蚕粪,或者使用煮茧缫丝的水来调粪溲种。这样都可能使瘠薄的田地肥沃起来。施用蚕粪不仅可以肥田,还可以防止虫害,使田禾耐旱,增加产量。

值得人们重视的是使用蚕粪的数量,正如史念海先生所说:《氾胜之书》在说到种麻和种瓠时都提到这一点。他指出:种麻一株,要施蚕粪三升(《齐民要术》卷 2《麻子》引《氾胜之书》),种瓠四苗,要施蚕粪一斗(《齐民要术》卷 2《种瓠》引《氾胜之书》)。如果种十亩瓠就应该用蚕粪二百石。施这样多的粪,在苗旁几乎是粪土各半(《齐民要术》卷2《种瓠》引《氾胜之书》)。汉朝的度量衡制度比现在小些,一亩只等于现在的半亩多,十石大致等于现在两石。用现在的话说,按氾胜之的办法,种十亩瓠也要用四十石蚕粪。如果当时农家不是普遍养蚕,而且不是养蚕很多,哪里能够积存这样多的蚕粪①史念海:《陕西地区蚕桑事业盛衰的变迁》,刊氏著《河山集》三集,第268页。?

从史念海先生的分析可知,西汉时关中的蚕桑种植是普遍的。

(三)西汉关中的纺织业

汉代的纺织业,分官营与私营两种。

汉政府设置了许多管理蚕丝生产的机构,如“蚕官令丞”,又据西安出土的汉瓦,有“崇蛹嵯峨”瓦,有“桑监”瓦,皆为养蚕的宫观及管理蚕事的 能官置所用。

《汉书》载:“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属官有……东织、西织……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②《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第731-732页。河平元年为公元前25年。西安汉城曾出“织室令印”铜印,应为河平元年以后所设之官。可见,主管汉王朝官营纺织业的最高长官是少府属官的东织室令丞、西织室令丞或织室令。

《三辅黄图》载:“织室,在未央宫。又有东、西织室,织作文绣郊庙之服,有令史。”③何清谷撰:《三辅黄图校释》卷3《未央宫》,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9页。

《三辅黄图》又载:“暴室,主掖庭织作染练之署……有啬夫官属。”④何清谷撰:《三辅黄图校释》卷3《未央宫》,第171页。官府手工业掌练染,西汉在暴室(疑属织室令),东汉则在平准令⑤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80页。。可见,作为西汉中央王朝的纺织工厂——织室,是位于长安城的未央宫中。

东、西织室制作丝绣衣物,专供皇族使用。设在未央宫的东西织室,一岁的费用相当可观,正如《汉书》卷72《贡禹传》所载:

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⑥《汉书》卷 72《贡禹传》,第 3070页。。

西汉时官营纺织业以齐、蜀等地为发达,东西织室一年的费用是五千万钱,与齐三服官的费用相同,说明汉长安城的官营纺织业达到了全国的最高水平。

除官营纺织业外,还有私营纺织业。私营纺织业分为两种:一是官僚地主家中有许多人参加私人作坊;二是一家一户的小农个体经营。官僚地主家的纺织业,具有一定规模。昭宣时期的大官僚张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⑦《汉书》卷59《张汤传附子安世》,第2652页。。连大臣的夫人尚且“自纺绩”,其家人奴婢从事纺织的,自然不在少数。

官僚地主家的纺织业除具有一定规模外,还引进了当时先进的技术。《西京杂记》卷1《霍显为淳于衍起第赠金》载:“霍光妻遗淳于衍蒲萄锦二十四匹,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钜鹿陈宝光家,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第,使作之。机用一百二十镊,六十日成一匹,匹直万钱。”⑧〔晋〕葛洪撰,周天游校注《西京杂记》,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3页。据此可知,匹直万钱的散花绫,是霍光妻霍显引进钜鹿陈宝光家的先进技术织出来的,说明长安城的纺织技术代表了当时的最高水平,难怪陈直先生慨叹:“两汉的纺织手工业,就考古发掘的材料来看,是相当发达的。从染色到花纹,从花纹到织机的技术,几乎无样不精。”⑨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94页。其说有理。

