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抑或是割裂?试论博物馆学传统的未来
——兼论“博物馆定义”的再思考
2019-12-24郑奕安海陈怡玮吕昌霖王思怡
郑奕 安海 陈怡玮 吕昌霖 王思怡
ICOFOM专委会(博物馆学专委会)致力于对博物馆历史、收藏、教育、伦理、展览、管理和社会角色多样性等多方面展开讨论。京都新定义的搁浅似乎让我们重新反思博物馆学的传统与发展,当今时代下的博物馆定义如何与博物馆学的研究相契合,抑或是相决裂?对于博物馆学发展历程的探讨也许可以给我们以答案。
一、何为“博物馆”?一种概念
首先,让我们再回到京都9月7日展开的“新定义”投票大会的现场,博物馆定义展望委员会(MDPP)认为之前的博物馆定义已不适应21世纪的多元文化发展背景,旧的博物馆定义中的一些基本职能在新的定义中是有连续性的,比如保管和保护的功能。但是各国博协成员希望能够在新的定义中反映出博物馆职业伦理道德,同时定义委员会通过充分讨论认为博物馆的价值在此前博物馆定义中没有充分体现,尤其是社会责任价值。另外,博物馆新的定义应了解世界各地博物馆的差别,看到社会冲突的讨论,体现出经济和政治的差异。如何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也需在新的定义中体现,博物馆的观点不能只是提供公共的空间,应体现一个让人们学习、交流的场所。另外,博物馆新定义中应反映问责制和透明性。随后各专委会和各国代表针对新定义的内容进行了激烈而精彩的讨论。其中地方博物馆国际委员会(ICR)提出,新定义所提到的博物馆功能性是不均衡的,西班牙、伊朗和以色列的代表纷纷就其忽略了教育的功能而表示遗憾。那么何为“博物馆”?正如70.41%的投票代表同意推迟对“新的博物馆定义”进行投票,“博物馆”的概念是许多复杂类别的相交点,在当下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可以判定一个机构是否为“博物馆”,但却越来越难以给它下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若我们反过来看,目前虽暂时无法有新的定义来阐明什么是博物馆,但这恰恰为博物馆传统的未来唤起了更多生机和活力。
二、作为非物质遗产的博物馆学?两条途径
在京都大会上,博物馆学专委会主席Francois Mairesse做了《作为非物质遗产的博物馆学》(Museology as intangible heritage)的报告,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议题。正如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所具有的三大属性所示:第一,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第二,世代相传、与社群相连并不断创新;第三,提供认同感和历史感。
博物馆学也可以与其一一对应,成为一项非物质遗产。回溯至1968-1972年间,当时博物馆危机肇始,人们质疑博物馆的未来,开始探寻一些应对的策略,而国际博物馆委员会的始创者们一直致力于发展博物馆学方法论,但他们似乎选择了两个不同甚至相反的方向:“以社区为导向的方法论”和“以物为导向的方法论”。我们或许可以通俗地概括为需求导向和供给导向[3],抑或市场导向与使命导向方法论[4]。这便分野出两条途径:“新博物馆学”(nouvelle muséologie)与“科学博物馆学”。“以公众为导向”的新博物馆学和“以物为导向”的科学博物馆学经历20世纪70年代的分野、80年代的对立以及90年代后期的对话、融合、创新的一系列过程,正如安德烈·德瓦雷所说:“如果新博物馆学消失,我们也不必惊讶,那是它已经融入到官方的博物馆学里去了。”如今的博物馆学在这两条途径的基础上做出了修正与更新,现在看来,博物馆学是否是Zbynk Z.Stránsk所致力于的一门科学,还是Kenneth Hudson所称的实用主义,在今天并不是十分关键之所在了。其作为非物质遗产的属性也更加明确。
表1 博物馆2007年定义与京都新定义的对比
