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里的“真假”(外两篇)
2019-12-27□唐诗
□唐 诗
大约是六年前的事了,我去某个部门办事,遇到一位姓黄的公务员,听到我的名字,立即说看过我很多小说和散文。我心中凛然,想到但凡这样的开头后面免不得就是一通恭维,令人手足无措。可他却不,话锋一转,这样说:“你的有些小说写得很真,有些写得假了!”我表示愿闻其详,他不再作多余的客套,遂一一道来。
说的是我写的一篇关于单亲妈妈的,她如何将孩子试图放到老家给父母带,又如何无可奈何带着孩子四处打散工。生活中的细节勾勒自然是真实的,坏就坏在对话。女人离婚后,她爸指着她的鼻子骂:“别的女人就算是做‘鸡’,一晚上也要好多钱,但你咧!白白被人睡了这么久,一分钱没拿回来,现在倒好,还带个拖油瓶回来哒……”公务员说:“你这样的写法不符合人之常情,哪有爸爸会对自己的女儿这样说话啊!”我当下莞尔。我无法说这就是照实从生活里搬过来的,我无法说这个故事是有生活原型的。有原型又怎样?你写假了就是写假了。换句话说,将真实的事件写假了。这可是件要命的事。
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这个问题,找到了读者认为“假”的症结处:事实上,读者不是不能接受一个父亲说出这般污辱性的言语,而在于小说对话前期的处理上。按常理,一对意见不合、积怨已久的父女,在一来一往的对话中必定是话赶话的,那种瞬间的愤怒非常复杂,充满了矛盾和不公。势必是女儿做了什么令父亲伤心的事,说过什么令父亲伤心的话,再经过时间的发酵,这才将话说到了决绝处。说到底就是细节的铺垫。
谈到小说里的真假,有些作家难免得意,因为很多时候他们虚构的场景、人物、对话,都能被读者当成真的来看。把假的写真了,考验的是作家的功力,另一方面还有读者群的问题,或者作家虚构的那个世界就是读者向往的世界。
照我看,小说读起来是真的还是假的,还在于小说语言。我曾接触过一个内刊杂志的校对,他指着一篇小说,评价里面存在的各种语法常识问题。他举了一个例子:“他知道厕所的味道。”味道是要用舌头尝过才会知道的,这样的用法就很不合理。我反驳他说:“照你这么说,那诗歌里的通感手法要怎么解释?”关于文学语言,或者说小说语言,南翔老师曾说过这么一件生活里的小事:在小区里碰到一对母女,孩子两只手都拿满了东西,妈妈又让她拿另外一件东西,于是,孩子说:“妈妈,你帮我拿,我没手了。”这就是小说语言。换句话说,小说语言也是生活语言,生动、形象、跳跃。若我们将这个小情景写到小说里去,突兀地写孩子说这句话,就会产生歧义——这孩子怎么就没有手了?明显写假了。但如果前面交待清楚了,孩子两只手都拿满了东西,她再说这句话,就变得合情合理,真实无比。
关于《谈看书》记
抓人、耐看的文字能令读者忽略真假与否的问题,甚至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听过的传说,认为作者写的就是真实存在着的。我看张爱玲的《重访边城》,里面有《谈看书》,说到“棉内胡尼”,那些语言、故事、场景一下子就俘虏了我。
《谈看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宝、四宝的故事: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三宝和四宝,随父母逃荒,路上被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后来四宝被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哭着诉说,她一直还指望有一天能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个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很多人知道张爱玲的白描手法,在这里尤其高明:略略几笔的勾勒,令人置身世态炎凉的场,周围都是旁观者,连读者都是。多么讽刺。太多时刻,我们随众心理严重,习惯人云亦云,惧怕逆流而行成为笑柄,于是卑微、不知所谓地活着。人性里有多少复杂、多变,就有多少无奈和面目可憎。张爱玲对人性看得如此透彻啊。
我感兴趣的是棉内胡尼。据说夏威夷有个侏儒的种族,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他们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等。后来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仍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棉内胡尼让我记起小时候听我妈说过的故事,一个传说:在我家乡的深山里,五峰山上——我妈说的就是我大姨嫁去的那个地方——山里藏着很可怕的动物,似人又不像人,在夜幕降临时会抢掠妇女,将人抢去做老婆。有一个妇女在赶集时经过深山,便被抢了去,几年后逃出来,已经不会讲话,是用手脚比划才道出了事情的经过。这骇人听闻的故事让我深信不疑,从此便不敢再嚷着要去大姨那过暑假。现在想想,将我大姨那村庄里的妇女掠夺去的可怕动物,是否就是没有被同化的“棉内胡尼”呢?想必我妈说那故事也不只是为了吓我,该是有些根据的。
