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离不开公众参与本刊评论员
2019-12-23
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们对检察机关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特有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两会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212件,比2018年上升21.8%。其中最集中关注的是检察公益诉讼,有41件,约占两成。
4月26日,最高检召开议案建议提案交办会。张军检察长指出,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是一个富矿,要在抓好研究落实、做好反馈工作的同时推动检察工作。强调要把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办成精品,努力答好新一年深化检察工作考卷。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公众参与,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帮助。
以人民为中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既是代表委员的职责所在,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
我们要办好《关于制定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免除诉讼费制度的建议》和《关于鼓励社会组织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相关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能力的提案》,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中的良性互动,规范衔接机制,避免资源浪费,防止滥诉和假公济私,让更多的公众通过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地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
我们要办好《关于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域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和《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协助应急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尽快将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有关公益诉讼的改革措施要求落地落实,督促引导名行各业从维护公共利益的更深层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切实防患于未然。
我们要办好《关于修改立法建立互联网领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和《关于对超级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加强监管的建议》,整合力量、创新手段,不断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促进互联共享的便利更加安全、正能量,最大限度防控网络侵权的风险。
我们要办好《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相衔接顶层设计的建议》《关于为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立法的建议》和《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的提案》,严格让违法者为其损害公益行为“埋单”,让赔偿资金及时有效用于公益保护。
我们要办好《关于协调科技力量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和《关于科研司法互动,建立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平台的建议》,借助广大科研人员和高新科技装备的支持,大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智能。
我们要办好《关于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的建议》,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保护的新时代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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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办好一件议案建议提案,促进解决一方面的问题,既是代表委员的期待,也是检察机关的承诺。
代表委员引领下的公众参与,监督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不忘“为了人民、代表人民、依靠人民”的初心,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进程中持续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