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探讨
——以洪泽区为例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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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98;2.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江苏淮安223100;3.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江苏南京210029)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当前中国农业、水利领域的重大改革事项,也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对促进农业节水和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1]。从2007年水利部在部分大型灌区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到2014年国务院四部委发文要求选择试点县深化改革试点,再到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随后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扎实推进改革的相关文件,目前全国上下从政府层面陆续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1-2]。为了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能够实质性推动并达到预期的成效,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阶段性总结分析及其绩效评价非常重要。近年来部分学者围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评价对象涉及具体项目或区域,绩效指标涉及改革所产生的节水、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效益,研究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指标量化方法、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等多方面[3-6]。总体而言,现有的研究成果偏理论性、实践性不强,部分指标难以定量化,指标权重存在不确定性,且侧重于综合性的项目后评估,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项工作性质考虑不全面,难以适应改革工作绩效的阶段性评价。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当前对开展改革绩效评价这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不过相关的实践应用分析鲜见报道。
为此,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为例开展实践层面的绩效评价分析,以期为实践绩效评价办法和深入推进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洪泽区地处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湖畔,以自流灌溉为主,部分末级渠道水位不高或局部高地需提水灌溉,灌溉按亩收费,主要对水稻田收取180元/hm2(12元/亩)的水利工程水费,该标准是江苏省在2000年按分片统一制定的,而泵站提水灌溉的水稻田还需承担提水费,按亩收费的标准由泵站承包人与农户商定,主要用于电费、基本维修和管理费等。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农户所要缴纳水利工程水费甚至泵站提水费均由村委统筹统一支出。总体上灌溉收费标准低于供水成本,所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仅能满足灌区骨干工程的基本运行,末级渠系运行管理费用尚无稳定的来源渠道,整体上尚未形成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洪泽区在2014年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而农业水价改革试点为该项试点任务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年来洪泽区围绕改革任务目标,结合当地灌溉用水实际情况,选择典型试点区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从上到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试点实施、对末级渠系工程和计量设施进行配套、调查核算供水成本并制订计量收费标准、落实末级渠系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管理组织、探索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等,基本上摸清了水价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思路[7-8]。下文主要从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对2017年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开展总结分析,其中工作评价包括工作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任务完成评价包括改革实施计划面积完成情况及夯实改革基础、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等改革的重点任务。
1 改革工作评价
1.1 县级层面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a) 县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及履职情况。由于改革牵涉多个部门,县级领导重视和部门协作对改革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作用。在2014年底,洪泽区经农业部等13个部委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含列其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措施,多部门协调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随后,区水利局于2017年4月27日成立了区水利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总体负责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2017年12月5日,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又专门成立了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及其他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分管领导为成员。2017年,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水利局也多次召开会议落实年度改革工作,重点推进了全区改革工作方案和政策的研究出台、宣传培训和调查分析总结等工作,并指导完成了高良涧街道(自流灌溉)、岔河镇试点区(小型泵站提水灌溉)的改革试点工作。
b) 县级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洪泽区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过程中狠抓监督检查工作,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区改革方案及其部门分工的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深入2017年度试点区基层一线,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动态跟踪和工作指导。例如,区水利局多次深入横流支渠自流灌溉片、南和平斗渠自流灌溉片、岔河镇提水灌溉片3个试点区针对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协会建管情况、供水服务、水价机制、奖补机制等方面,对所在镇、村以及水利站、管水员等开展调研督导;区物价局会同水利局组织人员下乡镇,到田头走访村委会领导、斗渠管理员、用水农户等,对用水量、供水成本、水费等做成本调查和询问笔录,出台了农业用水价格实施办法和试点区指导价格并做了宣讲、督促实施工作;区财政局、水利局会同相关专业机构对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政策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走访和测算分析工作,及时出台了相关的试行办法,并在试点区镇、村做了宣讲和年度督促试行实施。洪泽区在按照市局要求做好进展情况上报、现场督查准备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还成立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督查组,下发了《淮安市洪泽区关于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督查的通知》,对2017年3个试点区所在的乡镇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按季度提前落实任务清单和责任人并实行每季度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通过深入现场的督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改革工作进度。
