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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代同行

2019-12-23

人民调解 2019年10期
关键词:矫正纠纷司法

本刊特约评论员

70年筚路蓝缕,新中国谱写了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诗。

70年风雨兼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向,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每年组织摸排纠纷线索270 万余条,指导和直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30 多万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0 万件(次),指导帮助制定村规民约24 万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40 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审案件30 万件。

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成为诉讼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方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全国350 万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0 多万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是中国特色的帮扶政策,“给出路,不歧视”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职责。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推动下,调动各方力量,积极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在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近年来,全国每年130 余万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通过地方政府创建的818 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及社会企业的吸收接纳,帮扶个人创业等方式安置,安置率达94%。

社区矫正是恢复性司法制度在中国的实践,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区矫正将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刑犯置于社区内,整合政府、社会等各方面力量,使罪犯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改正恶习,不仅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也有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自2003试点开始,目前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58 万,累计解除390 万人,每年列管120 多万人,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的低水平。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顺应人民的新期待,适应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能力,担当起光荣而艰巨的职责使命,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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