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草原资源生产力现状及对策与建议
2019-12-28任素兰武锋平
任素兰 武锋平
(山西省忻州市草原工作站 034000)
忻州市地处山西省北中部,北起偏关沿古长城、恒山与内蒙古、朔州为界;南与太原、阳泉、吕梁接壤;西隔黄河与陕西、内蒙古相望;东至太行山与河北毗邻。位于东经 110°53′~113°58′,北纬 38°08′~39°40′,境内地形较为复杂,有山地、丘陵、高原、盆地、台地等多种地貌类型,全市土地总面积2.55 万km2,其中山地、丘陵区占总面积的90%。东部为属太行山系的恒山、五台山、系舟山山区;西部为属吕梁山系的云中山、管涔山山区;中部为忻定盆地;西北部为黄土高原丘陵区。一般海拔在900~2000m,最高点五台山北台叶斗峰,海拔3058m,最低点定襄县岭子底村,海拔600m。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日照时数2200~3000h,一般无霜期在125~155d,五台山等高寒区仅85d 左右。全市年降雨量在350~501mm,平均 491mm;五台山区、管涔山区降雨量在700~1000mm;降雨主要集中在 7~9 月份。
1 草原资源基本概况
1.1 草原面积
忻州市草原面积占山西省草原总面积的1/5,据八十年代草原资源普查统计,全市天然草原总面积为1226 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2%,是耕地的1.51 倍,林地的1.54 倍。其中300 亩以上集中连片草原 1048 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5.5%;零星四边草原178 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14.5%。
1.2 草原分类
忻州市90%的面积属于山地、丘陵区,复杂的地形土壤气候条件,形成丰富的草原资源。由于自然地形土壤条件和水热资源的差异,全市形成天然草原6 类,25 个亚类,65 个型。其中暖性灌草丛类草原126.71 万亩,山地灌草丛类草原262.27万亩,山地草原类草原324.55 万亩,山地草甸类草甸300.67 万亩,低地草甸类草原0.55 万亩,疏林草原类草原33.53 万亩。
1.3 草原植物种群
全市天然草原上生长的维管束植物有102 科,400 余属,800 余种,占忻州市种子植物总科属的58%,总种数的30%以上。其中禾本科 150 种,菊科 100 种,豆科、蔷薇科 50 种以上,唇形科、毛茛科、百合科在 30 种以上,廖科、十字花科、伞形科、玄参科、桔梗科、石竹科、莎草科等也在15 种以上。可做为牧草的有400 多种,其中品质优良、适口性好、营养价值高的优质牧草100 多种,如蓝花棘豆、歪头菜、山野豌豆、直立黄芪、达乌里黄芪、蒲公英、黄花苜蓿、小康菜、野大豆、羊茅等。
2 草原生产力现状
2.1 草原植被生长情况
按照全国草原监理中心制定的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监测评价方法和山西草原生长状况评价权重体系。2018 年全市草原植被总体长势良好,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71.32%,较上年提高0.12%,按草原类型,山地草甸类草原盖度最高,其次为暖性灌草丛类草原,之后为山地灌草丛类草原,最后为山地草原类草原。全市草原综合植被高度34.06cm,较上年提高了0.21cm,按草原类型,暖性灌草丛类草原高度最高,其次为山地灌草丛类草原,之后为山地草原类草原,最后为山地草甸类草原,参见表1。
2.2 草原生产力情况
2018 年全市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288.35 万t,折合干草88.75 万 t,较上年增加 0.77%。从年度看,2013~2018 年各年度全市天然草原产草量依次为291.61 万t、269.10 万t、276.63万 t、284.63 万 t、286.12 万 t、288.35 万 t。从草原类型看,暖性灌草丛类、山地灌草丛类、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类鲜草产量依次为 6621.8 kg/公 顷 、4923.1 kg/公 顷 、3192.5 kg/公 顷 、7123.6kg/公顷,分别较上年增加 0.66%、增加 1.44%、减少0.51%、增加 1%,参见表 2。
2.3 草原利用情况
2018 年全市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288.35 万t,折合干草88.75 万 t,载畜能力约为 168 万个羊单位。与 2017 年相比鲜草总产量增加0.77%,载畜量增加1.3 万个羊单位。全市牧草鲜草总产量达到1909.8 万t,折合干草471.7 万t,载畜能力达到810 万个羊单位,参见表3。近年来通过增加人工草原种植面积,逐步减轻对天然草原的载畜压力,促进了天然草原植被的生态修复和保护。
表2 2013~2018 年天然草原产草量情况表(单位:kg/公顷)
表3 2018 年全市各类牧草产量与载畜量情况表
2.4 草原生态状况
近年来通过实施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以及舍饲圈养、禁牧休牧等制度的逐步落实,忻州市大部分地区草原生态植被状况有所改善。从2018 年在五台、繁峙、五寨、岢岚、偏关5县的调查结果来看,草原退化面积为59045 公顷,沙化面积为5149 公顷,占5 县天然草原总面积的16.58%。另外在天然草原上随意进行旅游、修路、建设旅游等各种设施,开垦、乱征滥占草原,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等人为破坏草原生态植被的现象时有发生。
3 提高和保护草原生产力的对策与建议
3.1 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建设和保护草原生态植被与草原生产力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加大对草原基础设施、重大生态工程及草原监测、科研、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大力推进草原围栏封育、改良补播、人工草原建设和饲草料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草原执法队伍,加大草原生态植被和生产力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为草原生态植被的保护和草食畜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加强草原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草原资源
根据忻州市农林牧用地交叉分布的特点,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合理的划分放牧草原范围,实行划界定线固定草原使用权,把管理、建设、使用和责任、权利、义务统一起来。根据草原资源利用现状和草原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牲畜放牧数量和放牧时间,防止超载过牧,达到草畜平衡。对退化草原,视其退化程度分别进行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逐步建立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3.3 提高认识,促进草产业的有序发展
立足实际抓住机遇,坚持走布局区域化、品种优良化、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加工精细化的路子,构建草产业发展平台,延长草产业发展链条,实现种养加、产供销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产业引导作用,整合各级政府和民间资本投入到草产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参与的草产业发展格局。
3.4 推进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加强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草原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预测预警专项机构和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级草原监测预警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监测预警草原生物灾害的专业技能,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减少草原灾害的发生。
3.5 加强横向联系,提高草原生物灾害防治水平
由于忻州市农田与草原交叉分布、草原和农田生物灾害互相影响的特点,加强与种植业部门、农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密切联系与合作,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草原生物灾害技术研究、技术培训、预测预报分析,充分利用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中的药品和设备开展草原生物灾害防治,尽可能与种植业生物灾害防治人、财、物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