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解读(六)
2020-01-02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三)坚持“共同缔造”。社区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基础单元,也是垃圾的主要产出地。先行城市的经验表明,推进垃圾分类,只有以居民为主体,从社区抓起,才能取得较好效果。我们认真学习借鉴上海、厦门等城市结合垃圾分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经验,在《工作方案》中提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发动社区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强调要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积极为社区提供相关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省级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组织对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相关创建活动中,强化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工作方案》还提出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水平。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按照国家即将修订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又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四个类别。这两种分类方法,内涵和定义是一致的,仅在名称上略有不同。其中,厨余垃圾泛指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餐馆饭店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等地产生的易腐垃圾。为与全国保持一致,并充分考虑四川实际(成都、德阳等地已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模式推广实行),全省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四个类别,内涵和定义与全国一致,名称上允许各地采用厨余垃圾或餐厨垃圾的叫法,避免已采用餐厨垃圾叫法的城市重新更换设施设备,造成浪费和群众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