又说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就给做好了,与棉内胡尼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这勃朗尼就让我联想到田螺姑娘的故事——美丽的田螺姑娘夜间出来为人做好喷香的饭菜。我小时候就认为这些都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勃朗尼是成年的男人。有成年男人,当然该有成年女人的,还是说这种褐色的人形东西,如果是女人就不叫勃朗尼了呢?欧洲没有小黑人,亚洲的小黑人是从非洲去的,但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却没有肯嫁给黑人的,估计是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有人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干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这样行动方便,利于在林间活动。啊,有道理。但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就是黑人变小的,还是个疑问。也许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
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之类的。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那小仙女、天使是不是就是这样来的呢?另外有一种穿绿衣的小人叫艾尔夫,大都在山区,常在草丛出没,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若他们高兴,会让你发现一坛金子。我觉得喜欢写科幻故事的写手应该从这方面入手,写写勃朗尼;喜欢写爱情小说的人也有必要挖掘这条途径,写一部人类与艾尔夫恋爱的言情小说——这种故事,安排一个灰姑娘是再合适不过的,艾尔夫能改变她的命运,让灰姑娘变得多金而富有。想想吧,现实中一个男人爱上灰姑娘,让她变得多金而富有,这完全是不符合逻辑的。
还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诺姆与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的小人一样调皮淘气,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
张爱玲的散文大气、通透、不腻。《重访边城》需要细读,从中不难窥见作家的性格和体温。个人觉得她的散文更加完美地呈现了她的写作天赋。《谈看书》后面一篇是《谈看书后记》,已经不是讲人种学了。张爱玲称自己是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说自己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这大概就是文字的魅力:我看到这句时又想到了自己。我总是迷恋那些不可知的东西,外界的神秘总能轻而易举攫住我;人群中,那个不爱笑、不爱吵、不爱闹的保留着神秘感的人总是能挡住我的视线,莫名其妙的。我自己呢,也是这样,曾经想过要装出神秘的样子来受人关注。实在是内心孤独而单薄得可怜。
皮肤主义
跟郭建勋老师认识好多年了。印象中,他爱开玩笑。在“皮肤主义”微信群里,乍一看到他提的“皮肤主义”,我也开了玩笑。我说,“皮肤”两个字容易让人联想到“肤浅”。紧接着又说:“这词合适我。”玩笑归玩笑,细想一下就有了那么些小感慨,想到了“贴着皮肤写作”。
严格地说,我的作品里,贴着皮肤写的只有《清秋笔记》:写我和我女儿的生活,一点一滴,文字记录了生活的表面,稍深入一点,立即有痛感,一如在皮肤上划出个口子,哪怕是点小伤口,也是有感觉的,会留下痕迹,会有血,会疼。我曾写过这样的句子:“每天晚上,她贴着我的皮肤入睡,我熟悉她的每一寸皮肤……”这样的熟悉你了解了吧?到了每一寸皮肤的程度,那是何等的清楚明了。
撇开“主义”不谈,光说“皮肤”。女人通常是爱皮肤的,希望皮肤光洁,白嫩,希望皮肤好。当你说女人的皮肤真好,几乎就是在夸她漂亮了。这样说来,皮肤果真是个好词。我们知道皮肤覆盖全身,它使体内各种组织和器官免受物理性、机械性、化学性和病原微生物性的侵袭。人和高等动物的皮肤由表皮、真皮(中胚层)、皮下组织三层组成。皮肤并不肤浅。延伸到写作,贴着皮肤写的作品必定是身体的一部分,它和内在思想和精神密不可分。它是有血肉的,它有痛感,它是丰富的,是自己的脸面,是庞大的机能,而绝对不会是无病呻吟,胡编乱造。
我想,我内心一直在渴望能够“贴着皮肤写作”。贴着皮肤写,才能贴着灵魂写,贴着大地写。是真正的贴着皮肤,你是明白的吧?写浅了,你不会有感觉,稍写深一点,你便会痛得叫起来,喊起来,变得不那么害臊和怯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惦记着保养皮肤,想方设法吸收各种营养,使得你的皮肤有光泽,好看,使得别人愿意多看你两眼,称赞你两声。倘若你懒惰成性,你的皮肤年久失修,终究变得皮粗肉糙,让人不忍直视,看几眼便会后悔半年,倘若运气差点,你点背,遇到个火爆脾气,给你一顿好打,打得你皮开肉绽,从此一蹶不振,岂不哀哉。
皮肤总是在第一时间内给我们最直接的信息。健康的皮肤红润光滑,生了病,过敏、荨麻疹,肿大、疼痛和流血,包罗万象。皮肤病有轻有重,无法忽视。轻者无关痛痒,顶多碍眼,重者关系生死。写作这回事,往浅了写,谁也不关心,写深了,必定劳苦功高。那么,选择贴着皮肤去写,我们更愿意得到哪种结果?总而言之,我理解的皮肤主义,更多的是提倡一种认真的写作态度。这种态度是任何一个把写作当成终身事业的作家都应当了解的责任和义务,是作家应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