至于一家一户的个体纺织业,是普遍存在的。童书业先生指出:“连大臣的家里尚且讲究纺织,则民间纺织业之盛,自可推想而知。所以到了后汉,凡赏赐臣下或令人民赎罪,均用谷帛及缣布,赐缯布之数,多者至万匹(见《后汉书·南匈奴传》)以上;以缯赎罪的,也多至几十匹;这非极盛的纺织业决供应不了。”⑩童书业:《中国手工业商业发展史》(校订本),童教英校订,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36页。其说有理。

两汉的丝织品,以缯帛二字为代表名称,犹今人之称丝绸,或称绸缎①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6页。。《范子计然书》卷下云:“白素出三辅,匹八百。”②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80页。三辅(今关中地区)所出的白素,由于价钱较临淄、襄邑锦便宜,一匹值八百钱,所以销路很广,既可以做衣,还可以代替竹简书写。在当时,由于穷的读书人往往用不起白素,所以流传着“贫不及素”的话。白素多半是私人作坊的产品,专供市场,说明陕西的丝织品已经享誉京城。在关中地区,家庭纺织业较为发达,所谓“女织”或“妇人纺绩织纴”,主要是为了供自家衣著之需,即使一些官僚地主的家庭,家人的衣服也是自行织造,如王莽时京兆下邽(今渭南)人王丹,拿着自己机杼织出的缣在(河南)太守陈尊面前以示自豪③《后汉书》卷27《王丹传》,第931页。。再如,后汉扶风平陵人梁鸿,娶孟光为妻后,便一起进入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詠《诗》《书》,谈琴以自娱”④《后汉书》卷83《遗民列传第七十三· 梁鸿》,第2766页。。对个体农户来说,家庭纺织业是其不可缺少的,也是政府大力提倡的。

《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载: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⑤《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第1121页。。

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师古曰:“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据此可知,进入冬季后,同巷的妇人为了节省照明费和烤火费,聚在一起晚上纺织(相从夜绩),这样在时间上一个月就多出了15日的纺织时间,由此可见民间纺织业的兴盛。

(四)汉墓中随葬铜蚕的实质

1.古代皇后的亲蚕礼

《礼记·祭仪》载:“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因少牢以礼之。”⑥〔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卷56《祭仪第二十四》,吕友仁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40页。明帝永平二年(59)三月,“是月,皇后帅公卿诸侯夫人蚕。祠先蚕,礼以少牢”⑦《后汉书》志第4《礼仪上》,第3110页。。

皇后“亲蚕礼”也就是祭先蚕(蚕神),这在唐人杜佑《通典》中有集大成的反映,即对周、汉、后汉、魏、晋、宋、北齐、后周、隋、唐祭先蚕的礼仪作了总结⑧〔唐〕杜佑撰,王文锦、王永兴等点校:《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288-1289页。,这里我们只录周、汉、后汉、魏、晋祭先蚕的礼仪如下,正如《通典》卷46《礼六·沿革六·吉礼五·先蚕》所载:

周制,仲春,天官内宰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蚕于北郊,妇人以纯阴也。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以劝蚕事。季春吉巳,王后享先蚕。先蚕,天驷也。享先蚕而后躬桑,示率先天下也。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是月也,命有司无伐桑柘,爱蚕食也。有司,主山林之官也。乃修蚕器,薄槌钩筐之类。禁原蚕。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禁原蚕,为伤马。

汉皇后蚕于东郊。其仪:春桑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蚕室养蚕千薄(按:这里的“千薄”之“薄”,依本校法应作“簿”,证据见后引文。)以上,祀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馆,皆赐从桑者丝。皇后自行。

