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 强化社会治理工作职责
2019-12-23
本刊特约评论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救助和帮扶教育,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一项善治措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新任务,对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所,作为实施安置帮教工作的一线部门,应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提升新时代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积极与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对接,做好服刑人员信息录入、信息核查,提前做好衔接、安置和帮教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动员服刑人员家属尽可能在刑满释放时将其接回,防止“三无”“三假”和没有改造好的刑满释放人员流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
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救助和帮扶工作。积极与安置帮教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通过落实责任田、企业安置、基地安置、社会组织安置、鼓励自主择业等方法,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符合低保条件的要落实低保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教育救助政策、住房救助政策、临时救助政策、救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等,为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提供必要的生存生活保障,为他们重拾生活信心,积极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助教育转化工作。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建立完善“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教小组,及时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及家庭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动员、鼓励和支持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参与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履行家庭责任。
要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沟通协调,相互助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全流程、网络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主体责任,将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