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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杌闲评》作者非李清论

2019-12-30王文君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王安魏忠贤笔记

王文君

(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 山东 济宁 273165)

在明末清初的涉魏忠贤小说中, 比较有代表性的首推《梼杌闲评》,但撰者至今不明,清人缪荃孙、邓之诚俱疑其作者为明末清初的史学家李清。 后来的一些研究者们便沿此路对其作进一步证明, 主要有欧阳健的《<梼杌闲评>作者为李清考》[1]、任祖铺的《谁是<梼杌闲评>的作者》[2]、陈麟德的《<梼杌闲评>作者为李清证说》[3]、顾启的《冒襄与<梼杌闲评>作者李清》[4]。 这些文章认为《梼杌闲评》的作者为李清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梼杌闲评》 有为李清祖父李思诚辨冤的倾向;《梼杌闲评》与李清《三垣笔记》有相似之处;《梼杌闲评》对待王永光、贾继春、杨维垣等人的态度与《三垣笔记》相同;从地理及方言描写上看,《梼杌闲评》作者是兴化人,李清为扬州兴化人。 事实上,这些理由若是深究并不能成立,不管是从《梼杌闲评》作品本身来看,还是从李清本人来看,他都不应该是《梼杌闲评》的作者。

一、《梼杌闲评》的成书时间

欧阳健曾以《梼杌闲评》开卷诗中“博览群书寻故典,旁搜野史录新闻”一句为依据[5],认为此书作于魏忠贤死后不久。且据以下两点,认为《梼杌闲评》成书于明亡之前∶一是《梼杌闲评》的作者在第三十三回中提到“本朝旧例,打问本上,即送法司拟罪”,称明代为“本朝”;小说中对清人颇多如“毡裘”“奴酋”等敌视侮慢之辞,表现出极为强烈的民族情感[1]。 而胡益民在其《清代小说》一书中却有不同的论证,主要有三条。

第一,作品第二回写道∶“原来明朝官吏,只有迎春这日可以携妓饮酒。 ”径称“明朝”,当是清人的口气。 至于书中第三十三回出现过“本朝旧例,打问本上,即送法司拟罪”的话,是可以解释的∶不忘故国,是清初遗民的普遍情绪,在述及明朝的典章时,下意识地写作“本朝”,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很显然,作者不可能先完成第三十三回再去写第二回。

第二,第五十回回目的上句是“明怀宗旌忠诛恶党”。 “怀宗”是1644 年崇祯吊死煤山后北京士人对他的私谧,写于明朝的作品当然不可能称崇祯为“明怀宗”。

第三,从避讳情况来看,现存最早清刊本当刻于康熙或雍正时,在没有发现更早的刊本之前,我们不好遽尔断言一部写于明末的作品会迟至康熙、 雍正时期才刊刻。[6]

关于胡益民的第一条论证,《梼杌闲评》 第二回中有“原来明朝官吏,只有迎春这日可以携妓饮酒”可以佐证[5],这一点笔者与胡益民看法相同,故不再解释。 《梼杌闲评》第三十三回写有“本朝旧例,打问本上,即送司法拟罪”[5]。 莎日娜对《梼杌闲评》和《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进行比较,认为《梼杌闲评》第二十八回至四十九回“讲史”部分的内容基本上来自《魏忠贤小说斥奸书》,因此,第三十三回与前面第二回的内容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7]。 也就是说,如果绕开《魏忠贤小说斥奸书》来谈《梼杌闲评》第二十八回之后的内容就显得隔了一层,而与《梼杌闲评》第三十三回相对应的《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第十三回的有关内容缺文存目,无法进行比对,更无从得知《梼杌闲评》此处是否是对《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的照搬。 因此,仅凭“本朝”二字,根本无法作为判定其成书年代的依据。

关于第二条崇祯帝谥号的问题,顾克勇认为“明怀宗”这一谥号只是小说刊于清代的标志,而并非成书于清代[8]。 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这一谥号是在李自成攻破北京, 崇祯帝于煤山自缢身亡后清人给他起的,说明《梼杌闲评》应该成书于明亡之后。

根据现存最早的清刊本——木刻坊刊小本(署“京都藏版”)来看,《梼杌闲评》最早刊行于清代康熙或雍正年间。倘若《梼杌闲评》果真成书于明亡前,很难想象在明代书坊印刷业极为发达的情况下, 这样符合当时民族情绪的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会迟迟拖到清代康熙、雍正年间才刊行。

