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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厉打击“套路贷”行动效果显著

2019-12-23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10期
关键词:套路贷警情陈某

无锡锡山打掉一实施“套路贷”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

小额贷款公司的“90后”业务员,学到小额贷款的“真谛”后,另起炉灶,18个月里向230人出借贷款,向其中30名借款人非法催讨,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2018年12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涉黑“套路贷”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悦、徐前真等38人有期徒刑十九年到一年九个月不等。据悉,该案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非法拘禁 牵出“套路贷”团伙

2017年6月8日15时,已被非法拘禁3天的吴女士终于抓住机会,发出了一条求救信息,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随后在一居民小区内成功将其解救。

2017年4月,在酒吧打工的吴女士因手头拮据便拨打了小广告上“无抵押贷款”的电话。随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吴女士相继从乾宏、海嘉、乾成等4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6万元,但实际到手1.85万元,却与4家公司签订了总计达5.2万元的借款合同。

还款1.57万元后,吴女士无力按约定继续还款。 2017年6月5日23时许,吴女士被上述4家小贷公司人员从酒吧强行带至其中一家小贷公司逼债。之后的3天时间里,吴女士被先后带至另外几家小贷公司、出租屋及某小区遭非法拘禁逼债。

警方经调查发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系乾宏公司贷后催收组人员,其伙同海嘉等小贷公司人员对吴女士进行非法拘禁逼债。涉案的乾宏公司以信息咨询服务为名注册,位于无锡市中心某商厦内,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前真,实际负责人为方悦,非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警方意识到,该公司可能还有其他涉案情形,遂在警情系统进行比对。结果发现,2016年以来,乾宏公司相关人员涉及催讨债务类警情70余条,涉及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案件。由于警情分散,之前并未引起重视。

“根据情况,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刑侦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乾宏公司展开调查,对涉案人员及涉及的小贷公司进行研判,先后发现了乾富、乾府、乾友、乾多多、海嘉、万友6家小贷公司,并涉及2016年以来的讨债类警情200余条。”锡山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介绍。

继续侦查后,警方发现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方悦,而讨债人与之前的乾宏公司又存在着众多交叉关系,大多与方悦为同乡或亲友关系。

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2017年8月15日,警方一举将方某、徐某真等31人抓获归案,缴获伸缩棍、匕首、喷漆罐等大量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招募成员 组建“套路贷”同盟

2015年,23岁的方某在无锡一家经营“零用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时发现,“零用贷”利润惊人,便向从事私人信贷业务的乾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前真提出合作经营“零用贷”的想法。

其实,方某口中的“零用贷”就是“套路贷”。得知可以快速获取高额利润后,徐某真欣然应允。

2016年初,方某出资50万元、徐某真出资100万元共同设立乾宏公司“零用贷”部进行“套路贷”。在公司运营中,方某先后招揽老乡及亲友10人加入。

2016年11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套牢”借款人,方某和徐某真从乾宏公司账户出资成立海嘉投资公司,由方某的表弟岳某超负责管理。同年底,方某成立乾府公司,继续经营“套路贷”业务。

据介绍,该团伙以快速放款、无抵押为诱饵,通过中介介绍、电话推销等方式吸引他人借款,让借款人签订以实际申请借款金额为依据的借款协议(俗称“低条”),同时以需要还款保障、不签不放贷等为由,利用借款人急需借款的心理,诱骗借款人签订虚假的借据(俗称“高条”,一般为实际借款金额的2倍),并以保证金、上门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取各种费用,致使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金额比“低条”约定金额低20%至30%不等,借款人却需要依照“高条”约定金额支付远高于到手金额的欠款,并支付利息。

“在被害人还款时,该组织会以‘态度不好‘还款超时等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在被害人已经陆续偿还部分欠款的情況下,强行认定以往还款全部清零,要求被害人重新还款,同时采取威胁、恐吓、贴身跟随、殴打、非法拘禁、强行入住被害人家中、喷漆、堵门锁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非法催收虚增债务。”

2017年初,陈某以豪车为抵押从“乾氏”其中一家小贷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周转,陈某的两个朋友也分别用豪车为陈某担保。方某让陈某及其朋友分别签订借款120万元的借条,陈某的两个朋友提出异议,方某解释只是行业规则,只要陈某按时还款,不需要二人真实还款。见方某信誓旦旦,陈某和朋友便信以为真,分别按要求签订了120万元借条。借款期间,陈某抵押的车辆被另外一家小贷公司拖走,方某认定陈某违约,要求陈某及其朋友立即分别还款120万元,并将3人非法拘禁、强行到陈某家中讨债。最终,陈某及其朋友还款175万元才得以脱身。

“经审查,该团伙自2016年2月设立公司以来,通过采用收取30%的高额服务费、设立借款总额1倍以上的违约借条并故意设置还款障碍、叠加借款垒高债务等‘套路贷手段,非法敛财2700余万元。”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介绍。