首先,博物馆学是实践性和知识性的集合体,博物馆学不仅是博物馆实务、策展经验与物相连的实践,也是哲学、社会与知识相连的科学。其次,根据ICOFOM的发展历史,前四代的成员,从André Desvallées(法国,1977-1985 ICOFOM副主席)、Ivo Maroevi(克罗地亚,1977-1985 ICOFOM副主席)到Peter van Mensch(荷兰,1985-1993 ICOFOM主席)、Martin Schaerer (瑞士,1993-1998 ICOFOM主席)再到Tereza Scheiner(巴西,1998-2001 ICOFOM主席)、Nelly Decarolis (阿根廷,2007-2010 ICOFOM主席)都在一定程度上受Stránsk思想的影响,这呈现了博物馆学的传承力。而正因为这样的代代相传,塑造了基于博物馆、基于学校、基于研究机构的博物馆学研究社群,他们以认同同一博物馆学理念为主轴,进行着相应的博物馆实务、教学及研究等等。
综观1946-2019年的博物馆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传承与创新。如表1所示, 2007年定义中的“向公众开放”最早在1946年被提出,“常设机构”在1951年的定义中出现,“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于1961年新增,1974年定义中的“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营利性”“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等主体部分为2007年定义所用,而2007年则在之前若干定义上发展出“物质及非物质遗产”的新表述。可以说,其见证了1946年以来定义的演变,有吸收借鉴也有发展创新。而2019年的新定义不仅在内容上,同时在行文结构上均未体现一定的传承性,若从“作为非物质遗产的博物馆学”的理念来看,也无怪会搁浅,但新定义从一定程度上宣示了博物馆从“物”到“人”理念上的决定性转向。与其说它是定义,不如说它是极有前瞻性的博物馆宣言,它考虑到了推进社会进步的力量以及博物馆在文化世界中的重要对话平台功能。
三、结语
实际上,回顾ICOFOM专委会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与如今是惊人的相似。1972年,“新博物馆学”理论中心人物,当时的国际博协主席雨果·戴瓦兰认为经典博物馆在某种程度上已穷途末路,新型博物馆正在发展。他在智利开展了一次关于博物馆发展和教育的研讨会。他召集了一些有识之士,不仅有博物馆专家,还有发展方面的专家,比如乡村建设专家、城市规划专家等。他们讨论的议题更为广泛,不限于经典和传统的博物馆议题,各方专家的讨论,使博物馆也可以作为一个让人思考不同运作方式的地方。这使得博物馆负责人意识到,博物馆不仅是一个保存文化遗产的地方,还是一个地区、国家发展的积极要素。总之这一要素是为社区服务的工具,在此次圆桌大会之后,这些负责人起草了影响深远的《智利圣地亚哥宣言》,受此宣言内容的影响,1974年拟定的新定义做出了相应的改变,现在的定义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博物馆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便来自《智利圣地亚哥宣言》。博物馆成为一个为社会服务的工具,而不仅仅是保存文化遗产,它旨在寻求这个社会的发展、社会责任感、社会重大议题方面的全面发展,比如1972年关心的城市规划、生态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等问题。在这样的观念下,博物馆不再是一座庙宇,也不是一间学校。博物馆的首要原则是为社会而建,为公众而建,因此要服务公众。博物馆会进行研究活动,但它首先要履行其社会职能,要能够反思社会,因此才能可持续地发展。
而回到今天的京都大会,大会上提出的新定义在一定程度上讨论了2019年世界关心的诸多话题,如多元化、去殖民、社会正义、环境保护等等,它从人的视角来审视博物馆的真正价值,旨在推动塑造博物馆的社会角色。如果它能以一种类似《智利圣地亚哥宣言》的形式向全球发布的话,也许会是不一样的结局。因此,通过这次京都大会,我们发现,当代博物馆学开始有意识地重新反思“何谓藏品?是理念,还是物?”“博物馆是什么?”以及“是谁的博物馆?为谁而存在”,以解构博物馆传统思维,进而推进文化的平等,推动个人与集体的思考,打破博物馆内/馆外,注重多元发声和发达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平衡。我们已经从博物馆实践领域转移至对实务进行批判性研究的反身性博物馆学(Reflexive Museology)阶段,即能够提出理论问题以激发真正的社会变迁,而这些问题中,真正令我们感兴趣的不再是事实,而是问题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