根据以上三点,笔者认为《梼杌闲评》大概成书于崇祯死后到清代康熙时期之间。 为了使语言更加简洁, 本文在进行论述时依旧采用明末清初这种更为严谨的说法。

二、《梼杌闲评》的作者

(一)学界认为《梼杌闲评》作者为李清的依据

最开始提出李清是《梼杌闲评》作者的是缪荃孙(1844—1919)和邓之诚(1887—1960)。 作为近代著名的史学家,缪荃孙在其《 簃藕香 别钞》一书中最先提出“思诚(李清祖父)寓呈秀比邻,乃卸罪于思诚,因之革职……《梼杌闲评》亦载此事。 因心疑亦映碧(李清)所撰”[9]。后来与其有“挑担”关系(他们是姻亲关系,分别娶了庄家的女儿)的邓之诚在其《骨董续记》中补充说“《梼杌闲评》记事亦有与《三垣笔记》相发明者。 总之,非身预其事者不能作也。 谓之映碧所撰,颇有似处”[9]。

关于李清祖父李思诚在《梼杌闲评》中的四处描写,缪荃孙认为这是作者为了给祖父李思诚辩冤,故推测为李清所写。 这四处描写分别在以下回次。

(魏忠贤)遂密差人吹风兵部,归功于他……举朝谁敢违拗? 唯有礼部尚书李思诚道∶“目今国家多事之秋,有死戎事而不封,立大功而不贯者。 袁崇焕奇功与他何干,怎么便要封伯? 若画了题,岂不被天下后世唾骂?”司官屡次说堂,李公都按住不行,意图引病抽身。忠贤衔恨……(许显纯)乘机献媚,谋陷思诚, 说道∶“厂中正有件事, 系道员邱志充差家人邱德,带银入京谋内转的,被番役缉获。 因他是求崔二哥的,所以至今停搁监禁。 只消分付能事的番役,暗嘱邱德, 叫他审时咬定是投李思诚的, 既为崔哥洗脱,又可把思诚逐去,岂不是一举两得么? ”忠贤喜允。 (第三十九回)

呈秀有个儿子崔铎……御史杨惟垣道∶“这厮恶贯满盈,岂可久居本兵,颠倒朝政? 不若尽发他的罪恶,与他做一场,除得他去,不独朝政肃清一二,并可挫魏阉一臂之气。”便上一本道……呈秀则首逢之而不知耻,贿路公行,辇金钻之者不止。一邱志充,而乃嫁祸于李思诚……那些人一路跟着乱嚷,虽未尽还,却也退了一半才去。 (第四十八回)

刑部审问崔呈秀之子崔铎。 又有崔铎上来,问道∶“你父结拜义父……移邱志充赃银陷害李思诚……”(第四十九回)

吏部又将应起用的哀崇焕、文震孟、王永光、霍维华、李思诚等二十余人,又将应起用待缺会推者七十一人具题。[5](第五十回)

顾克勇认为,《梼杌闲评》 提及李思诚的这四处只能看作小说构思细密、注意前后照应、对人物叙述有始有终的表现[8]。 但是若将这种说法作为《梼杌闲评》作者并非是李清的证据,还不够有说服力。

(二)《梼杌闲评》作者非李清的事实

第一,上面四处描写并非是《梼杌闲评》的作者刻意为李思诚辩冤, 这在之前的史料笔记以及其他同题材小说作品中均有所体现。例如朱长祚《玉镜新谭》卷之九中有“以布政邱志充买官银三千,诬卸之礼部尚书李思诚,削籍追赃,抱冤莫诉”[10],陆云龙《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第三十三回中有“呈秀首逢之,而辇金钻之者不止一志充,而嫁祸于李思诚”[11],《皇明中兴圣烈传》中亦有“ 鞏代丘志充 金三千两,送崔呈秀,被人晓得,事露了……遂无端直驾个祸于礼部尚书李思诚”的描写[12]。 因此,单凭这一点并不能证明《梼杌闲评》的作者就是李清。此外,陈麟德认为李清是由于感念其祖父的养育之恩, 才想要为祖父开脱,并且谈到李清是因其生父李长祺早亡,被祖父李思诚抚养成人[3]。 实际上,李清是被自己的伯父李长敷养大的,李长祺29 岁时去世,伯父李长敷视李清为己出,课书习文,耳提面命,常责己子李冲以儆李清,李清得以学业大进,与伯父同登孝廉第。因此,不能仅凭这四处描写就认定李清是《梼杌闲评》的作者。