依法办案 罚当其罪

在侦办该案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还未出台,如何认定性质、确定犯罪事实,对侦办该案至关重要。

2017年9月,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向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方悦、徐前真等人。

“该案案情复杂,方某、徐某真等人为了逃避打击,甚至自学相关法律条文,比如在对受害者实施非法拘禁讨债时,会每小时更换一个拘禁地点,并安排不同的人看守受害者,或使用其他各种手段,十分狡猾,给取证增加了难度。”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查部副主任说。

为此,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在侦查阶段即向锡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案情,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多次召开案情协商会议,就该案中“套路贷”的特征、对社会造成的现实危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性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商,及时达成共识。

“我们根据检察机关的指导意见,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持续开展几个月的外围补证工作,全面固定各类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为最终认定方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准确全面的证据。”锡山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说。

“对于该案中取证难度较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我们分别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引导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就突出的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法庭依据全案的证据综合认定,并根据本案38名被告人参与组织的时间、担任的职位、参与的犯罪、具体犯罪的作用以及认罪、悔罪、赔偿等情节进行细致化的量刑,最终判处方悦、徐前真等38人十九年到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做到罚当其罪。”该案主审法官,锡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介绍。

泰州侦破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

今年4月底,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历经4个多月缜密侦查,侦破“12·17”专案,成功捣毁一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目前已抓获包括虞某等主要成员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97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22亿余元。据初步统计,该团伙自2017年至2019年初,在短短2年时间里,通过自己开发的网贷APP,放款达891万余人次,涉及167万余人,初始放款近17亿元,循环累计放款金额达170亿余元,非法获利23亿余元。

公安部扫黑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网络“套路贷”逐步发展成“开发网贷APP-放贷-催收”的多层级、跨区域的“套路贷”产业链,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以“云剑”行动为契机,各地公安机关要勇于担当作为,以打开路,狠抓线索排查和专案侦办,提高追赃挽损能力,确保实现全链条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坚决遏制“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上升势头。

“小警情”牵出“套路贷”大案

泰州“12·17”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的切入口,是一起看似不起眼的警情。2018年12月17日,姜堰区张甸镇居民李某到张甸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7年6月至8月在“极速钱包”“蓝领贷”2家网贷平台贷款1360元,想不到2个月后就滚至1.5万余元。因无力按期还款,包括他的堂姐在内的家人受到疯狂骚扰。一个186开头的手机号码给他的堂姐发送彩信照片,以她的支付宝头像为背景照片,加入侮辱诽谤语句,威胁李某还钱。

“犯罪嫌疑人极为嚣张。”姜堰区公安局局长介绍,李某报案后,民警用派出所固定电话与催收人员联系,对方毫不示弱,甚至扬言要用电话“轰掉”派出所。

“派出所接报这起警情后立的是一般治安案件。按照江苏省扫黑办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于涉债类警情必须先期受理、慎重审查、仔细甄别,要及时发现疑似‘套路贷案件,并要确保全部查深查透。公安局核查专班在对全局涉债类警情进行核查时,发现了这条线索。经过梳理、分析案情后,我们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其中贷款收取‘砍头息、催收实施‘软暴力等行为,是网络‘套路贷案件的典型表现,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姜堰区公安局局长介绍。

从催收电话入手,往上倒查信息流、资金流,偵办民警发现,这是一个进行全链条网络“套路贷”犯罪的特大团伙,人员众多、组织严密、架构庞大、管理严格、分工明确。随着侦办工作的深入,案情的重大、复杂引起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部省市三级公安机关协调资源、集中力量、汇聚手段予以支持。

网络“套路贷”设下重重连环“套路”

姜堰区公安局副局长介绍,以虞某为首的网络“套路贷”团伙,包办了从软件开发到放贷、催收的“全流程服务”。虞某在上海注册了4家网络公司,有员工100余人,通过自己研发的“极速钱包”“大白钱包”等APP进行网络“套路贷”犯罪。这些网贷APP以无抵押、黑户可贷、快速放款等噱头吸引急于用钱的人,以收取各类手续费为由从贷款中扣除费用,即俗称的“砍头息”,而用户依旧需要按照扣款前的资金进行偿还。

受害人从APP取得借款,必须提供多种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服务密码、手机通讯录、半年通话详单,芝麻信用、花呗额度、淘宝淘气值等。“如果你不提供这些信息,就进入不了下一个操作环节。”受害人凌某表示。

虞某团伙提供的贷款从1000元至5000元不等,扣除高达15%至30%的“砍头息”。“‘砍头息30%,即借款1000元,到手700元,其余300元被以服务费、保证金、手续费、劳务费等名义预先扣除,但仍需偿还1000元。”虞某手下一公司高管庄某说。如果贷款人到期未还款,将会被收取高额的逾期费、展期费等。