2017年底,在国家、省发布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后,洪泽区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指标和评分标准的学习,并经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为了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发布了《关于印发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从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做好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从2018年开始各乡镇要对各辖区范围内年度改革工作开展自评,并于11月中旬将自评情况上报区级;在乡镇级自评基础上,区级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证明材料于11月底前上报市级相关部门。
c) 县级改革激励机制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洪泽区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即小型水利工程、农村环卫、农村交通设施、农村公共绿化设施、农村公共活动场所)“五位一体管护”方面建立了督查考核激励机制,以全面提升管护成效。针对“五位一体”管护工作量广面大,督查管理考核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暨五位一体管护成效的意见》文件,实施了包括保证金制度、加大年终考核评比奖励力度、授予村(居)临时处置权、奖励优秀管护员等主要措施。此外,为确实发挥保证金的激励作用,制定了《洪泽区五管办提升五位一体管护成效保证金兑现细则(试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区五管办每天坚持督查,每天下发整改通知,督查相关镇(街道)及时落实整改,这种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全面提升管护水平触动大、效果好。
d) 制定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11月,洪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淮安市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进度安排表,明确了各个年度的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提出了改革责任分工与投资匡算表,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能分工和改革任务。2016年12月,洪泽区在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度试点工作情况,研究编制并出台了《洪泽区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7年计划完成改革面积4 153.54 hm2的工作任务,将改革实施面积细化分解到具体地块,并形成了各用水户基础台帐,于2017年底完成了计划任务并通过了市级验收。2017年11月研究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明确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标和任务。
1.2 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a) 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定期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情况的相关通知,洪泽区按照相应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了不同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年度实施计划,通过信息的报送也促进了本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总结和逐项工作内容的推进,2017年累计上报工作进展情况11次、上报2017年度实施计划1次。
2017年,洪泽区由于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五位一体管护机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方面较早的开始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吸引了大批来洪泽考察学习交流的单位,每次接待均做好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简报、典型经验交流等材料,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年接待批次达50次以上,这些活动也同时促进了对改革工作的重视以及不断的总结分析和逐步完善推进。同时,洪泽区也在省、市相关安排下,参加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面的培训会、交流会、总结会,提交了典型经验交流材料,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参加并交流10次以上。例如,区水利局专门组织从事水价改革的同志专程去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学习观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等。
b) 宣传引导工作。2017年,洪泽区在稳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同时,同步抓好改革的舆情引导和社会宣传工作。例如,向全区发出了《致全区农民用水户的一封信》;制作了改革宣传片;制作宣传横幅在改革试点区宣传;在改革试点区树立了改革试点公示牌、灌溉单元管护公示牌;在泵站、路桥、房屋等处醒目位置刷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各种宣传语和口号;制作并印发了农业节水技术概略图和宣传画;组织了多次培训会议等。通过各种宣传、培训等引导,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等向广大群众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提高维护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 改革任务评价
2.1 改革实施面积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上报计划完成改革面积4 133.54 hm2,分为横流支渠自流灌溉片、南和平斗渠自流灌溉片、岔河镇提水灌溉片3个试点区,包括高良涧街道越城村、贺接村等7个村1 600.08 hm2;朱坝街道大刘村266.68 hm2;岔河镇西城村、东陈村等6个村2 200.11 hm2。2017年底,全区实际改革实施面积达4 133.54 hm2,占年度计划实施面积的比例达100%,占全区有效灌溉面积31 333.49 hm2的13.25%。
2.2 夯实改革基础
a) 配备完善供水计量设施。近年来洪泽区加快了农业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做到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对于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农田灌溉工程,结合农田水利相关建设项目积极落实经费,加快推进农业灌溉计量设施逐步安装到位。2016年在试点区购置安装量水设备24套,其中固定式23套,便携式1套。2017年,新增配套明渠流量计30套,灌溉泵站流量计100套。典型试点区实现了计量设施的全面配套,洪泽全区在小型灌溉泵站计量设施配套方面,至2020年计划完成746座,到2017年底配套总数达到298座、配套率达到了40%,包括安装计量设施115座和利用“以时计水、以电折水”方法换算用水量以满足基本计量供水和计量收费要求的183座。
b) 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根据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参考当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和相关试验分析以及泵站供水量估算等数据,考虑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尤其是超定额累进加价、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中用水指标的合理设计,综合确定了2017年度改革试点区的灌溉用水定额参考标准:大型灌区自流灌溉区水稻年用水定额10 500 m3/hm2,小型提水灌溉区水稻年用水定额9 000 m3/hm2;经济作物2 250 m3/hm2、水产养殖30 000 m3/hm2。同时,核定了3个试点区农业水权总量4 024.5万m3,并通过文件下发了《关于核定分配淮安市洪泽区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水权的通知》,实现了对改革实施区域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目的。