第二,邓之诚后来又补充说《梼杌闲评》与李清的《三垣笔记》记事有相似之处。 两书中相似之处确实存在∶《梼杌闲评》取材于当时的政治事件,因此被后世大部分的学者列入时事小说一类;李清在《三垣笔记》中所记“大都是李清就任三科给事中时耳闻目睹有关朝章典故和当时朝廷重要官员的言论行事”[13], 提供了明末崇祯、 弘光两朝各个方面的真实史料;《梼杌闲评》 的作者在小说结尾将魏忠贤一干人等的罪行归结为赤蛇祸乱, 这体现了一定的因果报应思想;李清在《三垣笔记》中也记了一些天人感应以及一些荒诞无稽之谈,如“把明朝的灭亡归之于气运,以为种种灾异即是明朝灭亡的征兆”[13]。 如果按照邓之诚的说法, 有相似之处的两部作品的作者即为同一人,未免有些武断。此外,邓之诚认为《梼杌闲评》的作者是李清的另一理由是“非身预其事者,不能作也”[9]。 而根据莎日娜所作的对比可以发现∶《梼杌闲评》与《魏忠贤小说斥奸书》在内容上有颇多相似之处,特别是有关历史的部分,有些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其中既包括有关的历史事实, 亦包括具体的描写、评述以及小说中的诗词韵文”[7]。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梼杌闲评》 第二十八回后的“讲史”部分基本上来源于《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虽然并不是一味地照搬,但也确实是以其为底本。如果说李清是《梼杌闲评》的作者,他作为阅历丰富的史学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进行独立创作,无需参照《魏忠贤小说斥奸书》。

第三,《梼杌闲评》 对待魏党人物王永光、 霍维华、杨维垣、贾继春等人攀附魏阉的劣迹并没有进行过多的描写,反而主要描述他们与魏阉斗争的一面,因此导致许多学者认为《梼杌闲评》 作者的态度与《三垣笔记》中李清对这些人的态度一致,但是这并不代表二者作者为同一人。 《三垣笔记》中某些地方与《梼杌闲评》又有完全不同的表述,例如二者对刘若愚的态度就存在相当大的差别。据史料记载,刘若愚与李永贞的刑罚并不相同,李清《三垣笔记·崇祯上补遗》中说∶“内臣刘若愚先为霍给谏维华、杨侍御维垣所纠, 繫拟绞 狱。予于朝审时犹及见之狱中所著《酌中志略》,叙次大内规制井井,而所纪客氏、魏忠贤骄横状,亦淋漓尽致,其为史家必采无疑。 然以如此博洽宏才,而迫于太监李永贞唤召,又知永贞必败而不能见几托病以去,致自罹网罗,可叹也。 后竟毙于狱。 ”[13]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李清对刘若愚的态度和对李永贞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甚至对刘若愚死在狱中感到惋惜。 而《梼杌闲评》最后一回却将刘若愚和李永贞定为同样的刑罚∶“会议将许志吉、李永贞、刘若愚、崔文升等照律拟绞。”[5]可见《梼杌闲评》作者对刘若愚等人怀有痛恨之情。 倘若崇祯十一年(1638)李清在刑部档案中亲见《酌中志》之原稿属实,为何要在两部作品中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情感呢?

此外,二者在对待太监王安的态度上也不相同。在《三垣笔记》中,李清所记崇祯之语为“魏忠贤固系巨恶,王安亦非善类,若令得志,一等人耳”[13]。 崇祯认为宦官都是一样的人, 王安如果得志也会像魏忠贤一般作恶。而在《梼杌闲评》中,王安阻止刚即位的天启帝宠用魏忠贤并赐其掌管东厂, 但是天启帝不听王安所言。后来王安被魏忠贤设计杀害,作者叹惜道∶“正是三朝羡老臣,从龙辛苦自经营。荣华未久遭谗死,魂断孤云骨化尘。”[5]可见《梼杌闲评》的作者对王安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魏忠贤伏诛后, 崇祯下旨“太监王安系先帝勤劳旧臣, 遭谗冤死, 着追复原职”[5],因此小说中的崇祯也对王安遭遇“谗死”报以同情。