只要贷款人在虞某名下公司的一个网贷APP上借过钱,之后就会接到电话或有人通过微信联系,推荐从其他网贷APP借款。这些APP名称五花八门,其实功能、运作模式基本一致。“我们称为‘贷款超市,公司往往过一段时间就上一批新的APP,就是名字不同功能都一样,不过就是多挖个坑让人跳。很多人在这个平台借几百元,那个平台借1000余元,不知不觉中,就被吸入了一个高额债务的黑洞。”庄某说。

“以贷还贷”,债务由此逐步垒高。“我曾经算过,最高的时候,我在超过100个网贷APP有贷款,每一笔都不超过5000元,少的可能才几百元,但总额已经几十万元。这样一步步下来,让我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凌某说。在凌某提供的2018年12月的手机日历上看到,31天里,他只有9天没有标注借贷事项。最多的一天,他在5个网贷APP贷款,金额从900元至1500元不等。

“软暴力”催收下重手

2017年6月,虞某在安徽合肥成立公司,由其堂兄负责,进行贷款催收。公司有员工700余人,按贷款人逾期时间不同,进行分组催收、逐步施压。逾期时长划分为S1(逾期1日)、S2(逾期6日至10日)、M1(逾期15日至30日)、M2(逾期31日至60日)、M3(逾期60日至90日)等,催收人员逐级采用电话、短信、微信轰炸,发送丧葬、低俗、淫秽照片等方式,对贷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持续骚扰、威胁、恐吓。催收人员陈某受访时说:“一开始可能只是白天打,催他还钱;从M3 开始,打电话就不客气了,如果不还钱就‘爆通讯录,天天让他亲戚朋友晚上睡不好觉。”

“起诉通知书让当地村干部亲自上门转交给你家里人,注意家中留人不要出远门。同时会在你家乡部分地区张贴借款信息,会委派催收公司进行强制性收款,全程录音、监控。”

上面是受害人提供的催收短信。不少受害人不仅债台高筑,家庭财产被盘剥一空;本人和亲朋好友还因长期遭受“软暴力”催收,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经查,2018年4月2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名 34岁居民因在虞某公司名下的网贷平台贷款滚至20余万元,无力偿还,又不堪“软暴力”催收持续折磨,最终选择自杀。

在短时间内,以虞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迅速积累起巨大财富。庄某曾经一次获得6800万元奖金,另一名高管陈某一次得到1300万元奖金。陈某在被抓捕后坦言,他一分钱都不敢花。

针对三“多” 三“难”真打深挖

受访的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表示,“套路貸”犯罪从网下发展到网上,影响范围更广、危害极大,同时,侦破难度也在加大。传统“套路贷”犯罪中,犯罪组织人员相对固定,实施“软暴力”和明显暴力等方式较为直观,也易于查证。而在办理网络“套路贷”案件中,则有三“多”和三“难”。三“多”是指涉案人员众多,且流动性大;受害人以百万计,遍及全国;涉案资金在公司账户、第三方平台、个人账户间往来极其频繁。也因此带来三“难”:抓捕难、取证难、资金查控难。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列举了这样一组数字:“涉案电子证据数百TB,派到全国各地的取证组22个,在合肥的催收公司现场查控涉案人员400余名。”办理网络“套路贷”案件,基层公安机关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极高。

“侦办这么大的一起网络‘套路贷案件,在泰州是第一次。在部省级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下,我们真打深挖、全力侦办。既要防止小胜即止,又要严格依法办案。我们商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双方通过通报案件查证情况,听取工作意见,明确侦查方向,统一证据,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办案民警介绍。

公安部扫黑办有关负责人指出,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被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这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彻底予以铲除。泰州这起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的成功侦办,充分说明了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配强线索核查力量,全方位开展线索排查、比对、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对案件进行深挖彻查,才能最终取得良好打击效果。公安部将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派出专家组实地督导办案。

江苏省公安厅扫黑办主任、刑警总队政委表示,公安机关在持续对网络“套路贷”犯罪及时、依法、准确打击的同时,也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据了解,江苏省公安厅已会同省金融办先后开展加强“校园贷”风险整治、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从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无锡已关停取缔各类小贷公司848家,全市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22%。

盐城“套路贷”坑深 借款20万到手只有6万

2018年月,盐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几名男子因债务纠纷欲将刘小斌(化名)带走,据警方了解,刘小斌家境殷实,平时消费水平极高,但由于父母经济管控严格,消费能力跟不上自己的消费水平,于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某公司负责人陈某,陈某同意借给刘小斌20万。但刘小斌写完欠条后,到手却只有6万,并且还要付高额的利息。刘小斌马上就花完了6万于是又向陈某借了5万,由于刘小斌没有偿还能力,利息越来多,最后欠债高达50万。刘小斌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与陈某联系主动偿还本金及少部分利息,但陈某不同意并且恐吓刘小斌父母说要带走刘小斌。于是刘小斌父母选择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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