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研究
2019-12-23毛慧慧
◆毛慧慧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山东 276000)
国家专职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意愿,将其名下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及其变动事项或者其他法定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的行为称为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是指实物状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或地下的附属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参照《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2018年6月,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互动,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1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首先要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为依据进行统一全面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其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技术依据和不动产承载载体,设计和建立以地区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将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到实处,把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按不同种类,分条理、有秩序的将其全部录入电脑信息系统。最后,探究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优化计算机功能,同时做好系统备份,以免出现信息遗失的状况。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要以应用服务为工作导向,按照实际登记信息,以网络作为信息载体,制定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在已有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资源共享的不动产统计登记信息化平台。
2 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设计技术路线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要设计和依据不同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完成建设科学、严谨、完善的系统体系。其主要技术路线是:
(1)调查与登记数据库分库管理。不动产在向登记簿或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不动产权归属调查,核实不动产的归属与登记是否一样,只有信息属实才能将登记信息录入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分开管理,同时建立数据连接,在保证数据清晰不会造成混乱的情况下,保证登记信息与权籍信息保持一致,同时保证两者的信息与现实所属信息一致。
(2)以云计算环境为建设基础,将繁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科学管理,避免人工操作造成的失误。遵照云平台部署要求,在云计算环境下,实现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有效管理,减轻工作人员工作负担。
(3)实现数据交换的信息共享交互的原则。在网络平台上设置前置库、服务接口、数据推送等服务窗口,进行数据交换服务,完成和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所需人员提供便利,从而实现地市级之间不动产登记信息跨部门的交流互动。
3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总体建设框架
由上文可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为信息载体,在保证不动产权信息登记标准无误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络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种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向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部门提供不动产信息服务业务。其中四级服务模型包括基础设施层、平台层、数据资源层、服务层、应用层、用户层。
基础设施层也可称作是基础设施,它主要负责将不动产登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物理资源进行整理合并,以云服务和云架构作为承载载体,建立起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共享桥梁,从而形成可以根据所需动态、可不断拓展的高性能计算环境,进行大容量的储存,实现将海量不动产数据进行有序储存、高并发用户的登记和信息查询,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保障。
平台层也称作平台,它可以看作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连接枢纽,它主要是将不动产管理信息的物理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通用资源等信息,在平台上面进行统一管理、监控、调度,同时提供应用开发和部署的环境。
数据资源层也称数据,其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省级登记数据库、实际登记云服务中心、公开查询数据库、备份数据库。该层主要负责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一组织和管理以及向应用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系统服务层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核心应用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1)不动产登记电子政务协同平台服务。(2)WebGIS服务。系统通过该服务,在进行全省数字地籍调查、设计抄录图形数据时,提供快速发布、浏览和查询的途径和平台。(3)数据汇交服务。系统在该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对县市两级提交的登记属性数据进行检查、检查准确无误后实行上传,并根据数据内容进行实时更新。(4)数据查询服务。系统在和该服务进行合作后,可以实现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为人们提供便利[1]。
系统应用层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成果展示的主要层面,同时实现应用的目的。它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个重要版本。与其相对应,系统服务对象主要是省市县级用户以及公众用户。
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的制定和建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与外部系统进行友好合作,实现各部分的高效和规范运转。它是指数据和应用服务方面和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安全保障体系,顾名思义,就是指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全运行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从而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的有效存储、传输、访问、共享的安全管理。
4 共享交互体系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要实现共享交互的目的,就需要建立:(1)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其建立的主要作用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该地区土地、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审批信息、互相交流的信息进行实时互动共享,一旦发现信息的差异性,可及时进行调查和数据更改。还可以实现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财政和税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合作,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2)确定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门户。这一途径的建设开发,是为了实现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所属不动产信息进行依法查询的目标[2]。
5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目前进展
时代发展新阶段,国家级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2015年时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工作,并已经签署合同,进入规划设计阶段。该平台将以超图软件作为基础研究开发平台,通过研究讨论,制定科学严谨的不动产数据登记标准,然后制定合理有效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方案,逐步实现不动产信息登记、共享查询服务等功能。
截至目前,最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投入运行,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运营后,实现了在同一平台上进行不同种类的不动产信息的调查和登记各类信息的整合、统一,实现高效管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动态获取和传输,实现实时汇总,有利于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登记情况,并进行有效监督,为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功能保障。
6 结语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长期、系统、复杂的工程项目,现阶段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还具有许多挑战。其实,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关键作用。本文所讲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主要以较为成熟的土地登记管理系统为主要设计基础,完成对该系统的框架结构和功能进行有效设计,以信息交互共享作为系统设计重心,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会给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一定的建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