后汉皇后四月,帅公卿列侯夫人蚕。……桑于蚕宫,手三盆于茧馆,毕,还宫。祀先蚕,礼以少牢。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宫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魏文帝黄初七年,皇后蚕于北郊,依周典也。

晋武帝太康六年,蚕于西郊。盖与籍田对其方也。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四出陛,陛广五尺,在皇后采桑坛东南帷宫外门之外,而东南去帷宫十丈,在蚕室西南,桑林在其东。取列侯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著十二笄步摇,依汉魏故事……先桑二日,蚕宫生蚕著簿上。躬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质明以太牢告祠,谒者一人监祠。祠毕,徹馔,颁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以下各采九条,悉以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座,公主以下乃就位,设飨宴,赐绢各有差。

从上引文可知,皇后亲蚕礼是隆重的。对于蚕神的贡品,或是太牢,或是中牢,或是少牢。参加者除皇后外,既有内命妇如妃嫔等,又有外命妇如列侯夫人、公主等。

2.墓葬陪葬金蚕习俗溯源

在凤雏西周房基内出土了一件雕刻精美、栩栩如生的玉石蚕蛾。在齐家西周墓葬中也出土了不少玉蚕①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第85页。。这些玉蚕蛾、玉蚕的雕刻,也是当时养蚕业发达的一种反映②田培栋:《陕西通史·经济卷》,第18页。。

作为中山国王墓周边的陪葬墓,河北定州47号汉墓出土汉代铜蚕一枚,长9厘米。此蚕体积较大,蚕表面材质只剩铜,全身首尾共计九个腹节,腹部八对足均完整,体态圆润饱满,或为吐丝状。蚕的体态刻画较为写实,说明当时此地应有养蚕的习俗,现藏定州市博物馆③赵丰主编《丝路之绸:起源、传播与交流》,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5页;图10,采自该书第35页之图。。(见图10)既然定州47号汉墓是中山国王墓周边的陪葬墓,说明墓主应有较高的地位。据此来看,石泉发现的鎏金铜蚕,无疑是来自高等级的汉墓。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2《名胜记第二·川西道·成都府二》载:

图10 汉代铜蚕

按《方舆胜览》,蜀王蚕丛氏祠今呼为青衣神,在圣寿寺。昔蚕丛氏教人养蚕,作金蚕数十,家给一蚕,后聚而弗给,瘗之江上为蚕墓。《南史》齐永明间始兴王萧鉴为益州刺史,于州园得古冢,有金为蚕数斗,鉴一无所取,复为起冢立祠④〔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2《名胜记第二·川西道·成都府二》,《四库全书》第59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2-23页。。

昔蚕丛氏教人养蚕,“作金蚕数十,家给一蚕”,应该也是起示范作用,这是重农的表现。

《括地志》载:“齐桓公墓在临淄县南二十一里牛山上,亦名鼎足山。一名牛首堈,一所三坟。晋永嘉末,人发之,初得板,次得水银池,有气不得入。经数日,乃牵犬入,中得金蚕数十簿,珠、襦、玉匣、缯彩、军器不可胜数。又以人殉葬,骸骨狼藉也。”⑤〔清〕陈厚耀:《春秋战国异辞》卷17《齐桓公下》引《括地志》,《四库全书》第4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77页。“簿”与“箔”通假。齐桓公是春秋五霸之首,他在管仲的辅佐下,取得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业绩。其墓陪葬金蚕,意在鼓励农户种桑养蚕,当与其为了争霸而推行的“富国强兵”政策有关。

任昉《述异记》卷上载:“阖闾夫人墓中周回八里,别馆洞房,迤逦相属,漆灯照烂如日月焉,尤异者,金蚕、玉燕各千余双。”⑥〔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卷上,《四库全书》第104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16页。吴王阖闾也是春秋五霸之一。其夫人墓陪葬金蚕,这是重耕织的体现,应与吴王阖闾为了争霸而推行的“富国强兵”政策有关。