2017年,在改革实施区域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采取“协会发证、会员发卡”的办法,将改革实施区域农业水权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供水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农户。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范围内,由区水利局以协会为单元统一发放“农业水权证”(明确协会的水权总量)、由协会给用水户发放“用水量分配卡”(明确各用水户的种植结构、灌溉面积和水权量),实行统一制作证件并发放,明确农业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c) 明确工程管护责任。洪泽区在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中,通过深入全面调查、合理确权、核发证书按法定程序移交产权等办法,2017年改革面积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及设施产权得到了全面落实,实现了产权清晰。同时,全力推行“五位一体”管护模式,明确工程管护的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受益范围,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竞争承包管理、流转土地管理、用水者协会管护等模式,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方式,改革面积范围内主要水利设施的管护主体及责任均得到了落实。
d) 健全末级渠系管理组织。据2016年底统计,洪泽区共计完成登记注册5个农民用水协会,专管人员35人,管理灌溉面积1 861.47 hm2。2017年,改革实施区域在区行政审批中心完成登记注册,成立高良涧街道用水者协会和岔河镇用水者协会,其管理的有效灌溉面积达12 133.94 hm2,改革实施区域末级渠系管理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全区登记注册的用水者协会管理的有效灌溉面积达12 133.94 hm2,占全区有效灌溉面积31 333.49 hm2的38.7%。通过健全末级渠系管理组织,支持发展和壮大用水者协会,进一步明确了其功能定位,拓展服务范围,健全管理机制,发挥其在末级渠系工程管护、灌溉用水管理和水费计收等方面中的主体作用。
e) 农业水费实收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洪泽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为180元/hm2,相比运行成本水价和标准水价差距明显。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以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确定了2017年度试点区自流灌溉区水价为0.05元/m3,提水灌溉区水价为0.07元/m3。考虑到水价改革试点运行初期的实际情况,以“降低政治和社会风险,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现阶段采用“全额补贴、核清水费”的方案,通过补贴保证试点区农户水费支出水平与改革前的基本一致。对用水户前期均先按照水利工程水费180元/hm2(12元/亩)预缴水费,对提灌试点区预提运行电费和人员管护费用,灌溉结束后,按照计量点供水量和运行成本水价核算亩均应交水费,结合预收水费和精准补贴核算清楚用水量、应收水费和实收水费,最后开具农业水费结算凭证,包括用水量、农业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信息,增强农户对亩均用水量和计量收费的认识。2017年度改革实施区域内水利工程水费的实收率达到90%以上。
f) 推广节水技术。通过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洪泽县节水灌溉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开展了工程配套改造,同时加大了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的推广力度,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水稻是洪泽区的主要灌溉作物,近年来洪泽区加大水稻浅湿调控灌溉技术的推广力度,联合河海大学、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制作了形象生动、易于理解的水稻浅湿调控灌溉技术宣传画,把宣传教育做到田头、农户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效果。
洪泽区编制完成了《洪泽区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计划在166.67 hm2的基础上发展952.05 hm2。其中,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206.67 hm2已全面完成。主要作法是依托水利基本建设,注重与高效农业相结合,发展优质作物种植区,实施了白马湖节水灌溉项目低压管道灌溉109.33 hm2,滴灌项目6.67 hm2、喷灌6.67 hm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低压管道灌溉26.67 hm2,另外三河镇食品产业园社会资本融资微灌项目57.33 hm2。
2.3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a)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相关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结合本地实际及其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物价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周桥灌区为国家大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农业用水按照“谁供水谁收费,谁用水谁缴费”的原则实行计量收费;试点区暂行单一制水价,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农业用水价格的制订按照用水定额确定、供水成本测算、水价核定、及时公开等程序执行;实行农业用水价格分类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逐步探索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等。
b) 合理测算并制定农业水价。按照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了成本监审并合理测算改革实施区域农业水价。对周桥灌区骨干工程和试点区末级渠系工程的供水成本分别进行了调查分析,从骨干工程供水和末级渠系终端供水的角度分别测算了理论上的全成本水价、运行成本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同时,对近3 a试点区农业投入产出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分析了用水户对农业水价的承受能力。针对水稻田灌溉的主要测算结果包括:灌区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全成本水价为0.038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0.017元/m3,两部制水价中的基本水价为0.023元/m3、计量水价分别为0.017元/m3。试点区一(自流灌溉,大户承包)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全成本水价为0.107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0.051元/m3,两部制水价中的基本水价为0.069元/m3、计量水价分别为0.041元/m3。试点区二(自流灌溉,分散农户)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全成本水价为0.093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0.047元/m3,两部制水价中的基本水价为0.061元/m3、计量水价分别为0.035元/m3;试点区三(提水灌溉,分散农户)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全成本水价为0.133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0.060元/m3,两部制水价中的基本水价为0.086元/m3、计量水价分别为0.050元/m3。
