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场搬移航空器能力建设的研究
2019-12-29民航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
□ 民航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 袁 博/文
随着民航事业的蓬勃发展,机场的系统性、协同性越来越强,各部门、各环节运行关联度越来越高,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在某些特殊情况(如航空器轮胎爆胎或者冲出跑道)发生后,航空器可能在机场丧失机动性,如何成功搬移航空器、恢复机场运行秩序就成为机场运行能力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
2018年8月16日,厦门航空某航班(机型B737-800)在菲律宾马尼拉国际机场降落滑行阶段偏出跑道,马尼拉机场使用起重机及平台车搬移该飞机,在事件发生大约26小时后飞机才被成功吊离,加上跑道清理工作,马尼拉国际机场瘫痪近36个小时。数以百计的航班无法起降,数万名旅客滞留,对机场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经济损失不可估量。事后,菲律宾方面向厦航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2018年8月28日,首都航空某航班(机型A320,北京—澳门)因左发和起落架故障,机组申请备降深圳机场、并宣布紧急状态,飞机于11∶58在深圳机场34号跑道落地,前起落架2个轮胎缺失,飞机在跑道上紧急疏散旅客,16/34号跑道临时关闭。深圳机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调集应急救援车辆和设施对故障航空器进行搬移,经紧急处置,16/34号跑道于当日16∶35恢复运行。此事件中,航空器搬移速度较快,跑道在4个多小时内就恢复运行,但仍然导致深圳机场取消进出港航班161班,造成较大影响。
从上述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突发情况下,搬移航空器对于恢复机场运行秩序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成功搬移航空器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特别是随着机场越来越繁忙,大体积、大质量的航空器越来越多,航空器搬移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近年来,民航行业越来越重视应急处置工作,民航局更是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纳入到“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中。其中,机场搬移航空器能力直接影响着机场开放与否,是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研究提升机场搬移航空器能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机场搬移航空器能力建设的难点分析
航空器搬移主要面临着四方面的难点:
一是理念方面,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公司的关注点存在差异。
航空器的所有者是航空公司,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航空器搬移工作由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但由于航空公司运行点多面广,在所有运行网点均配备航空器搬移设施设备和人员并不现实,因而航空公司一般都与运行机场签订航空器搬移协议,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搬移。
在航空器搬移过程中,事发航空公司的关注点主要放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收集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证据,尽可能避免航空器二次伤害等。机场管理机构的关注点主要放在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恢复机场运行秩序,减少社会影响等。其他航空公司的关注点是做好航班延误或取消的人员安排,希望机场尽早开放、恢复运行等。由于事发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其他航空公司的关注点存在差异,工作重心不易统一,势必对航空器搬移工作产生干扰。
二是技术方面,航空器搬移工作技术性强,情况复杂。
航空器搬移工作涉及到牵引挂具、搬移车辆、吊装设备、活动道面、顶升气囊等数十种设备,搬移人员涉及到消防人员、场务人员、机务人员、载重分析人员等十余种岗位。航空器搬移环节包括疏散人员、切断电瓶和氧气供应、卸载货物、释放燃油、载重平衡、临时道路铺设、吊装、搬移等多个环节。另外,由于航空器损伤部位不同、所处区域位置不同,其航空器搬移方案也千差万别。整合资源、会商方案、具体实施等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三是演练方面,航空器搬移难以构建演练场景,演练困难。
航空器价格昂贵,航空公司一般不愿出借航空器供演练使用,或者虽然愿意出借,但要求演练器材不能接触航空器;而机场通常也担心演练损伤航空器,也不愿演练器材接触航空器。这就导致航空器搬移演练内容通常只是简单的出动车辆、铺设活动道面、气囊顶升等,只能起到规范流程、熟悉流程的作用。航空器搬移工作难以构建合适的演练场景,演练困难,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四是人员方面,专业素质不强。
一方面,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的复杂性和责任性决定了必须指定一名协调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人需要兼备吊装、配载、机务等多方面的知识,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具体搬移工作的人员一般只是通过课堂授课的方式接受相关基础培训,缺乏相应的工作经历,人员专业素质与需求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航空器搬移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演练督导由机场监察员负责,目前大多数机场监察员都没有接受过航空器搬移方面的系统培训,监督检查多是检查硬件配置和记录台账,无法开展系统性的深入监察,且演练督导也无法提出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机场监察员的专业素质与监察需求也有很大差距。
机场搬移航空器能力建设的工作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来提升机场搬移航空器的能力:
一是细化协议,统一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公司的关注点和诉求。
一方面,航空公司是实施航空器搬移的主体,所有航空公司必须要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要开展航空器搬移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机场是具有公共属性的运行平台,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机场开放与否、运行秩序事关所有航空公司的切身利益,甚至可能对区域民航、乃至于全国民航“一盘棋”产生影响。如果从这个思想层面重新认识,并通过协议形式明确:机场是统一运行平台,维护机场运行秩序就是维护各航空公司的整体利益,如发生需要搬移航空器的情况,事发航空公司必须服从机场统一指挥,减少内部环节,尽快恢复机场秩序。机场管理机构履行平台管理责任,牵头细化协议的相关工作,各航空公司积极参与,共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将共同意志以协议方式固定下来,统一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公司的关注点和诉求,突发情况下就可以尽量减少伤亡和损失、尽快恢复运行秩序。
二是出台指引,完善不同情况下的航空器搬移方案。
由于航空器搬移工作技术性强,情况复杂,机场通常难以制定较为完善、可执行性强的搬移方案。鉴于此,呼吁民航行业召集具有搬移经验的专家,研究、出台航空器搬移工作指引,给出不同情况下(如航空器不同的损伤部位、所处的不同区域位置、机场不同类型等)的参考方案。各机场借鉴工作指引,召集航空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航空器搬移方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机场和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对航空器搬移方案进行细化,可以大大提高航空器搬移的工作效率。
三是构建场景,提高航班器搬移的演练效果。
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若干个区域性演练中心,采购老旧淘汰飞机,构建若干种航空器演练场景,机场专业人员(特别是航空器搬移现场指挥人员)定期赴演练中心实施搬移,提高演练的真实性。同时,鼓励生产厂家可根据机场的不同类型(枢纽、干线、支线等),开发出成本低、效果好的航空器演练模型产品,各机场可以通过航空器演练模型,开展常态化的搬移演练,锻炼工作队伍。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监察员的专业素质。
建议加大对机场监察员在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观摩,使得机场监察员能够承担起《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督导工作规范》的相关职责。同时,选拔优秀监察员成为行业专家,建立人才库,参加各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督导工作,发挥督导、指导作用,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的质量。
结束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四川航空“中国民航英雄机组”时强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航空器搬移能力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平时大量的、一点一滴的基础性工作。能力建设永远在路上,仍需持续的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