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
2020-01-02张瑞亮
◎张瑞亮
(石家庄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文物是古人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是当时社会事实的见证,对文物的保护与研究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与传承。在考古挖掘过程中,文物的保护要遵循专业原则与方法,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升文物的价值。
一、考古发掘文物的特性
(一)不可再生性
每一件历史文物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历史内涵。因此文物也是后人深入了解古人生活的主要途径。但这种了解仅存于知识研究和历史探索方面。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文化角度,考古出场的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这也为考古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特别要求。一旦文物的材质或形状等发生变化,考古价值将受到影响,也为相关历史研究带来误差。
(二)不可复原性
从实际情况分析,考古挖掘工作以及其他人类行为都会对遗址或文物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影响其历史文化价值与探索资料的真实性。尽管现如今一些考古专家或技术人员能够较完美地复原遗址、修复文物,但这种修复工作是基于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脑思维创造进行的,因此具有不可复原性。
(三)不可替代性
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代表着其所存在于某个时期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工艺技术和社会经济水平等等历史信息。文物也承载着宝贵的文化信息,考古保护工作是促进人们通过研究文物来探索历史、传播与交流我国悠久文化现实的重要手段。
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原则
(一)最少干预原则
最少干预原则是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在考古发掘现场处理刚出土的文物应秉持最小处理原则,最大化保持文物出土原样,并按照科学合理的包装及储存方法条件等对其进行保护工作。刚出土的文物,由于长期被埋在地下,未曾接触到空气、光照等等,或其在地下自身已形成一层保护膜,为此要对其要十分小心并尽可能做最少处理,实施最小“干扰”手段,保留最大的研究价值。
(二)少量使用保护材料原则
进行考古挖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时,应少量使用相关文物保护修复材料,不同类型的保护材料适用于不同环境下文物地储存与研究,过多使用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例如对刚出土的文物,过多使用某种类型保护材料,使其免于遭受户外潮湿环境的侵蚀,当文物被转存至博物馆或其他密闭干燥环境内,这些保护材料便成为多余附属物,反而影响对文物地观察分析与研究。对于前期过多使用的保护材料,也会增加后期清理、消除等工作量。一方面也要综合考虑文物材质与保护材料成分之间的化学反应问题,减少文物的损耗程度;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文物遗址地处偏远,保护材料的运输工作便加大难度,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减少保护材料的使用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考古挖掘成本。
(三)取样原则
每一件文物都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后人的每一个考古行为都有可能对其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坏。因此在进行文物挖掘保护工作之前,要先对文物表面进行取样分析,在充分确定了文物的材料、类型、性质等特点之后,再对其进行清洗或其他保护工作,这有助于将人类行为对文物的损坏程度降至最低。对于那些无法进行事先取样的文物,应在考古发掘现场保护记录中详细说明,并阐明对该文物完整的发掘及保护过程,有助于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考古学科研究不断发展
考古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就是在文物与遗址发掘过程中成长起来的,现场文物的保护工作是考古学科的一个分支。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工作,涉及许多考古学知识和技能,也是补充考古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实践机会。不同的遗址与文物需要不同的现场保护技能,工作人员在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中也能不断锻炼自己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促进对历史文化的深入了解与探索
考古发掘的文物具有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价值,每一件文物都代表着一段史实与文化背景,这是今人了解历史、发掘人类文明的主要途径之一。一方面,我们将出土文物及其历史背景写成著作或编入教科书,能够帮助大众和越来越多青少年了解史实与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另一方面,保护文物也体现出后人对历史的尊重,这也是在无形中为子孙后代树立榜样。对历史文化进行探究与考量,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继承与发扬。
(三)有助于艺术研究及发展
出土的文物大都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不论在实用性和审美性方面都具有一定研究价值,文物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国古代艺术美学的发展趋势。例如,有些为官者的土墓被发掘后,内部的衣物、首饰等仍光鲜亮丽,配色鲜艳,这不仅体现古墓主人的身份地位与经济实力,也为今人研究艺术史学、美学发展等提供不可复制的参考资料。挖掘的古代艺术品反映了经济状况与工艺水平,有较高研究价值。
四、现场文物保护的途径与措施
(一)严格控制文物放置环境的温度与湿度
考古发掘过程中,要事先测量出土文物周围环境的湿度,并对文物表面进行取样。由于文物长期被埋在地下,再加上出土遗址地的地区气候、天气状况等外界因素干扰,文物极易发生质变或化学反应,影响其自身价值。因此,工作人员需测量文物出土时的湿度及含水量,针对不同含水率采用不同的保护办法,例如含水率高于100%的,则可以放置于清水储存;对于需要保持干燥的器物,应使用硅胶或其他干燥剂进行处理。
(二)必要时采用密封或真空处理
由于文物常年被埋在地下,已适应其自身所处的地下环境和湿度、温度等,当其刚出土后,接触大气环境和其它空气分子会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甚至腐蚀现象,为文物保护工作带来阻挠。因此,对于需要进行特殊保护或环境天气状况较差的遗址区出土的文物,要尽量避免文物与大气环境的直接接触,进行密封或真空处理,避免其氧化变质。在进行真空处理时,可采用除氧法,将文物与氮气共存于真空密封包装中,既有效隔离氧气,又能最大限度保持文物原貌。
(三)采取必要的遮光措施
文物在地下长期不见阳光,其出土后过度光照或阳光暴晒也会影响文物的保存,因此可采用黑色塑料袋或遮光板来保护怕光文物,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隔紫外线对文物产生的干扰。使用黑色塑料袋等方式,既经济简捷,又能达到较好的保护效果,也是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必备的工具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