通过成本测算、集体研究、成本监审等,区物价局、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核定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制定了改革实施区域农业水价调整计划,对2017年3个试点区农业供水价格标准核定结果为:大型灌区自流灌溉区,粮食作物标准为0.05元/m3、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标准为0.07元/m3;小型提水灌溉区粮食作物标准为0.07元/m3、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标准为0.1元/m3。改革实施区域骨干水利工程水价已明确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末级渠系已明确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实施计划的面积比例达到100%。
改革前,自流灌溉区水稻田主要征收水利工程水费180元/hm2,提水灌溉区除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外,农户还需承担提水费平均240元/hm2,均实行按亩收费。根据区物价局、水利局联合核定的农业水价标准和用水定额,并执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政策,在改革试点期间农民实际支出的农业水费标准不会超过改革前的标准,同时节水了还有一定的奖励,因此,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农民用水负担不会增加。对改革实施区域范围内用水户的典型调查也显示,农民用水负担合理、用户接受程度高。
c) 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洪泽区出台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物价局、水利局联合制定的《淮安市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中予以了明确。超定额用水5%以上不足20%的用水量按照执行水价的1倍加收;超定额用水20%以上不足30%的用水量按照执行水价的2倍加收;超定额用水30%以上的用水量按照执行水价的3倍加收。累进加价收费的加价部分上缴财政专户,用于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以及其他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活动。
2.4 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a) 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2017年5月,针对本地农业供水特点和农业水价的实际,保障用水交费的公平性和用水户的权益,不增加农民负担,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约用水,保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由区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了设立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计算方法、补贴程序与资金管理等。为了调动试点区农民参与和支持农业水价改革的积极性,在试点初期实行全额补贴,即按照改革前后计算水费的差额进行补贴,原则上不提高改革前的农业水费实际支出水平。对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若实际收取的水费难以满足其管理范围内工程和组织的正常运行,由财政统筹落实补贴资金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标准为其运行维护成本的缺口。为规范和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节水奖励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农业节水,2017年5月由区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节水奖励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励资金筹集、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考核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为了方便实施节水奖励,试点期间按照亩均节水量分15、22.5、45元/hm2(1、1.5、3元/亩)3档进行奖励,由财政统筹落实奖励资金。
b) 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按照补贴办法、执行水价、用水定额等,洪泽区组织专业人员对2017年度3个试点区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进行了测算,共需补贴159.2万元,考虑到“五位一体”管护经费已经落实240元/hm2,则需落实补贴59.5万元(折合平均142.5元/hm2)。根据补贴办法,对农户实行全额补贴、一收一补,则农户实际上缴水费与现状标准一样,因此单从农户缴费与补贴资金的来去来看无需额外补贴资金,则上述测算的补贴资金落实后,直接补贴给试点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工程管护主体),以弥补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理的成本。按照节水奖励办法、用水定额和实际用水量等,各试点区用水与改革前相比有一定的节水效果,已经落实节水奖励资金6.23万元。
3 结论与建议
a) 参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从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两方面对2017年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开展了总结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洪泽区建立了县级改革领导小组制度、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改革激励机制并开展了实质运行,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并扎实开展了各项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得到了推进和落实;年度计划的改革实施面积已经全面完成;通过配备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明确工程管护责任、健全末级渠系管理组织、狠抓农业水费实收率、推广节水技术等措施,夯实了改革基础;通过出台农业水价相关管理办法、合理测算并制定农业水价、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基本建立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通过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基本建立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总体上,洪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达到了试点期间预期的阶段性目标。
b) 虽然绩效评价显示洪泽区在试点区开展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全县域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解决。这项工作涉及多部门、综合性较强,虽然全区已经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以及部门协调机制,但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时仍然遇到各种问题、影响改革进度,部门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磨合完善。洪泽区水源条件相对较好,多年来实行按亩收费、低价收费而农业税全免,部分群众的认识还不到位,全面推进计量收费、落实水价改革的难度还比较大,宣传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尤其是末级渠系工程尚未完全配套、部分设施标准不高且计量设施技术性强、投入大、配套进度慢,给水价改革的全面推进带来了难度,需要进一步整合各方面涉农项目或财政资金,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投入。由于目前计量一般难以到户,计量点控制范围的大小需要进一步结合技术经济和供水管理要求等综合确定,以实现投入少、可计量又能促进节水的综合目的。部分农民用水者协会形式大于内容,人员和资金难以落实导致难以正常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技术扶持,努力提高协会的自身运作能力。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需要进一步明确落实。目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政府层面推动为主,从下自上的动力还不足,而且县级政府财力有限,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目前的绩效评价办法侧重于从上到下的政府层面的工作评价,但水价改革事关节水农业和水利事业发展以及农民切身利益,需要进一步从工程运行成本费用的补偿程度、促进节水的效果、农民的接受度和满意度、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