秦始皇死后,在墓葬中就放置许多金银蚕。《太平御览》引《三辅故事》云:“始皇后葬用大蚕二十箔。”⑦〔汉〕赵岐等撰,〔清〕张澍辑:《三辅决录·三辅故事·三辅旧事》,陈晓杰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74页。郭海文教授指出:“此处‘箔’即‘蚕箔’,用来作量词,以二十箔金蚕来作皇后陪葬品,说明当时的统治者极其重视蚕桑生产活动。”⑧郭海文、王琪:《〈奁史·蚕织门〉生产工具考》,陕西历史博物馆编《陕西历史博物馆论丛》第25辑,西安: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2018年,第211页。甚确。《长安志》引《郡国志》曰:“始皇陵有银蚕金雁,以多奇物,故俗云秦王地市。”⑨〔宋〕宋敏求:《长安志》卷15《县五·临潼》,阎琦等点校,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285页。《长安志》又引《三辅故事》曰:“始皇陵七百步,以明珠为日月,鱼膏为脂烛,金银为凫雁,金蚕三十箔,四门施徼,奢侈大过。六年之间,为项籍所发。”⑩同上,第285页。始皇陵陪葬金银蚕,当是由西周贵族墓陪葬玉蚕的礼俗发展而来。

《南齐书》载:

宜都王铿字宣严,太祖第十六子也。初除游击将军。永明十年,迁左民尚书。十一年,为持节、都督南豫司二州军事、冠军将军、南豫州刺史,镇姑熟。时有盗发晋大司马桓温女冢,得金蚕、银茧及珪璧〔等物。铿使长史蔡约自往修复,纤豪不犯〕①〔梁〕萧子显:《南齐书》卷35《高祖十二王·宜都王铿》,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631页。。

桓温尚晋明帝女南康长公主,“拜驸马都尉,袭爵万宁男,除琅邪太守,累迁徐州刺史”②〔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98《桓温传》,北京:中华书局,第2568页。,后官至大司马。按照晋的皇后亲蚕礼,公主是可以参加的。桓温之妻为南康长公主,贵宠无比,因而桓温之女的地位也不会太低。桓温女冢陪葬金蚕,可能是她参加皇后亲蚕礼的纪念,应与东晋的重农政策相关。

古时皇后亲蚕,故其墓陪葬金蚕,应是对其亲蚕礼的见证,是国家农本政策的重要体现。其他参加亲蚕礼的内、外命妇,墓中随葬金蚕,作用亦不外乎此。

3.墓中随葬铜蚕的实质

刘钊先生认为:“其实墓葬中随葬金蚕并没有什么深意,只不过是为了炫富。因为丝绸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特别是有身份地位的富裕人家的必需品,同时还是体现身份和财富的象征,所以随葬金蚕就是幻想让金蚕吐丝不断,织成各种衣物和织品,让墓主人在另一个世界里保持奢华侈靡的生活而已。”③刘钊:《说“金蚕”》,《中国典籍和文化》,2015年第 3期。

对于刘钊先生“其实墓葬中随葬金蚕并没有什么深意,只不过是为了炫富”的观点,笔者并不赞同,其实墓葬中随葬金蚕是有深意的,主要有两点:其一,不论是周、秦还是汉王朝,都有与皇帝“亲耕礼”一样重要的皇后“亲蚕礼”,目的是为老百姓树立一个示范,旨在强调作为本业的耕织的重要性,以便实现统治者“五十可以衣帛”的理想。西汉在石泉设安阳县,今在石泉发现鎏金铜蚕(原物应是来自墓葬),与在西周贵族墓陪葬玉蚕、在秦始皇陵陪葬金银蚕一样,是西汉政府农本政策的产物在汉代墓葬礼俗中的反映。其二,蚕作茧自缚,变成蚕蛾钻出蚕茧,产下蚕子而死去;但蚕子来年又会孵出新蚕。因蚕有重生功能,所以墓内陪葬金蚕等可能会象征墓主的灵魂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