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刍议
2020-01-02齐小月山东省蓬莱市北沟畜牧兽医站265600
齐小月 (山东省蓬莱市北沟畜牧兽医站 265600)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食品安全意识日益提高,对生猪屠宰行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态势关乎养殖业安全、动物源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其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1],随着疫情逐渐扩散,对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新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精神,以期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平稳发展。当前屠宰企业生产水平不尽相同及各地屠宰监管执法体系等遗留问题,生猪屠宰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问题。笔者根据多年来对畜牧兽医实践总结,分析现阶段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议,供同行商榷。
1 当前存在的难点问题
1.1 硬件设施亟需改善 (1)选址不符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以及无害化处理场所(以下称“四类场所”)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公路和铁路等交通干线、国家自然保护区、动物与动物集贸市场、动物诊疗等场所之间,以及“四类场所”相互之间的“防护距离”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各地执法实践来看,上述场所之间距离的认定和把握存在困难。城市建设与企业规划缺乏协调。屠宰厂的建设也随着城市的扩建,有一部分进入工业园区、城市中心或闹市区,有的和市场混合[2]。部分屠宰场选址处于居民区、学校、市场附近,有些场由于城市面积扩大,把屠宰厂(场)包围到城市中或城中村。(2)屠宰厂区布局不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不能分离,清洁区与污染区分不开,缺乏静养场或面积不足,屠宰间、分割车间置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风险考虑不足等。
1.2 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1)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问题。作为传统企业,屠宰企业一般利润较低,改造资金积累困难,经营预期不佳,标准化建设动力不足。(2)生猪屠宰是食品生产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全的食品才能保证人体健康,应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做好屠宰工作。应该建要有完整的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建立周密的质量控制系统,确定专人负责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理措施,从把好健康生猪入场关、全过程质量控制关、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到出厂产品查证验物关入手,确保每个关键点安全管理。
1.3 乡镇定点屠宰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做好乡镇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是《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畜牧兽医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杜绝病死、饲喂过毒害添加物、注水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保证人们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手段,在食品安全生产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多注重城市消费区的便利,忽视了农村屠宰的便捷。加之基层地区各乡镇之间,村落之间距离较远,农村的屠宰依然是私自设固定屠宰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定点监管,但毕竟不合法,也无法保证农村居民吃上相对“放心”的肉品,有关部门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2 推动生猪屠宰监管的发展建议
2.1 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监管政令措施 要加强屠宰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配套记录资料,从办法上、机制上、措施上保证屠宰运转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可靠[3]。促进屠宰企业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方向发 展,积极推进质量控制体系认证,逐步实现生猪屠宰企业等级化管理。
2.2 发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作用 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是我国发展畜牧兽医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动物产品安全体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人数超过20万是执业兽医。官方兽医作为官方派驻人员,发挥官方兽医的行政许可权,做好屠宰同步检疫,对检疫结论负责;屠宰企业应聘任注册的执业兽医,主要是屠宰检疫、检测、疫病防控;肉品质量检测,规范化的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技术措施保障动物及产品安全。
2.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强化检验检疫监管,严格动物屠宰各环节检验检疫。结合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扫雷行动”,积极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