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等未经批准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
2019-12-30
农村百事通 2019年23期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提出,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应当妥善结清。
(资料來源:中国新闻网)
2019-12-30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提出,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应当妥善结清。
(资料來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