第四,《梼杌闲评》 的作者对书中某些史实的叙述与刘若愚《酌中志》的记载多有出入。 上文已指出李清在《三垣笔记》中提到自己曾看过《酌中志》,但是《梼杌闲评》第四十五回却承袭《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的说法,将魏忠贤的生辰记为三月晦日,而《酌中志》卷十四明确地记载其生辰为正月晦日。 《梼杌闲评》 第三十七回在叙述扬州知府刘铎被害一事的具体情节时与《酌中志》卷十一也存在较大差别。此外,霍维华等人在魏忠贤权势滔天时确实都曾投靠于他, 后来又因为各种矛盾与魏忠贤转为对立面,“先帝自七年(1627)五月初六日以后,圣体便觉不豫”,霍维华“进献仙方灵露饮”,初有效而后无效,“忠贤遂恚维华,维华心不自安……故与逆贤相左”[14]。 而王永光则借武长春案讨好魏忠贤,颂其“美德”,并请封魏良卿为肃宁侯,得以官至兵部尚书。 天启初年,杨维垣替东林党人说话, 而在魏忠贤得势后却依附于魏,看其将败,又转而参劾崔呈秀。因此可以看出,王永光、霍维华、杨维垣等均为见风使舵之人。 到了崇祯二年钦定逆案,真相揭开,四人均被定罪。而《梼杌闲评》对此并未按照当时的真实情况来写,这并非作者刻意为之, 而是可能当时的作者所能搜集到的历史资料并不全面, 只能根据自己现有掌握的以及已经流传甚广的前几部涉魏忠贤小说来进行创作。如果说李清是《梼杌闲评》的作者,以他对《酌中志》和历史情况的了解,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差异。

第五,《梼杌闲评》中称清政权为“属夷”、清兵为“奴酋”,李清在《三垣笔记》和《南渡录》中也对清政权大加侮辱,称他们为“建虏”“属夷”“异类”“小酋”等。基于这一点,欧阳健、陈麟德等人都认为《梼杌闲评》的作者在对待清人的态度上与李清一致,对清人颇多敌视侮谩之辞。 笔者认为此条亦不能成为李清即是《梼杌闲评》作者的证据。因为在当时,明遗民都称农民起义军为“贼”“寇”,称满洲侵略者为“虏”,朱长祚的《玉镜新谭》以及其他的几部涉魏忠贤小说中都有这样的称呼。此外,对于《梼杌闲评》中使用的兴化方言俗语(李清是兴化人)以及大量对苏北地理的细致描写,也使得许多学者将这些作为李清是《梼杌闲评》作者的依据,这也是不够准确的。 这些证据只能证明作者可能是兴化人, 也可能是熟悉苏北一代的人,但不能肯定作者就是兴化人,或者直接肯定就是李清。

一直以来,学术界都把《梼杌闲评》的作者是否为李清当作研究的重点, 认为李清具备写作的主观条件(身世、经历等),但是忽略了一点∶在当时,时事小说的创作材料大都来源于野史以及邸报, 而以魏忠贤事件为写作背景的《梼杌闲评》也不例外。 邸报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内部官报, 现存最早的邸报可以追溯到唐代。 “随着封建专制的加强,明朝时期邸报受到封建帝王的空前重视, 邸报对官场政治生态的影响也尤为突出,而随着邸报发行量的增大,发行范围的增广,尤其是邸报在民间一定程度的流通,让邸报的影响力由官场逐渐扩散到了民间。 ”[15]明代邸报除了在朝廷内部的官员中传递之外, 也通过某些方式向民间传播。 一种是通过朝廷官吏与自己亲朋好友间邮寄和借阅的方式向民间传递,《震川先生集》有云∶“昨自京口渡江, 即从六合行, 十二日已抵郭外,寓报国寺……方得邸报,适有人东还,附上,亦私心之喜也。 ”[16]到了明代末期,邸报还可以通过民间报房抄传的方式向民间开放, 由此明朝邸报打破了只能在朝廷内部流传的界限, 这也就方便了更多官场外的文人了解朝政。 况且《梼杌闲评》的前二十回以描写社会底层百姓的生活为主,描写了侯一娘、魏云卿作为下层艺人谋生的不易, 以及广大平民百姓的生活与风俗, 这更是身处仕宦阶层的李清难以接触到的。 而有了邸报这个重要的信息来源,《梼杌闲评》 在取材上就具有了其他类型小说所不具有的独特的真实性。但是,明代邸报在由朝廷内部向民间社会传播的过程中, 其公开性和广泛性还是受到限制的,很多下层文人只能间接地取材于部分邸报信息,难免有失偏颇,造成某些内容与历史的不符。 因此,更有理由说明《梼杌闲评》的作者是下层文人,这样《梼杌闲评》后二十回的“讲史”部分并非是作者独创也可以说得通。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梼杌闲评》 的作者都不是李清。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可以推测其作者应该是一位对魏忠贤真实事迹的史料掌握不多的文人。 基于《梼杌闲评》的前二十回作者对世俗生活描写得有声有色, 可以推断其作者应是熟悉当时社会市井生活的下层文人。至于具体是谁,还有待新材料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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